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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新闻的媒介的发展

时间:2022-04-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问题与不足在取得上述成绩和进展的同时,以笔者之见,我国新闻传媒改革中当前也还存在不少问题。我国新闻传播法律规范和新闻传播法制建设的重新启动,一直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得以开始。以报纸为例,刚刚粉碎“四人帮”时,全国只有42家报纸,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1978年年底是186家,到1985年便发展到1700多家,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一直保持在2000家以上,最多时超过2400家。

问题与不足

在取得上述成绩和进展的同时,以笔者之见,我国新闻传媒改革中当前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体制上的不适应。

我国新闻传媒运作在体制上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的不协调、不完善和不规范上。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如何解决好新闻传媒业的“事业性质”与“企业管理”的关系问题。

由于我国新闻传媒业所具有的意识形态属性,国家规定了它的事业性质,强调其作为党、政府和人民的耳目喉舌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但从其同时所具有的企业属性来看,它又须实行企业管理,进行市场化运作。如何处理好“事业”与“企业”的关系,如何构建新闻业务和经营业务相对独立又密切联系的组织机构,如何建立既适应市场需要又调控有力的经营管理模式,如何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基础上,赢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这些问题多年来虽然进行过许多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许多地方和单位却始终没有解决好。

目前,我国新闻传媒在运行机制上也有许多不适应作为经营实体的新闻传媒业健康发展的地方。本来在确定了新闻媒体的企业属性之后,应当允许那些实行企事分开后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的广告、印刷、发行、传输部分和其他产业转制为企业,让其按照现代企业的运行机制来安排生产和流通环节的各项工作,行政部门尽可能减少干预,但实际上却不是这样,依然存在一些有形或无形的限制,使得新闻传媒在运行中感到机制不顺畅。例如在企业融资、异地办报、跨媒体和跨行业经营等方面,都还存在一些不利于新闻传媒业正常运行的束缚手脚的东西。这种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应当通过政府的政策调整和管理上的更加科学、规范来解决。

二是法制建设上的欠缺。

运用法律法规规范和治理新闻出版活动,是国家政权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新中国成立之初,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基本法律的精神,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新闻出版方面的法规,对报纸、期刊等出版物的出版、发行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从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开始,由于当时所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我国的法制建设受到一定影响,有关新闻出版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也基本处于停顿状态,这期间,主要靠党和政府的一些新闻政策和宣传纪律来规范新闻出版活动。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法制体系遭受严重破坏,“四人帮”一伙独断专行,无法无天,处心积虑地将新闻媒体改造为他们篡党夺权,实现政治野心的工具,全国新闻界处在一种混乱无序的状态,完全失去了法律规范。

我国新闻传播法律规范和新闻传播法制建设的重新启动,一直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得以开始。从1980年的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和五届政协三次会议开始,新闻界的一些代表和委员多次就制定新闻传播法和保障公民言论出版自由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近些年来,全国人大对作为立法项目计划之一的新闻出版立法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形成了基本的思路和设想。在制定新闻传播法的准备过程中,包括《著作权法》、《广告法》在内的一些与新闻传播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特别是国家行政主管机关制定的法规和规章从80年代起先后公布并开始实施,使得在专门的新闻法尚未制定的情况下,我国的新闻传播活动也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但是,从总体看,我国新闻传播的法制建设依然显得滞后。人们一直期待的专门的新闻传播法迟迟未能出台,这使得公民的新闻传播权益及媒体的新闻传播权利无法通过专门的法律给予保护,而媒体在新闻传播过程中滥用新闻传播自由的现象也无法借助专门的法律进行规范。以笔者之见,在当前专门的新闻传播法律一时还不能出台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先行制定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舆论监督法》、《信息公开法》等。近年来在新闻舆论监督中所出现的许多问题都同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有着直接的关系。由于缺乏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媒体和公民的舆论监督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而一些单位和个人,特别是一些拥有一定权力的单位和个人压制舆论监督,迫害舆论监督者的行为也得不到有效和有力的制裁,这都大大影响了舆论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协调发展中的缺憾。

自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多年中,我国新闻传媒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以报纸为例,刚刚粉碎“四人帮”时,全国只有42家报纸,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1978年年底是186家,到1985年便发展到1700多家,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一直保持在2000家以上,最多时超过2400家。现在全国拥有40余家报业集团,全年的经营收入大都超过亿元,有的已达到20多亿元,有的仅靠广告全年就能够获得几个亿,十几个亿的收入,成为全国收益最好,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其他传统媒体,如期刊、广播、电视以及通讯社等也都获得快速发展。而被称做“第四媒体”的互联网更是发展神速,短短几年工夫就走过了传统媒体要费几十年才能走过的路。如今,我国互联网的用户已过亿,成为在社会上影响巨大的新媒体。

但是,用科学发展观来认识和评价我国新闻传媒业的发展,我们会发现,虽然从总体看发展速度惊人,可是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既有体制、机制、政策上的问题,也有资金、设备、技术上的问题,还有人才培养和使用上的问题等等,有些问题甚至形成了“瓶颈”,严重制约着我国传媒业的进一步发展。而在这些问题中,发展不协调,不平衡,缺乏可持续性是十分突出的问题。例如不同地区间和不同媒体间就都存在发展不协调、不平衡问题。东部与西部,沿海与内地,城市与农村的差距还很大;报纸与期刊、广播与电视、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之间,都存在一些不够协调和平衡的现象,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如何使它们之间能够协调和平衡发展的问题。

另外,即使是一些发展较快、较好的媒体,其发展过程中或者其内部也存在着如何协调和平衡的问题。例如在一些组建了新闻传媒集团的单位,报道与经营,主业与副业、主报与子报之间就存在着一些不协调、不平衡的现象,出现了顾报道便丢了经营,顾经营便丢了报道;顾主业便忘了经营其它相关副业,顾其他相关副业的发展却把主业的发展置于一旁;子报发展好,主报跟不上,致使出现子报供主报,小报养大报的情况,等等。

再如有些新闻媒体的发展缺乏全面考虑,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只顾及做大,没能力做强,发展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破坏性,而不具有可持续性。比如一些新闻传媒集团存在整体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不明确、经营手段不活、管理水平不高、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还有一些新闻媒体组建集团过于看重形式,而不大注意效果,往往只是一味地追求规模扩张,只顾四处“跑马圈地”,撑大架子,而不考虑集团发展的内涵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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