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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与公共利益研究的现状

时间:2022-05-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社会转型研究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社会转型的概念逐渐进入中国学术话语体系,普遍为各学科所接受和运用,它主要用以描述、分析中国社会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社会变迁。部分学者认为,中国社会结构发生的变动是社会转型的核心所在。因此,要研究中国媒体,就不能脱离当前中国社会的转型特征。

一、社会转型研究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社会转型的概念逐渐进入中国学术话语体系,普遍为各学科所接受和运用,它主要用以描述、分析中国社会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社会变迁

部分学者认为,中国社会结构发生的变动是社会转型的核心所在。他们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为切入点,从社会阶层重新划分的角度来研究社会转型的态势与特点,并总结了社会转型的中国经验。李培林认为,中国的转型经验体现在六个方面:渐进式改革成为中国改革的普遍规则;经济体制转轨与社会结构转型同步进行;社会稳定优先原则与谨慎的民主化探索;长期坚持低生育政策和减少贫困;由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转变;坚持对外开放和超越意识形态的国际合作 (李培林,2007)。

以郑杭生等人为代表的学者则认为,社会转型的关键是 “现代化”。他们将社会转型视为与社会现代化重合的过程,意指从农业的、乡村的、半封闭的传统型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社会的转型。他们将中国社会转型分为三个时期,并认为在第三阶段也就是改革开放之后,社会转型才进入加速期。

还有一部分学者认同比利时经济学家热若尔·罗兰 (GERARD ROLAND)的观点:“转型就是大规模的制度变迁”(热若尔·罗兰,2002),认为转型的关键在于制度的转变。转型与一般意义上的制度变迁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指的是整体意义上的制度系统的结构和性质的改变,或者说是体制模式或类型的变化。由于这种变化的剧烈和显著,以至于改变后的制度在形态分类的意义上不能再归入原来制度的类型。

孙立平以提出 “断裂三部曲”的观点而闻名。他的诸多观点,如 “社会断裂”“权利失衡”“利益博弈”等概念,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反响。他还力主建立转型社会学,以推动社会理论的进展。

西方社会学者以西方社会为蓝本,将社会转型的主要内容概括为 “六化”:(1)经济转型即工业化;(2)社会转型 (狭义)即城市化;(3)政治转型即民主化;(4)文化转型即世俗化;(5)组织转型即科层化;(6)观念转型即理性化。

不管持哪派观点,学者们都公认,转型所代表的社会变迁在 “量”的向度上是巨大的,在 “质”的向度上是根本性的,在内容上则是多重与复杂的。经济学家汪丁丁认为,中国正在进行着世界唯一的 “三重”转型:文化转型、社会转型和政治转型。近年来关于社会转型的研究越来越强调,转型不仅仅是片面的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问题,它是整个社会迈向现代文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途径和手段。

正是由于社会的深刻转型,才拉开了新闻改革与传媒功能扩张的序幕;也正是由于社会转型所呈现的广袤而深刻的变化,才为传媒改革不断提出新的时代命题。只有置身于中国社会转型的历史场景中,方能真正理解中国传媒变革进程中的欢欣与苦痛,进步与阻碍。因此,要研究中国媒体,就不能脱离当前中国社会的转型特征。

二、大众传媒与社会转型研究

研究大众传媒与社会转型的学者,大多认为媒体对社会转型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在这方面最主要的流派就是发展传播学。发展传播学认为,大众传媒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 “奇妙的放大器”,通过改善大众传媒的基础条件和传播资源,可以推动社会其他事项的进步。发展传播学倡导充分利用媒体等传播手段,帮助人们全面认识他们所处的环境及变革的手段,帮助人们解决冲突、达成共识,帮助人们制定改革和可持续发展的计划,帮助人们获取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以改善自身的处境和社会状况,提高机构的效率。E.M.罗杰斯 (E-.M.ROGERS)的 《创新与扩散》、丹尼尔·勒纳 (DANIEL LERNER)的 《传统社会的消逝》、威尔伯·施拉姆 (WILBUR SCHRAMM)的 《大众传播媒介与国家发展》等,都是这一领域的代表作。

需要指出的是,在传媒发挥促进作用的过程中,它还需要市场力量的支撑和公民社会的配合,否则其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有研究者试图在发展传播学的基础上建立社会转型传播学。姚君喜在 《社会转型传播学》一书中着力探究了转型社会中传播对人的全面发展的推动作用,并对传播分化与传播失衡、传播结构与传播整合、传播制度与传播控制等社会转型背景下的传播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强调社会良性传播网络的构建,以及各种不同的传播方式的融合。(姚君喜, 2008)

西安外国语大学的张建中在 《大众媒介与社会转型:墨西哥个案考》一书中,研究了作为拉丁美洲国家重要一员的墨西哥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社会民主化转型的过程中大众媒体所发生的变化,以及在这一社会转型过程中大众媒体所扮演的角色。张建中在对墨西哥的媒体转型与社会转型进行分析之后发现,在过去的20多年中,大众媒体的确促进了墨西哥民主的发展,墨西哥的民主化在转型之后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在这一巨大的社会政治、经济转型过程中,大众媒体也经历了一系列巨大的转变:对媒体的编辑审查逐渐取消;媒体对总统选举的报道逐渐变得公正;在竞争过程中市场的力量逐渐凸显出来。总体而言,各个新闻媒体组织是社会民主化过程中的受益者,同时它们也受到政治和经济这两种力量的牵制。张建中认为,强有力的政府,活跃的公民社会,竞争激烈的自由市场会更关注广大公民的利益,这些因素也为一个更加民主的社会的建立奠定了基础,而大众媒体的独立和开放有助于这些影响因素朝着积极的、正面的方向发展 (张建中,2009)。

对于社会转型中的传媒功能的发挥,研究者的论述还是以媒体的四大功能为主。詹姆斯·库兰 (JAMES CURRAN)认为,媒体的主要民主任务是告知 (INFORM)、检视 (SCRUTI-NIZE)、讨论 (DEBATE)以及表达 (REPRESENT)(库兰,2006,120页)。实际上,这四点也是传媒之于公共利益的主要作用。还有学者结合中国转型期的社会现实,论述了 “促发展”“维护稳定”等具有转型特色的媒体功能的发挥。有研究者认为,在当前社会矛盾显化的背景下,尤其要注意坚持信息的公开、透明,媒体要积极表达民意,及时报道 “急流险滩”,发挥 “船头瞭望者”和 “社会解压阀”的作用 (曾庆香、李蔚,2009)。

三、大众传媒与公共利益研究

大众传媒如何服务于公共利益的问题,已在全球范围内引发广泛关注。

西方社会对这一问题的担忧,主要来自商业力量对传媒领域的侵蚀。媒体垄断程度日益加深、公共电视面临危机等趋势正在挑战传媒服务于公共利益的能力,并引发了学界的批评。

早在20世纪40年代,哈钦斯委员会就倡导传媒及其从业者的社会责任意识,意图以职业操守对抗商业势力,维护公共利益 (新闻自由委员会,2004)。西方新闻界还先后出现过民主参与和公共新闻的思潮。但是这些媒体改良运动或是失之于理想化,或是与传统的客观性原则相冲突,都未能取得足够的成效。直到今天,西方社会依然为老问题头疼。

夏倩芳的博士论文 《公共利益与广播电视规制》讨论了欧美广电业的管理政策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媒体垄断和传媒体系全球化是在新自由主义指导下一系列政企合力的结果。公共利益被重新定义为一种符合经济和消费主义的价值观,这使得在传媒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关于公共利益的表达更加不平等 (夏倩芳,2004)。她对 “公共利益”概念被政商势力摆布的论述很有深度,但论文并未涉及社会转型期的媒体环境。

赵月枝认为,市场主宰下的内容多样化并不等于思想文化上的多元化,由广告商支配的传播市场上 “一元一票”的消费者至上原则与 “一人一票”的民主原则有根本区别。(赵月枝,1998)大卫·克罗图 (DAVID CROTEAU)则认为,永远无法满足的媒体产业的盈利诉求与社会大众对媒体应致力于服务公共利益的要求之间,永远存在着矛盾。他概述了两个分析媒体的概念性框架:市场模式和公共领域模式 (大卫·克罗图,2007,185页)。上述两位学者的研究都是直接以 “大众传媒与公共利益”为主题,有相当重要的借鉴作用,但由于研究蓝本是西方发达国家的传媒业,并不完全适用于社会转型现状下中国的社会现实。

必须注意的是,西方研究传媒与公共利益的学者,大都将矛头指向市场机制的缺陷,批评商业势力对公共传播造成的不利影响。但是,彼之抑制力量,正是此之解放力量。在中国,过度市场化所导致的 “煽色腥”主义、新闻职业道德被侵蚀等负面现象,固然已经出现,但市场机制并不是传媒服务于公共利益的主要障碍,相反,它还是一种未能完全发挥的解放力量。在中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市场所起到的促使传媒类型多样化、目标多元化的作用,将会随着社会权力格局的不断分化而继续发挥,不断拓展中国社会公共表达的空间与可能”(张宁,2007,129页)。中西方媒体生态的不同,是我们在研究中必须注意的。

近年来,潘忠党、陈力丹、李良荣等学者,先后发文探讨我国传媒与公共利益之间关系的问题。李良荣教授感叹:“我国的传媒业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如此地重视公众,同时如此地藐视公众。重视公众,是重视公众的眼球。藐视公众,是藐视公众的权益,无视公众的利益。”(李良荣,2007)他认为:“意识形态安全、公共利益、商业利益三者之间孰轻孰重的选择,决定中国新闻改革的未来走向。中国传播业必须确立公共利益至上的原则,并以此作为制度安排来约束传媒业。”(李良荣,2007)

张金海教授也指出,在中国的传媒业中,公共利益的失落,与意识形态取向和市场利益取向的强势形成鲜明对比,导致政府、传媒、公众三角关系的结构性失衡。要想博弈结构均衡,就必须实现基于公共性的传媒结构调整 (张金海,2007)。

汪晖认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原有的 “党国”体制发生深刻变迁,执政党试图体现和代表整个社会的利益和意志,但在 “去政治化”的外壳下,党派、特殊利益集团和国家仍然拥有进入和操纵公共领域的能力,它们经常以不同方式形成对公共讨论和民众参与的压抑。真正的问题在于,我们应如何揭示和避免传媒的遮蔽性,争取大众传媒的公共性(汪晖,2009)。

曾繁旭研究了NGO(非政府组织)与中国媒体的互动,发现 “新闻实践正在某些议题上逐渐向 ‘民意表达’开放,媒体也由党的宣传机器转变成一个推动社会变化以及市民社会生长的发动机”(曾繁旭,2009)。

许多研究者都观察到,由于传统媒体受制于权力中心,网络在中国传媒服务于公共利益的发展进程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促进作用 (王毓莉,2007;胡泳,2008;唐,2008)。

林芬、赵鼎新则在传媒对社会运动的报道中,发现中国媒体所具有的独特的批判性。在中国,媒体不但倾向于对社会运动作正面报道,而且还会挑战现有的制度并积极介入。研究者将之归结为中国媒体在社会核心价值观念缺失情况下的反体制倾向 (林芬、赵鼎新,2008)。他们对媒体批判性的解释提醒我们,在传统的思想控制不可避免地衰落之后,传媒需要寻找新的核心价值观,以支撑它在新一阶段的转型。从当前的环境来看,服务于公共利益的媒体价值观既可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同,又切中当前的社会需要,是较为合适的选项。

2009年10月,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举办了一场以 “传媒与公共性”为主题的研讨会。与会者通过对群体性事件报道、舆论监督、网络跟帖等传播现象的分析,讨论了中国传媒的公共性表现,以及影响传媒与公共性关系的因素。研究者们普遍认为,在国家与社会关系变迁的背景下,中国社会的公共领域有所变化,传媒作为公共空间的功能相比以往有了很大的扩张,这是让人欣喜的。但同样具有现实性的描述是,这些现象 “都是市场逻辑不经意催生的成果,并非是以社会和体制的民主化为基本出发点而设计的改革目标之实现”(潘忠党,2008)。而我们知道,市场逻辑与公共利益并非完全一致。如果对传媒服务于公共利益的机制未能有制度性的安排,而任凭市场化浪潮与政治上的严控结合在一起,传媒改革的前景实际上并不光明。胡正荣教授就此发出警告:“从长期看,资本力量裹挟着政治力量形成的双寡头 (DUOPOLY)垄断将会对媒体的公共利益角色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特别是在政治力量日益缺乏全新的意识形态控制力和吸引力的情况下,资本以及受其支配的价值体系将会日益侵蚀本来就已经非常脆弱的公共利益及其价值体系。” (胡正荣, 2003)更有研究者认为,在传媒产业化的过程中,“政治权力和资本沆瀣一气,攫取传媒资源以实现其集团或阶级利益,正日益成为现实的危险”(潘忠党,2008)。

在这种情形下,学者们对于传媒公共性的期待就可以理解了。“传媒与公共性”研讨会的征稿启事中如此写道:“就理想层面而言,中国传媒运营指向的根本属性和价值纬度应该是公共性。以塑造传媒公共领域为期待,以公共利益至上为目标,以公共话语实践为行动。如何以公众为服务对象、以传媒为公共平台、实现传媒运行和使用的公正,既是新闻实践者不懈努力的使命,也是传播研究者持续关注的焦点。”这是迄今为止,在内地出版的学术刊物中少有的、对传媒的公共利益属性的明确而急迫的呼唤,如果说它还不能证明新闻学界对此观点达成了一致或默契,那么至少也可以说明,在新一轮传媒改革拉开序幕的时刻,传媒在保障公共利益中所扮演的角色已经引起相当一部分研究者的重视。

在当前的传媒研究中,研究者大多将公共利益作为一种标准或目的,对公共利益本身是什么,传媒究竟如何为公共利益服务,传媒在为公共利益服务过程中的现状、障碍与前瞻性的分析则付之阙如。当然,对于传媒与公共利益的研究,不能总停留在 “传媒以服务于公共利益为天职”这种抽象的命题上,而是要展开对传媒体制、实践和话语的历史场景的独特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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