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3 治理权力的变异
村级组织治理混乱的村庄占被调查村庄的一定比例,这些村庄均是经济水平偏低的村庄,村庄人均年收入基本都在2 000元以下。这些村庄主要表现是,公共组织脱离正式组织的规范,在不同的社会土壤中发生权力异化,出现公共权力私产化、公共权力集团化等。
村庄民主同样构成一个民主系统,只有系统内的各个部分达成一定的平衡,村庄民主才能正常运行。以血缘家族为基础形成利益派别,各方势力不相上下,村庄选举反而成为引发族群冲突的导火线,村民自治无法成为整合各方利益的运行机制,村民在选举中也难以集中于某一方,从而达成明确的村庄共识,某个利益主体难以在村庄范围内获得法定村民数量的合法性支持,即便有一方在选举中取得村庄权力,但在权力的运行中也面临窘境。山东省昌乐县C村,经过疯狂争夺选票上台的一方掌握了村级组织权力,但并不能在一定程度上取得治理村庄的必要合法性,因为遭到选举淘汰的另一方想尽办法与之作对。一方是当选派的千方百计捞钱;一方是落选派的针锋相对,公粮不交,农业税不纳,在此影响下该村村民曾经几年交不上公粮、农业税。当选派为了完成任务得到上级的认可干脆就统一上缴,而村子里没有钱,于是他们就拿村子里的土地做文章,变着法儿卖土地,既完成任务又可以从中捞取好处,并继续维持当权的地位;[38]置村庄的长远利益于不顾。争夺来的村庄公共权力成为谋取家族团体利益的工具。
村级组织的集团化同样是公共权力私产化的一个表现,村庄政治成了少数人操纵的玩物和敛财工具。山东省阳谷县Y村现任三个村委会成员轮流干村长,谁也不给谁清理村庄财务,三个人已经干了五届,之间相互包庇。村庄财务混乱之极。其中有一个村长干了三年后,把账目烧掉,使之无据可查,村中的集资款等,不能给群众兑现,计划生育罚款不知去向,同时还造成了巨额村庄债务。村里的公共资源也成为个人变现的资本,一届村长把村子周围的长了二十多年的树全部卖掉,得到17万元。另一干部负责村里的事务时,就把树根树札全部卖掉,得款3万多,但所获资金不知去向。现任村长自己制造抢劫案件,企图私吞村民刚刚上缴的约1.5万元,被公安机关查出;村干部疯狂敛财的行为几乎完全失去了在村民中的威信,村委会难以推行任何公共行动,乡镇政府也不敢轻举妄动,以免引爆村民这些干柴。村里的公粮提留收不上来就欠着乡政府的,一直没交。[39]村级民主成了少数人以“合法律”的形式分割村级经济资源的策略性途径,并且这种村级组织以“忠诚”于地方政府、为地方政府汲取村庄物质资源换取地方政府的庇护,取得地方政府的默许。在村庄以行政化的姿态出现,常常以上级政府为靠山,动用行政化的手段震慑村民的反抗。在调研的此类村庄中,为数不少的村民的现实判断是“村委会作为一级政府”、“村委会代表政府”,村干部和村民明显分化,并且二者间的关系严重脱节,有的还形成严重对立情绪。村民自治在这类村庄中遭到严重扭曲,选举后产生的村庄权力完全不受制约,村民除了受村庄权力支配与摆布外难以享有任何益处。
村庄治理状况严重恶化的村庄没有治理指数可言,其政治生态孳生了不良势力的气焰。当前农民向城市流动的成本低,而农业收益的成本则较高,农业收入与打工收入间的差距,诱使农民中有能力、有文化的农村精英人物纷纷选择离开农村去寻找新的就业机会、获取较高的工作报酬,基本不再参与本地政治;剩下来的就大多只是一些老弱无能之辈,村民抵制不良势力的政治参与的能力减小,把持村庄权力的一些势力受到来自村民的压力减轻,他们就更是有恃无恐。中部地区一村民讲:大队上(村委会)(盖)一个章子、一个一指的(指很小,山东方言)纸条说叫交钱就得交钱,说叫你交多少你就得交多少[40],没有道理和法律依据可言。离开农村的农民尽量不管村庄事务,现在没有离开的农民则想尽办法努力使自己的下一代离开农村,以后不再在农村生活,农村已是农村人最讨厌的地方,一中年妇女说了这样的话:农村真不是人呆的地方,我不给他们(指她的两个儿子)盖房子娶媳妇,我就让他们上学(以后不再生活在农村)[41]。农民自己的家园成为其苦难之地。
我们调研的黄土高原山区的一个村庄中[42],村干部当官的直接目的就是贪污金钱发家致富。普通村民与村干部的家境相差很远,干部家里有车有房,普通村民与之有天壤之别,三分之二的村民属于贫困户,还有些缺衣少粮即便在过年过节也不能足食的人家。这些村干部当选后成为村庄一霸,克扣上级拨款,层层剥皮,挪入私人腰包,从来不公开财务,救济资金、老年人保障金等根本都不能到达村民手中。
许多学者对这种少数强势治村的现象表示担忧,学者萧功秦称之为“落后地区的权力苏丹化”[43],或“类苏丹化”,村庄公共权力集中在某个人手中,村庄权力村庄资源都被其私产化,控制权力的人依个人意志在村庄中为所欲为,完全不顾法律制度的规定,对其反抗者则纠集朋党爪牙进行武力打压等。这种现代社会的土皇帝靠家族势力或笼络的恶势力上台,他们对自己利益和家庭利益有着现代化意识,向上懂得寻求地方政府的庇护,向下对村民采取愚弄和压制。在现代社会出现封建治理的回流,萧功秦认为主要是,某些地方基层组织中出现的庇荫网模式,上下级之间“恩主——受庇人”的庇护制关系,纵容了乡村恶势力的滋生。其次,是部分地方官员与黑恶势力之间的互生关系,以及前者对后者的寄生性,因为现行体制下地方官员需要村庄势力协助完成行政任务。这种关系使一些村庄当权者可以在完全摆脱正式制度约束的条件下,实现权力的极端个人化,给生活在这些村庄的人们带来直接危害,国家意志不能下达,村庄成为国家政权下的“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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