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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资产证券化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金融市场。这是我国金融机构首次在证券化方面的尝试,也是我国首个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发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时,在首轮试点期间已趋于成熟和规范化。在此期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商业银行共发行了四单规模合计100 多亿元的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这四单产品均已完成全部兑付,均未出现过任何违约事件。

资产证券化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金融市场。1968年,美国政府为缓解由婴儿潮成年引发住房贷款需求急剧上升,导致购房融资的资金短缺问题,推出了世界上最早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随后,除住房抵押贷款之外的其他资产支持证券(ABS)开始出现,基于信用卡、汽车贷款、学生贷款、厂房设备贷款、房屋权益贷款等各类资产证券化产品迅速推动美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资产证券化成为美国资本市场最重要的融资工具之一。

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美国储蓄贷款机构爆发了两次大规模破产风潮,为防止危机蔓延,美国政府及时推出了相关的整体战略措施。首先,美国政府于1989年制定并通过《金融机构改革、复兴和实施法案》,为不良资产证券化清除了法律上的障碍。其次,依据新法案专门设立了隶属于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的重组托管公司(RTC),使其接管了所有资不抵债的储蓄贷款机构并允许其采用资产证券化方式处置问题资产。1991年6月,RTC成功推出了世界上第一个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通过证券化这一创新方式处置不良资产,RTC提高了不良资产的现金回收率。自此之后,美国对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资产管理、交易结构、债券评级和资产评估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进,使之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不良资产证券化使得美国在较短时间内处置了大量不良资产,提高了银行业处置不良资产的效率,稳定了经济和金融秩序,同时也大大推动了全球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我国于21世纪90年代引入资产证券化理念,2001年《信托法》的正式颁布实施,使得发行证券化产品具备了设立特定目的载体(SPV)的法律依据。这一时期虽然在政策上我国国内仍不能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但在2003年1月23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德意志银行签署了资产证券化协议,通过离岸模式在境外发行证券化产品,在项目涉及20个资产包,债权余额为25.52亿元人民币,由德意志银行主持在境外发债,但价格、项目、投资者由信达和德意志银行共同商定,德意志银行同时作为服务商负责证券化后的资产处置工作。这是我国金融机构首次在证券化方面的尝试,也是我国首个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此后,国内推出了两个以信托方式的“准”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一个是2003年6月由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中信信托所合作完成的,另一个是2004年4月由中国工商银行与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中信证券有限公司、中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所共同完成的。

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发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时,在首轮试点期间已趋于成熟和规范化。

2005年3月,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十部委组成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正式启动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2005年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告〔2005〕第7号)的颁布正式拉开了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序幕。2005年12月,我国开展了第一批资产证券化试点,额度为150亿元,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发行了我国首支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住房贷款支持证券,成为我国试点发行的首批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也标志着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工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2006年10月,中国银监会提出试点不良资产证券化,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为首批试点企业。同年12月,东方公司和信达公司推出了我国本土真正意义上的两个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东元2006-1优先级重整资产支持证券和信元2006-1优先级重整资产支持证券。随后,信达、建设银行又各自发行过一单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在此期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商业银行共发行了四单规模合计100 多亿元的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这四单产品均已完成全部兑付,均未出现过任何违约事件。2007年9月,我国启动第二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试点,额度为600亿元,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股份制银行也陆续加入。但2008年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出于宏观审慎和控制风险的考虑我国在2008年底暂停了资产证券化试点。2012年5月,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重启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并推动国开行、工商银行等机构发行了我国第三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但不良资产证券化一直被堵在门外,尚未启动。随着我国不良资产规模和不良率的大幅攀升,2016年2月14日,央行、发改委、银监会等八部委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提出“在审慎稳妥的前提下,选择少数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探索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随后,中农工建交五大行和招商银行获得首批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资格,总额度500亿元。2016年4月1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和配套表格,进一步加速了不良资产证券化重启进程,为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直接提供了技术支持。2016年5月26日,中国银行和招商银行分别发行了规模为3亿元和2.3亿元的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标志着在时隔八年之后,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再次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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