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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的程序

时间:2022-06-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能力素养三 报关的程序一、报关程序报关程序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办理货物、运输工具、物品进出境以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查验的目的是审查出口货物的合法性;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

能力素养三 报关的程序

一、报关程序

报关程序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办理货物、运输工具、物品进出境以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

在我国,货物的进出境须经过海关审单、查验、征税、放行四个环节。与之相适应,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按程序办理相应的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等手续后,货物才能进出境。根据一般进出口货物与非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属性不同,报关程序分别有前期报关、进出境报关和后续报关三个阶段。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所有手续,都在进出境报关阶段中得以解决;而非一般货物(保税加工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其他进出境货物)的报关手续必须经过前期报关、进出境报关和后续报关三个阶段方面可完成。各阶段的相关手续如表2-5-1所示。

表2-5-1 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一)前期报关阶段

前期报关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其他进出境货物的监管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以前,向海关办理货物合同、许可证件等备案手续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保税货物中的保税加工货物进口之前,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设立银行保证金台账(必要时),申领加工贸易电子的或纸质的登记手册等手续。

(2)特定减免税货物在进口之前,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企业的减免税申请和申领进出口减免税证明的手续。

(3)暂准进出境货物中的展览品实际进境之前,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展览品进境备案申请的手续。

(4)其他进出境货物中的出料加工货物实际出口之前,出境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出料加工的备案手续。

(二)进出境报关阶段

进出境报关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制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其他进出境货物进出境时,向海关办理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手续的过程。

(三)后续报关阶段

后续报关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部分其他进出境货物的监管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存储、加工、装配、使用、维修后,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的要求,向海关办理上述进出口货物核销、销案、申请解除监管等手续的过程。

(1)对保税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核销手续。

(2)对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监管期满后或者在海关监管期内经海关批准出售、转让、退运、放弃并办妥有关手续后,向海关申请办理解除海关监管的手续。

(3)对暂准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暂准进出境规定期限内,或者在海关批准延长暂准进出境期限到期前,办理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或正式进出口手续,然后申请办理核销手续。

(4)对其他进出境货物中的出料加工货物、修理货物、部分租赁货物等,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销案手续。

二、一般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进出口货物在进出境阶段的报关是所有进出口货物都必须经过的手续,即为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见图2-5-1)。为了便于讲述,这里将对进口和出口货物报关分别进行介绍。

“一般进出口”报关的货物与“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

报关业务中对货物的分类是根据海关监管要求和监管制度的不同而分成不同类型的。在此所说的“一般进出口”是指海关的一种监管制度。它与交易方式中的“一般贸易”是不同的。

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有权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单边对外订购进口,或者接受境外客户单边出口订货的正常贸易进出口货物。一般贸易货物在进口时可以按“一般进出口”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此时它就是一般进出口货物;也可以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按“特定减免税”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即为特定减免货物;也可经海关批准保税,按“保税”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此为保税货物。但是,在报关业务中,人们习惯于把“一般进出口货物”称为“一般贸易货物”。

在我国,货物的出境须经过海关审单、查验、征税、放行四个环节。与之相适应,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程序办理相应的出口申报、交验货物、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等手续后,货物才能进出境。

(一)出口申报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出口时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出口的相关证件,向海关申报。我国《海关法》第24条规定,出口货物在出境时,除非海关特准,其发货人应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具体地说,一般是在出口货物运到码头、车站、机场、邮局等仓库、场地后,在海关规定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1.申报的方式

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或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电子数据报关单与纸质报关单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随着我国电子通关工程的不断完善,电子数据报关已成为主要的申报方式。

2.申报的修改和撤销

货物自申报后海关接受时起,申报单证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即有约束力。海关在接受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和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同意,方可修改或撤销。

链接1

出口货物自动化通关流程如图2-5-2所示。

图2-5-2 出口货物自动化通关流程

链接2

出口货物报关时须提供的单证如下。

a.出口货物报关单。

b.出口许可证和其他证明文件。

c.出境货物通关单。

d.货物的发票装箱单和合同等。

e.原产地证明。

f.出口收汇核销单

g.其他有关文件。

(二)交验货物

出口货物在通过申报环节后,即进入查验环节。出口货物的查验是指海关以出口报关单为依据,依法在海关监管区域内对出口货物的品名、规格、成分、原产地、货物状态、数量和价格等进行实际的检查和核对。出口货物,除经发货人申请、海关总署特准免验的以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查验的目的是审查出口货物的合法性;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验证申报审单环节的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等。海关查验出口货物时,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重封货物的包装等工作。

(三)缴纳税费

在海关对货物进行查验确定申报属实之后,通关程序即进入征收税费环节。出口税是本国产品输往国外时,出口国海关对本国出口商所征收的关税。由于出口税提高了出口产品的价格,削弱了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不利于扩大出口,因此一般国家仅对少部分产品征收出口税。我国《海关法》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是出口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七日内缴纳税款。

出口货物缴纳出口关税以FOB价格为完税价格基准。

(四)凭单取货

海关在接受出口货物的申报后,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货物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结束对出口货物的监管,即为出口货物的放行。放行是口岸海关监管现场作业的最后一个环节,对一般出口货物,放行即为结关,出口货物即可由发货人装船起运。对于转关运输货物、暂时出口货物等海关需以其他方式继续监管的货物,口岸海关办理完放行手续后,还没有完全结关。结关是指对经口岸放行后仍需继续实施管理的货物,海关在固定的期限内进行核查,对需要补证、补税货物做出处理直至完全结束海关监管的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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