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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美国家收入分配不公的根源

时间:2022-06-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四节 拉美国家收入分配不公的根源拉美国家收入分配不公的根源无疑是生产资料私有制。事实上,在许多拉美国家,即使土地改革这样的激进手段也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拉美国家收入分配不公在农村地区的表现形式就是土地所有权的高度集中。

第四节 拉美国家收入分配不公的根源

拉美国家收入分配不公的根源无疑是生产资料私有制。这是因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绝大部分社会财富,首先是生产资料,都集中于占人口极少数的资产阶级手中”。[44]但是,在一些非社会主义性质的发展中国家(地区),如韩国新加坡、以色列和中国台湾省等,收入分配较之拉美要公平得多。可见,决定收入分配是否公平的因素还涉及其他方面。就拉美国家而言,收入分配严重不公的原因如下:

一、税收制度不合理

税收历来被视做较有效的传统收入分配工具。众所周知,社会再生产是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统一体。在社会产品分配体系中,各种分配形式具有不同的职能,体现出不同的分配关系,并且拥有各自发挥作用的领域。税收属于社会再生产总过程中的分配范畴,是社会再生产统一体中分配环节上的一种不可缺少的分配形式。[45]

然而,有些税收负担是可以转嫁的,即纳税人能在经济活动中将其转移到他人身上。而税收负担最终由谁来承担,则取决于包括收入分配政策在内的具体的社会价值关系。马克思曾说过:“在我们目前的这种企业主和雇佣工人的社会制度下,资产阶级在碰到加税的时候,总是用降低工资或提高价格的办法来求得补偿的。”[46]“每出现一种新税,无产阶级的处境就更恶化一些;取消任何一种旧税都不会提高工资,而只会增加利润。”[47]列宁也说过:“征收日用品的间接税是极不公平的。它把全部重担转嫁到穷人身上,给富人造成特权。”[48]

根据税收是否在形式上具有转嫁的可能性这一特点,税收的种类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种。前者指税负不能转移的税种(如所得税和财产税等),后者则指税负能转移的税种(如销售税、消费税关税等)。如表7-5所示,大多数拉美国家的税收结构是以间接税为基础的。而财产税所占比重则十分有限。这充分说明,拉美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占人口大多数的广大劳动群众,而非来自富人阶层。

还应该指出,在许多拉美国家,由于税收征集体系不完善,富人阶层的偷税漏税现象十分严重。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收入分配的不公。

二、为改善收入分配所作的努力收效甚微

应该指出的是,一些拉美国家曾为改善收入分配作出了不同程度的努力。例如,智利的基督教民主党政府试图在实现社会共识的基础上进行收入再分配,阿连德政府力求用较激进的方式达到这一目标,而秘鲁的贝拉斯科政府和加西亚政府以及墨西哥的埃切维利亚政府则通过制订一些具有民众主义色彩的社会发展计划来改善穷人的处境。然而,由于以下三方面的原因,为改善收入分配所作的上述努力收效甚微。

表7-5 拉美国家的税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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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美洲开发银行:《拉美经济与社会进步:1989年报告》;《拉美经济与社会进步:1992年报告》。

1.虽然改善收入分配在道义上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在拉美的政治制度中,由于构成政治权力基础的社会力量并不是广大穷人,因此,政府为改善收入分配而实施的政策和措施常因受到来自多方面的抵触而半途而废。世界银行曾指出,在阿根廷、智利和秘鲁,使穷人受惠的税收政策和其他一些改革措施能否成功,在一般情况下主要取决于白领工人、专业人员、官员以及中小企业主的态度;如果这些人能分享到主要针对穷人的政府拨款,那么这种再分配政策就有可能取得成功。在哥伦比亚,一个以穷人消费者为对象的食品补贴计划因缺乏有效的政治基础而在政府更迭时就被取消了。[49]美洲开发银行也指出,一些拉美国家的政府曾因开展土地改革而被推翻。[50]

2.一些民众主义政策虽然有益于穷人,但这些政策的实施往往是以政府的巨额财政拨款为基础的。因此,在许多情况下,收入分配状况在出现短暂改善的同时却使财政支出不堪重负。例如,为了增加工人的收入,阿连德政府于1971年年初分别将蓝领工人和白领工人的最低工资提高了37%~41%和8%~10%;此外,政府还在住房、食品和教育等方面为低收入阶层提供财政援助,其中尤为引人注目的就是将享受儿童免费牛奶的年龄从6岁提高到15岁。[51]然而,政府的财政赤字却陷入了严重的困境。因此,至1973年年初,智利的通货膨胀率已超过150%。[52]可以断言,经济困难也是阿连德政府垮台的原因之一,而民众主义政策则是经济陷入困境的一个重要根源。

3.政府的一些价格补贴政策是“隔靴搔痒”。对基本必需品提供价格补贴是许多拉美国家的政府进行市场干预和控制通货膨胀的主要手段之一。然而,由于行政管理上的困难,某些价格补贴难以完全面向低收入阶层,而高收入阶层却获得了一个“搭便车”的良机。例如,墨西哥政府长期对玉米面饼提供价格补贴。但是,由于商店主要集中在城市,而且玉米面饼的消费者以城市居民为主,因此,在家自制玉米面饼的农村消费者就很少从政府的补贴中得到好处。不仅如此,这种“隔靴搔痒”和“搭便车”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事实上,在许多拉美国家,即使土地改革这样的激进手段也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拉美国家收入分配不公在农村地区的表现形式就是土地所有权的高度集中。如在中美洲(1978年),占农户总数79%的小农户(其土地拥有量难以为本家庭的所有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仅拥有10%的农田,而那些占农户总数6%的大农户却拥有74%的农田。[53]

土地所有权的高度集中不仅加剧了农村地区的贫困化,而且还构成了一系列不安定因素。如在巴西,仅在1985~1987年的3年时间内,大地主与无地或少地农民之间发生的冲突就多达2264次,卷入冲突的人数为274万,433人被杀。[54]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绝大多数拉美国家为解决土地问题而开展了不同规模的土地改革。应该指出的是,土改使不少无地农民获得了土地,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土地所有权的高度集中。但是,土地改革并未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的收入分配结构。第一,土地改革只使大地主失去一小部分土地。[55]据估计,在拉美,再分配的土地仅约占应被充公的土地的15%,受惠的农民只占应受惠农民总数22%。[56]而且,失去土地的大地主还从政府手中获得了相应的补偿金。可见,从经济角度而言,大地主并未蒙受损失。第二,土地改革后,许多农民因缺乏必要的财力和物力而难以独立从事生产活动。因此,不少农民最后还是不得不出卖土地,再次沦为无地可耕者。

总之,即使在土地改革规模较大的秘鲁、玻利维亚和墨西哥,农村的两极分化和贫困化现象并未因土地改革而有所减轻。“拉丁美洲仍然被视为世界上土地所有权最为集中的地区。”[57]

三、忽视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

世界银行在展望拉美地区解决贫困问题的前景时指出,“需要进行各种改革,以改变有利于资本使用的各种倾斜现象,从而确保未来的经济增长能够为穷人带来就业机会。这包括价格与金融政策的改革,以鼓励对有效益的劳动密集型和外向型产业的私人投资”。[58]事实上,不仅解决贫困问题需要创造就业机会,改善收入分配亦非例外。

在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资源较丰富,而且绝大多数穷人的生计依赖于劳动所得。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该鼓励使用劳动力。世界银行在分析哥伦比亚改善收入分配的原因时指出,“为了使基尼系数下降,穷人最重要的资产——非熟练劳动力——的收益必须大幅度提高。在1971~ 1978年期间,(哥伦比亚的)非熟练劳动力的实际工资每年增长6.6%,而人均GNP仅增长3.9%。这就使收入分配变得有利于穷人”。[59]世界银行得出的结论是:“与贫困作斗争最成功的国家都推行一种有效地使用劳动力的增长模式,并对穷人的人力资源进行投资。这种两面兼顾的方针是(值得)推荐的减轻贫困的基本战略。”[60]

在东亚,由于鼓励出口,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始终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上。其结果是,就业机会得到扩大,工资也得到提高。如在1960~1990年期间,工资的增长率基本上与GDP的增长率一样高,而失业率则在下降。[61]相比之下,拉美国家显然未能为不断增加的劳动力创造足够的就业机会。这不仅与拉美国家奉行的内向型发展模式有关,也与其重资本密集型技术和轻劳动力密集型技术密切相连。

新古典理论认为:(1)要素市场是一个竞争性市场,在这一市场中,生产者追求的是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消费者和劳动者则力求使其物质福利实现最优化。(2)生产要素的使用是可替换的,因此,为了生产一定量的产品,生产者可以将技术、劳动力、资本和土地结合成不同的组合。(3)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生产者必然会选择一种最优的组合。如果劳动力资源丰富、资本稀少,那么,追求利润的生产者就会使用较多的劳动力和较少的资本。换言之,他会采用劳动力密集型技术,而非资本密集型技术。

拉美是一个劳动力资源丰富但资本匮乏的地区。然而,拉美的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使用的技术在很大程度上却具有资本密集型的性质。以哥伦比亚为例,在1960~1967年,5个最现代化的工业部门中资本—劳动力之比率翻了一番。其中化学工业部门尤为严重。1960年,该部门为创造一个就业机会而需要1.63个单位的资本投资;至1967年,资本需求量已上升到4.45个单位。[62]这种资本密集型技术显然不符合拉美的现实。因此,失业问题始终困扰着许多拉美国家。1950年,城市失业率为13.6%,1980年已提高到19.5%。[63]

一方面,失业大军持续存在,另一方面,就业人员(尤其是公共部门的雇员)却能获得许多失业者无法得到的经济利益。例如,在1988年修改后的巴西宪法的“社会权力”这一部分中,涉及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的篇幅只有一段(共4行);而涉及劳工权利的篇幅却长达4页,包括34个方面。例如,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雇雇员;雇员被解雇时应获得解雇费;雇员的每周工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4小时,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在工厂自动化时雇员有权获得就业保障;工会组织拥有代表权,等等。[64]这种过分照顾雇员权利的做法至少产生了两个弊端:一是上述权利提高了劳动力成本,从而使企业无法雇用更多的雇员;二是非正规部门的成员和失业者无法享受上述权利,因此,他们与正规部门的成员在经济地位上的差距进一步扩大。

四、忽视全民基础教育的普及

改善收入分配的许多手段和措施(如提高工资、增加对社会发展项目的投资)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例如,提高工资和增加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是有利于收入分配的,但外向型发展模式则要求把工资水平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因为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是增强制成品出口竞争力的必要条件之一。又如,增加政府对社会发展项目的投资显然有助于满足广大穷人的基本需求,但政府开支的扩大则不利于减轻通货膨胀压力和维系宏观经济的稳定。

然而,有些手段和措施的副作用却很小,或根本不存在。换言之,它们既能促进增长,又能改善收入分配。在这些手段和措施中,“最为重要的可能是教育”。[65]

事实上,在构成收入分配不公的诸多因素中,教育的重要性非常突出。世界银行指出:“穷人的主要资产是劳动时间。教育使这一资产的生产率得以提高……对于个人来说,其结果就是更高的收入……在秘鲁,每增加一年初等教育所得到的报酬,估计相当于个体劳动妇女从事零售纺织部门的报酬的33%……(可见)使穷人家的孩子接受教育会大大增加他们摆脱贫困的可能性。由于劳动能力是所有健康的穷人赖以生存的唯一宝贵的资本,因此,提高这种劳动力的生产率显然是同贫困进行斗争的最有效途径。”[66]世界银行甚至认为,“教育作为向贫穷进行斗争的一项武器,其作用远不止于提高劳动力市场的生产率。母亲接受一年的教育以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就降低9%。如果其他条件相同的话,受过较好教育的母亲一般拥有较健康的孩子”。[67]

越来越多的研究结果表明,由于缺少文化,穷人无法接受先进的生产技术,难以参与劳动力市场的激烈竞争,因而更容易成为失业者。与此相反,“受过较多的文化教育的农民,更容易采用得到改进的生产技术,能更多地知道如何获得信贷或解决自己面临的问题,也更能发现并抓住农业部门以外的新机会”。[68]正如著名的美国经济学家T.舒尔茨所说的那样,教育的最为重要的价值就是它能增强“对付经济失衡的能力”。[69]泛美开发银行执行副行长N.伯索尔也认为,贫困与文化教育之间存在着这样一种恶性循环;由于缺乏文化教育,穷人无法得到摆脱贫困的途径和机会,从而永远处于贫困的境地。相反,穷人如能获得受教育的机会,劳动力素质就能得到提高,工资水平也会随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而增长,从而形成这样一种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的良性循环:普及全民教育→提高劳动力素质→提高劳动生产率→工资得到提高→收入分配得到改善→对教育的需求进一步增长→劳动力素质进一步提高。[70]

据拉美经委会的计算,在20世纪80年代的一些年份,教育这一变量在10个拉美国家收入分配不公中的比重为1/4;而A.费希罗则将60年代期间巴西导致收入分配不公诸因素的一半归咎于受教育机会的不均等。[71]拉美经委会还认为,沦为穷人的“可能性”与学历的高低成反比:大学生的“可能性”只有4%,中学生和小学生分别为9%和27%,未受教育者则高达56%。[72]然而,应该指出,虽然受教育的程度与沦为穷人的“可能性”成反比,但是就拉美国家的国情而言,最需要的显然不是使每一个人都能接受高等教育,而是普及全民基础教育。

拉美教育制度具有重高等教育、轻基础教育的特点。这充分体现在政府配置教育经费的政策上。但能够享受高等教育补贴的只是富有者阶层。在智利、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和乌拉圭,占总人口20%的最富有者获得了高等教育补贴的50%以上,而占总人口20%的最贫穷的人却只能得到10%。[73]据估计,在许多拉美国家,培养一名大学生的经费,可用来培养10名小学生;而在巴西和哥伦比亚等国,这一比例高达1∶30。[74]因此,一方面,有经济能力进入高等院校的富有家庭子女,不仅可以获得较多的受教育机会,而且还能在毕业后较容易地获得高薪职业;另一方面,广大穷人不仅无力进入高等院校,甚至连基础教育的机会也不容易获得。如在巴西,每6名穷人儿童中,只有1人能完成8年基础教育学业。毋庸赘述,由于缺乏必要的文化知识,穷人只能从事无技术劳动。而在许多拉美国家,技术劳动力与无技术劳动力工资的差别在60%~100%之间。[75]可见,受教育程度的不同以及工资水平上的差异,加剧了收入分配的不公。

五、消费结构的反作用力

低收入家庭或个人用于衣、食、住等基本必需品方面的开支在其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大,用于非必需品(奢侈品)方面的开支所占比重较小;高收入家庭或个人则反之。按照美国经济学家M.托达罗的假设:(1)GNP总量为8个货币单位。(2)富人的必需品消费倾向和非必需品消费倾向分别为0.2和0.8,亦即他把其收入的20%和80%分别用于购买必需品及非必需品。(3)穷人的必需品消费倾向和非必需品消费倾向分别为0.9和0.1;那么,在收入分配均等的条件下(即每个家庭或个人各获得GNP的4个货币单位),必需品需求的总量为7.2个货币单位(0.9 × 4 × 2),非必需品(奢侈品)需求的总量仅为0.8个货币单位(0.1 × 4 × 2)。但在收入分配不均的条件下(假设富人和穷人分别获得国民生产总值的7个货币单位和1个货币单位),那么,必需品的需求总量只有2.3个货币单位(7 ×0.2 + 1 × 0.9),而非必需品的需求总量则高达5.7个货币单位(7 × 0.8 + 1 × 0.1) 。[76]

可见,收入分配是否均等,对一个国家的消费结构(因而也对生产结构)有着重要的影响。而这种不合理的消费结构一旦形成,又会对收入分配产生一种不良的反作用力。在收入分配不公的条件下,尽管富人在总人口中只占一小部分,但是,由于他们控制着大部分国民财富,总需求和生产就更容易受富人的消费偏好的影响。无怪乎许多拉美国家把大量硬通货用于进口富人享受的非必需品。“如果收入是较平等地加以分配,那么需求结构就会更适应基本食物和其他必需品的生产,(从而)有助于消除农村贫困,提高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77]

还应该指出的是,即使非必需品不是依赖于进口,而是在本国生产,由此而来的不良后果同样是显而易见的。例如,非必需品生产较之必需品生产更需要大量资本和先进的技术。其结果是,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得不到发挥。又如,任何国家的资源总是有限的。非必需品生产占用的资源量愈大,必需品生产所得的资源量就愈小。就改善收入分配状况而言,必需品的重要性显然更为突出。

总而言之,拉美国家收入分配不公的根源是多方面的,并且与发展模式中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政策的关系密切相连。那么如何才能改善收入分配状况?毫无疑问,拉美国家除了要努力消除上述种种因素以外,还应该牢记经济发展是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关键因素这一基本原则。“一些拉美国家的经验表明,如果(20世纪80年代的)经济能像以前那样增长,分配或许很快就能得到改善。70年代的委内瑞拉和哥伦比亚曾出现过这种积极的趋势;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巴西的‘经济奇迹’使无技术劳动力的工资大幅度上升。这也表明,快速增长能带来‘滴入’ 。”[78]拉美经委会的研究结果也证实:经济增长周期与收入分配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如在70年代后期至80年代末10个拉美国家的26个经济周期中,经济衰退时,收入分配显得较为不公;而在经济复苏时,收入分配则得到改善。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为什么在“失去的10年”拉美国家的收入分配不公和贫困化问题尤为严重。

【注释】

[1]转引自M.托达罗著:《经济发展与第三世界》,中国经济出版社,1992年,第112页。

[2]转引自M.吉利斯等:《发展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89年,第112页。

[3]转引自M.吉利斯等:《发展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89年,第112页。

[4]J.L.伦多诺:《哥伦比亚的收入分配:转折点、追赶及库兹涅茨的其他论点》(打印稿),哈佛大学,1989年;转引自O.松凯尔主编:《从内部发展:用新结构主义方法解释拉丁美洲》,美国林—雷纳出版公司,1993年,第243页。

[5]G.帕帕内克和O.金:《发展、增长率及经济战略对收入分配的影响》,载荷兰《发展经济学》,1986年9月,第55~56页。关于其他学者对“倒U型曲线”的评论,见R.拉姆:《经济发展与收入不均》,载美国《经济发展与文化变革》1995年1月;A.塞思:《发展与分配:对跨国U型假设的批评》,载荷兰《发展经济学》1983年12月,第367~382页;F.帕克特:《不同发展阶段的收入分配:对证据的考察》,载《国际劳工评论》1973第108期,第97~125页。

[6]G.缪尔达尔:《亚洲的戏剧:对国家贫穷的探讨》,美国万神出版公司,1968年;转引自R.弗伯主编:《拉美的消费与收入分配》,美洲国家组织,1980年,第209页。

[7]I.B.克拉维斯:《收入分配的国际性差异》,载《经济学与统计学评论》1960年11月;转引自R.弗伯主编:《拉美的消费与收入分配》,美洲国家组织,1980年,第206页。

[8]S.莫莱:《劳工市场与不平等增长》,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社,1982年;转引自E.卡多佐等著:《拉丁美洲经济:多样性、趋势和冲突》,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1992年,第237页。

[9]转引自陈广汉:《论发展中国家收入分配的模式》,载《世界经济》杂志1990年第10期,第62页。

[10]李琮主编:《世界经济百科辞典》,经济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46页。

[11]转引自世界银行:《世界银行政策研究公报》,1995年5~7月,第1页。

[12]转引自世界银行:《世界银行政策研究公报》,1995年5~7月,第3页。

[13]H.钱纳里等:《伴随增长的再分配》,英国牛津大学出版社,1974年,第74~90页。

[14]M.内芬主编:《另一种发展:方法及战略》,瑞典哈马舍尔德基金会,1977年。

[15]W.J.迪克逊:《1960~1980年拉丁美洲在提供人类基本需求方面的进步》,载美国《发展中地区杂志》1987年第1期,第129~130页。

[16]O.松凯尔:《跨国资本主义与拉丁美洲的民族分离》,载牙买加《社会与经济研究》1973年3月。

[17]C.富尔塔多:《拉丁美洲的不发达与停滞》,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出版社,1966年。

[18]M.C.塔瓦雷斯:《收入分配、积累及工业化模式》,载《关于收入分配与发展的争论》,里约热内卢,1973年; M.C.塔瓦雷斯、J.塞拉:《比停滞更严重:对最近巴西发展模式的讨论》,载《经济季刊》1971年10~12月;转引自O.松凯尔主编:《从内部发展:用新结构主义方法解释拉丁美洲》,美国林—雷纳出版公司,1993年,第66页。

[19]C.凯:《拉丁美洲人的发达与不发达理论》,英国劳特里奇出版公司,1989年,第18页。

[20]R.E.帕克:《人类迁徙与边缘人》,载美国《美国社会学》1928年第6期;转引自C.凯:《拉丁美洲人的发达与不发达理论》,英国劳特里奇出版公司,1989年,第89页。

[21]关于“二元论”派对“边缘化”理论的论述,见拉丁美洲经济社会发展中心的下述出版物:《智利的土地所有制与农民》,布宜诺斯艾利斯,1968年;《诊断拉丁美洲边缘化的论文》,巴塞罗那,1969年;《拉丁美洲的边缘化、促进民众及一体化》,布宜诺斯艾利斯,1970年。

[22]关于“结构主义”派对“边缘化”下论的论述,见A.基哈诺:《论“社会边缘化”的概念》,拉美经委会,1966年;A.基哈诺:《经济的边缘极与边缘化劳动力》,载《经济与社会》1974年第4期;A.基哈诺:《帝国主义与拉美的“边缘化”》,利马,1977年;J.纳恩:《人口的相对过剩、产业大军与大众边缘化》,载《拉丁美洲社会学评论》1969年第2期;J.纳恩:《关于拉美边缘化及参与问题的研究》,载《社区发展问题》,1971年第25~26期;J.纳恩:《边缘化与其他问题》,载《拉丁美洲社会科学评论》1972年;J.纳恩、J.C.马林、M.莫密斯:《拉丁美洲的边缘化》,布宜诺斯艾利斯,1969年。

[23]基哈诺也认为:“边缘无产阶级”没有直接受到资产阶级的剥削,因此难以识别其阶级敌人,有时甚至把国家看成自己的对手。

[24]关于冈萨雷斯·卡萨诺瓦对“内部殖民主义”理论的论述,见他的下述论文:《内部殖民主义与民族发展》,载《国际发展比较研究》1965年第4期;《墨西哥:一个农业与“半资本主义”革命的动力》,载J.彼得拉斯等主编:《拉丁美洲:要改革还是要革命? 》,美国弗塞特出版公司,1968年;关于其他学者的论述,见R.斯塔夫海根:《阶级、殖民主义与文化适应:论中美洲种族间关系的体制》,载《国际发展比较研究》1965年第6期;R.斯塔夫海根,《拉美的边缘化、参与及土地结构》,载《国际劳工研究所公报》1970年第7期;R.斯塔夫海根,《社会学与不发达》,墨西哥,1971年;D.L.约翰逊:《论被剥削阶级》,载J.D.科克科劳夫特等编:《依附与不发达:拉丁美洲的政治经济》,美国达伯尔代出版公司,1972年。

[25]C.富尔塔多:《拉丁美洲经济的发展:从西班牙征服到古巴革命》,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第57页。

[26]关于初级产品出口型发展模式对收入分配的影响,见本书第一章第三节。

[27]美国经济学家M.托达罗把基尼系数超过0.5视为高度不平等,0.4~0.5为中度不平等(见M.托达罗:《经济发展与第三世界》,中国经济出版社,1992年,第127页)。

[28]拉美经委会:《20世纪80年代拉丁美洲的贫困与收入分配》,1993年3月31日,第13页、第17页。

[29]M.纳伊姆:《拉丁美洲:翌日早晨》,载美国《外交事务》1995年7~8月,第55页。

[30]学术界和国际机构对“贫困”概念的解释不尽相同。世界银行为“贫困”所作的定义是:“缺少达到最低生活水准的能力”。(见世界银行:《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第26页)而拉美经委会则把月收入不足60美元视为“贫困”,不足30美元视为“极端贫困”(见拉美经委会专题报告:《20世纪80年代拉丁美洲的贫困与收入分配》,1993年3月31日,第58页和第111页)。此外,拉美经委会还根据收入和食品开支确定贫困线(见本书表7- 3的注2及注3)。

[31]世界银行:《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第25页。

[32]E.卡多佐等著:《拉丁美洲经济:多样性、趋势和冲突》,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1992年,第246页。

[33]拉美经委会:《20世纪80年代拉丁美洲的贫困与收入分配》,1993年3月31日,第58页和第112页。

[34]R.维斯科夫:《拉美的基本需求与民主进程》,载美国迈阿密大学北方—南方中心活页文选:《北方—南方问题》1993年第2期,第5页。

[35]N.哈维:《恰帕斯州的暴动:农村改革与民众斗争》,载英国《第三世界季刊》1995年第1期,第39页。

[36]被称做恐怖主义组织的秘鲁“光辉道路”的建立,同样与秘鲁社会中的诸多不公正现象有关。该组织的大多数成员来自贫困阶层,因而对其首领提出的种种激进的口号颇为响应。

[37]T.斯基德莫尔等著:《现代拉丁美洲》,英国牛津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139页。

[38]美国《新闻周刊》1990年2月19日,第33页。

[39]P.史密斯主编:《美洲的毒品政策》,美国西方观点出版社,1992年,第10页。

[40]E.卡多佐等著:《拉丁美洲经济:多样性、趋势和冲突》,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1992年,第232页。

[41]V.托克曼认为,1930年,美国的“自谋职业者”相当于经济活动人口总数的3%,而在拉美,1950~1980年期间一直在20%上下(见V.托克曼:《拉美经济思想中的劳动力市场及就业》,载O.松凯尔主编:《从内部发展:用新结构主义方法解释拉丁美洲》,美国林—雷纳出版公司,1993年,第133页)。

[42]巴西《圣保罗州报》1995年7月30日。

[43]除“地下经济”以外,非正规部门还有其他一些含有非褒义色彩的叫法,如“秘密经济”、“隐蔽经济”、“灰色经济”、“影子经济”、“黑暗中的经济”、“非法经济”、“不受注意的经济”、“无人知晓的经济”、“无记录的经济”、“二级经济”、“平行经济”和“黑色经济”(见E.费格:《确定和估计地下及非正规的经济:一种新的制度经济学方法》,载英国《世界发展》1989年第7期)。

[44]许涤新主编:《政治经济学》(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77页。

[45]王佩苓主编:《税收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3年,第49~50页。

[4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第74页。

[4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第336页。

[48]《列宁全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第303页。

[49]世界银行:《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第52页和第92页。

[50]美洲开发银行:《拉美经济与社会进步:1986年报告》,第128页。

[51]E.卡多佐等著:《拉丁美洲经济;多样性、趋势和冲突》,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1992年,第211页。

[52]T.斯基德莫尔等:《现代拉丁美洲》,英国牛津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135页。

[53]美洲开发银行:《拉美经济与社会进步:1986年报告》,第120页。

[54]E.卡多佐等著:《拉丁美洲经济:多样性、趋势和冲突》,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1992年,第252页。

[55]美洲开发银行:《拉美经济与社会进步:1986年报告》,第129页。

[56]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大地主千方百计钻土地改革法中的一些“空子”。例如,针对土地改革法中关于“闲置土地应被没收”的规定,大地主常在土改前在闲置多年的土地上随意撒上一些种子,以造成土地未被闲置的假象。但他们不进行任何田间管理,因为他们根本不考虑是否有收成。

[57]联合国粮农组织和国际劳工局:《土地改革的成就与问题》,纽约,1977年;转引自美洲开发银行:《拉美经济与社会进步:1986年报告》,第129页。

[58]世界银行:《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1990年,第142页。

[59]世界银行:《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1990年,第50页。

[60]世界银行:《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1990年,第51页。

[61]世界银行:《世界银行1994年发展经济学年会论文汇编》,第439页。

[62]R.米勒:《跨国公司与第三世界的不发达》,载C.K.威尔伯主编:《发达与不发达的政治经济》,美国雷登书屋,1973年。

[63]A.平托:《都市化与第三级化:拉美发展中的结构性扭曲》,载拉美经委会:《拉美经委会评论》,1984年12月,第26页。

[64]世界银行:《世界银行1994年发展经济学年会论文汇编》,第440页。

[65]E.萨米恩托:《处于中等发展阶段的国家的增长与收入分配》,载《拉美经委会评论》1992年12月,第151页。

[66]世界银行:《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1990年,第81~82页。

[67]世界银行:《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1990年,第81~82页。

[68]J.希汉:《拉丁美洲的发展模式:贫困、镇压和经济战略》,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44页。

[69]T.舒尔茨:《对付经济失衡的能力的“代价”》,载《经济文献杂志》1975年9月;转引自J.希汉:《拉丁美洲的发展模式:贫困、镇压和经济战略》,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45页。

[70]1995年9月9日N.伯索尔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的演讲。

[71]A.费希罗:《巴西收入分配的规模》,载A.福克斯主编:《拉丁美洲的收入分配》,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社,1976年,第74页。

[72]拉美经委会:《20世纪80年代拉丁美洲的贫困与收入分配》,1993年3月31日,第41、46页。

[73]世界银行:《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1990年,第79页。

[74]E.卡多佐等著:《拉丁美洲经济:多样性、趋势和冲突》,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1992年,第247页。

[75]R.金基斯:《跨国公司与拉丁美洲的工业变革》,英国麦克米伦出版公司,1984年,第223页。

[76]M.托达罗:《经济发展与第三世界》,中国经济出版社,1992年,第115~117页。

[77]M.托达罗:《经济发展与第三世界》,中国经济出版社,1992年,第117页。

[78]A.贝利:“拉美的收入分配与贫困:最近的趋势与20世纪90年代的挑战”,载A.R.M.里特等主编:《走向2000年的拉丁美洲》,美国普雷格出版公司,1992年,第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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