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新时期的发展思路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新时期的发展思路

时间:2022-06-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逐渐成为推动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之一。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合作社领导人、社员和普通农户的培训也迫在眉睫。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新时期的发展思路

王 申 李嘉晓[1]

摘要:近年来,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但合作社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如缺乏专业的管理和技术人才,财务管理问题突出,加上政府支持力度不够,监管服务不到位,这就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快速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应该采取强化财政政策扶持、健全融资监管机制、扩大合作社规模并强化其服务功能、规范管理等措施推动合作社稳定快速发展。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专业化 财务管理

我国合作社法中强调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

1.发展快速,作用明显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以山东省为例,截至2010年底,该省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3万户,连续两年居全国首位,同比增长67.5%。合作社已成为农村产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要助推剂。在推动农业的规模经营,提高农业产业发展管理水平的同时,对农业现代化、农民增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逐渐成为推动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之一。

2.合作组织专业化程度逐渐加强

合作组织多数立足于本地优势特色产业组建,利用自己的特色产业,在提高规模的基础上,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工、销售,增加农民收入,加强本地优势农产品的竞争优势。如专业化的粮食、水果、蔬菜、猪肉、禽类、水产生产、加工、销售、服务性组织等。

3.组织方式多元化

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不仅有传统的种植和养殖业,还有生产加工、农资服务、农业观光旅游等;从合作性质上看有集体组织、专业合作组织、股份合作组织等形式。从组织形式看,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政府引办、领办型。如农村供销合作社及其下设的各种协会,即专业协会加农户。二是农村能人领办型。部分乡镇、村的经营大户自发地将分散经营农户联合起来,共同抵御市场风险。如经营大户加农户、经纪人协会加农户、专业合作社加农户。三是依托龙头企业成立合作经济组织。如公司加农户、龙头企业加农户、企业协会加农户、基地加农户。

4.服务水平提升,社会效益明显

合作社由单纯提供单一的技术、信息等服务,逐渐延伸到加工、运输、销售、售后保障等环节,解决了广大农民的各种服务需求。如实行产前、产中、产后统一购种,统一肥料,统一农药,统一技术,统一培训、统一运输,统一销售;实行各户单独结算与定期结算相结合。在提高了农民的讨价还价能力的同时实现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在规模效益的基础上实现了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双丰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避免烦琐的日常管理和财务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还减少了贪污腐败现象发生的可能性。

二、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入了制度化阶段。但就近几年合作社的发展现状而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

1.政府部门的扶持力度不够

虽然我国《合作社法》第七章提出了扶持政策,但是由于规定比较笼统,导致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土地需求、资金需求和服务需求上得不到有效的满足。如合作社用地审批困难、贷款难度大、税收优惠效果小。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都有合作社补贴,但是由于补贴额度小,补贴范围窄,致使很多比较有前景的合作社无法顺利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使合作社在经济发展上的作用无法有效实现。

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了解决土地、资金和规模经营、产业经营等问题成立了土地流转合作社、资金互助社、联合会(社)等,但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无法到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开展经营活动得不到法律支持。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合作社领导人、社员和普通农户的培训也迫在眉睫。国家虽然实施了“阳光工程”,但是涉及面大,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的培训力度不够,尤其是因为没有相应的配套培训和指导体系,无法做到出现问题的同时马上能够解决问题,制约了合作社整体水平的提高和进一步发展。

2.财务管理问题突出

由于部分合作社建社宗旨不明确,合作社负责人对财务管理缺乏正确的认识,使合作社在财务管理上混乱滋生,甚至还出现了违法违纪现象。加上主管部门的监管不到位,财务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的财务管理素养和基本的财务管理培训,内外部监管机制不完善,社务不公开,账务不透明,这都严重阻碍了合作社的健康稳定发展。

首先是缺乏完善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例如有些合作社根本就没有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有些是财务管理和合作社运行制度不配套;有些是财务制度不完善、不科学,在执行上存在困难;有些是执行制度的力度不够,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配套、健全、规范的群众监督机制。其次是账簿设置不规范,会计科目随意设置,造成了账目不清、债务不清、款账不统一等等。第三是会计档案不健全,很多合作社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办公场所,更无从建立翔实的会计档案,加上会计管理制度不明晰,账目随意丢弃、放置,造成账目缺失等问题。第四是审批制度不严格。钱账管理不明晰,会计、出纳是同一个人,在资金使用上审批随意化,使会计、出纳无法行使其权利。

3.组织化、专业化程度不高,专业人才缺乏

由于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低门槛准入,即登记不收费、不年检、不验资,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起点普遍偏低,加上内部管理不规范,市场竞争力相对偏弱,总体带动能力不够;甚至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出现被个别发起人控制的情况,致使很多农民对参加合作社的热情减弱。

合作社规模小、实力弱。虽然合作社的发展逐渐专业化,但是无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数目、空间范围,还是从合作社的资金规模、赢利能力,目前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规模较小,实力较弱、专业化水平提升慢等问题。多数专业合作社处于初级阶段,产销衔接不紧密,过于注重赢利、轻视服务,注重眼前、轻视长远,注重生产、轻视营销,社员间的合作关系也有待进一步巩固和提高。这就使合作社在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上缺乏力度,专业性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缺乏。这种较差的综合环境和条件,也不足以吸引高层次人才尤其是管理营销人才。即便有些合作社暂时利用优惠政策引进人才,但由于缺乏长期职业发展环境,留不住人,人才流失问题也较严重。

三、新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的思路

1.强化财政政策扶持,健全资金使用监管机制

首先是在政策落实上。增加政府财政资金的扶持,除把扶持性的财政政策落实到文件中,使扶持政策制度化规范化,还必须增加财政投资力度,提高合作社的建设能力,使其规模化运营,更好地发挥合作的积极作用。财政政策的规范落实,必须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扶持的程序,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管相结合。通过完善的制度建设和对财政扶持资金的严格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进度,及时加强跟踪督查,确保财政扶持资金按计划使用,务求实效。

其次是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一方面,地方政府要主动为评估好的合作社提供信用担保,以尽快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另一方面,通过政策手段要求一些地方性金融机构每年都安排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解决合作社发展的资金瓶颈。三是鼓励社会各界以各种形式投资合作社。例如:对于由于资金约束不能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的合作社,可吸引专门的加工厂入股合作社;对于受运输能力限制不能扩大销售范围的合作社可吸引有运输车辆的农户为合作社社员,而不是单纯地限于生产同种农产品的农户。

2.提高合作社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要实现合作社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组织形式的目标,必须重点研究合作社的结构创新和合作社的宗旨——服务农民;特别要重视提高合作社的市场竞争能力;要尊重和鼓励合作社的机制创新;要科学处理政策扶持与合作社自我发展的关系。引导合作社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加大扶持力度,不断增强合作社的发展动力;重视为合作社提供服务,不断增强合作社的竞争能力。

首先加强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经纪人的规范化指导工作。同时规范内部运作和管理制度。专业合作社要按照章程建立并严格执行议事、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益分配、社务公开、奖惩等制度。其次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财务人员、专业大户、龙头企业代表、经营户代表进行阶梯式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各项素质,做好引导和培养,使合作社既培养了人才,又留得住人才。三要探索专业合作社新形式,鼓励专业合作社资金投入多元化,弥补政府及个体资金不足的现状,以壮大发展规模。同时减少重复性成立类型相似专业合作社,以提高合作社的实际市场竞争力。第四,实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制度。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工作规程)》的通知要求,在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进程中,始终坚持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通过辅导员引导、帮助农民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并逐步发展规范。

3.扩大合作社规模、强化服务功能

由于目前大部分合作社组织化、专业化程度低,规模偏小、实力偏弱、业务活动较为单一和服务领域相对狭窄的现状,应大力支持合作社吸纳更多社员,扩大规模,延长产业链条。鼓励其在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开拓新的经营服务项目,推动其单一生产和销售向产、销、运输和加工多领域发展。同时,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鼓励合作社进行联合与兼并,适时适当地扩大规模,引导其向综合性发展。

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加速转移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分散经营的农户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出现了劳力短缺、劳动力价格提高等困难,这就对专业合作社的社会化服务水平和质量要求日益增加,而目前的合作社能提供的服务尚不能满足。因此,一方面需不断强化现有合作社的服务功能,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要加快推动专门的服务性合作社的建立与发展,帮助农户解决劳动力日益短缺的问题。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民的需求也趋于多样化。这就需要合作社不断拓宽其服务领域与范围,使农民获得更多的帮助与实惠,农民的认可和支持也是合作社持续发展的动力。因此,从长远来看,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多领域服务,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服务项目,有助于我国农业的发展与农村经济繁荣稳定。

参考文献

[1]朱海兵,徐晓茶,周凌君.浅析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建议[J].安徽农学通报,2007,13(2).

[2]李旭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1(18).

[3]赵建新.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基于合作社快速发展的背景[J].中国农学通报,2011,27(29).

[4]翁美平.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村委主任,2011(2).

[5]张彦虎.改革以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状况与国际经验借鉴研究[J].新疆农垦经济,2011(9).

【注释】

[1]王申(1984—),男,山东滕州人。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2009级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李嘉晓(1975—),男,青岛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