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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的贸易效应

时间:2022-06-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APEC内部FTA的贸易效应国外对自由贸易区的理论研究可以追溯到麦克库洛赫和李斯特等古典经济学家对当时出现的一些一体化安排的评论,但比较成熟的自由贸易区理论则是20世纪50年代以后提出来的。在FTA理论蓬勃发展的同时,理论界对FTA福利效应的实证研究也在不断发展。不少经济学家对APEC内部FTA的贸易效应进行了分析。

第一节 APEC内部FTA的贸易效应

国外对自由贸易区的理论研究可以追溯到麦克库洛赫和李斯特等古典经济学家对当时出现的一些一体化安排的评论,但比较成熟的自由贸易区理论则是20世纪50年代以后提出来的。1950年,美国学者雅各布·维纳(Jacob Viner)出版了《关税同盟问题》一书,提出了“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的概念,奠定了自由贸易区贸易效应的理论基础——关税同盟理论。之后,很多学者分析了关税同盟的福利效应(Meads,1955;Lipsey和Lancaster,1956—1957),总结出了贸易创造大于贸易转移的条件。Mundell(1964)、Vanek(1965)和Kemp(1969)分别探讨了关税同盟的贸易条件效应。Corden(1972)提出了规模经济下的贸易抑制效应。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新贸易理论的发展为自由贸易区贸易创造的产生提供了新的解释。Dixit和Stiglitz(1977)将规模经济、产品差异性(产品种类数)和消费需求多样性引入模型用来解释区域经济一体化内的贸易现象[1]。所以,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会产生贸易创造、贸易转移、贸易条件和贸易抑制等贸易方面的经济效应。

在FTA理论蓬勃发展的同时,理论界对FTA福利效应的实证研究也在不断发展。不少经济学家对APEC内部FTA的贸易效应进行了分析。Naya(1980)、Devan(1987)和Imada(1993)就东盟特惠贸易安排按贸易额实行优惠关税的方案作了事前的研究,结果认为,如果东盟各国提供关税优惠,则东盟区内贸易将增加,且贸易创造大于贸易转移。除此之外,Hamilton和Winters(1992)、Frankel(1993)、Frankel和Wei(1993)、Petri(1993)和Chua(1997)运用引力模型研究了东盟特惠贸易安排协定对东盟区域内贸易的影响。除Hamilton和Winters(1992)认为东盟特惠贸易安排协定促进了区域内贸易外,其他研究结果认为,东盟特惠贸易安排协定在增加区域内贸易方面没有多大作用。

Hassan(2001)利用引力模型对南亚地区合作协会(SAARC)进行研究后发现,由于各成员国在生产和资源缺乏互补性,该区域的贸易创造效应微乎其微。台湾学者徐世勋和吴秉叡(2002)、徐世勋和蔡名书(2002)等利用该模型,对中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能否建立FTA进行了实证分析。台湾学者柯共春(2004)利用可计算一般均衡GTAP模型[2],对两岸共同市场做了实证分析,认为两岸共同市场的建立对两岸经济福利的增进效果将非常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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