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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战略的政治经济分析

时间:2022-06-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东盟FTA战略的政治经济分析除了积极参与APEC进程外,东盟及其主要成员还成为近年来推动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进程的主导力量之一,在缔结自由贸易协定方面可谓硕果累累。(二)东盟与中、日、韩缔结FTA的政治经济分析如上文所述,东盟成员意识到单纯依靠区域内的FTA建设将难以充分实现东盟利益的最大化。

二、东盟FTA战略的政治经济分析

除了积极参与APEC进程外,东盟及其主要成员还成为近年来推动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进程的主导力量之一,在缔结自由贸易协定方面可谓硕果累累。尤为令人关注的是,东盟的自由贸易协定的战略和实施过程呈现出明显的多层次特征。首先,东盟力图通过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的建设,加快其内部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其次,在加强本区域内经济合作的深度和广度的同时,东盟还从自身的政治经济利益出发,积极参与东亚的区域一体化进程,并分别与中国、日本和韩国缔结了自由贸易协定。再次,东盟作为整体加快与区域外其他国家开展经济一体化合作的同时,以新加坡、泰国为代表的一些东盟成员也正在以单独身份积极开展与非东盟成员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一)东盟经济一体化与AFTA进程的政治经济分析

东盟实施的多层次自由贸易协定战略具有复杂的政治经济背景,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就重视程度而言,东盟显然是将其内部经济一体化置于首位,并因此制定了AFTA和东盟共同体的明确目标和时间表。但是,由于东盟10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差悬殊,政治制度各异,宗教文化传统亦各不相同,所以东盟一体化的发展仍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考验,AFTA和东盟共同体的前景和实际效果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依据2007年的人均购买力评价,东盟10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大体可以分为3个层次:新加坡(37359美元)、文莱(25191美元)为第一层次;马来西亚(14256美元)、菲律宾(5918美元)、印尼(4931美元)为第二层次;越南(3835美元)、柬埔寨(3777美元)、缅甸(2193美元)、老挝(2839美元)、泰国(1067美元)为第三个层次[4]。处于第一层次的新加坡实际上已经进入发达国家的行列,而处于第三层次的东盟国家仍属于当今世界最不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上的显著差异和所处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使东盟成员国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应达到的广度和深度等问题看法不一,对一体化各项举措的承受能力也各不相同,从而影响东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此外,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东盟成员之间也存在结构性矛盾。作为东盟主体的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印尼4国,目前都处于工业化的中期发展阶段,都推行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彼此之间存在激烈的经济竞争。例如,这4个国家都致力于吸收外国直接投资,其外资的主要来源地都是亚洲“四小龙”、日本和欧美国家;4国都以出口纺织品、电子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其主要市场都集中在日本和欧美国家。结构性矛盾的存在使得东盟主要成员国之间的产业关系松散,各国在面对国际(区外)市场时竞争多过互补,利益冲突比较尖锐。另外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东盟的区内贸易比重长期维持在25%左右的较低水平,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东盟10国的经济总量有限,区内市场狭小,对外依赖程度过高。上述问题都在客观上构成了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的制约因素。

在政治方面,东盟各成员国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也制约了东盟一体化进程。冷战结束后,由于整体国际环境和东南亚地区环境趋向缓和,东盟国家基于其共同利益的需要,在安全领域进行了一些合作。但是,由于东盟各国国情不同,在“存在性威胁”的认识上存在较大差异,从而阻碍了东盟内部安全合作的深化。此外,东盟国家之间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诸如领土、边界、意识形态等问题,也是阻碍东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些问题在东盟各成员国经济发展较为平稳、社会较为稳定的时候往往不太突出,处于相对次要的位置。然而,一旦发生区域性的重大政治、经济变故,各种潜在的矛盾就会成为国家之间的现实争端。

除了经济、政治因素之外,东盟国家多种多样的社会制度和宗教文化传统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东盟一体化的深入发展。从社会制度方面看,东盟10国中既有社会主义国家,也有资本主义国家。即使是奉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其政体也千差万别,例如新加坡等国是共和制国家,泰国等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而文莱则是君主专制国家。从宗教文化传统方面看,东盟中的文莱、印尼、马来西亚等国属于伊斯兰国家,缅甸、泰国等国属于佛教国家,菲律宾则是典型的天主教国家。在东盟国家中,宗教发挥着很大的作用,不但影响到各国的精神和文化生活,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各国的政治和经济生活。以上两个方面的巨大差异使东盟国家在很多政治、经济问题上形成了相互对立的看法与主张。

综上所述,虽然东盟制定了AFTA和东盟共同体的明确目标和时间表,但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各种制约因素都将对东盟的一体化进程造成羁绊。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东盟按部就班地推进AFTA和东盟共同体的建设,其成效也会大打折扣。这促使东盟在设法加强内部一体化的同时,积极参与区外更广层次的经济一体化进程,力图充分发挥东盟的整体优势,给东盟各成员带来更多的实际效益并和东盟内部的一体化进程形成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有利局面。

(二)东盟与中、日、韩缔结FTA的政治经济分析

如上文所述,东盟成员意识到单纯依靠区域内的FTA建设将难以充分实现东盟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在加强本区域内经济合作的深度和广度的同时,东盟还从自身的政治经济利益出发,积极参与了东亚区域一体化进程。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东亚地区成为世界范围内经济增长最具活力的地区,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东盟成员和中国、日本、韩国同属东亚国家,地理位置临近,经济关系密切,这为东亚的经济一体化奠定了有利的基础条件。但是,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原因,东亚地区缺乏有效调节各国或经济体间利害关系的机制,既没有一个国家可以拥有绝对的发言权,又无法在短时间形成欧盟自由贸易区那样良好的制度体系。因此,东亚区域的经济合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日、韩3国与东盟国家首脑的意愿以及调整该地区利害关系措施的完备。在这一特殊条件下,东盟通过制定和实施有针对性的自由贸易协定战略,逐渐成为整个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重要驱动力量。

根据对国际和地区政治经济形势的判断,东盟认识到只有通过依靠集体的力量,掌握东亚地区经济合作的主导权,才能维护东盟在亚太地区和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力与话语权。因此,东盟参与东亚经济一体化的战略重点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倡导多边卷入,努力实现大国均衡;其二,以自身区域化为核心,多层次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并注重在区域一体化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为实施上述战略,东盟首先在1997年启动了“10+3”合作,最终目标是建立东盟—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从而为东亚经济一体化开创了新局面。但是,由于中、日、韩3国的综合经济实力远超过东盟,东盟深知依靠自身的力量无法主导东亚经济合作进程,如果同时与东亚3国展开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东盟将处于弱势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东盟的“大国平衡”战略再次得以发挥。根据这一战略思路,东盟认为东亚地区的单一霸权会降低东盟成员的自主性,使他们不得不采取跟随大国的战略,这为外部势力干涉东盟成员内政提供了机会。因此,东盟应该争取发挥轴心的作用,分别与这些大国建立一体化合作机制,这样既能缓和大国之间的矛盾,使它们不致走向全面对抗,又可以利用大国之间的矛盾使它们互相牵制,以此提高东盟在东亚经济合作中的地位。基于这种考虑,东盟采取了在“10+3”框架下“引而不发”,在“10+1”框架下“各个击破”的策略,分别与中、日、韩3国缔结了自由贸易协定。

除了实施“大国平衡”的整体战略之外,东盟对与中、日、韩签订的3个自由贸易协定还有着不同的考虑。其中,从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因素衡量,东盟将与中国和日本的合作置于更为重要的地位。

东盟与中国地理位置紧邻,在历史上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当前的政治经济关系也不断升温。但是,面对中国近年来的迅速崛起,东盟存在着矛盾心理。一方面,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给东盟带来了很多的机遇,东盟非常希望搭上中国的“顺风车”,带动自身经济的发展。不仅如此,通过与中国的合作还可以提升东亚一体化的水平,增加东盟与其他国家的谈判筹码,扩大东盟的影响力。另一方面,由于历史问题、经济领域的竞争、政治制度差异、南海主权争端等因素,东盟对中国仍然存在一定的疑虑,尤其是“中国威胁论”在东盟还有一定的市场。因此,东盟在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与中国开展经贸合作,为东盟谋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始终在地区政治和安全事务上对中国保持着戒备,并力图借助美国和日本等国的力量对中国加以限制和牵制。

日本是当今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也是东盟最大的外资来源地。东盟除了在经济上需要依赖日本以外,在处理地区关系和地区事务上,也需要借重于日本,以抵消地区中其他大国的力量,保持东亚地区的均势,这对东盟最有利。此外,通过缔结自由贸易协定,东盟还可以进一步协调和深化与日本的经济关系。长期以来,日本与东盟的经济关系可以概括为日本引领的“雁行模式”国际分工结构。但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经济全球化与信息革命浪潮的背景下,东盟一些成员正在逐步摆脱逐级跟进的传统模式,开始跨越式地进入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领域。因此,东盟迫切希望与日本建立更为平等的经济关系。另外,近年来日本不断减少对外援助,因此东盟希望以双边FTA为新的平台和切入点,重构与日本的经济关系。

(三)东盟成员参与双边FTA的政治经济分析

东盟作为整体加快与区域外其他国家开展经济一体化合作的同时,以新加坡、泰国为代表的一些东盟成员也正在以单独身份积极开展与非东盟成员的双边自由贸易区谈判。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方面在于新加坡等国对外贸易依存度较高,东盟内部成员之间经济结构类似、市场相对狭小,只有不断开拓区域外市场才能实现贸易福利最大化;另一方面在于这些新兴自由经济体国家自身开放水平高,参与自由贸易区谈判的出价能力较强,依靠东盟的集体行动不能满足其迅速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需要。

以签订自由贸易区最为积极的新加坡为例,该国是著名的海运自由港,实行开放的进口政策。大约95%的货物可以自由进入新加坡,只对糖、香烟、酒、服装、汽车、石油等10多种商品征税,而且只对国内使用的部分征税,属于转口贸易的商品不征税。大部分征税商品的从价税率为5%,汽车、石油的税率分别为45%和40%,部分进口商品如酒、糖、烟等实行定额税率。另外,新加坡是亚洲“四小龙”之一,也是亚洲科技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在电脑、电器、电子芯片、半导体等高技术产业领域比较先进。由于新加坡的关税壁垒已降到很低的水平,所以与非东盟成员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不仅不会对新加坡的产业造成明显的负面影响,而且还能为新加坡的高新技术产业拓展海外市场,这是新加坡在东盟国家中与非成员国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最多也最积极的原因之一。

对于新加坡和泰国与非成员国商签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做法,东盟一些成员国最初持批评态度,认为这种做法削弱了东盟的内部团结,不利于东盟区域内的经济一体化进程发展。而新加坡和泰国则强调,以单独身份加强与区域外国家的合作不仅不会损害东盟内部成员之间的合作,反而可以在东盟所主张的“开放的地区主义”条件下,与东盟内部的一体化进程起到相互促进的作用。随着新、泰两国在通过双边FTA加强对外政治、经济合作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其示范和竞争效应也越来越强,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文莱、越南等其他东盟成员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也纷纷着手与区域外国家商签双边自由贸易协定。鉴于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具有灵活性强、谈判周期短等优势,它在东盟今后实施FTA战略的过程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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