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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与发展的矛盾

时间:2022-06-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刘道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城市开发规划、旅游规划是矛盾的一体,事实上开发规划总是强势的,保护是弱势、被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文化遗产之一,在旅游规划中应当引起重视。这两点可以说是“历史文化名城”之所以成立的特质。在“保护”的问题上,中外观念的差距也是比较大的,在中国,目前最受认可的是“修旧如旧”的保护宗旨。

保护与发展的矛盾

刘道广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南京210096)

【摘 要】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城市开发规划、旅游规划是矛盾的一体,事实上开发规划总是强势的,保护是弱势、被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文化遗产之一,在旅游规划中应当引起重视。

【关键词】历史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近二十多年来,中国内地先后掀起的“城镇规划”和“旅游规划”产业蒸蒸日上。至今在城市的建筑物上尚有不断出现的“拆”字,在城市媒体上不断看到有诸如“龙虾”节、“豆腐”节大型旅游广告,说明这两大产业方兴未艾。

在时间上,城市建设规划早于旅游规划,而前一个规划未必是为后一个规划服务的,所以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资源就遇到两种不同的待遇:前者基本上拆毁或大部分拆毁;后者基本上是修复或再造。

其实,在中国历史上,对今天所谓“历史文化资源”,几乎没有原真性的保护,同样作为历史文化资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虽有更广泛的保存和运用空间,但是不被规划者真正认识,本文针对这两个问题略述意见如下。

1 何谓“历史文化名城”

所谓历史文化名城,究竟是靠什么让世人承认你是历史文化的名城呢?

显然,不是靠历史文献中记录你什么时候开始存在,而是靠历史长河中在你这里居住过的那些对历史有影响的人物,和发生过的历史事件的遗存。

历史人物早已不复存在,但他们的居宅、用物、墓室都依然存在,当这些遗物累朝累代集积达到一定程度时,让我们感觉到这个城市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中吸引过不止一个时代的文化人,产生过不止一个朝代的文化影响作用,一些历史事件、一些历史文化人都和这个城市发生过关系;而且,今天还有这些有影响的事件和人的活动的遗存,足以让后人在这些遗存的面前感受到历史的印迹,为之感动。我们说,这就是一座当之无愧的历史文化名城。

所以“历史文化名城”,一是确有相当的历史文化人物在此活动,二是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这两点可以说是“历史文化名城”之所以成立的特质。

在现实中,往往是通过遗存而产生人文精神的联想和感悟。说到人文精神,似又是一个不很清晰的概念,一般城市规划者往往喜欢说:

城市在自己的发展历程中留下了片片记忆——巴黎的凯旋门、埃菲尔铁塔,北京的前门、故宫,西安的大雁塔,南京的中山陵等,这些当时的城市建筑,成为城市的历史和名片,城市的人文精神就在这些城市空间里得到延续和传承(许进.城市记忆的探索.建筑与文化,2006(4):111)。

上述个案是历史文化性质完全不同的遗存,就保护而言,历来保护的目光总是盯在那些已经著名的“点”上,如北京故宫是帝王文化的建筑,和一般民居建筑文化完全不同,而人文精神的最大、最广泛的载体却是相对于帝王文化的民间文化遗存,包括一般民居街区遗存。年代久远的城市,包括有资格称为历史文化名城的老城市,总是有一大批老居民居住在密度极大的老城区,并且由于历史原因,职业性的区域也出现,如南京正在拆迁的城南弓箭坊、颜料坊一带,在明代和胭脂巷、木料市、锦绣坊、绫庄巷是一大片手工作坊区。拆迁之后,非但这些街区格局消失,连有200年以上历史的街巷名也将被“花园”、“山庄”、“新城”等名称取代。那么,能否不拆迁呢?不能。这就是现实和未来的发展必定会和历史碰撞。因为城建的长期“欠债”,致使老居宅内不断违建,使老宅早已面目全非。如南京城南大辉复巷有一座甘肃会馆,是公共建筑,按住客身份和职业设计用房、公共卫生和安全设置俱全。大门石鼓、砖雕、边房窗雕、厢房隔扇木雕都有西北民间意味。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这座大宅的天井、过道、花园通通被粗陋的违建占据,人口超级增加,原有的石刻木雕从残损直至全毁,不复存在。长期居住在环境杂乱拥挤中的居民,他们对大拆迁当然由衷的欢欣鼓舞,结果是一整个原甘肃会馆的轮廓也烟消云散。

我想起一则文学史料,说的是鲁迅先生逝世后,原配夫人朱氏在北平生活拮据,准备出售鲁迅书信。消息传到上海,鲁迅亲友决定要阻止这件事,派人到北平说服朱夫人,理由是这些书信是鲁迅的“遗物”,有保存价值。朱夫人同意,但说了一句:我也是鲁迅的遗物呀,也需要保存。最后商定由上海每月寄生活费,那批鲁迅书信不出售。

今天,那些能反映数百年普通居民生活环境的旧民宅如果要保存,那些居住者的生存权(更合理的居住条件)更要保存,道理一样。

这两者如何协调发展,使“历史文化名城”不再不断变成一个看不出、感受不到“历史记忆”的新城,又能使城市主人(城市居民)拥有自己满意的生存空间,适当的旧街区风貌保存(不是原真性保存,也不是仿古式“明清街”的新建筑群)恐怕要进入规划之内。

在最早开始的城市规划热潮中,大量历史文化特质的民俗、民族遗存被规划“掉”,规划使城市越来越大,道路越来越宽,楼群越来越密集,空气和水的品质越来越需下大力气去维护。

在北京,城市已和同样变大的天津接壤,一些主干道宽度超过行人过街的时间允许值,原有的真正的胡同、四合院在整个城市格局中已成为点缀。据我所知,现在北京前门大街东,珠市口东大街以北的一片区域,以前是会馆集中区,今天也面临拆迁改造问题。那些原先整齐的四合院早已破败且拥挤不堪,居住大量市民。在正式拆迁之前,对原地历史建筑资源的现存状况需做大量调查和论证。因为在以前的拆迁改造过程中,出现过缺少风貌保存的规划概念,留出的一些“胡同游”项目,诟病甚多。而南京的规划似乎也没有保存风貌的概念,同样不是先考虑拆除原有街巷的多年违建,让铺着本是明代开始的青石板和青石块的街巷风貌保存。依然是从大交通格局出发,拉直交通线,沟通交通网络(但有的格局又并未缓解交通难点)。如果一些历史文化遗存始终处于这样的规划中,那么十有八九是从此一去不复存在。

在“保护”的问题上,中外观念的差距也是比较大的,在中国,目前最受认可的是“修旧如旧”的保护宗旨。“修旧如旧”,在本质上还是“修”,和那种“整旧如新”有五十步笑百步之嫌。因为事实上,一些“修旧如旧”常常不是把对象“凝固”、“定格”在过去的历史中,而是不断用新的和原物相类似的材料“维修”。即如北京故宫的地面,原先的“金砖”在民国初肇之时尚存,此后由于不去“凝固”它,至今破损残缺过甚,于是又需向苏州定制新的“金砖”去取代它。而上世纪50年代保存尚好的故宫内花园有雕刻的地砖,画面以民间吉祥寓意纹为主,除少数几何形外,绝大多数是自然形,构图活泼轻松,在帝王建筑中是风格偏民间情趣的作品,十分少见。但在今天,这些数量不少的雕刻地砖早已完全被新的素面砖取代。而这一切都是在“修旧如旧”的保护观念中进行的。更有甚者,往往画蛇添足,如南京夫子庙的临河长照壁上,一定要安上两条张牙舞爪的发光巨龙才觉得过瘾,否则誓不罢休;中华门城堡,两侧城门在上世纪50年代后被拆,那是为了交通的需要。现在,城堡上站了几十个假人,矗立不知从哪里考证来的三角形“明”旗,还有像从连环画上模仿来的土地庙旗杆……在这样的保护思维下,我想,罗马的斗兽场如果在南京,也一定要把残缺处“修旧如旧”的补好,还会弄些假人假兽表演吧。

像罗马斗兽场、埃及金字塔那样原真性的保护,在南京,在中国,有可能出现吗?

保护和发展的矛盾不始于今天,只是到今天还没有解决的问题,肩负城建规划责任的人,往往对历史文化名城特质的考虑不够,原因大致有二:一是城建规划是一项任务,不是以上述特质为核心,商业利润的功能才是首选。二是规划者的文化教育背景是工科,对人文历史生疏。以南京为例,试问有多少规划者知道古瓦棺寺与顾恺之和中国绘画史有什么关系?会认为魏源是思想史上一个人物?会了解陈师曾、陈寅恪有什么成就……正是因为规划者漠视他们的历史存在,也漠视了他们和南京的历史关系,他们在南京的“家”也理所当然会在规划中一拆了之。

借助《红楼梦》的影响力,即便是工科教育背景的规划者也知道南京是曹雪芹的出生地,据考原大行宫小学一带是曹宅。曹雪芹祖父曾在宅后花园植楝树一株,树下建一亭,名“楝亭”,他有文集名《楝亭集》,原因在此。因此曹雪芹幼时常到此亭、此树下休憩玩耍,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到大拆迁时,楝亭早已不复存在,但楝树还是依然茂盛。到规划开发动工,这株楝树还能保留下来吗?北京在西郊搞了一个黄叶村曹雪芹故宅,那是否真是原址宅,大有疑问。而南京面对真的曹宅遗物,却淡然毁之。这个例子足以说明问题解决之难,也说明“历史文化名城”的名实难以相副。

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有关部门主持下,开始了各地自查申报的工作,然后由相关部门公示保护名单,申报人和评定人的文化素质决定了名单的价值。

我在上世纪和台湾《汉声》合作工作的时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在大陆还没有热起来,那时期我们做的“夹缬”,在今天来说,就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

夹缬是盛行于唐代的彩色丝织印染物,英国大英博物馆和日本正仓院都有实物收藏。到明清,因棉布材料改变,渐成为单一的蓝色印染物,并且工艺方法渐不为世人所知,趋于消逝。当我去做田野工作时,只有一家4口缸的小作坊,保留在浙闽交界区域。当时我的工作主要对生产工艺流程做详尽记录,对植物染料蓝草的生态和土靛制作做了实地调查,对夹缬的历史发展和现实作了比较分析。专集在台湾省出版后,引起国际蓝染业关注,开始陆续有欧洲、日本的相关学者、社区工作者赶到小作坊考察。2001年日本旅游业专门推出相应的“文化专项旅游”。应该说这个濒临倒闭的小作坊有了生存转机,事实上却并非如此,反而给小作坊主人带来极大的不满情绪。

原因是什么呢?

归纳起来大概有两条:一条是当夹缬手工不为人知,基本上被学界认为已经消逝的时候,小作坊自生自灭,没有什么部门去关心它。当小作坊被披露后,地方相关部门的人员却把小作坊列入个人“科研项目”上报,小作坊本身得不到一分钱的资助,仍然风雨飘摇。

另一条是,当学界对夹缬做了更深入广泛的田野研究,出版了《中国蓝夹缬》(张琴著,学苑出版社),海外游客络绎不绝了,小作坊主人一接到旅行社通知,就得准备开工表演,但所得甚微,大头总是给旅行社拿走。小作坊长期处于这样只被索取,不得收益的状态中,作坊主人的抵触情绪只能越来越大,事实上,因为没有什么收益,小作坊的自身规模和必要的环境也得不到改善,而这门传统手工艺就无人追随,始终唱“独脚戏”。

从“历史文化遗产”的方面看,夹缬是被公认的传统印染手工艺,因此它和丝织印染同类,也因此在历史上它的生产地不限于一处,是随着刻版、土靛、纺织业的转移而转移。且从手工艺史说,丝织锦绣和彩色夹缬同盛于唐代,到元代,织锦和彩色夹缬依然同存,但后者渐式微,而南京始设官方织染局,明代依旧,清代设织造局。织锦为丝质官方尚服用料,而染,包括棉布染缬从此成为民间通用服料。正如上文所述,人文精神的最大载体在民间文化,彩色夹缬多花鸟吉祥纹,而转为民间蓝夹缬服料,其纹样竟是丰富多彩的昆曲戏文,这些戏文直接反映的是百年来江南民情爱好、生活情趣,不假饰、不做作,素朴无华;正和云锦的九五之尊、富丽堂皇风格构成完整的民族手工艺全貌。而作为地方历史文化资源,夹缬依然可以成为南京地区和云锦丝织同构的江南织染内容,作为旅游规划,从陈列、操作工坊到卖场,组成系列;融戏曲内容和土靛、版刻、印染、应用民俗等丰富而具体的人文文化内涵的项目。而彩色夹缬的丝绸、蓝夹缬的棉布,就材质而言和唐宋至明清相同;植物染料如苏木、黄檗、山蓝,也从古至今品质未变,加上印染工艺一致,犹如日本的人间国宝,是一项有生命的、延续着的传统手工艺。

理想永远是理想,上述个案旨在说明一项确有根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仅仅被发掘、被披露出来,还远远不够。因为并不能确定它在未来不被规划“掉”,不被消逝掉。而旅游规划仅仅固定在假的多于真的历史文化遗存物上,也不是一个全面的有深度的产业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样应该进入这个规划中,才更有人文内容,才因其独特性而展示它的生命力。

Conflicts between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LIU Dao-guang

(Department of Arts,Southeast University,Nanjing 210096)

Abstract The protection of urban historic cultural heritage and urban construction planning as well as tourism planning are unity of opposites,mainly consisting in urban construction.Intangible heritage is one of the historic cultural heritages,and should be attached with great attention in tourism planning. Key words historic cultural heritage;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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