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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经济安全运行中的政府角色

时间:2022-05-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章 虚拟经济安全运行中的政府角色林左鸣先生在著作枟看不见的心——虚拟经济时代的到来枠中对当今经济增长本质进行了深刻的揭示,他认为人类社会正在迈向商品经济的新时代——广义虚拟经济时代。

第三章 虚拟经济安全运行中的政府角色

林左鸣先生在著作枟看不见的心——虚拟经济时代的到来枠中对当今经济增长本质进行了深刻的揭示,他认为人类社会正在迈向商品经济的新时代——广义虚拟经济时代。这个时代不只是物品的稀缺促进经济增长,而且差异化的生活也将拉动人们的心理需求,并推动经济的增长。与以知识、技术差距为关键词的“知识经济”概念相比,以生活、文化差异为关键词的“广义虚拟经济”概念更能揭示当今时代经济增长的本质。[1]前文已论及,虚拟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是实体经济运行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虚拟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形态,既有与实体经济相似的方面,也有与实体经济的重大区别。在运行过程中,虚拟经济一方面在自身完成财富积累的同时,也给实体经济带来巨大的好处。另一方面,虚拟经济是一种高风险的经济,尤其是从根源上可能引致经济泡沫和泡沫经济,从结果上与近代以来世界各地的经济危机不可分割。政府是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最权威的组织形式和统治方式。它负有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市场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增进社会福利的基本责任。面对虚拟经济这一新型的经济形态,政府应该有何作为、负有哪些职责,这既是一个经济学的课题,也是一个政治学的课题。

经济学家诺斯看来,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它们建立并构成了一个社会,或更准确地说,是一个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关系,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依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依据制度起源、产生方式不同,制度分为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内在制度是社会自发产生的,以社会需求为存在动力的,源于社会内在的要求,具有长期孕育性、自下而上性、非正式性、非强制性等特征,诸如习惯、内化规制、习俗和礼貌等。[2]外在制度是由统治共同体的政治权力机构自上而下设计、强加于社会并付诸实施的。具有自上而下性、正式性、强制性等特征,诸如专门指令、强制性规制等。两种制度共同构成了社会的制度秩序,外在制度应以内在制度为基础,一个社会的制度设计必须要尊重社会的自发制度、自发秩序。有意识制定的、立法通过的规则,以及由政治过程决定的制度的整体架构,都必须以内在制度为基础。[3]就制度的提供者而言,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国家是重要的制度供给者,“国家是一种在某个特定地区内对合法使用强制性手段、具有垄断权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的特点是它的强制性,强制性的后盾是国家的暴力潜能。……它的主要功能是提供法律和秩序。”国家独特的地位决定了在任何长期变迁的分析中,国家模型都将占据显要的一席。具体来说,国家的职能主要包括:①国家作为制度的最大供给者,如何有效地提供制度;②国家作为产权的界定和保护者,如何提供有效的产权制度;③国家作为制度的实施者,如何有效地实施制度;④国家作为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矛盾的平衡者,如何有效地协调各种利益矛盾。[4]笔者认为,结合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国家职能的界定,在虚拟经济安全运行的过程中,政府干预同样不可或缺,在虚拟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政府主要负有四个方面的责任:促进发展、适度干预、保障公平和制度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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