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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现状

时间:2022-05-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由于我国行政法学研究起步较晚,行政法学者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认识有一个发展过程。在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研究也逐渐走向成熟,行政法学界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研究也开始达成共识。他认为行政法学的基本原则主要有: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现今许多行政法学的教材均采用这一说法。

2.2.2 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现状

我国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行政法制建设重新起步以来,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研究就一直没有停止过。但是由于我国行政法学研究起步较晚,行政法学者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认识有一个发展过程。特别是在我国行政法学研究刚起步的20世纪80年代,行政法学研究者们大多将行政法基本原则同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等同起来。例如,王珉灿主编的由法律出版社1983年出版的我国第一本行政法高等院校教材《行政法概要》,提出了行政法的七项基本原则: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党政分工和政企分工;广泛吸收人民群众参与国家行政管理;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精简原则;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实行有效的行政管理;维护社会主义的法制和尊严,坚持依法办事。(3)这些原则总体上讲是行政管理的原则,当然也包括了行政法的一般原则,如参与原则、效率原则等,但不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985年应松年等合编的由工人出版社出版的《行政法总论》,将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为: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原则,社会主义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三项。(4)这三项原则较之于之前的学者概括的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应该说有较大进步,但其政治色彩较为浓厚,这也反映了我国行政法学研究发展的实际情况。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行政法学研究有了较大发展,行政法学者们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认识也较以前深刻得多。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与政治原则、行政管理开始有了明确的区分。在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研究也逐渐走向成熟,行政法学界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研究也开始达成共识。“行政法治”这一行政法的根本原则被确定下来。

基本原则不同于法的具体规则、原则,法的具体规则、原则通常是由成文法的具体条文加以确立和宣示的,而基本原则通常是一种理念、一种法理,存在于各国立法者和国民的法律意识之中,由学者们加以概括和归纳,在其学术著作中给予反映和阐释。正因为如此,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发展到今天,由于学者们因概括、归纳的方式方法的不同,对基本原则的表述也不尽相同。下面介绍几种有代表性的基本原则的表述。

一原则说:这是陈新民在1995年出版的《行政法学总论》中提出的,他认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就是“依法行政原则”。(5)

二原则说:这是罗豪才在1996年出版的《行政法学》教材中提出的。他认为行政法学的基本原则主要有: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6)这一说法得到了我国大多数行政法学研究者的赞同。现今许多行政法学的教材均采用这一说法。胡建淼进一步论述了在我国行政法上确立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由来,指出“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确立是中国历史的必然,因为把行政合法性原则树为用以规范政府行政管理活动的行政法基本原则,不仅是中国行政法学者研究的结果,更是中国宪法的实施,民主和法制的运作以及法治观念深化的结果”。(7)“中国行政法上行政合理性原则的确立,不仅是中国行政法学工作者长期研究的结果,是司法部门长期司法实践的经验总结,更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发展的必然”。(8)

三原则说:马怀德在2000年出版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认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为“依法行政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比例原则”。(9)张树义在2002年出版的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书中,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归纳为三原则,即“责任行政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10)

四原则说:熊文钊在1995年出版的《行政法通论》中提出了“依法行政”、“以法行政”、“参与行政”、“适当行政”的行政法四项基本原则(11)方昕在1990年出版的《行政法总论》中提出了“行政法制”、“行政适当”、“行政统一”、“行政公开”等行政法基本原则。(12)姜明安在1999年主编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提出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四:一是行政法治原则;二是行政公正原则;三是行政公开原则;四是行政效率原则。(13)

六原则说:杨海坤在《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一书中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分为社会政治原则和行政法专门原则两类,认为从法理上讲,只有第二类原则为法的原则,并将其分为“行政法治”、“监督行政”、“行政公正”、“行政公开”、“行政合理”、“行政效率”六项原则。(14)

以上关于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一原则说、二原则说、三原则说、四原则说和六原则说,尽管在内容上有着不同的表述,呈现出若干区别,但共性是最主要的,都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展开。如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法治原则、依法行政原则、行政法制原则、以法行政原则等,行政合理性原则与行政适当原则、行政比例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公正原则、行政效率原则等,具有许多相同的内涵。

学者们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不同表述,主要是由于各学者归纳概括的方法不同、研究的角度不同,以及表述的方法不同而已,其精神实质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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