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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增值税最新政策

时间:2022-05-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营改增”初期,税率提高,物流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却没有及时转变,导致税负不降反升。至此,物流业涉及的应税行为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在物流业开启“营改增”后,许多研究者都对物流企业税负变化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无一例外地显示物流企业税负不降反增。

在本书的第一版里,曾经有一节《天价物流费,谁是买单人?》,里面介绍了营业税时期,物流行业重复征税现象严重,导致山东原产地白菜价贱或滞销,种菜农民严重亏损,而北京白菜价格畸高,供不应求。

谁也无法否认物流在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巨大作用,尤其在我国力推动中西部经济均衡发展的今天,物流业对于促进各地区人员、知识、要素流通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物流业是国民经济的中枢系统,它连接经济的各个部门并使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物流业的发达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著名管理学专家德鲁克曾说“流通是经济领域里的黑大陆”,日本早稻田大学教授西泽修则用“物流冰山”再次提醒企业家们重视物流成本。

税务管理的角度来看,物流业主要包含交通运输业、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等应税行为。在营业税时期,物流企业重复征税现象非常严重,导致物流成本更令人望而却步。“营改增”初期,税率提高,物流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却没有及时转变,导致税负不降反升。“营改增”涉及的物流领域税率变化如表4‐2所示。

表4‐2 物流业“营改增”前后的税率对比

物流业涉及的大部分应税行为(不含铁路运输业)纳入第一批“营改增”范围:2012年1月1日起,物流业涉及的上述应税行为在上海进行“营改增”试点;2012年8月1日起,物流业上述应税行为“营改增”试点扩大至全国10省市;2013年8月1日起,物流业上述应税行为“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推行。至此,物流业涉及的应税行为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

那么,“营改增”到底给物流企业带来了什么?

2013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选取了2008—2012年927家参与“营改增”试点的物流企业作为研究样本,结果显示物流企业的税负呈现逐年递增的现象。在物流业开启“营改增”后,许多研究者都对物流企业税负变化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无一例外地显示物流企业税负不降反增。随着物流业“营改增”改革不断推向纵深,研究结论显示物流业税负由初期的升高逐渐回落,许多物流企业主动适应税制环境变化,从增强税收缴纳培训至物流精细化分工,做了许多有益改革,使得企业有效控制了税务成本,提高了物流效率,赢得了更大的市场份额。

某快递企业2016年营业额300亿元,其中收寄快递收入180亿元,为其他物流企业提供仓储服务收入80亿元,搬运装卸服务收入40亿元。

2016年,该企业自有运输车辆汽油费30亿元,汽车维修费10亿元;办公用品、材料、其他成本约38亿元,水电费约2.4亿元;人力成本和路桥费150亿元。为了提高运输效率,企业与全国各地多家运输企业合作,开展多式联运,支付运输费用约30亿元。

在营业税时期,该企业需要纳税260亿元×5%+40亿×3%=14.2亿(元);城建及教育费附加费=14.2亿×11%=1.56亿(元);扣除成本和营业税及其附加,该企业2016年实际利润为23.84亿元,利润率为7.95%。

在增值税时期,该企业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其中销项税额=180亿÷(1+5%)×5%+(80亿+40亿)÷(1+6%)×6%=15.36亿(元);

进项税额=(30亿+10亿+38亿)÷(1+17%)×17%+2.4亿÷(1+13%)×13%+30亿÷(1+11%)×11%=11.33亿+0.28亿+2.97亿=14.58亿(元)。

实缴增值税=15.36亿-14.58亿=0.78亿(元);城建及教育费附加=0.78亿×11%=0.09亿(元)。

扣除成本和营业税及其附加,该企业2016年实际利润38.73亿元,利润率为12.9%。

当然,此处增值税的计算是理想状态。在企业纳税的实践中,一般很难就每项支出都取得增值税发票。在“营改增”初期,由于企业尚未适应新税制,运输成本的支出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比率可能不到50%;即使企业增强了相关内部培训,增值税发票取得和抵扣也会存在一些失误环节,发票数额不足或者时间超期不能抵扣等,都会无形中增加物流企业的负担。但是从物流企业各应税行为的增值税税率设置来看,增值税税率设置不高,而且下游环节的抵扣税率高于上游环节的税率,部分物流企业甚至可能会出现可抵扣的增值税大于销项税额的情况。

从上述案例,我们也可以看出,物流企业的人力成本和路桥费没有办法实现抵扣。在物流企业的“营改增”过程中,部分企业没有及时调整企业方向,人力成本居高不下,增值税发票取得率偏低,导致“营改增”后企业税负不降反升。

“营改增”试点为物流业带来了希望的曙光,尽管其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但是办法总是比问题多,而且许多问题产生的源头在于部分公司税收意识不强、政府对“营改增”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不到位。物流企业应积极培养员工的税收意识,规范纳税流程,推进现代化物流体系的建设,降低人力成本比重,以更优质专业的物流服务推动我国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这条路要走多长,需要企业自身、税务机关、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对于部分税负明显加重的企业,部分地区承诺将实行税收返还政策,但政策在实行过程中,应该注意简化流程,不增加企业的额外成本。同时,各机关应该增强“营改增”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应企业要求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咨询服务平台,同时积极完善“营改增”的各类税费征收制度,真正使有潜力的中小型企业活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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