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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

时间:2023-05-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行政处罚法》规定了不同种类行政处罚的设定权。根据《行政处罚法》,县政府显然无权设定行政处罚,该决定是违法的,而乡政府依据违法的决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也是无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三、《行政处罚法》

为了保障行政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法律赋予了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人、法人(如公司、单位)和其他组织实施惩戒的权力,这种权力就是行政处罚权。为了防止行政机关随心所欲地运用这种惩戒的权力,法律也为行政机关运用行政处罚权定了严格的规矩,这个规矩就是《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哪些行政机关可以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哪些行政机关可以实施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守哪些方式、方法、步骤和时限;违反《行政处罚法》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案 例 县政府可以设定行政处罚吗?

某县人民政府为确保丽山乡黄泥坝水库工程按期竣工,作出如下决定:除在校学生外,丽山乡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参加工程建设,如果缺工1天,罚款50元,缺工5天以上的可以拘留10天。农民谢贵因故缺工6天,乡政府按县政府的决定,对谢贵作出罚款300元,并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决定。谢贵非常气愤,但不知道该怎么办。

专家提示: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了不同种类行政处罚的设定权。只有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设定相应的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县政府显然无权设定行政处罚,该决定是违法的,而乡政府依据违法的决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也是无效的。谢贵可以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第十二条 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第十四条 除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以及第十三条 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案 例 行政处罚有什么样的程序规定?

李建国驾驶卡车运菜到城里,在经过一个交通检查站时,执勤人员宋良(身着交通警察制服,佩带执勤袖章),递给他一张处罚决定书,说:“交50块钱再走。”处罚决定书只印有:根据有关规定,罚款20元。并印着某省某市交通大队的印章。李建国问:“为什么要罚我?”宋良答:“你超载。”李建国说:“我只拉半车菜,怎么就超载?”宋良不耐烦地说:“让你交你就交,啰嗦什么!”李建国说:“不说清楚,我就不交。”宋良又递过一张处罚决定书,并说:“就你这态度,再罚50块。”李建国怕争辩下去,又要罚款,只好交了100块钱离去,宋良未出具收据。

专家提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进行行政处罚时要遵守法定的程序,否则是违法,应承担相应责任。程序是指行政行为的方式、步骤和时限等要求。本案中,宋良未出具合乎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没有出具收据,都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关机关应将100元钱退还给李建国,并对宋良滥用职权的行为追究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四十九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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