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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舆论的特点

时间:2022-04-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突发事件舆论的非理性特点在网络中随处可见。3.强烈的“扩散”倾向突发事件的自主传播很快,新媒体的广泛使用,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相结合,突发事件的传播及舆论影响迅速漫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传播到每一个角落。

第十一章 突发事件报道的舆论引导

第一节 突发事件舆论的特点

一、突发事件舆论的特点

当前媒体形态多样、数量庞大、类型繁多,呈现出媒体多、多媒体的传播格局,突发事件的传播及其舆论的形成出现了新的特点。

1.流言四处“弥漫”

流言以心理上恐惧为传播基础,突发事件发生后,媒体的信息传播一旦不能满足受众的需求,各种信息就会以非正常状态匿名出现,通过文字、视频、图像等文本形式,以几何级数传播,并在转发与评论中不断变异,将个体的危机意识,扩大为群体的非理性共鸣。因当前媒体传播的开放性,尤其是自媒体的广泛使用和交互性的空前活跃,流言往往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流传开来,而且产生连锁反应。

流言是危机初始期的重要信息形式,而且在反馈中很快形成叠加流传的态势。在大多数情况下,突发性的危机流言往往会加剧事态的发展,造成社会混乱,从而形成谣言,造成严重的后果,“由于谣言是建立在模糊的信息基础上的,所以谣言的开端往往是虚假、错误的。并且,谣言在传播的过程中,会被不同的传播者予以一定程度的认知加工和信息重组,从而导致谣言越传越离谱,甚至完全颠倒是非。”[1]

2.非理性情绪“涌动”

当突发事件发生后,网络媒体的发达让公众很自然地将目光投向了网络,认为这里是普通公民话语表达的理想平台,然而很多时候事与愿违,盲目、偏激、冲动等缺乏理性的网上舆论一次又一次地破坏了网络媒体的权威性。而实际情况是,每当遇到网民关注的突发事件,非理性借助于网络很容易成为突发事件舆论的主流。

突发事件舆论的非理性特点在网络中随处可见。一些突发事件发生后,国内各大网站都会在第一时间报道,并迅速推出相关事件的新闻专题。这些新闻专题中,除了各种形式的新闻集纳外,还在专题的显要位置设置了评论专区,供网友针对事件发表意见。然而,综观评论专区的网友发言,非理智表达触目惊心,各种直截了当的情绪发泄和对涉及当事人的谩骂、侮辱、刻毒语言等比比皆是,而针对该事件的理性的分析和讨论却不多见,即使有也被淹没和遮蔽,有时甚至发表“不同看法”的网友会被大家的口水淹死,突发事件舆论呈现出了可怕的非理性的“一边倒”趋势。

3.强烈的“扩散”倾向

突发事件的自主传播很快,新媒体的广泛使用,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相结合,突发事件的传播及舆论影响迅速漫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传播到每一个角落。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扩散”并非单纯的信息传播,而是一种互动性很强的传播,传播者在突发事件信息中任意添加个人的主观臆想、猜想,正因为如此,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在自媒体传播和互动中很容易“走形”,被加入了很多个人化的色彩,当这样的突发事件再一次被传播开来时,其原本的样子就已经被情绪化的语言所遮盖。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主持撰写的《2012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就批评微博对信息“扩散”中的非理性趋势:“近来网上论争愈演愈烈,甚至发展为‘微博约架’。其实网友大都是一片忧国忧民之心,只是各种利益摩擦和社会矛盾激化,耐心渐失,容易迁怒于另一种‘药方’和‘大夫’。一些活跃在互联网、传统媒体和社会讲坛的公共知识分子被妖魔化,‘公知’渐成贬义词,除了左翼网友的刻意贬低,也因为知识分子对国情和改革的复杂性失察,遇事话往狠处说,远离了底层民众的现实诉求和心理。”[2]

二、议程设置与舆论引导

突发事件是各类媒体在报道中重点考虑的报道对象,其报道效果直接对公众的社会认知产生影响。媒体报道突发事件时适当地使用议程设置有助于形成正确的舆论引导,“使突发事件的报道成为树立政府形象、倡导主流价值、凝聚公众意愿、开展社会动员的重要契机和传播平台,为政府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反之,如果在突发事件的报道中议程设置和舆论引导失当,则会导致媒体危机事件,不仅使政府处于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之下,而且还会使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受损,降低在公众心目中的威信”。[3]因此,企事业单位、政府职能部门可以主动与媒体沟通,而媒体则可以与官方一道,通过突发事件的信源管理进行科学、有效的议程设置,帮助媒体正确开展新闻监督和舆论引导。

由于公众对突发事件的关注度高,新闻媒体在突发事件的报道上往往设置了充分的议程,跟踪报道新闻事件,吸引公众的持续关注,突发事件的报道呈现出轰动性、连续性、解剖性、拓展性和评论性的特点。

1.轰动性——放大影响,引发关注

突发事件的报道是媒体基于公众信息需要吸引受众的重要看点,媒体在报道议程上总是想方设法力求轰动效应,在扩大事件报道影响的过程中,也实现媒体自身影响的扩大。突发事件的议程轰动性并不仅仅是通过媒体刻意表达出来的,其传播的社会影响首先来自突发事件本身对社会常态秩序的打破。正是由于突发事件对社会秩序的冲击才使得公众在认知上产生震动,媒体只不过是通过议程安排将这种能够对受众产生认知影响的事件信息,以一种较为冲突化的方式呈现出来,进一步放大突发事件传播的社会影响,引发公众关注。

2.连续性——跟踪进程,持续关注

突发事件发生后,其自身的发展和各方处置过程必定会持续一段时间,因而媒体多采取连续性的报道议程安排,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进行跟踪报道,形成公众的持续关注。这种报道议程上的连续性除了与突发事件本身由发生、发展到处置、善后、问责等过程直接关联外,也是为了满足公众对突发事件完整信息的需要。媒体为了满足公众诉求运用连续性的议程安排,不仅可以牢牢抓住受众对事件处置进展的关注,还可以扩大自身的传播影响并培养忠实受众。媒体跟踪性的报道还可以不断挖掘出新的内容,发现新的问题,在使公众持续保持对事件及其媒体关注的同时,增大新闻舆论和社会舆论压力,发挥媒体议程设置和引导的社会作用。

3.透视性——剖析事件,深入关注

由于突发事件社会影响较大,无论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还是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公众都想了解其发生背后的原因,满足自身对社会环境的预警需要。通常媒体在对突发事件的报道议程安排上,都不仅仅局限于对事件的现象描述,在突发事件媒体议程纵向深化发展的过程中,必然通过对原因的探究,透视深层次的问题,发现责任主体。即使是天灾,处置过程中也会发现人祸的痕迹,处置不当还会进一步体现出人祸危害。因此,在突发事件的报道议程中,问责已经成为常态。报道议程中的问责诉求,形成了对政府及其他社会主体的舆论压力。

4.拓展性——放眼周边,广泛关注

突发事件由于对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都会产生直接影响,公众对于与该事件相关的信息诉求也十分强烈,媒体常常围绕突发事件的报道将议程拓展到周边的相关事物,形成更为广泛的关注效应,使得突发事件得到公众的认真对待。这种议程拓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异地比较,包括外地发生的事件在本地是否会发生,本地发生的事件在其他地方是否也出现同类事件,不同地方发生的同类事件是否存在关联等;二是逻辑归因,即对同类事件发生的原因、征兆及其影响等进行比较和规律探寻,找出它们之间的逻辑联系,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为公众提供预警信息;三是调查分析,针对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中所涉及的因素或环节,开展调查性报道,分析是否存在问题隐患,或是否防范得力,并为公众提供相关环境信息。

5.评论性——表达意见,引导关注

突发事件作为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热点”,公众在了解其成因、责任、进展和影响等相关信息的同时,必然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置表达自己的见解、观点和判断,形成或改变自己对社会生活的认知态度和认知结果,并能够反映到各自的社会行为上来。媒体在突发事件的报道中也必然会组织一些新闻评论,由此形成消息报道与观点报道互动传播的格局。媒体与受众的互动机制也使受众的意见和观点,特别是意见领袖的观点,在突发事件的报道议程中得以充分体现。

突发事件对于媒体而言是天然具有新闻价值的,一方面记者们常常会想方设法挖掘独家新闻,扩大报道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另一方面,公众对突发事件的信息诉求又特别强烈,希望能够通过媒体获得更多的信息,表达符合自己利益的意见。在这两种力量的共同推动下,突发事件网络报道的媒体议程就有了展现和推进的充足空间,既对政府造成一定的舆论压力,也为政府提供了形象传播的契机。事发主体依据突发事件网络报道的议程特点,通过科学、合理的议程设置,正确引导舆论。

案例11-1

【案例提示】

2010年3月23日早晨,福建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门口发生一起凶杀案,伤亡人员均为南平实验小学学生。歹徒随后被群众抓获并转交警方。此案发生后在全社会引起极大反响。

福建南平杀童疑犯一审被判死刑,要求上诉

惊人口供:“我要抓紧时间多捅几个”

昨日上午,持刀杀害8名无辜小学生的郑民生杀童案,在福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3个多小时的审议,法庭当庭宣判郑民生被判处死刑。郑民生庭上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服,“事情还没有完全弄清楚,我要上诉”。

图11-1 报纸报道

这是凶杀案发生后,他第一次在受害人家属和公众面前亮相,在庭上,他坚决表示,要先问原因再问结果,把他描述为“一个十恶不赦,非常坏,就是想要杀人”形象是不公平的。他多次情绪失控,言语吼叫,几度导致庭审陷入僵局。而郑民生的辩护律师则全程表示对他的犯罪事实证据无异议,并对受害者的家属、南平市人民问候和致歉。

[审讯现场]他表示对杀人起因、案件过程、杀人部位有异议

早上7时55分,审判人员、公诉人员、辩方律师、学生家长、旁听证人、媒体记者等近百人出席法庭。被押入现场的郑民生身着黄蓝格子睡衣,外套南平看守所031号橙色背心,脚穿黄色橡胶人字拖鞋。

坐在被告席上后,郑民生有些懒洋洋地一直歪着头。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他立即表示,对杀人起因、案件过程、杀人部位有异议。公诉人开始提问后,他拒绝回答,并一再表示要先问起因再问过程。否则“这种描述就先入为主,有失公正”。在法官的严词劝说下,他干脆来个“我选择沉默”,并说“凡是询问后面的事情我全都选择沉默”。

在之后的询问中,他也只用一句话来反对:“这种描述我有异议,我认为这种先描述后面,再追究原因的方式有失公平。”

视频截图还原当天过程,学生家长痛哭,他很冷漠

公诉人的现场举证,现场视频截图再一次还原了3月23日当天杀害学生的过程,看到孩子们无辜受害的场景,受害学生家长们忍不住失声痛哭,互相倚靠、十指紧握。

而此时坐在被告座上的郑民生也很仔细地看完了这些截图,他显得相当冷漠。而那一天,他的计划是缜密的,理化检验报告中显示,他当时不属于醉酒和吸毒状态。他详细交代:“这几天,我一直在想怎么去杀人,并决定去南平试验小学杀学生。3月23日上午6时20分左右,我在家里的厨房拿了一把尖刀离开,左手抓住刀柄,刀刃藏在外套内。”

[恶魔行径]“我都是一刀下去,就抓下一个”

当天,他先去跑步,然后吃了早餐——一碗拌面。他先打摩的到离学校不远的超市,慢慢走路到实验小学门口。由于还比较早,没人来上课,他就到球场上去,装作看人打羽毛球。等看到小学门口有五六个学生后,看见还没人来上课,又到操场上装着跑步。7时20分的时候,他走到学校门口,站在学生旁边。当学校的钟显示为7时26分时,他决定动手杀人了。他说“再不杀人,学校的校门就开了”。于是左手顺势抓住背对着他的一个小女孩的下巴往上抬,“右手拿着刀从她的身后绕到脖子前,用刀很用力把她的脖子抹了一刀”。

他说按计划一开始准备用刀抹学生脖子的,“后来学生四处乱跑,发现没法抹脖子,就用刀捅的。我自己是学医的,知道用刀捅人的什么部位是最致命的。我都是用刀捅学生的心脏部位。而且时间也不允许,我要抓紧时间多捅几个。我都是一刀下去,就抓下一个”。

[杀人动机]他道出“主要是和恋爱有关系”

在昨日的庭审上,郑民生道出了有些让人惊讶的缘由,“主要是和恋爱有关系”。从医院辞职后的郑民生,“本来是想找一个苦工做,普普通通的生活,为什么我却到了法庭上,还有这么多家长悲痛欲绝,这都是和一个女人有关系”。

郑民生介绍,这个女人是卫生站附近一家餐馆老板的女儿,今年28岁,他已经追求了10年。但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他认为这个女人精神有问题,对方觉得丢了面子,怀恨在心一直想找机会报复。他认为,对方想栽赃他杀人的罪状,还联合人想害死他,在3月23日就要动手抓他。所以他想与其被人害死,还不如自己制造一个案件,让别人知道,他做这个案件不仅是他做的,也是这个女人逼他做的,追究他的责任就要追究这些人的责任。

而公诉方举出的证词中却显示,郑民生与该女子之间“没有恋爱关系,两人甚至没有一起吃过一顿饭,只是郑民生一厢情愿给对方打电话”。在郑民生提出的5名恋爱关系女子中,只有一名算是确立过真正意义上的男女朋友关系。

[法律难题]500万民事赔偿或成“空判”

此案主审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郑民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附带民事赔偿合计500万左右。

尽管郑民生当庭表示自己应该支付这笔赔偿,但他也说自己“没有任何财产”。目前,南平市已向蒙难的8位学生家庭每户发放社会救助金26万多元,此外对受伤学生尽力治疗,然而受伤孩子的康复等费用仍是一笔天文数字。

家长欲另聘律师追究学校责任

受害人周禹笑的父亲告诉记者,这件事学校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学校要是早开门一分钟,也许就不会发生这些事了。受害学生家长们已初步打算另聘律师,追究南平实验小学的连带民事责任,要求履行民事赔偿。

[两点思考]郑民生的辩护律师提出两点思考:一是在社会转型期,要有完善的社会防控体系,有机构能给类似郑民生这样的人群进行帮助;二是对于学校、幼儿园等少年儿童集中的地方,加强安保至关重要。

(综合《东南快报》、新华社等)

【案例分析】

这样的报道明显没有把握好“度”。

媒体对突发事件的报道,应该立足于事件的解决,而不是盲目地追求轰动效应,只考虑媒体自身的利益。在这次数量众多的报道之中,一些报道使用了猜测性的语言,如“疑有精神病”、“桃花病”等。有许多报道,过分使用煽动性语言,如《南京晨报》2010年3月24日的《福建一男子小学门口砍死8名学生》,标题血腥恐怖,有的大肆进行细节渲染,甚至把犯罪分子如何用刀捅杀我们的“小花朵”、现场杀人路线图、鲜血直流等场面都刻画出来。如2010年4月9日《郑州晚报》A05版《惊人口供:我要赶紧多捅几个人》。该报道不仅详细描述了杀人细节,更把受害人的名单直接公布出来,这不仅使新闻陷入了文学作品的误区,完全脱离了新闻应有的尺度,更为重要的是它一方面使受众(包括受害者)的心理伤害难以弥合,直接侵犯了隐私权。另一方面,对暴力的渲染也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示范效应”,间接对社会暴力推波助澜,导致更多无辜的孩子处于危险之中。

在突发事件的报道过程中,媒体如果能正确地开展舆论引导,按照新闻传播的规律对事件过程进行干预和影响,通过各种形式的传播,把政府有关应对措施传递给公众,取得社会的支持与配合,不仅能减轻政府的压力,还能稳定社会,促使问题向良好的方面发展。但如果媒体一旦没有把握好立足点,很可能忙中添乱,不仅无助于事件的解决,还可能对事件甚至此后的影响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二节 传统媒体在突发事件中的舆论引导策略

一、传统媒体面临新媒体的挑战

随着新媒体的兴起,传统媒体遭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新媒体满足了个人话语的表达,从前“听话”的受众变成了能够拥有“话语权”的“传者”,尤其是随着自媒体的出现,理论上讲,每个人都可以任意选择媒体并“说三道四”。“‘碎片化’信息接收模式迫使传统媒体放弃‘受众最大化’的追求,转变为针对特定人群的窄众传播”[4],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普遍的双向甚至多向传播迫使传统媒体向新媒体平台延伸,增进与目标受众的交流与沟通,进而增进情感,稳定受众队伍;新媒体无限的空间容量,多媒体的表现方式,网民想说就说的便捷等特性,无不拉大了传统媒体与受众的距离,加剧了传统媒体的传播劣势。

当然,挑战在很多时候是一种机遇,传统媒体所面临的挑战同样也蕴藏着“机遇”。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主持撰写的《2009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指出:“2009年一个新的动向,即传统媒体特别是党报、国家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积极回应网民关切,对网络热点事件作出正面解读,通过与网民的有效互动,探索提高主流媒体的舆论应对能力。”[5]比如,很多传统媒体充分利用新媒体的力量,把传统媒体的突发事件信息加工后放到新媒体上刊发刊播,而新媒体则可以借助于传统媒体的权威性来树立自身的权威。因此,传统媒体为扩大自身的影响力和舆论引导能力,完全可以和新媒体合作,扬长避短地引导突发事件的报道。

二、传统媒体引导策略的多维探索

传统媒体要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必然要进行引导路径转型。转型并不是单纯地改变引导方式、提高引导技巧,而是全面地转变。

(1)要转变观念。从传统的、单一的宣传体制桎梏中解放出来,确立“新闻导向”思想,按照新闻规律传播信息,引导舆论。当然,思想观念上的转变往往并不是由媒体自己说了算,而需要媒体的主管部门和党政官员先转变观念和作风。

(2)要转变心态。媒体和媒体人要树立以受众为中心的观念和心态,保障受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长期以来,传统媒体掌握着信息传播的控制权,受众一直处于被动地位。改变信息传播的不对称,传统媒体应给予受众充分的选择和表达自由。

(3)要转变文风。新闻采编人员在采写新闻时要转变视角,转变引导机制,拓宽渠道,尽力争取更多的受众,力争达到最佳的传播效果。这些都是传统媒体新闻舆论引导路径转型的重要选择。

案例11-2

【案例提示】

2008年9月20日,深圳龙岗一间无照歌舞厅大火烧死了43人,事发后只有一副区长被提名免职。当时的深圳市委市政府迅速地被卷入舆论的风暴口,如何有效地化解这一危机,给市民一个满意的回答,传统的新闻媒体在这个时候可以发挥有力的作用。《深圳特区报》连续一周开辟专版专栏“迅速开展思想作风大整顿 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用多个版面及时大篇幅地报道各方面的新闻信息:①发挥党委机关报的特殊优势,大篇幅报道深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想法和行动;②大篇幅报道案件进展和伤者、市民的思想状况,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对各种信息的渴求。《深圳特区报》以其严谨、朴实的文风和权威性赢得了深圳市民的认可,有效地化解了危机。

《深圳特区报》9月22日的报道

市委市政府昨天凌晨召开全市各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通报“9·20”特大火灾事故情况,进一步部署全市安全整治工作。刘玉浦强调:

全力尽快妥善处理好火灾事故

市委市政府立即成立“9·20”特大火灾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书记市长分任正副组长

迅速在全市街道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思想作风大整顿活动,迅速在全市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本报讯】(记者刘键)昨天凌晨3时30分,市委市政府在龙岗区召开全市各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通报“9·20”特大火灾事故情况,进一步部署全市安全整治工作。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刘玉浦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在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直接指导下,全力尽快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向中央和省、向全市人民、向死伤者及家属作出交代。要举一反三、以此为戒,迅速展开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9月20日晚,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舞王俱乐部发生一起特大火灾事故,截至目前共造成4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广东省长黄华华等相继作出重要指示。省市有关领导也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指挥火灾扑救及伤员救治工作。目前,事故现场已经处理完毕,未发生次级事故和其他事故,伤员已全部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有关部门正在全力以赴调查事故原因,控制追捕事故责任人和犯罪嫌疑人。

昨天凌晨的会议传达了国务院、省有关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梁伟发,副省长李容根,市长许宗衡,省政府副秘书长林英,市委常委、秘书长戴北方,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锋,副市长卓钦锐、张思平,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铭等出席会议,并就事故处理工作提出要求,龙岗区以及市公安消防、工商、文化等部门负责人汇报了有关情况。

为加强事故处理领导工作,会议决定,市委市政府立即成立“9·20”特大火灾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由刘玉浦书记任组长,许宗衡市长任副组长。

刘玉浦要求各区、市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尽快做好事故处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图11-2 报道版面

一是要全力尽快妥善处理火灾事故。当前要抓好伤员救治工作,卫生部门要竭尽所能、竭尽全力,不惜一切代价救治伤员,争取把人员伤亡等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抓好善后工作,尤其是对死亡者家属的安抚工作、思想工作和相关政策落实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不安定因素;要抓好现场保护封闭工作,为下一步准确查明事故原因提供保障。

二是要全力尽快控制抓捕事故责任人、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以及相关司法部门要通力合作、全力以赴,对事故责任人、犯罪嫌疑人,都要依法、依规、据实严惩不贷,向人民群众、向死伤者及其家属作出交代。

三是要全力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立即整改。“9·20”特大火灾事故除了客观原因外,也暴露出有关管理部门工作不到位、不主动、不积极等问题。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反思火灾事故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全力展开调查,对事故有牵连的责任人,一律要查清原因、查清责任,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四是要迅速开展两个专项活动:一是在全市街道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思想作风大整顿专项活动,通过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整顿我们在工作作风、工作管理、工作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在全市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隐患、突出矛盾不解决,就是失职、就是犯罪。要排查责任、排查隐患、排查执法,要抓明显问题、抓突出问题、抓要害部位。要建立起排查之后的责任追究制,谁排查的谁签名,出了问题拿谁是问。

五是要实事求是地公开火灾事故信息,诚心诚意地接受舆论监督。要用我们更加实实在在的工作、用我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百倍的努力和实际行动,弥补火灾带给人民群众的损失和创伤。

安全,怎么强调也不会过

本报评论员

9月20日,龙岗区一家俱乐部一场无情的大火夺去了43条宝贵的生命,并致使59人住院,6人留诊。这是我市近10年来死伤人数最多、教训最为深刻的一次恶性事故。

“9·20”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之后,省市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指挥抢救,连夜紧急召开会议研究对策,采取了一系列及时、果断、有效的措施。全市各区迅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以实际行动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在不到24小时的时间内,包括龙岗区一名副区长在内的一批责任人被处理,体现了现代政府的“问责”原则。市政府还决定从9月21日起开展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行动,以铁的手腕强力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毫无疑问,当务之急仍然是竭尽全力、不惜一切代价救治伤员,务必防止再发生新的死亡事件,并采取切实措施安抚死难者的家属。我们对那些死难者和受伤者家属的悲伤感同身受,在此,我们向死难者表示沉痛的哀悼,向他们的家属表示深切的慰问。

“9·20”特大火灾事故一经报道,令人震惊。我们在为生命的陨落感到痛心的同时,不仅要问几个“为什么”:为什么一家歌舞厅可以无证经营这么久?为什么在南山火灾之后,当地经过拉网式、地毯式的排查之后还会发生如此恶性事故?有关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有没有确实履行职责、尽到责任?

痛定思痛。“9·20”特大火灾事故留给我们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我们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从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入手,铁腕整治,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图11-3 报道版面

要建立更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多次讲,反复讲。但是总有一些生产经营者和基层管理者没有真正重视起来,或者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把工作做实做细。

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上级的要求和监管是不够的,还应该有广泛的、多元的、网络式密集的监督,尤其是群众的监督和舆论的监督,随时随地监督,使有关管理人员不敢有、不能有所懈怠。

要建立更有效的预警机制。应该看到,这次特大事故发生的场所,一直存在着安全隐患,但是一直没有被发现和整改。这暴露了一些地方日常安全生产中预警功能的缺位。一些干部和管理人员喜欢报喜不报忧,缺乏忧患意识,对工作中的问题的漏洞不愿下工夫调查解决,其结果就是,本来可以防患于未然的隐患最终酿成大祸。因此,一定要建立科学的预警机制,使隐患在一有苗头的时候就能被发现和消除。

要建立更严格的问责机制。所谓更严格的问责机制,那就是,不仅出了大事情要有人负责,工作没有落实到位,也需要有人负责,要切实改变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状况,把问责机制贯穿到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

安全事关每个人的生命,我们对安全的重视和强调,无论如何都不为过。在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必须动真的,来实的,从机制建设着手,让机制的科学运转带给我们全面的安全。

【案例分析】

“9·20”事故发生后,各种各样的小道消息甚至谣言在很多场合传播,人们非常担忧这样的灾祸有一天会降临在自己的身上,更担忧的是事件的真正责任人不能得到依法处置。面对这样悲惨的突发事件,作为主流媒体的《深圳特区报》应当如何应对?

很显然,如果完全按照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新闻“通稿”来疲于应对严峻的事态,与当下越来越公开透明的社会相悖。《深圳特区报》采用的方式是一方面按新闻规律办事,详细报道事件的进展和所有的事件细节,让读者解除疑惑;另一方面按照以前主流媒体的惯用手法,以宣传的攻势报道官方的各种紧急措施和检查情况,《深圳特区报》配发评论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同时,《深圳特区报》按照信息的新闻价值大小来决定稿件的取舍,大篇幅报道了很多的新闻信息,包括许多鲜为人知的细节。

第三节 网络媒体在突发事件中的舆论引导策略

就一般情形而言,突发事件在网络时代具有这么几个新特点:①超地域性——本地、国内、国际突发事件同样会通过互联网迅速甚至是同步传开,成为互联网上的舆论引爆点;②超行业性——突发事件并不仅仅限于事故灾难,政治、社会、财经、公共卫生类等各领域,几乎所有的领域都有可能被涉及;③高度复杂性——国内互联网与国际互联网甚至相互呼应,使得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非常复杂,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正因为这些复杂性,网络引导舆情充满着挑战色彩。当然,如果处理得恰当,网络的舆论引导作用会得到充分展示。比如,2009年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舆论引导可谓较为成功的一个案例。新华网人民网等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及时公开了全国各地发现的疫情感染病例信息,报道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第一时间应对疫情的部署,网民对政府措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充分肯定。舆论引导显得及时而有效。

一、网络语境与突发事件

《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6]称,截止2011年12月,我国网民人数达到5.13亿人,普及率达到38.3%。另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手机上网人数约为3.5亿。众所周知,我国当前进入社会急剧转型时期,矛盾重重,危机四伏,许多矛盾还一触即发。综观新世纪第一个十年发生的一系列国内突发事件,呈现出了以下特点:

(1)突发事件出现网上网下相互交融合流的态势。突发事件发生后,再迅速由事件参与者或知情网民上传网络、扩大影响,众多网民关注并进一步传播,传统媒体、整个社会舆论乃至官方重视,部分网民本着个人的良心和道德参与到一些正在进行的突发事件中,并将进展情况上传网络,整体影响进一步扩大。

(2)突发事件表现出爆发性的特点。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和网民参与意识的快速增强,即使是一件小事,“小事”也会在互联网上也掀起巨大的波澜,而且爆发性特别强,让管理者防不胜防,并因此增加了预防和管控难度。

(3)突发事件呈现出分散化的特点。“在地域、行业、规模和抗争诉求上,今后的突发事件都将更为分散、更为多样。由于今后一个阶段仍可能为群体性事件的多发期,这种分散化、多样性的特点将会展现得更为明显。”[7]就新世纪第一个十年的情况来看,几乎所有突发事件都与网络有关,一部分直接由网络报道而引爆网络舆论;另一部分则由传统媒体先报道,后经网络媒体转发引起网民关注,成为网络热点,形成网络舆论。

二、策略引导的多元化

1.在及时发布信息的基础上掌握舆论主动权

突发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往往有较大的震荡,各种各样的舆论风生水起,作为政府和媒体,信息的发布应该更着重于事态的进展,全面详尽地向公众讲述事情的来龙去脉,稳定舆情,力防局面失控。按照当前的发展形势来看,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完全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布正确信息,详细说明事情的真实状况,制止流言,以正视听,缓解公众的恐慌心理”。[8]政府与媒体之间应该有良性的互动和合作关系,在关键的时候才能顺利解决危机。“3·28”山西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的处置,政府职能部门对整个事件的处理的前后表现得较为得体得力。2010年3月28日14时30分左右,中煤集团一建公司王家岭矿发生透水事故,事故发生后,媒体及时公布被困人员数量和对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并对救援全过程进行跟踪报道,相关管理部门也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真实信息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有效地预防了网络流言造成的恐慌。

2.在追踪发布新的信息基础上引导舆论走向

政府第一时间发布信息,掌握舆论主动权后,还要做好后续发布工作,时时跟踪事态进展,随时发布最新信息,并突出发布信息的针对性,不断引导舆论向预期的方向发展。

成都6·5公交车燃烧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理,显示出信息后续发布工作已经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持续跟踪事件进展成为当前舆论引导工作的重点之一。2008年6月5日8时左右,成都市一辆公交车在川陕立交桥处起火燃烧,造成25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事故。10时40分,成都市政府在事故现场附近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公布遇难人数,回应公众舆论对人员伤亡情况迫切知情的诉求。下午2时50分,市政府召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强调驾驶员曾“号召附近群众参与救援”,回应了公众舆论对驾驶员是否逃离现场的质疑。晚上11时20分,市政府召开第三次新闻发布会,认为“车内燃烧的汽油并非来自公交车”,回应了公众舆论对起火原因的质疑。6日下午5时市政府召开第四次新闻发布会,详细通报了燃烧公交车和驾驶员信息,回应了公众对驾驶员背景的质疑。6月7号晚上11时召开第五次新闻发布会,公布事故初步调查结果,回应了其他一些质疑。成都市政府通过五次新闻发布会,及时有针对性地发布信息,回应公众的质疑,发布的信息在网上广泛传播后,有效驳斥了流言,稳住了网民情绪,掌控住舆论,最终有效地稳定了事态。

3.在综合利用各类媒体的基础上形成舆论引导合力

在当前网络传播的语境之中,单靠某一种媒体来形成舆论攻势已经不再可能了,“网络舆论形成迅速,为了让受众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在较短的意见积蓄期内,获得更多真实信息进而形成健康的网络舆论,就应当将网络媒体的优势和传统媒体的优势结合起来。网络媒体传播快速的优势和传统媒体权威性高的优势互补性很强,有效联动后,将发挥显著作用,让网络媒体受众在最短时间内了解全面、真实、权威的突发事件信息。”[9]这种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优势互补的传媒格局目前已经初步形成,如《人民日报》的人民网、中央电视台的央视网,南方报业集团的南方网、北京多家媒体联合组建的千龙网等,基本实现了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有效结合。

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的联动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网络为传统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借助传统媒体的深入采访和报道,提升可信度,引起政府的重视并推进问题的解决;二是传统媒体对突发事件进行报道,经互联网放大,迅速凝聚民意,产生强大的舆论合力。”[10]这两种方式相互衔接,互为助力。在上海交通管理部门“钓鱼执法”事件中新老媒体的有效配合就表现得十分突出。2009年9月8日,职业经理人张军开私家车搭载一个自称胃疼的路人而“被钓”,12日他以“公子羿”为ID在天涯社区发帖控诉。作家韩寒在博客中对此事进行转述和评论,在网上引起更大的关注。国庆之后,传统媒体大举介入,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曝光上海存在“职业拦车群体”,《新闻1+1》栏目制作了专题调查,《人民日报》连续发表《人民时评》,与网民的愤怒和都市报的质疑相呼应,迫使上海浦东新区和闵行区政府认错,经传统媒体深度挖掘后,网络媒体又将这些深度报道广泛传播,引起极大反响,挖出上海其他“钓鱼”案例。尤其是司机孙中界帮助别人却被处罚,他愤而断指自证清白的事件发生后,传统媒体在第一时间追踪报道,网络媒体广泛传播,把舆论推向高潮,加速了问题的解决。

4.在积极搭建网络互动平台的基础上拓展讨论空间

倘若“没有一个顺畅的渠道来沟通政府与网民,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相关舆论会迅速汇集到网上并被网友感知和传播;假若网民的观点和意见不能有效地传达到相关管理部门,负面舆论会不断增强,酿成更大的破坏”。[11]因此,政府上网建立与网民的互动渠道是网络传媒环境下政府掌控舆论的必要措施之一。

各级政府部门,尤其是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的部门,应该在网络上开辟适宜网民表达意见的平台,并指定专人及时了解网民的意见动态,做好回复工作。如开通问题反映信箱,网民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把意见传达给管理部门;开辟政务论坛专区,网民可以在论坛上自由发表观点,指定专人与网民互动,表达政府观点,为网民解疑释惑,有效疏导网民情绪。

“政府建立与网民的有效互动平台,一方面可以更加具体深入地了解网民的各种意见诉求和疑问,有针对性地进行新闻发布,传达官方声音,引导舆论;另一方面互动渠道的有效运转满足了网民参政议政的需求。”[12]尤其需要引起注意的是,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众的自我意识和民主思想意识越来越强,政府开通网上政务信息互动平台是保证公众行使参政议政权利的重要举措。

三、引导舆论的局限性

网络引导舆论有优势,但其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网络舆论形成的速度快,可控性难度大。网络传播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把整个世界联成一个“地球村”。即使足不出户,网友也可以随时随地与整个世界对话。网络媒体不受截稿时间限制,处于24小时不间断的更新状态之中,新闻更新速度快,一旦有重大新闻事件发生,尤其是一些突发性的灾害事件,网络媒体都会在第一时间予以及时、追踪、滚动报道,捕捉最新动态,迅速吸引受众眼球。重大新闻事件在网络上成为大家普遍关注的焦点时,会很快引发并形成舆论。网络媒体形成舆论的主要区域是网上论坛、微博,网民可以通过发帖或跟帖表明自己的立场观点,交流思想。比如,如果一则有代表性的帖子得到一些网友的认同,引起共鸣,就会很快扩散开来,反复转帖或被跟帖,形成一个主导性意见,从而产生雪崩式的效果,舆论哗然。事实证明,网上舆论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是巨大的。

互联网是高度开放的交流平台,任何人都可以在个平台上发布新闻和发表意见,而目前,互联网上又缺乏实实在在的内容“把关”和相应的法律规范来限制或防止某些信息的传播。信息传播者往往可以想方设法绕开各种障碍来发布消息,网络管理者也不可能对网上的言论逐一进行检查评价,这些都不同程度造成了网络舆论的难以调控性。一项调查表明,我国网民中有85%以上拥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他们大都各有主张,不轻易认同别人的观点,这在某种意义上也体现了网络舆论的难控性。此外,网络舆论主体的泛化和分散,网络舆论内容的丰富和复杂,网络舆论形成的迅速都使网络舆论控制变得艰难。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引导舆论的难度更大,更需要判断能力和策划能力。

1.整合传统新闻媒体的优势

网络媒体可以整合传统媒体的一些特点,优势互补,更好地发挥网络舆论引导作用。网络媒体在提供最新新闻事实的同时,吸收传统媒体的深度报道、专题报道等形式,集纳网络媒体的多媒体表现形式和超文本链接,深化对新闻事件的报道,增加信息的透明度,防患于未然。

传统媒体常通过为公众设置议题来引导舆论,“议题设置”理论仍适用于网络媒体,尤其适用于主流新闻网站的舆论引导。面对源源不断的信息、纷至沓来的意见,网络新闻媒体可通过有意识的设计主题或话题,把网民的注意力引导到特定的方向,形成积极稳定的舆论气候,让受众在潜移默化中获得启示,接受引导。同时,精心打造培养一批主流新闻网站的优秀强势论坛,让主流、权威、真实、可靠的声音占领公众意见市场。如人民网“强国论坛”和新华网“发展论坛”、“新华论坛”和中青在线“青年话题”等都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范例。事实证明,以主流的声音特别是在主流论坛上适时发表指导性的言论或点评是引导网络舆论的重要途径。

2.强化舆论引导艺术

新闻媒体在多大程度上满足公众的心理需求,就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后者的态度,也就能在多大程度上引导舆论。网络时代,受众的差异性更加突出,形成了不同的网民群体和网上虚拟社区,网络媒体应该分析抓住网民上网的不同心理特征和心理需求,从尊重网民主体需求的角度出发来安排传播内容和形式。目前,根据大学生的心理特征,已有不少高校将思想政治课搬上了网络论坛,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通过网上平等交流与对话,拉近了彼此的心理和思想距离,既能反映大学生的真实想法和心理状况,又能给予及时有效的疏导和解答,收效颇丰。

新闻媒体只有吸引受众,才能引导受众。网络媒体可以通过网上调查、热门微博的转发与跟帖、种类论坛的评论与争辩、热门新闻后面的评点等方式,了解网民的普遍心态、兴趣爱好、立场态度,顺势调整、改进引导方法。在进行舆论引导时态度要诚恳,网络媒体应当采用平和的语气和诙谐幽默的方式来传播信息,这样可以调和气氛,愉悦心情,也更易被网民接受。此外,舆论的主体是公众——普遍的社会成员,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可能会遭遇各种挫折,对现实环境状况心存愤恨不满,或由于认识的局限性而对社会问题缺乏科学的判断。网上论坛恰巧为这些人提供了一个发泄情绪的空间。在把握网上主流舆论的同时,根据社会心理学的宣泄原理,有节制地反映某些有强烈反应的消极社会舆论,使其适度宣泄,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化消极为积极,也有利于营造一个健康宽松的舆论环境。

为增加网络媒体的权威性,网络媒体可有针对性地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政府官员、知名网友等实名参与讨论,强化正确的主导声音,促进网民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升华。

案例11-3

【案例提示】

2012年7月1日起,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的一宗群体性事件,起因系什邡市动工建设“宏达钼铜多金属资源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这个项目被曝有极大的负面环境影响,导致大量群众集会游行,以示抗议。什邡市政府当局派出大量警察、武警、特警官兵前来维稳的行动,引起了严重的警民冲突,并导致多人受伤,当局已经决定停止建设此项目,并否认有人在事件中死亡。7月3日,什邡公安局发出措辞严厉的通告,其勒令“凡煽动、策划、组织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或打砸抢的人员,三天内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7月4日凌晨,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通告,称为平息事件,公安机关依法对27名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予以强制带离。事后,什邡市政府表示将不再建设钼铜项目。

抵制类似PX的群体事件在2005年到2012年之间发生了多起,网络上有关这方面的报道五花八门,报道的质量也是参差不齐,新浪网在新闻评论栏目《新观察》中推出《“什邡事件”全解构》,第一个部分为《什邡钼铜事件始末》,全方位梳理什邡事件的前前后后;第二个部分为《项目本身对环境是否有污染?》,摆出了正方两方的观点;第三部分为《什邡政府的败笔在哪里?》,以新闻述评的形式指出了什邡政府在本次群体事件中的失策之处;第四部分为新闻评论《民意如何参与到政府的决策过程中》,用知名媒体人的评论《多请维权领袖参与政府决策》来引导舆论,这样可以大大减少网络媒体引导舆论的局限性。

“什邡事件”全解构

什邡政府的败笔败在哪里

全国城市污染地块至少有30万块,多数未获修复,什邡事件基本上已有结果,什邡在处理此事中有诸多不合适甚至是错误之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什邡的败笔也许能给更多地方政府提供解决类似事件的更好思路。

不公布环评结果,强行上马

什邡事件祸起环境影响评价机制不公开,与审批制度的高高在上导致的民意消化不良。宏达什邡钼铜项目投资金额高达百亿,因此早在几年前被进入审批筹划阶段,在此期间民众对于其环保安全的忧虑也一直没有打消。民众顾虑迟迟没有打消的主要原因便是,环评制度不公开。“环评公示”本身其实是非常没有诚意的,预设立场下结论不说,关键数据也没披露,其公信力可想而知。政府披露环评公示直接下结论说“我这个达标了,我这个很合格。”政府与企业与民众沟通不足,民众自然顾虑重重。项目的决策程序显然有严重漏洞,属于不了解民意或者强逆民意的“冒险施工”,因此整个项目如同在沙堆上仓促开工,最终只得一遇抗议又仓促停工。

忽略民意,唯GDP作风

居民作为一个城市的主人,享受对城市发展的知情权。大型项目的上马不仅需要当地政府的支持,同时也需要民众的理解。一套科学合理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首先应该是开发者委托专门机构进行环境调查和综合预测,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发者公布报告书听取当地公众的意见。在一些发达国家,如果公众有不同意见,便要举行“公众意见听证会”。开发者听取公众意见之后进行必要修改,如果修改不能让民众满意。那么也应该采取一票否决制度,公众意见与开发者达成一致之后,最后上报当局最后审批。

目前国内的环境评估程序明显是越过了听取民意这一环节,民意表达不畅也就成为群体事件发生的导火索。一个上百亿的项目,赚钱企业是最大的受益人,污染的风险则又百姓承担,这样的项目不受民众支持也是情理之中。什邡事件发生之后,什邡市政府表示,如大多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项目建设就不开工。但如果项目筹划审判阶段,什邡市能够加入民意听证环节,那么什邡事件完全可以避免。

暴力维稳,态度强硬

在事件的发酵过程中,官方曾详述了事件中示威民众的“劣迹”,并自辩防爆武警是在“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一再忍让下,“被迫”采用催泪瓦斯和震爆弹对过激人群予以驱散的。在官方的安民告示中,什邡承诺“如多数人不理解就不开工”,但也同时严肃申明“严禁非法集会示威”。言下之意,什邡民众再次借机游行示威表达诉求之门已然被“关闭”,显现官方绝不会再纵容类似事件的强硬态度。

正如《环球时报》评论所称,“很多情况下,一些政府官员往往会存有侥幸心理,以为社会不同意见很容易克服,有的甚至认为,百姓不会觉察,或者即使察觉也不会有反对,更不会采取激烈的维权行动。这使得一些地方政府屡屡因粗放型项目陷于非常被动的境地。”然而,更为严重的并非仅仅是令地方政府陷入被动,官民一直以来渐渐生成的对抗情绪需要政府深加反思自己的“群众路线”。

迫于舆论压力收回项目

7月3日,什邡市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决定停止该项目建设,什邡今后不再建设这个项目。地方政府如此快速坚定的表态,应该更多的是迫于公众压力而采取的临时应对之策,而非真正意识到此类项目的潜在危害。事实上,直到现在,当地政府仍在宣称,该项目对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群众就业、改善民生,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由政府行政干预产生的项目终止,是否对环评部门和评审部门的权威性及严肃性构成质疑?外界对于该项目立项、审批和终止过程中的程序合法性也会提出质疑。到目前为止,什邡市政府并未解释当时的环评是否存在缺陷。环保部门也未对该事件作出任何回应。就该项目本身的危害性,也未有专业的、充分的、透明的讨论和解释。终止该项目的依据并非因为项目本身的环境危害因素,而是迫于舆论压力政府不得不以此来稳定局面。

民意如何参与到政府决策过程中

——多请维权领袖参与政府决策

近日,四川什邡地区民众持续表达抗议,反对当地投资百亿的钼铜项目。市民6 月30日开始陆续到市委门口表达反对意见,7月2日,什邡市政府表示立即停建该项目,何其迅速的反馈和决策。这听上去似曾相识,2011年8月,大连3万市民上街抗议PX化工项目建设,当天市长就在现场向示威人群喊话,并承诺搬迁工厂。

民众的抗议如果只是简单的邻避运动,那么,他们的目的达成了。但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来看,这些快速的决策实际上并不让人感到心安。2007年备受关注的厦门PX事件也是一场邻避运动,直到2009年广州番禺的反垃圾焚烧厂公民行动,可谓是此类环境抗争行动的高潮。厦门PX项目最终迁至漳州建设,而番禺垃圾焚烧厂的选址经过反复论证,直到今年4月才公布选址番禺区大岗设备基地。

在这3年时间当中,番禺市民、曾经的维权领袖、投入关注此事的广州媒体人、学者,并没有满足于原址被否决的自利目标,而是长期保持与官方互动,参与了整个决策过程的论证、评议乃至行动:有青年学者甚至到台湾考察垃圾焚烧厂的建设状况。可以说,经过长时间公民社会的培育发展,广州公民已不再满足于“别建在我家后院”的邻避诉求。学者郭巍青曾发表题为“我们的垃圾在他们那里烧”的文章,提示关切被舆论忽视的李坑垃圾焚烧厂状况。部分居住在番禺的媒体人也开始反思自利与利他之间的内在矛盾,将思路调整到分析技术层面屏障的分工上,与维权居民共同推动政府采纳关于提倡垃圾分类的建设性意见,不再仅仅为了反对而反对。

这3年,当初参与组织策划抗议行动的维权领袖不再是“敏感人物”,而是广州市政府的座上宾。原来淹没在众多ID当中的普通网民成为了民意代表、社会活动家,他们多次受邀参与市长、副市长的座谈会,就垃圾焚烧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反复论证、协商。

这批成熟起来的公民,从环境抗争运动中体验到了参与公共决策的成就感,而对官方来说,则在这个开放议事渠道、增加民意代表的社会治理模式当中,减轻了决策压力,将民众的抗议处理从“政治化”转变为“例行化”处理,进而纳入制度化轨道。

在官民协同治理过程中,如果没有维权公民理性而富有建设性的抗争技巧,政府可能仍然停留在封闭式决策的路径依赖上;但反过来说,如果没有广州市政府相对开放的社会治理姿态,再高明的行家里手,恐怕也难以参与到决策环节当中去。

这种官民协同治理模式,自然是双赢的,将为中国社会处理民众抗议找到一条协商式民主的路径。但是,长远来说,只有启动广泛的政治改革之门,将这一系列地区经验纳入体制的机理当中,成为行政行为程序合法的法治基础。这样,市长拍脑袋决策建与不建一个经过论证的项目,才会受到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制约,同时,民众原本激进的诉求也会日趋理性。

(《环球时报》,2012年7月4日,彭晓芸)

【案例分析】

“网络化生存”正在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方式,互联网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中表达民情、畅通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大量的事实说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深刻地影响着社会舆论的形成,进而影响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新浪网新闻中心及时推出关于什邡民众强烈抵制PX项目的报道,而这组报道并不是简单地报道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而是有意识地运用了舆论引导,在报道事件前因后果的同时,把注意力放在了对事件的深层次剖析和新闻评论方面,一方面引导民众要理性看待PX项目,一方面善意地批评官方对民间舆论诉求的漠视,最终导致了大范围大规模的对抗。

新浪网在新闻评论栏目《新观察》中推出的《“什邡事件”全解构》结合了网络媒体和报纸的优势:网络的优势在于信息的海量,报纸的优势在于良好的可信度和权威性。《“什邡事件”全解构》全方位收集和报道了“什邡事件”的前前后后,能够让网民最大限度地了解事件的整个过程;全面展示了社会各界对于“什邡事件”的各种看法。这种做法显然是充分利用了网络信息海量的优势,而传统媒体容量有限无法刊播海量的信息。《“什邡事件”全解构》还推出权威人士的新闻评论,以此来加强网络报道的权威性,这种做法显然是传统媒体一贯做法的延续和借鉴。

【注释】

[1]参见:Allport,G.W.,&Postman,L.J.(1945).The basic psychology of rumor.Transactions of the New York Academy of Sciences,861-881,转引自唐晨.谣言的形成及传播[J].青年记者,2011(5)(上).

[2]祝华新,刘鹏飞,单学刚.2012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OL].人民网,http://yuqing.people.com.cn/n/2012/1221/c210123-19974822.html.

[3]曹劲松.突发事件报道的议程设置及引导[J].传媒观察,2009(8).

[4]张帆.新媒体语境下传统媒体报道突发事件的策略分析[J].北方传媒研究,2011(2).

[5]参见祝华新,单学刚,胡江春.2009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OL].人民网:http://yuqing.people.com.cn/n/2012/0727/c209170-18615454.html.

[6]参见中国互联网络信息网站:http://www.cnnic.net.cn/research/bgxz/tjbg/201201/t20120116_23668.html.

[7]时国珍,原碧霞.突发事件网上演变规律与舆论引导[J].中国记者,2010(5).

[8]张潇,张浩.政府在突发事件中应对网络舆论的策略探析[J].今传媒,2012(3).

[9]张潇,张浩.政府在突发事件中应对网络舆论的策略探析[J].今传媒,2012(3).

[10]李宛平.网络时代突发事件媒体应对策略[J].新闻爱好者(下半月),2011(9).

[11]张潇,张浩.政府在突发事件中应对网络舆论的策略探析[J].今传媒,2012(3).

[12]张潇,张浩.政府在突发事件中应对网络舆论的策略探析[J].今传媒,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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