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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及其预防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五节 未成年人犯罪及其预防学习要点 1.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2.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3.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普遍性社会问题,与吸毒贩毒、环境污染并称为是世界的“三大公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靠社会、学校、家庭和未成年人本身各方面共同努力。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产生原因和特点的了解

第五节 未成年人犯罪及其预防

学习要点 1.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2.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3.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

未成年人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普遍性社会问题,与吸毒贩毒、环境污染并称为是世界的“三大公害”。同学们作为未成年人,你们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吗?未成年人犯罪具有哪些特点?相信本节内容能为你解开疑问,更重要的是动员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

在当今社会,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问题之一。青少年文化素养、道德水平等情况,不仅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而且对于一个国家、社会乃至世界的前途与未来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为了让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我们必须对未成年人犯罪有所了解。

案例

2004年1月20日凌晨零时许,在银川市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来到兴庆区丽景街交警二大队附近,将路过此处的郭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悔之晚矣。

分析:“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几个中学生谈及上面这个案例时,几乎每个学生都表现出了惊讶,他们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会触及刑法呢?这四名被告对于法律常识都是一知半解的。在他们心里,法律离他们很远,有人甚至认为他们的一生都不会和法律有任何关系。在这种近乎于法盲的状态下,犯罪便有了滋生的条件。

事实上,和这四位被告一样对法律常识一知半解的未成年人大有人在。因此,学习法律常识,对青少年来说迫在眉睫。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14周岁至18周岁(不含已满18周岁)的特定年龄阶段的公民实施了危害社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基本成因虽与成年人犯罪一样,但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读一读

知道在适当的时候自动管制自己的人就是聪明的人。

———雨果(法)

1.未成年人犯罪的客观原因 社会环境中消极因素的影响,如实用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的生活方式;不健康的社会文化;消极的人生观、扭曲的价值观、颠倒的荣辱观、错误的婚恋观等对涉世不深、抗诱惑力不强的未成年人会产生很深的危害。学校教育的片面性,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一个因素;此外家庭因素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

2.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原因 未成年人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导致不守法;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自控力弱,易冲动,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制外界影响的能力差,也容易被诱惑实施犯罪;缺陷型的家庭结构给未成年人造成严重的心灵创伤,导致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自暴自弃,逐步堕落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靠社会、学校、家庭和未成年人本身各方面共同努力。

看一看

2004年4月24日中午12时许,兴庆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某中专学校报案,称居住在该校家属楼的女教师孔某11岁的女儿源源(化名)被杀死在家中。根据对现场所留足印、书本、木棍等证物的排摸和调查,专案组最终将目标锁定在银川市经纬高级中学的高三学生赵某身上,整个案件水落石出。原来,孔某曾是赵某所在班级的政治代课老师,赵某曾去过孔老师家一次。4月24日上午10时30分,赵某带着面杖和一本书准备去找前几天曾向他借钱的两名学生要钱。途经家属楼巷口时,他突然看到孔老师正准备去上课,便冒出了去老师家抢些钱花的念头。他以还书为由敲开门,因自己穿着校服,怕被独自在家的源源认出,便用双手紧紧扼住源源的脖子,将其掐昏。赵某见源源的呼吸有所恢复,又从厨房找来一把菜刀,砍向源源的脖颈,将其杀害,随后开始翻箱倒柜进行抢劫,拿走手机一部和100余元现金扬长而去。赵某因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为了钱不惜铤而走险犯下了抢劫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一些与这个群体特殊性相对应的特点:

1.犯罪动机呈现出事先无预谋的盲动性、突发性 未成年人犯罪中很多犯罪行为是在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下,受偶然因素的刺激和影响,在主观上迅速产生犯罪动机而突然实施犯罪行为,说干就干,毫不犹豫。事前不能有效抑制冲动,事后往往后悔。

2.犯罪手法表现为学用结合的智能型、模仿型 由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从内心冲动到行为发生,历经时间短、预谋少,他们甚至将其在书本上所学的高科技知识或在影视作品中描述的犯罪手法直接模仿加以运用,有的还形成一套反侦察的本领。

3.犯罪内容多反映为暴力侵害型和偷盗财物型 一些未成年人为泄一时之愤,逞一时之强,全然不顾法律后果,使用伤害或者威胁程度大的工具,采取强暴手段,非法伤害公民人身安全,损害公私财物,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如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制造恐怖事件等,这些都是未成年人犯罪中极为严重的犯罪形式,也是公安机关从重从快打击的刑事犯罪重点。此外还有以偷盗、抢夺、抢劫、敲诈等犯罪行为为主的侵财型案件,也是未成年人主要的犯罪行为。

4.犯罪结构体现为由个犯型趋向团伙纠合型。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是指在违法未成年人中,那些纠合性、结伙性较强,犯罪活动比较暴露,组织比较松散,带有浓厚“哥们义气”色彩的犯罪群体。他们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人甚至上百人。“一拍即合、一说而就、一哄而起、一逞即散”是其特征的真实写照。根据其实施的犯罪内容可分为:抢劫犯罪团伙、打架斗殴犯罪团伙、流氓犯罪团伙、盗窃犯罪团伙、赌博犯罪团伙和卖淫犯罪团伙等。犯罪团伙作案时依仗人多势众,不计后果,对社会危害很大。

资料卡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呈逐年上升趋势。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犯罪类型仍以抢劫、盗窃等侵财型犯罪为主。因此,法学专家首次指出,在世界范围内,未成年人犯罪已被列为继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

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产生原因和特点的了解,我们认识到,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更要求未成年人做好自身的预防工作,提高自身的免疫力。具体应从以下四方面入手。

1.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 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对法律一无所知、法制意识淡薄是重要原因。因此未成年人不但要学好文化知识,更要加强道德知识、法律知识的学习,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树立尊崇法律、服从法律、维护法律的观念和意识。提高警惕,警钟长鸣。

2.杜绝不良行为的发生 俗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有的同学在不良环境的影响下,放松对自己的要求,逐渐养成一些不好的行为习惯,这也是导致犯罪发生的重要诱因。同学们应将不良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对于在校的学生而言,就是要遵守校纪校规。

3.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家庭、学校和社会都有加强教育、管理和矫治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情节、后果、性质的严重程度加以区别对待。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和学校配合,严加管教,也可以将其送入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督促其接受教育。14岁以上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情节、后果严重,性质恶劣,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按刑罚规定应当承担必要的刑事责任。

案例

2004年5月15日下午3时许,14岁的初一学生小齐(化名)与几个伙伴在解放街一旱冰场内滑旱冰时,因无意间的碰撞,与另一学校的付某发生口角。之后,小齐等7名平均年龄不满15岁的少年先到西塔市场买了5把不锈钢板刀,将付某劫持5个小时之久,拳打、脚踢、刀砍、威逼……极尽凶残与狠毒。

一个月后,记者来到小齐就读的某中学,对其进行了简短采访。

记者:你与付某有什么深仇大恨吗?为什么下手这么狠?

小齐(低头片刻):没仇。当时就觉得心里有一团火,非要狠狠教训他一顿不可,后来打着打着就没办法收手了,拿刀砍他的时候特别“解恨”……我错了。

记者:平时经常和同学打架闹事吗?

小齐:以前也惹过几次事,每次我爸都会帮我“摆平”,他在检察院工作。

分析:透过本案,小齐的行为和向记者做出的回答,清楚地反映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犯罪动机产生突然,行为实施迅速,事前不能抑制冲动,事后后悔不已;同时也反映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包括法律意识淡薄,家长的无原则纵容。本案也为加强青少年的家庭教育敲响了警钟。

4.注重调控不良心理未成年人处于青春期,是一个心理不稳定的特殊时期,许多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都与一时冲动,出现过激行为分不开。这就需要未成年人正确面对自己的心理特点,注意调节和控制自己的心理状态,克制冲动、保持冷静。

想一想

结合实际,你准备如何杜绝违法犯罪行为?

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应注意调控的几种主要心理包括:抗拒社会道德和法律,与老师、家长对着干的逆反心理;不加分辨,自觉不自觉地学习生活中及传媒中不良信息的模仿心理;为显示“哥们义气”、“够朋友”而实施犯罪的意气心理;遇事不冷静,冲动暴躁,缺乏理性思考而实施犯罪的报复心理;以自我为中心,为满足自我利益而实施犯罪的利己心理;受不良精神文化产品诱惑,寻求超越法律和道德范畴的刺激而实施犯罪的寻求刺激心理。

以上不良心理对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都会产生一定影响,未成年人要注重调控自己的心理,培养健康向上的心态,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看一看

2003年5月12日中午,固原市原州区某中学初三(2)班两个品学兼优的学生董某和李某出现恶心呕吐现象,并陷入昏迷。随后,两少年在被送往医院途中先后死亡。原州区公安分局刑侦人员在清理两个学生宿舍的东西时发现了两个纸团,其中一个沾有毒性很强的鼠药,并发现董某床下盛凉面的塑料盒里也有毒药残渣。经过对学校师生的排摸调查及对重点嫌疑人小勇的攻心谈话,小勇终于承认了犯罪事实。学习不好的小勇很嫉妒董某学习好,又曾与董某因琐事闹矛盾,两个人已有一年多没有说话。案发前几天,在董某值日时,小勇觉得董某少给他分开水了,便决定“好好教训董某一下”。5月12日,小勇在集市上买了毒药,趁夜间休息时赶回宿舍将一小袋毒药全部投进了董某的凉面里。小勇亲眼看到董某和李某吃下毒面,后来在抢救途中又亲眼看着两个人死亡,但却没有露出一点惊慌、紧张之色。犯罪后的小勇法律意识很淡薄,根本不知道投毒行为的严重后果,竟然说过两天他还要回学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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