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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创新和贡献

时间:2022-03-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著作广泛运用了法学、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和行政管理学等多学科的相关研究方法,充分吸收多学科的既有成果,多角度对农民集中居住进行解读,力图打破学科之间的壁垒。著作在内容上的主要创新和贡献如下:1.丰富居住自由权的相关理论。著作第三章在将居住自由权与迁徙自由权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对居住自由权进行明确的界定。
主要创新和贡献_云南省第十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获奖成果简介

著作广泛运用了法学、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和行政管理学等多学科的相关研究方法,充分吸收多学科的既有成果,多角度对农民集中居住进行解读,力图打破学科之间的壁垒。具体而言,著作运用了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行政管理学等多学科的工具和方法对农民集中居住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深入剖析农民集中居住所陷入的困境;在此基础上,以法治的核心理论——规范和控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为基本分析工具,揭示农民集中居住陷入困境的根源,并在法治视野下以制度正义和程序正义为视角,就农民集中居住的良性推进提出相关对策。著作在内容上的主要创新和贡献如下:

1.丰富居住自由权的相关理论。著作第三章在将居住自由权与迁徙自由权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对居住自由权进行明确的界定。居住自由权与迁徙自由权之间虽然具有密切的联系,但它们是公民宪法上的两种不同的基本权利,存在本质上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居住自由权本质上属于公民人身自由的范畴,农民自己对居所的选择属于农民自身的事务,政府不能任意干涉,即使政府是为了农民自身的利益而以行政力量强势推进农民集中居住,也不具有正当性。

2.本著作就农民集中居住、市民社会的培育和法治中国建设之间关系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提出农民集中居住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积极培育农村市民社会,促进法治在我国乡村社会的生长。

3.鉴于当前我国农民集中居住所陷入的困境及其根源,著作在法治视野下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居住自由权的入宪,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财产权,建设服务型地方政府,深化集中居住决策信息公开,实现广泛而有效的公众参与,并分别论述了它们对农民集中居住良性推进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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