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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内容的广泛性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涉及内容的广泛性以往学界对郑观应思想的研究,多数集中于他的“商战”论和教育观,而甚少对他法律思想进行系统整理和阐述。实际上,郑观应的法律思想体系是相当庞杂的。郑观应法律思想体系的广泛性,还体现在他对许多法学内容的论述和见解都大量借鉴了西方近代法律思想的成果。

四、涉及内容的广泛性

以往学界对郑观应思想的研究,多数集中于他的“商战”论和教育观,而甚少对他法律思想进行系统整理和阐述。实际上,郑观应的法律思想体系是相当庞杂的。他主张在“法可变,道不可变”的前提下,全面引进西方近代法律制度,譬如:议会制、君主立宪制、陪审制度、律师制度、罚金刑、军事法律、近代公司制等,这些制度内容包括立法机关的设置与权限,司法人员的培养、录用和管理,法律的修改、制定和实施,对违法者的监管与教育,军事法律制度的完善,内资银行的兴办等,几乎囊括了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整个法律体系。具体到立法上,从他提出的内容涉及宪政、刑事、诉讼、军事、财政税收、货币金融以及国际条约等立法设想可见,郑观应法律思想所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可谓是“中西会通、兼容并包”。

郑观应法律思想体系的广泛性,还体现在他对许多法学内容的论述和见解都大量借鉴了西方近代法律思想的成果。例如,他在关于废除刑讯逼供制度,减轻刑罚残酷性方面的法律思想,和近代著名古典刑事学派奠基人的贝卡里亚的观点就有异曲同工之妙;而他关于国际公法思想的许多论述,则都是来源于丁韪良所翻译的《万国公法》一书中的内容;至于他关于制定商律,在中国制定和施行公司法,则完全是引述了当时英国驻沪总领事所辑录的《英国颁行公司定例》。可见,郑观应法律思想体系的产生到定型,离不开他大量地学习、吸收和借鉴西方近代法律思想成果,这也就决定了他的法律思想从最初的来源到指导对象,其范围都是十分广泛的,这一特征也是当时许多思想家所并不具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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