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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集群行为演变的心理机制

时间:2022-04-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研究网络集群行为演变的心理机制,要探讨网络集群行为产生的心理要素,掌握网络集群行为演变的心理阶段,并分析网络集群行为产生的原因。1.网络集群行为产生的心理要素我们认为,网络集群行为产生的心理要素是从众、暗示、感染和群体极化。在集群行为中则表现为对群体压力的服从。易受暗示影响是网络集群行为中人群的主要特征。

研究网络集群行为演变的心理机制,要探讨网络集群行为产生的心理要素,掌握网络集群行为演变的心理阶段,并分析网络集群行为产生的原因。

1.网络集群行为产生的心理要素

我们认为,网络集群行为产生的心理要素是从众、暗示、感染和群体极化。

网络集群行为中的从众是指人们放弃自身的思想和行为而跟随他人思考和行动的反应形式,是行为个体对周围人行为的一种消极认同和盲目服从,其过程是使个体行为消解于集群行为之中,其结果是个体行为本身价值的丧失。在集群行为中则表现为对群体压力的服从。当人们面临突发事件或置身于聚合行为中时,常规的处事原则已无法应付眼前的变故,多数人失去了平时的行为准则,判断是非、自我抉择的能力衰减,因而在行为上力求与多数人保持一致,以求得心理上的安全感、支持感和保护感,避免其他人的指责。

易受暗示影响是网络集群行为中人群的主要特征。在网络集群行为中,群体的感情往往表现出冲动性和狂热性,人们的理智会被冲淡,因而便会积极地寻求暗示,不加思索地加以模仿。同时,高涨的激情也容易限制人们的眼界,视其他刺激于不顾。在这样高度的暗示下,个人便失去分辨判断能力,极易产生将被暗示的感情转移到直接行为的倾向。

在网络集群行为中发生的感染包括情绪感染和行为传染。情绪感染指的是一群人的情感统一起来,使个人放弃平常和抑制其行为的社会准则,个人行动主要由自己的情绪发动。而在网络交往互动中情绪容易相互感染。而且,一旦情绪感染使人感情冲动,丧失理智,便会削弱个人的责任感和社会控制,破坏现有的社会规范,表现出一些过火的言论行动。

人们过火的言论行动会影响网络群体的舆论走向,进而形成“群体极化”。如前所述,在一个组织群体中,个人决策因为受到群体的影响,容易做出比独自一个人决策时更极端的决定,这个社会现象,被称为“群体极化”。“群体极化”假设指出,群体的讨论可以使群体中多数人同意的意见得到加强,使原来同意这一意见的人更相信意见的正确性。这样,原先群体支持的意见,讨论后会变得更为支持。而原先群体反对的意见,讨论后反对的程度也更强,最终使群体的意见出现极端化倾向。“群体极化”容易演变成网络集群行为。

2.网络集群行为演变的心理阶段

我们认为,处在网络集群行为中的每一个体,一般会经历认知趋同、情绪积聚、情绪宣泄、理智思考这样的心理过程。因此,网络集群行为也会呈现出孕育、发展、高潮、衰退等阶段。

(1)网络集群行为的孕育阶段——网民的认知趋同

网民的认知趋同是网络集群行为发生的前提。网络集群行为首先由某种强烈刺激引起集群议论。集群议论是集群行为发生的舆论阶段,也就是网络集群行为的孕育阶段。

在网络信息海洋中,什么刺激会成为集群议论议题呢?这些议题需要自身具备较高的新闻价值,尤其是具有符合网络受众心理的新闻价值因素,还要符合网民的好奇心理和选择性的期待情绪,才有可能变成集群行为的“引爆点”。一般来说,一些热点和敏感性的问题、危机事件和谣言最容易成为网络集群行为的“引爆点”。

有学者指出:危机事件能够引起公众的负性情绪,不同的事件类型会影响人们对于严重程度的归因。危机事件类型从受害者角度可以分为灾害、意外、故意等三类。灾害类危机,不归因于组织责任,组织是被动受害者,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工作场所暴力行为、产品仿冒和谣言等。意外类危机,组织的责任归因最小,如技术故障、意外或组织不可控事件等。故意类危机,是组织责任归因最强的类型,如人为事故、人为产品伤害和组织犯罪等。危机严重性也会影响危机责任归因,危机越严重越会对危机归因感知产生负面作用,就越会把引起危机的原因归因于组织。[25]而在网络中,谣言的传播比在现实社会中更加广泛,传播过程中会受到传播者自身态度的影响,会加入传播者自己主观的解释,网络中常常会出现许多毫无根据的传闻,而往往也会引起网络上人们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由于一时间许多人注意力集中在某一热点和敏感性问题或危机事件和谣言上,开始会对其性质、解决办法提出种种不同的看法,表明种种不同的态度。这种态度的形成与个体的价值观、认知模式、社会认同度是有关的。但由于群体中暗示、感染的作用,人们在网络互动的过程中较易产生认知趋同,处于去个性化的人格状态。而一旦网络集群中的人们产生一种共同倾向,具有相同的行为方式和认知模式,网络集群行为的产生就有了认知基础。

(2)网络集群行为的初级阶段——网民的情绪积聚

网民的情绪积聚是网络集群行为的初级阶段。在网民针对某一热点和敏感性问题或危机事件和谣言进行网络讨论、互动时,相互暗示和转发、跟贴,会引起相同的或相似的感情共鸣,以循环式和链锁式的形式进行着。经过网络群体成员间的相互感染、相互强化,原来无动于衷的旁观者情绪也激动起来,并参加到激动的网民中去,使整个网络集群成员的情绪统一起来。

网民的情绪积聚与网民个体的价值取向密切相关。不同的个体所持有的价值取向在其情绪形成与行动参与中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当遇到涉及个体事件、群体或小群体事件时,人们会首先考虑他人与自己关系的远近,从而产生相应的情绪,并选择相应的行为来改变他人所处的情境。如果事件不涉及个体自身利益,那些从自身利益出发的个体便不会产生强烈的情绪和行动去维护群体的利益,但是从群体利益出发的个体便会产生强烈的情绪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网民的情绪积聚还与网民个体对自己群体和焦点群体认同度密切相关。首先,对于自己群体的认同感越强,就越愿意为自己的群体做更多的事情,自己的网络群体要求做什么的时候会很积极地去完成。若出现自己群体利益受损的事件,会激发有群体认同感的成员对其群体所处状态的不公性感知和评价,产生愤怒、烦恼等情绪集聚,萌生采取行动的潜在动机,从而使其成为网络集群行为的潜在动员对象。其次,对焦点群体认同度高也容易产生情绪积聚。例如,在美国“9·11事件”之后,认同美国人这一群体的网络成员,往往表现出一种共同的害怕情绪以及对恐怖袭击表现出的一种愤怒情绪,即使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群体内的成员也会在焦点群体认同的基础上产生强烈的情绪反应。而讨厌美国霸权的群体成员,往往会幸灾乐祸。

(3)网络集群行为的高峰阶段——网民的情绪宣泄

当情绪凝聚到一定阶段,必然要通过情绪发泄的方式得到平息。情绪宣泄是网络集群行为的高峰阶段。在热点和敏感性问题或危机事件和谣言的刺激下,前阶段形成久已压抑的情绪便迅速地宣泄。这时只要有人发动,大家就会蜂拥而至,整个网络都会在集群中狂呼乱喊,争相发泄激情。从众者不是受他人的指使、命令或强制,而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不由自主地与多数人保持一致,这样就爆发了网络集群行为。在这种狂热情绪支配下,人们会冲破现行社会规范约束,作出一些违反常规的事情来,导致网络集群行为的短暂性和失控性。

群体极化点是网民情绪宣泄的突破口。网络群体在网民认知趋同和情绪集聚的状况下做出群体决策,必然会出现群体极化现象。即网络群体的讨论可以使群体中多数人同意的意见得到加强,使原来同意这一意见的人更相信意见的正确性。这样,原先群体支持的意见,讨论后会变得更为支持;而原先群体反对的意见,讨论后反对的程度也更强,最终使网络群体的意见出现极端化倾向。而群体极化点,即这种共同的极端化倾向性意见,就成为网民情绪宣泄的突破口。

去个性化是网民情绪宣泄的助推器。去个体化指个体在集体中的自我意识丧失、个体身份解体和自我调控能力下降的现象。网络中的群体有着更好的隐匿性,并且网络群体有着很大的不固定性,成员隐匿在集群中不易辨认,导致个体自我约束力降低,责任感降低,一些平时被抑制的行为也随之表现出来。在网络集群行为中,个体不会以自己的身份去参与行动,而总是以群体的身份去参与行动,会使自己把自己行为的责任推卸到群体之中,形成责任分散。因此,我们说去个性化是网民的情绪宣泄的助推器。

另外,在网络集群行为发生过程中,不排除网络水军和网络推手的作用。

(4)网络集群行为的衰退阶段——网民的理智思考

人们在情绪发泄完以后,就会平息下来,恢复常态,进入理智思考,此时网络集群行为进入衰退阶段。

使网民进入理智思考阶段的因素主要有三个:一是事件信息的公开。在网络集群行为发生之后,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体会发表关于事件本身的最新信息,对事件进行权威的解释,使得人们了解事件的缘由。它使人们更加了解事件本身,理解其产生的原因,并且在行动中不再盲目跟随,回归于理性思考。二是舆论压力。即公众关于现实社会以及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当网络事件被澄清之后,公众对于网络集群行为会表达出自己的理解,反对网络集群行为的发生,形成强大的舆论导向力,阻止网络集群行为的继续发生。而参与网络集群行为的个体也会迫于舆论的压力放弃自己的行为,开始理智思考。三是兴趣消失。网民们参与网络集群行为常常是好奇心驱使。当事件被澄清后,他们会感觉到事件本身与自己并没有很大关系,或者与自己原先了解的不一样,便会对事件本身失去兴趣,进而网络集群行为也随之消失。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阶段可能出现两种心理状况:一种是人们在进行客观的理智的思考后对原有的认知进行修正,树立正确的认知结构。另一种是迫于舆论压力进入消极情绪状态。由于一些不正确的社会认知没有得到全部矫正,情绪发泄也并非使其获得心理上的满足和快感,人们会进入消极的情绪状态,感到挫折而滋生恐慌、悲观、迷惘、懊丧等消极情绪,从而出现由积极参与到麻木、冷漠旁观者的心态置换和角色转化,继而影响个体以后的行为。从行为角度看,一般意义上无组织的网络集群行为结束之后,可能发展为有组织的集体行为或其他行为。

3.网络集群行为产生的原因

网络集群行为的产生有很多方面的因素,我们可以借鉴传统集群行为产生条件,来分析网络集群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

(1)互联网提供集群行为环境

互联网给网络集群行为构建起一种新的环境。第一,互联网给被时空区隔的人们构建起现场参与感。互联网打破了日常生活事件的时空界限,使之置身于更广阔的空间和更即时的反应中来进行交流和评判。第二,互联网促进了网民的认知趋同。网络集群行为的超功利性,使认知趋同更容易达成。网民在网络互动过程中,容易聚焦于某一事件而产生认知趋同。第三,互联网成为人们的闲暇重地。传统集群行为的发生最易出现在人们闲散无事的时间里。当前,越来越多的人把大部分闲暇时间沉浸于网络之中,一旦他们遇上感兴趣的话题,就会积极参与,引发网络集群行为。

(2)网络相对剥夺感发酵参与诉求

与传统集群行为集中于利益方面的相对剥夺感不同,网络相对剥夺更多在争夺话语权以及利益的诉求和表达。当前,普通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在现实生活中容易产生话语权缺乏、参与渠道较窄、影响能力有限的相对剥夺感,但网络给予了他们缓解的渠道。通过互联网,他们可以很快迅速了解信息,实现信息的平等化传播。可以直接参与讨论,自由发表意见,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同时,网络容易放大和渲染社会的阴暗面,激发普通民众对传统伦理和公共道德的呼唤和坚守。互联网使普通民众能够顺利表达自己的道德好恶与价值评判,宽松自由的网络舆论环境使他们可以自由地辱骂、唾弃和谴责。而网络言论近乎绝对自由却无需承担责任,使他们的不满情绪、相对剥夺感基于网络而得以发酵与凝结,以酿成网络集群行为。

(3)诱发事件与参与动员

一些热点和敏感性的问题、危机事件和谣言最容易成为网络集群行为的诱发事件。诱发事件一般都触及个体的切身利益,能够引发个体的经验认同和共鸣。违法事件、违背道德的事件、对法律构成挑战的事件,或具有戏剧性效果超出个体意料并受到广泛关注等类似的事件,都可能成为网络集群行为的诱发事件。

参与动员指网络集群行为发动者或网络意见领袖通过宣传、示范、渲染、暗示等方式,强化网络集群酝酿阶段形成的认知、情绪与态度,使参与者对某事的态度转化为对某事的网络具体行为。参与者在互动过程中形成临时的群体性规范与规则,动员、组织、指导和规范参与者的目的和行为。如在网上发布签名网站、开辟声讨论坛等,能有效动员越来越多的网民参与其中。而参与动员道德化是网络集群行为的显著特征,不道德或反道德的行为极易煽动起网民非理性的强烈的道德义愤感,其认知也进一步趋同,会引发网民在网络上对公平正义诉求的集中爆发。

(4)社会控制机制在网络世界弱化

社会控制机制发挥着网络集群行为是否发生的决定性作用。即使前面的条件都已经具备,若社会控制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网络集群行为也难以发生。社会控制机制主要包括法律控制机制、道德控制机制和行政控制机制。现有的社会控制机制在网络世界中的控制作用弱化,主要表现为法律控制机制缺位、道德控制机制错位和行政控制机制不到位。[26]尽管我国一直在加快对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但由于网络发展速度太快,变化太大,导致网络立法难以全面有效推进。在网络世界中,网民互动形成的道德舆论却成为了集群行为发生和发展的动力,道德控制机制的作用发生了错位。另外,我国对互联网管理实行的是宣传部门、新闻出版部门、信产部门和公安部门等多部门共同管理的体制,但具体分工并不明确。网络集群行为涉及各管理部门,难以而且也没有被任何一个部门有效控制和管理,行政控制机制不到位使网络集群行为获得了自由发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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