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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的变更与终止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法人应当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法人终止时应将终止前开始尚未结束的各项业务予以了结。法人终止时应对其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清理。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

第五节 法人的变更与终止

一、法人的变更

(一)法人变更概说

所谓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在运行的过程中发生注册资本、章程、住所地、组织机构、组织形式等需要登记事项的变更的情形。

(二)法人变更的类型

1.法人人格的变更

法人人格的变更又称法人的改组,它包括法人的分立和合并。

(1)法人分立

法人分立是指一个法人不经清算程序而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的法律行为。法人分立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创设式分立,即一个法人分成两个以上的法人,随着新法人资格的确立,原法人资格消灭。存续式分立,即当一个法人分出一个或几个法人后,新法人资格确立,而原法人资格继续存在。

(2)法人合并

法人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不经清算程序而合并为一个法人的法律行为。合并的方式亦有两种,一种是新设合并,即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资格随即消灭,新法人资格随即确立;另一种是吸收合并,即一个或多个法人归并到一个现存的法人中去,被合并法人的主体资格消灭,存续法人的主体资格仍然存。

关于法人分立、合并后的效力,《民法通则》第44条第2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意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二、法人的终止

(一)法人终止概述

法人的终止,指的是法人失去其法人资格的法律现象。法人的消灭需要经过清算,法人发生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被撤销等事由时,并不立即丧失法人资格,只是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限缩在以清算为目的的范围内不得再进行积极的经营活动;解散后就必须进行清算,清算后办理注销登记法人终止(失去法人资格)。

(二)法人终止的原因

导致法人终止的主要原因有三大类:

1.意定终止,即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进行的终止:

(1)基于法人章程规定的事由而解散,包括解散条件的成就和法人存续的期间届满两大类。

(2)社团法人基于社员大会的决议而进行的解散。

2.法定终止,即基于法律规定的事由而当然进行终止,包括:

(1)合并分立。需要注意的是,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法人不需要进行清算即办理相应的注销登记。

(2)破产。这是企业法人解散的法定原因,一旦企业法人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即归于解散,依据破产程序进行清算而终止。

(3)社团法人不足法定人数,例如股份有限公司只有一个股东的情形。

3.基于国家机关的命令而终止

(1)法人因实施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责令终止,如吊销执照或者被撤销。

(2)基于法院的判决而解散。

(三)法人的清算

1.清算的概念

法人的清算,指法人消灭前由清算组织依据职权清理其财产、了结其未了事务从而使法人归于消灭的程序。法人的清算有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两种,破产清算必须依据破产法而进行,民法中所谓的清算是指普通清算。

2.清算组织的成立

(1)法人自行决定解散的,清算组织由该法人根据法律的规定自主成立。

(2)法人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的,则应当由主管机关组织有关机关和人员组成清算组织;或者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关于破产程序的规定成立清算组织。

3.清算的性质与范围

法人的清算属于非经营性活动,在清算阶段,法人仅具有基于清算必要范围内的法律行为能力,只能进行以清算为目的的行为。法人应当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法人的清算范围包括:

1.业务清结。法人终止时应将终止前开始尚未结束的各项业务予以了结。

2.资产清理。法人终止时应对其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清理。主要包括:

(1)对内处理法人的财务

(2)对外收取债权、清偿债务。

(3)变卖财产。

模拟练习

1.关于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仅对其合法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B.仅对其符合法人章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C.仅对其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D.仅对其符合法人登记经营范围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3.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  B.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

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  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

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成立社团法人均须登记

B.银行均是企业法人

C.法人之间可形成合伙型联营

D.一人公司均不是法人

5.住所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实达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0万元。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下列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

A.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的当事人独立承担

B.该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又无四海公司的授权,租赁合同无效

C.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承担

D.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6.下列关于法人机关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法人机关无独立人格

B.财团法人没有自己的意思机关

C.法人的分支机构为法人机关的一种

D.监督机关不是法人的必设机关

7.关于事业单位法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所有事业单位法人的全部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

B.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C.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占有的动产享有所有权

D.事业单位法人名誉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诉请精神损害赔偿

8.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

B.该协议无效,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D.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

答案:1.C;2.A;3.B;4.C;5.C;6.ABD;7.ABCD;8.A。

【注释】

[1]民法总则中的法人成立要件是一切法人成立的共同要件,具体法人的成立要件要由特别法来规定,特别法规定的具体法人成立要件一般都比民法总则中规定的要件要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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