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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遭骚扰维权获胜

时间:2022-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女教师遭骚扰维权获胜■案情概述胡某(化名)是武汉市某学校的教师,其上司教研室主任邓某(化名)乘学校组织外出春游之机对胡某隐私部位进行抚摸并强行亲吻,胡某表示强烈不满,并要求邓某写下今后不再冒犯的保证书。后来,邓某再犯,胡某便以该保证书为证据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郑某向胡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

教师遭骚扰维权获胜

■案情概述

胡某(化名)是武汉市某学校的教师,其上司教研室主任邓某(化名)乘学校组织外出春游之机对胡某隐私部位进行抚摸并强行亲吻,胡某表示强烈不满,并要求邓某写下今后不再冒犯的保证书。后来,邓某再犯,胡某便以该保证书为证据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郑某向胡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

■分析建议

本案例是首例进入司法程序的性骚扰案件,也是首例原告获胜的性骚扰案件,曾经在全国引起轰动。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要告他人对你实施了性骚扰,必须举出此人实施性骚扰行为的证据。但由于性骚扰的隐蔽性,导致取证非常困难,确实是性骚扰受害女性维权的一大障碍。然而,只要在生活中多留个心眼,从人证、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等几方面入手,注意收集,还是可以取证的。

职场女性一旦遭受性骚扰,建议注意做到以下几点:第一,事中要尽可能制造动静,使他人知晓,事后也要及时向有关同事或朋友讲述经历,如此“制造”目击者或知情者,在维权时为自己作证;第二,收到骚扰短信、电子邮件、纸条等不要偷偷处理掉,要留下作为证据,最好到公证机关作证据保全;第三,如果有对方写的悔过书、保证书等也可以保存好作为证据;第四,如果长期被骚扰,可以考虑随身携带录音笔和摄像机、照相机进行取证。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设陷阱取证,否则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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