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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分类指导

时间:2023-06-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政府应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分类指导_浙江发展研究报告(一)政府应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分类指导研究表明,土地流转与城市化进程、经济发展水平、第二、三产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非农化程度、社会保障水平等因素呈正相关。对一些不适宜开展大范围土地流转的乡村,应为农户间的私下流转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并加以指导。在流转中防止过多地注入政府的意愿或者滥用权力。要始终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要保证农民的独立决策。

(一)政府应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分类指导

研究表明,土地流转与城市化进程、经济发展水平、第二、三产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非农化程度、社会保障水平等因素呈正相关。但从农户家庭决策的角度分析,农户理性的决策是追求比较优势所形成的分工经济,农户通过家庭内部分工安排其生产经营活动。只要中国农业发展所面临的环境条件不变,即使可能出现农户部分家庭成员的非农就业,农户兼业化也不可避免。[2]因此在鼓励和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规模经营的过程中,各地政府部门应当认真权衡各地区的条件,努力提高劳动力转移率,提高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在此基础上审慎推进,而不能操之过急。从实践上看,股份合作流转适合于村级组织战斗力强、土地流转指导服务机构建立、第二三产业发达、转产转业农民群体数量较多的村,适合整村推进。鼓励探索“龙头企业或种植大户+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户”模式,创新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利益共享的机制。对一些不适宜开展大范围土地流转的乡村,应为农户间的私下流转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并加以指导。

在流转中防止过多地注入政府的意愿或者滥用权力。因此,如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是政府有效支持的关键。要始终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要保证农民的独立决策。任何关于土地流转的安排都应该由农民自己依法设计,都应该提高农民的参与度,让农民自主选择是否流转、以何种方式流转,而不能由政府行政包办、越俎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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