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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国家组织概况

时间:2022-05-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美洲国家组织概况“美洲国家组织是一个具有长远传统而又能茁壮成长的有活力的机构。”根据《美洲国家组织宪章》规定,凡批准该宪章的美洲国家都可成为成员国。目前,所有美洲国家都是成员国,共35个。另外,截止2005年4月13日,共有60个国家或组织成为美洲国家组织的常任观察员。观察员地位是美洲国家组织全体大会在1971年通过决议正式设立的,须获常设理事会一致通过。

一、美洲国家组织概况

“美洲国家组织是一个具有长远传统而又能茁壮成长的有活力的机构。”(32)美洲国家组织(Organization of American States-OAS,Organización de los Estados Americanos-OEA)的前身是“美洲大陆共和国联盟”。美洲国家组织的产生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玻利瓦尔的泛美团结理想到美国的“泛美主义”,第二阶段从美洲共和国国际联盟到美洲国家组织。1889年10月~1890年4月,美国同拉美17国在华盛顿举行第一次美洲国际会议,4月14日建立了“美洲共和国国际联盟”及其常设机构“美洲共和国商务局”。后来,4月14日定为“泛美日”。1901年10月~1902年1月,第二次美洲国际会议在墨西哥召开,提出改组“商务局”。1910年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的第四次会议上,把“美洲共和国国际联盟”改名为“美洲共和国联盟”,把“商务局”改名为“泛美联盟”。1945年3月,在《联合国宪章》签署之前,美洲21国在墨西哥举行的泛美会议上决定改组和建立一个美洲区域性组织。1948年在波哥大举行的第九次会议上,通过了《美洲国家组织宪章》(Charter of the Organization of American States,又称波哥大宪章)(33),改称为“美洲国家组织”。1967年第三次泛美特别会议通过了宪章的修改议定书,1970年2月27日生效。议定书规定以“美洲国家大会”取代“美洲国际会议”,会期由原每5年举行一次改为每年举行一次,常设机构改称“秘书处”。总部设在华盛顿。在日内瓦设有驻欧洲办事处,在各成员国设有办事机构。

根据《美洲国家组织宪章》的规定,美洲国家组织的组织机构主要有六个:(34)(1)作为最高机构的大会(the General Assembly)。各成员国参加,每年举行一次。经三分之二成员国同意,可召开特别大会。(2)依据《泛美互助条约》正式设置的外长协商会议(the Meeting of Consultation of Ministers of Foreign Affairs)。经常设理事会绝对多数票赞成即可召集会议,就共同关心的紧急问题进行协商。如涉及军事合作问题,则同时召集由各成员国最高军事当局代表参加的防务咨询委员会会议。(3)大会直属机构:①常设理事会(the Permanent Council of the Organization),由成员国各派一名大使级代表组成。正、副主席由各国代表轮流担任,任期半年;②美洲一体化发展理事会(the Inter-American Council for Integral Development),1996年成立,取代原有的美洲经社理事会和美洲教科文理事会,由成员国各派一名部长级代表组成。(4)咨询机构:美洲司法委员会(the Inter-American Juridical Committee)、美洲人权委员会(the Inter-American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5)作为常设机构的秘书处(the General Secretariat)。受大会、外长协商会议和两理事会领导和监督。正、副秘书长均由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只能连任一次。(35)(6)专门会议和机构(the Specialized Conferences and Organizations):美洲开发银行、美洲卫生组织、美洲儿童学会、美洲妇女委员会、美洲史地学会、美洲印第安人学会、美洲农业合作学会、美洲控制毒品委员会、美洲通讯委员会。此外,还有美洲人权法院、美洲防务委员会、美洲统计局、美洲行政管理学院、美洲核能学会、美洲紧急基金等。

根据《美洲国家组织宪章》规定,凡批准该宪章的美洲国家都可成为成员国。目前,所有美洲国家都是成员国,共35个。(36)另外,截止2005年4月13日,共有60个国家或组织成为美洲国家组织的常任观察员。(37)此外,该组织还视具体情况,邀请一些国家作为特别观察员,出席全体会议。观察员地位是美洲国家组织全体大会在1971年通过决议正式设立的,须获常设理事会一致通过。常任观察员有权参加美洲国家组织的任何会议,并在会上发言;也可应邀参加秘密会议;有权获得该组织所有公开散发的文件;不须交会费,但有义务表明愿参加该组织主办的经济、技术合作项目。中国在2004年被接纳为美洲国家组织的常任观察员。(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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