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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数据库侵权案例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6.期刊数据库侵权案例重庆××公司从1999年6月起,开始进行期刊论文全文的加工制作和服务。由于案件涉及2000多个期刊编辑部,××第一中院将该案列为当时的大要案处理,从而拉开了有2000家原告的中国著作权第一要案的审理工作。一审宣判后,××公司不服向××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提出上诉。××公司,是一家从事高技术业务的企业,居然靠侵犯他人著作权赚钱。

16.期刊数据库侵权案例

【案例】

重庆××公司从1999年6月起,开始进行期刊论文全文的加工制作和服务。采用扫描录入的方式,将全国(包括台湾省)7000余种学术类期刊原版原文制成《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2000年1月后改名《中国期刊数据库》),以光盘、硬盘复制和互联网为媒介出版发行。其特点是原汁原味地再现期刊的内容,用户只需浏览、下载期刊全文数据库,即可阅读数千甚至上万种期刊中的文献,其便捷的检索方式和海量的文献内容备受图书馆、院校、科研院所等用户的青睐,该公司也获得了非常可观的经济收入。

2000年10月,以C医学会等33家期刊著作权人率先向××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侵权,接着,清华、北大等著名大学及学术机构也就其主办的各种期刊被侵权而委托律师事务所起诉××公司。由于案件涉及2000多个期刊编辑部,××第一中院将该案列为当时的大要案处理,从而拉开了有2000家原告的中国著作权第一要案的审理工作。

2001年9月27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批受理了C医学会等33家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依据修改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判决被告:停止对12原告编辑出版的各种刊物的使用,分别赔偿12原告几百元至几万元不等的经济损失共计181万余元,驳回12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及审计费均由××公司承担。

一审宣判后,××公司不服向××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提出上诉。××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4月18日作出的终审判决,将××公司给12原告的赔偿金额,由一审的181万元改判为53万元。案件受理费改由12原告负担一部分,其他如财产保全费及审计费由××公司承担。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结第一批受理的C医学会、中国科学杂志社等12原告的案件后,2004年3月16日,又有第二批受理了11家全国最著名的大学和最高学术机构对××公司和B信息中心的起诉。

2004年6月18日,××市一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判令:两被告停止使用原告享有编辑作品著作权和期刊版式设计专有使用权的14种学术期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36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公司不服,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1月15日至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04年12月6日作出了终审判决。

终审判决指出,××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对其提出的上诉请求,高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据此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该公司负担。

【评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期刊属于汇编作品(原称编辑作品)。使用汇编作品,不但要取得汇编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还要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这就是说,如果××公司要原版原文地使用别人编辑出版的期刊,不但要取得该期刊的编辑出版单位的许可并支付报酬,还要取得该期刊文章作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公司,是一家从事高技术业务的企业,居然靠侵犯他人著作权赚钱。其实是知法犯法,目的就是为了好赚钱、多赚钱。

对侵权盗版者的容忍和退让,就是对侵权行为的奖赏和鼓励。维权斗争不仅仅是维护自己的利益,也是维护社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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