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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曼的利害关系者理论

时间:2022-04-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利害关系者理论的中心目的之一是使管理者了解利害关系者并管理他们。他提出了三个问题来构成了利害关系者理论研究的方向。与公司在社会利益上有关系的利害关系者主要有特殊群体、政府领导人和媒体等。拥有单项关系的利害关系者与具有双向关系的利害关系者的关系情况不同。

二、专业导航:弗里曼的利害关系者理论

利害关系者理论的一个重要代表学者是弗里曼(R.E Freeman),他在1984年出版的《战略管理:利害关系者方法(Strategic management:A stakeholder approach)》是利害关系者理论的一本代表作。利害关系者理论的中心目的之一是使管理者了解利害关系者并管理他们。弗里曼说:“利害关系者理论是关于可影响组织的群体和个体的以及回应群体和个体所采取的管理行为。”他提出了三个问题来构成了利害关系者理论研究的方向。这三个问题是:①利害关系者是由哪些人构成的?②利害关系者需要什么?③利害关系者怎样实现自身的利益?因此,从定义上来看所谓的利害关系者是指那些“对企业的政策和方法能够施加影响的所有个人或集团”,即对企业的经营的效果产生影响的个人或集团。

(一)利害关系者分类

弗里曼从所有权(ownership)、经济依赖性(economic dependence)和社会利益(social in-terests)三个不同的角度对利害关系者进行分类,层次很清楚。

对企业拥有所有权的利害关系者有:持有公司股票的经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和所有其他持有公司股票者等。与企业在经济上有依赖关系的利害关系者主要有:在公司取得薪俸的所有经理人员、债权人、内部服务机构、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竞争者、地方社区、管理机构等。与公司在社会利益上有关系的利害关系者主要有特殊群体、政府领导人和媒体等。

企业与利害关系者之间,不仅仅是单向的作用关系,而更多的是相互作用的关系。这样看来,企业不仅仅是追求利润,对董事会、雇员等直接关系者负责,还要对其他诸多关系人负责。

将分析企业的外部环境放在利害关系者的角度,而并非仅仅是销售链中的具有买卖关系者,有利于达到企业与整体社会的和谐一致。拥有单项关系的利害关系者与具有双向关系的利害关系者的关系情况不同。

这样利用典型的利害关系者模型,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有关利害关系者的范围及内容,提供了一种分析的手段和工具。因为即使将追求利润作为企业的经营目标,也不可能仅此一项目标,而纳入利害关系者的分析模型后,有助于企业通过追求一些相关的目标,最终达到实现长期利润最大化的目的。此外,企业的利害关系者的分析还可以从直接利害关系者和间接利害关系者的角度进行。

(二)利害关系者的利益要求

不同的利害关系者分类中,又分别具有不同的利益追求。例如,它们往往站在本身利益的角度,如消费者的要求是物美价廉,即商品的高质量和低价格。而低价格达到一定限度时,企业就无钱可赚,就会危及企业生存和缴纳赋税,这又与企业及其利害关系者——政府的税收利益相悖。显然,企业在处理各类利害关系者的要求时,要做出全面的、综合的评价。同时建立一系列有关的平衡标准是十分必要的。这一标准中,唯一的也是最终的目标就是实现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兼顾。

各种利害关系者的利益要求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股东:高投资回报,企业稳定发展;

●从业人员:企业稳定的发展,稳定的工资收入,良好的企业形象,良好的福利;

●债权人:资金回收率,资金回收期限,信贷规模;

●供应商:贷款回收率,获取原材料的困难程度,供应的价格;

●零售商:商品的供应保证,商品市场的推广条件,现有营业设施的适应性;

●消费者:商品质量高,服务好,价格低,操作使用方便;

●竞争者:价格水平,商品生产条件及竞争力;

●中央和地方政府:要求企业遵纪守法,及时足额缴纳赋税;

●外国政府: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获得外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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