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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权利不明晰的后果

时间:2022-06-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9.3.1 农地权利不明晰的后果——一个博弈模型对财产的广义的所有权——包括归属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它是人们(主体)围绕着财产(客体)而形成的经济权利关系;……土地所有者与经营者对级差地租Ⅱ的争夺是集体所有权与农户承包经营权冲突的主要原因。

9.3.1 农地权利不明晰的后果——一个博弈模型

对财产的广义的所有权——包括归属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它是人们(主体)围绕着财产(客体)而形成的经济权利关系;……理论上也把占有、支配和使用权统称为“经营权”(黄少安,1995)。土地归属权决定了地租的归属,农地的集体所有决定了承包经营农户不可能获得地租收益,只能获得土地的经营收益。在同一块土地上连续投资而提高的劳动生产率带来的利润在承包期内归农户,但是期满后集体可以通过收回经营权把这部分收益收归己有,在下一轮发包时就构成地租的一部分(即级差地租Ⅱ)。土地所有者与经营者对级差地租Ⅱ的争夺是集体所有权与农户承包经营权冲突的主要原因。

以林地的承包为例,农户在承包林地的早期可以栽种经济价值较高且生长周期较长的树种,在承包期过半以后就要栽种速成林,在快要到期的几年里(如果没有把握继续获得承包权),理性的做法是只砍树不种树。对于发包方来说,如果农户对林地的投资尚有剩余可以夺取,发包方讨价还价的能力增强,它可以通过收回土地转包或抬高下一轮的承包费获取这种剩余。双方博弈的结果是,承包方在承包到期前利用剩余控制权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发包方则允许承包方续包。具体可见图9-9的博弈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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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9 林地承包博弈

如果双方是合作的,理想的状况是承包方不砍树,发包方允许承包方续包,社会总报酬为28,是四个支付向量中总报酬最多的(长期投资带来的价值增加)。但是如果发包方发现承包方没有砍树,它的占优策略是不续包,这样它可以获得全部的剩余20,承包方预计到这一点,必然选择砍树,而发包方选择续包。最终支付承包方为8,发包方为5,总报酬是13,远小于合作博弈的报酬28,但非合作动态博弈的结果,(砍树,续包)才是唯一的子博弈精练纳什均衡解。早在18世纪英国的经济学家阿瑟·扬就说过:“保障一个人对一块不毛之地的所有权,他会把它变成花园;与他订立租用花园9年的合同,他会使它变为不毛之地。”原因是所有权使投资者可以获得完全的投资收益,减少了溢出效应。

能够自我实施的制度,必须是包括实施者在内的博弈参与人之间策略互动的博弈均衡(青木昌彦,2001)。《承包法》甚至中国农村的整个制度安排,农民都甚少有发言权。对农村土地立法的实质不是农民为自己立法,而是城市为农民立法。因而这个法律并不构成一个策略均衡,它只是政府的一个行动策略,而农民将采取自己的策略与政府的制度进行博弈。由于农地产权安排使农民的长期投资面临外部性风险和经营的不确定性风险,理性的农户必然要调整自己的投资行为,使自己的投资能在一定期间内收回,来规避这两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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