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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服务业概念的提出

时间:2022-06-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1 现代服务业概念的提出国际经合组织于1999年9月召开的工商政策论坛中对服务业做了如下定义:“服务业是经济活动中一个门类分布广泛的群体行业,它包括高技术、知识密集型分支门类和劳动密集、低技能行业领域。”

§1.1 现代服务业概念的提出

国际经合组织(OECD)于1999年9月召开的工商政策论坛中对服务业做了如下定义:“服务业是经济活动中一个门类分布广泛的群体行业,它包括高技术、知识密集型分支门类和劳动密集、低技能行业领域。”简单说来,服务业与产品制作、采掘或农业没有直接联系,而是专以劳务、咨询、管理技能、休闲娱乐、培训和中介等形式进行的经济增值活动。(44)

服务业大体相当于第三产业。1985年,国家统计局在《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中,将第三产业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第二层次是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业、保险业、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第三层次是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研事业,生活福利事业等;第四层次是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

现代服务业可以界定为,在工业化比较发达的阶段产生的,主要依托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发展起来的,具有高技术密集度、高知识含量、附加值特征的服务产业。用比较通俗的说法可以表述为,现代服务业是指当一个国家工业化达到一定水平的时候,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的知识和技术密集型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本质上来自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社会分工的专业化等需求,具有智力要素密集度高、产出附加值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等特点。现代服务业既包括新兴服务业,也包括对传统服务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其本质是实现服务业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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