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遇到不可预见因素的索赔与反索赔工作步骤

遇到不可预见因素的索赔与反索赔工作步骤

时间:2022-05-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向施工方移交工程地质资料时,可以注明“仅供参考”“施工方应有专业的地质资料解读能力,并对其解读自负责任”等字样。通过诸如此类的免责安排,可以让施工方自行为工程地质情况负责,而难以就“不可预见的不利的工程地质条件”提出索赔。

法务人员遇到不可预见因素后,应首先与公司预算人员进行充分沟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施工惯例,对于不可预见的影响工程建设的索赔与反索赔事项,一般按以下步骤处理:

1.熟悉合同与相关招投标文件;

2.与相关工程技术人员、预算人员、财务人员进行有效沟通,确定不可预见因素对工程进度与投资的影响;

3.根据招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资料和条件整理出合理预见的因素,如必要的工程地质条件、合理的市场价格水平;

4.根据施工进度与合同要求相对比,列出不可预见因素出现后对实际情况的影响;

5.将施工中遇到的不可预见因素条件(如工程地质条件)与投标时可合理预见的因素(如工程地质条件)进行比对分析,剔除掉不可预见的不利因素(如工程地质条件、少见的气象条件)的范围;

6.核算不可预见因素出现可能导致的工期延误和工程费用的增加;

7.得出可能的索赔或反索赔结论——延长工期和增加工程款;

8.准备好合同变更条款或补充协议文本,为谈判作好基础性法务工作。

为了认真做好不可预见因素的索赔与反索赔工作,一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证明实际遇到的不可预见因素比投标时所预见的情况出现了更不理想的状况:

(1)通过定性或定量方式描述不可预见因素的存在状况,如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就要在数量上说明断层、断层带、断层影响带、裂隙、软弱夹层大量增加,并说明对工程工期与成本的影响;

(2)对工程施工中可能采取的措施进行描述(如超欠挖、防岩石掉块、削边坡,防岩石滑落等),证明不可预见因素增加的工作量;

(3)要求监理工程师按合同对不可预见因素进行评估并说明应采取哪些措施;

(4)要分析不可预见因素对工作效率的降低、对资源的增加、对成本的增加、对运输费用的增加等,以此能够说明归于不可预见因素;

(5)分析不可预见因素的合理性,从而分析成本费用的承担方或各方应承担的比例;

(6)搜寻相关法律法规,分析佐证不可预见因素是否确实属于不能合理预见并难以克服或处理。

虽然施工方可从很多方面寻找工程地质问题索赔的依据,但是,站在法律的角度,所有的这些依据都必须符合招标、投标文件、合同条款以及所适用的法律规范,才能真正成为可支持主张或反驳主张的依据——在实际操作中,这一点恰恰常为建设方或施工方所忽视。

对于建设方而言,避免工程地质问题索赔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在招标文件中设定相应的条款,让投标者自行负责核实工程地质资料,并邀请投标人对工程现场进行现场考察,为其提供查核资料等方面的便利,使其有机会获取那些需由他们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在向施工方移交工程地质资料时,可以注明“仅供参考”“施工方应有专业的地质资料解读能力,并对其解读自负责任”等字样。通过诸如此类的免责安排,可以让施工方自行为工程地质情况负责,而难以就“不可预见的不利的工程地质条件”提出索赔。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