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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宪法大纲》的出台背景

时间:2022-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钦定宪法大纲》的出台背景19世纪60年代,随着西方资本主义思想的传入和洋务运动的兴起,早期资产阶级维新派领袖郑观应等提出了“君主立宪”的宪政思想,但这一思想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也没有付诸行动。戊戌变法虽然最终失败,但是君主立宪的思想却广为传播,影响深远,并为后来的立宪派所继承。由此,晚清立宪思潮得以在中国大地盛行。

一、《钦定宪法大纲》的出台背景

19世纪60年代,随着西方资本主义思想的传入和洋务运动的兴起,早期资产阶级维新派领袖郑观应等提出了“君主立宪”的宪政思想,但这一思想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也没有付诸行动。19世纪90年代,康有为、梁启超继承了他们的观点。宣传维新变法时,康有为在给光绪皇帝的奏折中就提出了制定宪法的问题,要求建立君主立宪政体,表达了新兴资产阶级要求参政的愿望。戊戌变法虽然最终失败,但是君主立宪的思想却广为传播,影响深远,并为后来的立宪派所继承。

20世纪初,中国社会历史条件发生了显著变化,民族资本主义获得初步发展,民族资产阶级开始在各种政治运动中崭露头角。此时的民族资产阶级已作为一个不容忽视的力量登上了中国政治舞台。民族资产阶级力量的不断壮大,使他们不仅发出了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的呼声,而且亦产生了建立资产阶级统治的愿望。由此,晚清立宪思潮得以在中国大地盛行。

晚清最早主张君主立宪的是梁启超,1901年梁启超发表了《立宪法议》一文,最早给宪法下了定义。他说:“宪法者何物也?夫万世不易之宪法,而一国外,无论为君主、为官吏、为人民,皆共守之者也。为国家用一切法度之根源,此后无论出何事,更何法,百变而不许离其宗者也。”文中提到,当今世界有三种政体,“一曰君主专制政体,二曰君主立宪政体,三曰民主立宪政体”,而这三种政体中,梁启超认为“君主立宪者,政体之最良者也”,中国当仿效此立宪政体。梁启超认为当今世界“实专制、立宪两政体新陈嬗代之时”,而各国“归于立宪”又是两政体新陈嬗代之大趋势,因此,他主张“采定政体,决定立宪,实维新开宗明义第一事,而不容稍缓者也”。[5]在这里,梁启超不仅论证了立宪政体代替专制政体的历史必然性,而且提出了“预备立宪”的命题,认为中国至少需要10年或15年的时间为立宪作准备。

此后有更多的人开始主张立宪。如张謇1901年著有《变法平议》,主张效法日本,“置议政院”,“设府县议会”。[6]1902年,康有为著《公民自治篇》,呼请“归政皇上,立定宪法,大予民权”,主张效法欧美及日本,“政制皆由民公议,议员由民选举,地方由民自治”。[7]一些报纸杂志亦发表立宪论作,介绍外国的立宪史和立宪专著,如《新民丛报》连续发表《各国立宪史论》,详细介绍各国立宪历史,告之国人,“今日世界文明国,莫不有宪法,宪法者,立国之元气,而今日中国急当讲求之一大问题也”。[8]上海积山乔记书局出版了《新学大丛书》,收集了许多关于宪法的书籍,包括《宪法通义》、《宪法溯源》、《宪法论》、《各国宪法论略》、《日本宪法创始述》、《英国宪法沿革考》、《德意志宪法沿革考》、《普鲁士宪法沿革考》、《法兰西宪法沿革考》等。《江苏》杂志撰文说:“19世纪以来,世界之大国,或为立宪,或为共和,其国民尽达其自由之目的而去矣。”《中外日报》认为“立宪法”为自强之本,“取东西各国已行之法择其善者而从之,斟酌会通,勒为成书,实力施行,务使上自皇室下至庶民皆范围于宪法之中”。[9]到1904年,立宪思潮“其机已动,其端可见,其潮流已隐隐然而欲涌出,则显然可见”。[10]

正当立宪思潮方兴未艾之际,日俄战争及其结果给清末思想界以极大刺激和影响。1904年,国内外舆论一致认为日俄战争结局是立宪战胜专制的铁证。如果说甲午中日战争及其后果曾促使维新救国思想走向高潮的话,那么日俄战争及其结果则给晚清思想界以巨大的刺激和影响,使立宪救国的社会思潮勃然兴起,立宪呼声陡然高涨,一些封建官员也相率上书请求立宪,当时“上观于朝,公卿百官日月所献纳者,莫不曰预备立宪;荐绅先生朝夕所论思者,莫不曰实行立宪”。[11]以至于立宪之议,遍于全国,实行立宪已为大势所趋。

在此情况下,1905年7月,慈禧太后在召见大臣时表示:“立宪一事,可使我满洲朝基永久确固,而在外革命党亦可因此涡灭,候调查结果后,若果无妨碍,则必决意实行。”[12]清政府遂派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这一举措,不仅使立宪思潮广为传播,而且把宪政实践提上议事日程。

立宪思潮在20世纪的兴起,是近代中国在学习西方道路上的又一次跨越。在清末,思想界对宪政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详细研究了西方宪政,在一些基本的问题上取得了一致。人们普遍认为,宪政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是制定和颁布宪法,只有宪法才能限制君权,保障民权,制定宪法成为国家政治走向现代化的关键。他们明确提出了效仿西方,实行宪政,变君主专制政体为立宪政体的思想主张,并对如何在中国实行宪政作了具体设想。

晚清立宪思潮是对中国两千余年封建专制制度的批判与否定,为尝试君主立宪的法治设计提供了由理论到实践的“法治资源”和“思想动力”。立宪思潮对西方宪政文化的学习和传播,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传承了优秀文化,并对封建专制制度形成强有力的冲击和挑战,推动了近代中国政治体制的变革,为以后的立宪奠定了基础,其先进性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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