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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利用外资的指导方针

时间:2022-05-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如何正确地确定利用外资的适当外债规模,从各国的经验来看,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偿债率。另外,一年偿债率也不能作为举债规模的限度,有时年与年之间的差距较大。因此,有的国际机构和有关人士认为,要把15年左右的平均偿债率作为衡量借款规模的主要指标。系指一国对外负债总额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是衡量一个国家的生产量对外债的承受能力。

(二)明确利用外资的指导方针

1.总的指导方针是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

积极,就是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拓宽视野,认真改善利用外资环境,保持外资投入的稳定增长;合理,就是按照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引导外资投向,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扬长避短,趋利避害;有效,就是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积极是前提,合理是关键,有效是目的,三者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这一方针的实质,就是要以“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根本标准,在自力更生为主的基础上,牢牢掌握利用外资的主动权,通过互利合作,使外资更多、更好地为我所用。

2.重点是吸收国外直接投资

国际上一般利用外资的方式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吸收国外直接投资,包括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合作开发、外资独办企业、补偿贸易等;一类是利用国外的各种信贷,包括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出口信贷、一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租赁以及吸收国外存款等;一类是国外的各种无偿援助。这些利用外资的方式各有特点,都要本着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的方针,根据具体情况,择优选用,争取有较大发展。从全局需要出发,当前一个时期利用外资的重点,要放在尽可能多利用一些政府间和国际金融机构的中低利、中长期贷款,加快一些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尽可能多地吸收一些直接投资,加快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为今后经济的快速发展打好坚实基础。

许多国家从资金的稳定性和综合经济效益考虑,都把吸收直接投资放到重要位置。我国在继续加强政府间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工作的同时,创造条件,更多地吸收直接投资,特别是重视办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是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外资能否收回、增值,取决于企业经营的效果,不形成国家的债务负担,这样我们就可以更多地利用一些外国投资,把一些急需的项目和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尽快搞上去;外商为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取得更多利润,一般会不断提供新的技术成果,有利于我们赶上世界技术进步的步伐,在新的技术革命迅速发展的情况下,这点更显得重要;还可以在同外商的共同经营中学习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有利于利用外商的销售渠道,拓展国外市场,增加外汇收入;有利于增加国家的财税收入;有利于扩大就业,培养人才;还可以使国内企业在比较中看到差距,促进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对于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可以提供某些借鉴经验。

举办合资经营企业从长远看,应以生产性项目为主,以能否尽可能多地带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为出发点。特别要鼓励多办那些技术更新周期短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广泛的使用和推广价值,经济效益特别好的;产品主销国外的项目。要把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放到优先地位。同类型的企业要争取几个国家的企业来办,以利于在竞争和比较中加快技术进步,更富有生气。

与此同时,要欢迎外商到国内办独资经营企业,为其尽可能地提供便利条件和优良的服务,以解除外商在提供技术和与我方合作经营共事方面的一些顾虑,引进一些用其他方法难以取得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带动某些行业的技术进步,加快某些地区的开发建设和有关事业的发展。

3.恰当控制外债规模

发展中国家长期遭受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剥削、压迫,经济比较落后,取得政治独立后,加快民族经济发展的要求比较迫切,而偿还能力比较薄弱,我国也类似。因此,保持冷静头脑,恰当地控制利用外资的外债规模是十分重要的。如何正确地确定利用外资的适当外债规模,从各国的经验来看,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偿债率。偿债率,是当前国际间分析一国偿债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一般认为,一个国家利用外资每年还本付息的外汇额,不得超过该国当年出口收汇的20%,超过这个界限就是超出了偿还能力的危险点。据第三世界一些经济发展成功的国家典型调查测算,一般是偿债率适当,经济发展就比较稳定,发展速度相对也比较快。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因为经济发展涉及的因素很复杂,各国的情况不同,即使是同样的偿债率,承受风险的能力也不一样。据有关资料,巴西、墨西哥、苏联、波兰、南斯拉夫等国家,有几年的偿债率都超过了20%,有的国家并未发生什么问题。有的国家偿债率并不高,却发生了到期还不了债的情况。如扎伊尔,1974年偿债率占出口收汇的12.9%,1975年发生了到期还不了债的问题。因此,20%的偿债率不能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借债规模的唯一尺度,各国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但这毕竟是许多国家的经验总结,是一些西方国家和银行用来分析判断能不能借用资金和投资时,习惯于使用的指标,具有普遍的参考价值。

另外,一年偿债率也不能作为举债规模的限度,有时年与年之间的差距较大。例如埃及,1973年还本付息额占当年出口收汇总额的40.2%,1974年下降为21.7%。玻利维亚1978年为48.7%,1979年下降为29.6%。乌拉圭1978年为45.8%,1979年下降为9.9%。因此,有的国际机构和有关人士认为,要把15年左右的平均偿债率作为衡量借款规模的主要指标。

(2)负债率。系指一国对外负债总额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是衡量一个国家的生产量对外债的承受能力。据有关资料,阿尔及利亚、加纳、科特迪瓦、肯尼亚、摩洛哥、塞内加尔等32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1950~1975年的负债率为1%~5%的仅1个,5%~10%的有9个,10%~20%的有15个,20%以上的有7个。据世界银行的有关资料,1970~1975年,韩国的负债率为29.5%,新加坡为18.9%,墨西哥为13.2%,香港地区为11.9%,巴西为9.8%,阿根廷为7.5%。从以上数字看,负债率多在5%~20%,这也是值得参考的。

(3)其他因素。第一看外汇储备的多少,流动性如何。据有关资料,苏联1977年到期应还债务100亿美元左右,高达本年度出口收汇的45%,但这并未影响苏联的举债规模,因苏联外汇储备中黄金较多。第二看国际收支情况。一个国家的国际收支连年较好,可适当扩大举债规模;反之,应控制其规模。第三看借款构成的情况。看中长期、中低利贷款和官方援助贷款的多少,与较高利率贷款的比例。中低利贷款规模大一点,一般说不会有多大的风险。而较高利率的贷款,即使贷款规模小,由于期限短,利率高,使用不好也会出问题。第四看借债国投资环境好坏,吸收能力强弱,经济效益高低。如果这些情况较好,借债规模可适当大一些;反之,应小些。此外,还需考虑经常收支逆差额与进口额的比率,可(或不可)削减的部分进口额在进口总额中的比例大小等。当然最根本的是利用外资能不能及时发挥投资效益,加速经济的发展。如果能这样,其投资增值的整个社会和经济效益远远高于还本付息率,外债即使再多一些也不会有什么风险。

利用外资规模的大小,除了考虑上述各方面的因素外,还应考虑利用外资的具体项目是否有偿还能力。当然,并非要求每个项目自身都有偿还能力。但相当部分的项目投产后要有直接的偿还能力,有些不能直接创汇的项目,要考虑其产生的综合经济、社会效益,应该有间接的偿还能力。这样才能将外债的偿还真正落到实处。项目的偿还能力至少应考虑以下两个因素:一是外资项目投产后的资金利润率。也就是核实预计该项目全年利润额对投资金额的比率,即年度资金利润率,并与借进外资所负担的年还本付息率(包括费用等在内)相比较,只有在利润率高于还本付息率的情况下,该项目才能有足够的偿还能力。二是利用外资项目投产后的“创汇率”与还本付息率的比较。利用外资项目的利润率高于还本付息率,但并不一定有足够的外汇,而还本付息是需要外汇的。因此,在外汇管理较严的国家,考虑偿债问题时,还必须计算利用外资项目的创汇能力,以创汇率为指标,按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利用外资项目全年收入外汇的金额与借进外资额的比率,并与借用外资的年平均的还本付息的比率相比较。只有在年创汇率高于年还本付息率时,该项目才有足够的外汇偿债能力。各个项目是构成国家总的偿还能力的“细胞”,都关系到利用外资总的规模的大小。因此,这也是确定一个国家利用外资规模不可忽视的因素。

我国在确定利用外资规模时,在考虑国际上一些通常的衡量标准的同时,还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①我国的出口水平。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我国对外贸易有了较大发展。尽管出口贸易额增长较快,但与发达国家或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人均出口额低,出口能力和适应性较差。而且,在我国的出口商品中,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商品占出口额的比重大,进料所需外汇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再者,某些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必需物资的进口用汇,多年来都占相当的比重。这些用汇都是很难削减的。在计算偿还能力时,这些因素都应予考虑。

②我国的消化能力。首先是国内资金的配套能力。利用外资与国内资金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利用外资项目,无论是在建设阶段还是在生产阶段,都需要国内的相应资金配套,如某些土建工程、基础配套设施、施工队伍工资及生产流动资金等。利用国外贷款建设新项目,国内配套资金可以比照以往引进成套项目所需配套资金比例估算。据对21个大型成套项目的测算,平均引进1美元设备,约需4元人民币配套。13套大化肥设备,国内配套投资较少,引进1美元设备,只需2.5元人民币,与利用贷款建设项目所需配套资金可能更接近。国内配套资金的多少,同国内设备配套比重有很大关系。如上海石化总厂一期工程,因国内设备配套比重大,引进1美元的设备,国内设备配套资金高达7元人民币。利用外资对现有企业技术改造的国内配套资金是比较少的。国内能有多少资金用于外资的配套,必须综合考虑。第一,要考虑人民币的配套能力。因为利用外资,不决定于我们的主观愿望,而决定于国内有多少财政可拨付的资本金或贷款用于配套。第二,要考虑物资的配套能力。如建筑期间的砖、瓦、沙、石等应由国内供应,还要考虑建成后的原材料、燃料供应等能力。第三,要考虑交通运输的配套能力。第四,要考虑管理能力,能否使项目及时建成并发挥投资效益。要管好用好买进来的技术和设备,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并能及时消化,使其国产化。对此,管理水平能不能适应是很重要的。我国有些企业的设备、技术虽比较先进,但由于管理水平跟不上,难以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当然偿还能力就低,利用外资的规模就要受到限制。世界银行的一些经济专家对此评论说:中国工业的问题是管理,如果管理不好,钱越多,浪费越大。这个意见是很值得深思的。

我国利用外资的适度规模究竟应该多大?国内一些专家的推论和世界银行一些专家的看法基本是一致的,大体控制在偿债率不超过20%为宜。随着经济发展和消化能力的提高,可再适当调整。

4.正确引导外资投向

利用外资要正确确定投资的方向和重点,吸收有利的外资并用到发展国民经济最需要的地方,这是保证取得预期社会经济效益的关键之一。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利用外资工作中都很重视这个问题,大都根据本国经济的优势和发展战略的需要,在有关法规中明确规定鼓励或允许、限制或禁止向国内哪些行业投资。

发展中国家一般鼓励外资向有利于发展本国经济,促进技术进步,改善国际贸易及国际收支等行业投资。如新加坡法律曾规定鼓励向新兴行业、出口工业,如炼油、钻油设备、电子电器、造船工业等部门投资。印度尼西亚法律曾规定,港湾、公用发电、输电、配电、通信、海运、航空运输、公用铁道、原子能开发等方面,不允许外资全面控制;至于与国防有关的部门,如武器、弹药及军用器材等方面,则完全禁止外资进入。南斯拉夫法律曾规定,外资只限于在发展出口工业和需要引进技术的行业投资,至于保险、贸易和社会活动(科学研究除外),则禁止签订合营合同。

工业发达国家,除国防和某些经济关键行业等领域禁止或限制国外投资外,其允许外国投资的范围,一般比发展中国家较宽。

在这个问题上,从大多数利用外资的国家和地区的处理情况来看,归纳起来,大体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对外贸依赖较大的国家和地区,如韩国、新加坡等,利用外资的重点是发展出口加工工业,尤其是周转快、创汇高、收益大、偿还能力强的项目;二是资源有限,但技术基础较好的国家,如日本,非常重视吸收外资同引进先进技术相结合,加强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或者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三是用于经济最急需的战略地区和经济薄弱的环节,如苏联,把外资用于开发远东地区的资源和化工、机械、汽车制造、冶金等基础落后的关键部门;四是用于建设重工业和基础工业的大型项目,如印度、埃及等。不管是哪种类型,一般都是从各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取得最佳经济效益、促进本国经济发展为目的。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对允许、鼓励外国来华投资的主要行业范围和要求,也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我国利用外资要服从国家经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从目前和长远来看,我国利用外资的投向要考虑这样几个方面:

(1)与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引导外资投向国民经济发展需加强的薄弱环节,急需加快发展的行业。

(2)与经济后进地区开发战略相结合,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中西部有优势和发展前景的产业。

(3)与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和壮大基础工业、加强基础设施相结合。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这些行业,不仅可以为整个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而且可以促进投资环境的进一步完善,为更多吸收外资创造条件。

(4)与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相结合。实践证明,这是一条花钱少、见效快、多快好省的途径。

(5)与扩大出口、逐步改善出口商品结构相结合。扩大出口是扩展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利用国内和国外两种资源、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学会组织国内建设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两套本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基础,也是决定利用外资规模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要借助国际上的新技术,来提高传统出口商品的质量,加速升级换代;要大力扶植和促进机电产品和其他高附加值加工品的出口;要注意发挥我国人力资源的优势,发展换汇高的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

(6)与提高机械设备制造能力相结合。机械工业担负着装备国民经济各部门的艰巨任务,其发展水平和技术水平的高低,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在利用外资中,要特别重视吸取那些可以带进我国需要的机械设备生产工艺和设备制造技术的项目,提高国内的设备制造水平,加快我国对引进技术的消化。

根据我国的需要和可能取得的各种资金的利弊比较,我国在一段时间内利用外资的重点是吸收境外的直接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加快原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重要行业的技术进步;同时,重点利用各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提供的中长期、中低利贷款,用于加强资源、能源、交通、农业、科研、教育等一些重点项目和某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其他各类外资也要根据其特点,择优选用,正确确定其投向。总之,要真正使利用外资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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