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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主义与新闻专业主义冲突的实质

时间:2022-04-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爱国主义与新闻专业主义冲突的实质如前所述,新闻专业主义以服务社会为主旨,其核心是客观性、公正性和独立性,真实是其最高的理念;爱国主义在本质上是集体主义,具有激情、利己和偏见等特点。

二、爱国主义与新闻专业主义冲突的实质

如前所述,新闻专业主义以服务社会为主旨,其核心是客观性、公正性和独立性,真实是其最高的理念;爱国主义在本质上是集体主义,具有激情、利己和偏见等特点。爱国主义与专业主义在战争报道中的冲突,在本质上是理性与激情、权力与自由、爱国主义与世界主义和国际主义的冲突。

1.激情与理性的冲突

托克维尔曾把爱国主义区分为本能的和富有理智的。本能的爱国主义总是表现为一种激情和冲动,它是潜藏在公民内心深处的对祖国的朴素情感,往往具有轻率、护短情绪,甚至存在仇外排外情绪的特点,缺少客观与公正,容易失去冷静与理性,这种情绪容易被煽动,在行为上表现出“本能的”宣泄和冲动倾向,因而常常为政治权力所利用。战时爱国主义最初往往就是“本能的”爱国情感的宣泄,它之所以容易获得支持,就是因为它是以激情而不是理智为基础的。爱国主义的激情不自觉地把自己的利益置身于普遍公理和规律之上。这种爱国主义常常是专制国家所提倡的,民主国家在战争时期也会欣赏这样的爱国。“9.11”事件后,美国爆发了爱国主义的热潮,人们高唱国歌,挥舞国旗,一副生死存亡的气概;伊拉克战争使布什总统的支持率一路飙升,甚至达到90%。在爱国主义精神的冲击下,民主党也不敢与民意为敌,立即表现出“团结,美国”的大局意识,媒体就接着跟进[8]。这正好证明“无论祖国是对还是错,都应热爱祖国”的本能的爱国主义激情的力量。

爱国主义的激情不可避免地影响和冲击新闻传媒,这种激情往往与专业主义所要求的理性与客观相冲突。新闻传媒社会功能的发挥,需要的是冷静的思考和客观的评论。激情、冲动往往使其与批评性的自我分析不相容,而批评性的自我分析却是传媒使政府得以走出误区的自我矫正力量,也是防止其走向错误方向的基本条件。爱国主义的激情使公众不再如平时那样珍视“知情权”。“一个自由民主国家的本质就是,它的公民有知情权,哪怕是被告知一些有可能激怒他们的事。”[9]但是对马岛战争和海湾战争的研究表明,由于爱国主义激情的影响,许多英国和美国人并不珍惜他们的知情权,他们认为,与新闻自由相比赢得战争胜利是更高层次的好处。甚至在真实性和公开性方面,许多受众同意政府为了战争胜利传播假新闻,不少人能够原谅政府为了同样的目的作假。这意味着战争期间新闻传播的根基遭到了严重削弱。

爱国主义激情使新闻人丧失了理性和中立。记者和编辑处在“爱国者”与“新闻工作者”的角色冲突之中。作为公民,基于对国家的深厚情感,他应该是一个爱国者。英国记者马克斯·黑斯廷斯在英阿马岛战争期间就曾说过,“没有哪个英国记者在自己的祖国处于战争时还能保持中立:客观性只是和平时期的奢侈品,新闻报道已经成为战争的延伸”。同时他还说:“当一个人的祖国陷入战争时,报道就成了战争力量的延伸。只有结束封锁后,客观性才会再度流行”[10]。另一方面,民众舆论的压力和政治权力的影响,使爱国激情所滋生的偏见和利己性充分显现出来,甚至不能容忍不同的声音。“不爱国”的后果不仅有政治的,也有经济的,这一切都影响着记者对信息的判断和取舍。中立理性客观的准则、监督的天职只不过是书中的梦幻,记者的“话语权”由于激情的干扰而发生了偏向。

爱国激情使传媒成为爱国主义阵营的一部分,这固然是舆论与权力影响的结果,也是媒介在现实环境中选择自我利益的表现。爱国激情使传媒丧失了社会责任,成为政府的代言人,与政府和军方保持高度一致,表现出明显的政治偏见和倾向,使其成为政治宣传的工具。媒介的伦理准则成为一种形式,这使得我们只能看到美国大片式的“现代战争”——火光闪烁的精彩画面;只能听到“我军”是为了解放伊拉克这一“正义”战争的胜利消息。虽然“完全独立的报纸不可能存在,在任何体制中大众传媒都是那些掌握经济政治社会权力的人们的代言人。”[11]但这种代言人公然为政府的政策辩护,为激情驱动的公众舆论推波助澜,使民众的爱国主义走向极端,给国际关系带来了消极的影响。

激情增长与理性的丧失,使媒介的批判精神衰落,在这次的伊拉克战争中表现得犹为明显。英美诸国主流媒体的报道中,很少有理性的批评和思考,对战争的理由和正义性的质疑;无论在美国白宫新闻发布会还是在战时新闻中心,美国的记者既没有提出挑战性的问题,又没有追问战争的真正原因。作为专业主义报道精神的基础的理性,为激情所俘获,并在“爱国主义的声浪中淹没”,却是战争造成的现实。

2.权力与自由的冲突

爱国主义与新闻专业主义的冲突,在实质上还是政治权力与新闻自由的冲突。自由是人类普遍追求的最高价值之一。但自由从来就不是绝对的,它总是伴随着各种限制。法国《人权宣言》认为自由是“在不损害他人之下,可以做所有的事情”。卢梭更是说“人生而自由,但无一不在枷锁之中”。新闻自由也是如此。一部新闻史,就是一部不断地追求新闻自由的历史,“同时也是反对限制表达自由的历史”[12]。不论是在任何时期,或者是任何地区,传媒演进的过程中都充满了权力与自由的矛盾。国家总是试图利用权力控制和影响传媒,传媒则千方百计地摆脱国家权力的直接控制与干预,争取更大的自由空间。在国家与传媒的关系中,国家始终处于支配的地位。但是在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媒介至少在形式上维持了独立的地位,国家以立法的手段来保障新闻自由,政府一般不干预新闻传媒的传播活动,以至传媒被誉为“第四权力”。

但在战争时期,国家安全成为高于一切的政治目标。在维护国家安全的旗帜下,政府挟爱国主义激情对新闻媒介的强制成为常态。一方面,政府希望通过媒介报道战争和军事进展情况,另一方面,又对媒介泄露机密表示担心。媒介则希望从政府和军方获得信息,因而比以往更加依赖权力机构的帮助。这种复杂关系使得政府的控制成为现实。所以罗素说,“战争是自由的最坏的敌人”。岂止如此,它还是新闻自由的敌人。政府对媒介的控制,大体上分为硬性和软性两种形式。前者主要是指新闻检查,这是政治权力强化把关人角色,过滤、截流信息内容的主要形式;而后者则是通过提高新闻从业人员道德责任感,利用国内高扬的爱国激情,对新闻媒介施压,这种软性控制有时比硬性手段更为有效。关于政府控制新闻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统治者们振振有词。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说:“所有的美国人都十分讨厌保密制度,正如他们十分讨厌战争一样。但是,我们和所有国家的经验都已证明:某种程度的保密检查在战时是必不可少的,而我们现在是在战争中。”以思想开明、有“伟大的异议者”之誉的大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尔姆斯在“一战”时也为政府辩解说:“当一个国家处于战争状态时,许多可以在和平时期说的事情就会妨碍国家的努力,以至于只要人们在打仗,就不能容忍这样的言论,也没有哪个法院会将它们视为宪法赋予的权利加以保护。”[13]

美国的新闻控制由来已久。早在南北战争时期就有主动接受强制检查的先例,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更是毫不例外地实行了新闻战时检查。此次伊拉克战争中,美国除了制定战时新闻规则外,还特别采用“嵌入式”的报道方式,这实质上是一种隐蔽式的更为策略的新闻控制手段。正如西方评论家所说的,“与其让所有记者放任自流,不如将他们统一起来”。[14]只要把记者与军队捆在一起,“无论记者的政治倾向如何,他们都要与他们所在的部队相认同,分担危险,并希望被部队接受,掌握他们的思维方式——简而言之,更多地是以一个参与者而不是一个观察者的身份报道战争”[15]。因为这种方式正如“公民由于融于民族当中,就在很大程度上不得不发展有利于民族生存的情感与观点;如果普遍结果不是这样,民族就无法生存了。”[16]新闻控制及由此产生的认同使新闻的真实性受到怀疑。早在1917年,美国参议员海勒姆·约翰逊就指出,“在战争中,事实的真相是最值得怀疑的”,真实性是战争的“第一个受害者”,新闻记者甚至成为“谎言的传播者。”[17]战时报道缺乏客观,是由于战争的高度破坏性、危险性、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以及政府与军方的控制,记者想通过采访来获得准确、全面的第一手资料十分困难,因而往往更多的是从交战国的政府或军方的新闻发布会获得消息。在这种情况下,媒介的报道就落入了权力设置的陷阱。

3.爱国主义与世界主义、国际主义的冲突

爱国主义与新闻专业主义的冲突,在战争时期还表现为爱国主义与世界主义、国际主义的矛盾。国际主义常被称为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而世界主义却常常被加上资产阶级的修饰词。从具体内涵来看,国际主义主张各国家和民族,无论大小和强弱,在国际事务中拥有平等的权利,体现团结和合作精神,不但要维护国家利益而且要维护国际利益。作为无产阶级对外原则,国际主义的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全人类的利益——这实际是世界“大同”的另一种表述。世界主义则主张促进民族和国家之间的交流和融合,淡化狭隘的种族和国家的观念,追求人类的共同利益。世界主义者认为人类一体,每个人都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民族国家的一员,又是人类的一员,而人类一员的身份是首要的和基本的。上个世纪40年代以来,世界主义就被认为是帝国主义向其他国家进行政治、经济和文化渗透以及反对民族解放运动而提出的反动观念。不过如果撇开阶级情感,世界主义与国际主义还是存在着共同的基础的。它们都追求超越国家、民族的人类共同利益。所以,尽管社会主义国家对世界主义心存反感,但是“马克思主义基本上不反对世界主义,就工人阶级国际主义团结而言还是支持它的”。[18]

新闻专业主义与国际主义、世界主义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新闻传媒作为社会“公器”,是公众交流意见的“公共领域”,它以服务全社会、全人类为目标,这使新闻传播活动具有超越国家、民族的意义。而新闻传播职业准则所倡导的客观、公正和中立的精神,即使在战争时期也不例外,因而在国家和世界公民的身份中,新闻专业主义者首先应该是一个“世界公民”。在实际工作中遵循国际主义的原则,超越国家和民族的限制,从全人类的利益出发,关注人类的发展,关怀人类命运。这种理念与当代所提倡的“全球主义”有相同之处和共同的视野:人类真正的家乡是整个世界(地球),人类应该追求全球的利益和长远的利益,而不应该只考虑眼前和局部的利益,不应该专注于狭隘的国家和民族利益。

在国家作为基本成员的国际社会,“国家利益”的至上性可能导致对外侵略和扩张,即使是为了维护安全的防御行为也可能引起国际关系的紧张。因为国家的“现实主义领导者疑心谋求绝对安全,反而加剧了国与国之间的暴力行为,使得庞大的军事开支和扩军合法化”。[19]从而导致“爱国主义”的异化,产生国际干涉主义和霸权主义行为。事实上“许多打着爱国主义的旗帜而实施行动,包含着极端的偏狭和心胸狭隘,表现了民族的偏见、民族的自负和民族的仇恨”。[20]美国的国际行为正是这样的例证,它过分强调自己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为了自己的安全,不惜对他国采取先发制人的打击,忽视乃至于践踏其他民族和国家的利益。这是因为爱国主义作为“集体的个人”的信念,在本质上是集体主义,但却具有与利己主义相同的根源。“无论在哪里,过分的利己主义都被看做是缺点,但过分的爱国精神在哪里都不被看做缺点。”这样的评判标准极大地影响了公众的思想和行为,以至“在绝大多数公民看来,替与我们不和的民族的行为辩解,就像是背叛祖国”。[21]爱国主义是基于自己主观的判断,它无法撇开个人和国家利益来观察事物,从而对事物很难做出均衡的判断和评价。这种偏见的事例在战争媒体报道中俯拾皆是:马克·吐温在1901年反对美国对菲律宾的战争被扣上“叛徒”的帽子;世界重量级拳王穆翰默德·阿里就因为在越战期间说了句“我对越共并无反感”,于是被视为“不爱国”“令人厌恶”,并被取消了系列比赛和重量级拳王的称号等。

可见,在和平时代坚持爱国主义也许能够与新闻专业主义精神相容,能够与国际主义、世界主义并行不悖。但在国际关系紧张,尤其是战争期间,坚持新闻专业主义就难免与爱国主义发生冲突。这是因为,新闻专业主义者作为世界主义者或国际主义者,其取向必须是全球性的,必须以全人类的利益作为自己的出发点,这很难与国家利益原则、国家主权原则相调和。在现实的国际体系中,其主体构成分子是国家单位,国家是个人的寄身之所。个人首先是国家的公民,其次才是世界公民;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优先于个人与人类的关系。而新闻职业公正、独立的理念,要求新闻从业者具备世界公民的身份,超然于国家之外,反对与国家发生联系。一旦国家利益成为新闻工作者服务的压倒一切的目标,其专业精神难免遭到消解。所以,爱国主义与专业主义的冲突,在战时必然会表现为与爱国主义、国际主义的冲突。

总之,战争报道中爱国主义与新闻专业主义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由于爱国激情的驱使,媒体不自觉地从本国利益出发报道战争,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任何制度下新闻媒体的独立性都是相对的,要使媒体完全舍弃对祖国的情感,超然于国家之外,做到绝对的客观和独立是不可能的。爱国主义是一种情感,爱国行为更要有理性的指导。力求客观真实地报道战争,传播真相,并不是故意与政府对立,也不能说是不爱国的表现,而是要求媒体回归新闻的层面挖掘客观事实,秉承新闻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报道战争真相。冷静的分析、理性的批评不仅是新闻专业主义的要求,也是为政府决策必需的参考。新闻传媒毕竟是公众自由发表意见、交流思想、形成舆论的“公共领域”,它服务于社会的公共利益,不仅受到“公共理性力量的制约,同时也不断地生产这种力量,那就是公众理性的声音。”[22]在爱国主义与新闻专业主义的冲突中,这种理性依然存在。

所以对于新闻媒体、对于新闻工作者而言,最重要的是如何在非常时期,面对汹涌的爱国激情,面对政府军方的压力,仍然秉持新闻专业主义的精神。只要有了这种精神,它就能够做到报道的平衡,客观地反映事实的真相;它才能够为接受者提供多渠道的信息来源和参考意见。否则,媒体只有沦为战争机器,成为战争手段,而不是结束战争的正义力量。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注释】

[1]赵小鸣著:《关于爱国主义的理论思考》, http://www.lib.szu.edu.cn

[2]〔英〕赫伯特·斯宾塞著,张红辉等译:《社会学研究》,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176页。

[3]〔英〕塞缪尔·斯迈尔斯著,宋景堂等译:《品格的力量》,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年版,第27页。

[4]〔英〕赫伯特·斯宾塞著,张红辉等译:《社会学研究》,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176—177页。

[5]陆晔等著:《成名的想象:社会转型过程中新闻从业者的专业主义话语建构》, http://ruanzixiao.myrice.com/cmdxx.htm

[6]赫伯特·阿尔休特著,黄煜等译:《权利的媒介》,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133页。

[7]郭镇之:《舆论监督与西方新闻工作者的专业主义》,载《国际新闻界》1999年第5期。

[8]《美国人的爱国迷魂汤》, http://www.sina.com.cn

[9]桑木:《战争对新闻理论的冲击》,载《新闻记者》, 2003年第5期。

[10]苏珊·K.卡拉瑟斯:《西方传媒与战争》,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7页。

[11]〔美〕沃纳·塞佛林著,郭镇之译:《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 第356页。

[12]同上。

[13]转引自展江著:《战时新闻传播绪论》,经济管理出版社, 1991年版,第99页。

[14]杨民青著:《伊拉克战争中的媒体新特性》,载《中国记者》2003年第4期。

[15]《“媒介与战争”研究评析》,参见《现代传播》2000年第2期。

[16]郝伯特·斯宾塞著:《社会学研究》,华夏出版社, 2003年版,第177页。

[17]吴元栋著:《战争中的新闻真实》,《新闻记者》, 2003年第5期。

[18]约·维尔钦斯基编:《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词典》,东方出版社1988年版。

[19]参见约瑟夫·A.凯米来里,吉米·福尔克著:《主权的终结》,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4页。

[20]〔英〕塞谬尔·斯迈尔斯著,宋景堂译:《品格的力量》,北京图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27页。

[21]〔英〕赫伯特·斯宾塞著:《社会学研究》,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178页。

[22]肖小穗著:《传媒批评——揭开公开中立的面纱》,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版,第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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