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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培训农民工就业的实现途径

时间:2022-03-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工会各级机构须构筑适合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体系并让农民工愿意参与培训日程。可以说,工会组织理应协助政府各职能部门抓好农民工的就业技能培训,以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价值转移的关键环节。农民工参与培训,提高自己的就业竞争力,其直接目的就是为了进城务工。三是加强对转移出去的农民工的跟踪调查服务。
工会培训农民工就业的实现途径_工运事业改革创新与民生工会建设

当前的中国现代社会每年约有几千万的剩余劳动力进入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而且呈现加速发展的昂进态势。这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产业化迅速发展的必然产物。这些被接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被称为“农民工”,他们对城市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转变、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农民工的总体素质越来越不适应现实变化。因此,从政治思想、文化知识、科学技术、经营管理、操作技能等方面对其教育、培养与训练,以提高其全面素质就成为迫在眉睫的中心任务。为此,我国工会组织理应促使全社会,尤其是农民工培训的组织领导部门充分认识到农民工培训工作是当前党和政府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措施,也是推进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重要途径,更是增加中国农民收入的重要方式。可以说,农民工培训将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实现中国现代化奋斗目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工会各级机构须构筑适合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体系并让农民工愿意参与培训日程。譬如政府职能部门应整合现行的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和行业用人单位的教育培训资源,开辟专门针对农民工的培训项目,强化为农民工培训服务的专门职能,形成适合农民工不同层次需求、符合劳动力市场要求的教育培训体系,并建设一批能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培训基地。而教育培训内容须涵括:

一是引导性培训。即主要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的培训。它可由劳动力输出地政府按照当地农民工培训的规划,统筹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以下达指令性或指导性计划的方式加以实施。

二是技能性培训。须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工种、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操作规程的要求,以定点定向培养为主,重点是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等行业培训。

三是创业性培训。培训项目主要面向第三产业,结合城市社区服务业的发展和社区就业岗位的开发有重点地进行,创业培训机构可由政府下达指导性计划由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实行。

四是科技性培训。培训主要是以推动农业综合开发以及农业产业化、现代化为核心的实用技术培训,它是帮助农民脱离传统农业、脱离土地甚至脱离农村的教育,亦即“城市农业教育”。应该由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牵头,协调农校、农职中、农技校、农技站、农科所共同合作开展等。

同时,各级工会辅佐县域发展经济以促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可谓是有效增加就业岗位及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基础要务。我国城市化进程相对缓慢而造成对农村劳动力容纳量的相对不足,加之农业生产的比较利益低下又使得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迁徙以寻求出路。面对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我国农村劳动力在面对体制、政策及社会歧视的压力下,转移的成本颇高。为此,城市的品牌经济和活跃的县域经济势必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创造巨大的就业空间。

中国社会目前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虽说已经成为城市产业工人队伍的重要组成要素,但必须看到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还存在诸多较为突出的问题。比如劳动力转移的方向性和针对性不明确,出现盲流;劳动力素质不高,只能从事简单的劳动,有的甚至找不到工作。由此观之,工会若协助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有序转移就必须对农民工进行综合技能培训。可以说,工会组织理应协助政府各职能部门抓好农民工的就业技能培训,以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价值转移的关键环节。究其原因,农村剩余劳动力在科学文化和技能素质等诸多方面相对基础薄弱,但他们却是一个个极具活力与潜力的生命群体。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耕地等资源的不足,农村劳动力需要通过培训走向市场,他们已经并将继续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支柱。另外,新一代农民工已经走进城市劳动力供给市场。他们富含活力且有文化、有思想、有追求、有梦想。据国家统计局计生委多次调查数据表征:中国妇女总和生育率开始低于世代更替水平。从长期看,农村劳动力的供给将大幅减少。可见,劳动力转移培训势将成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重要措施,故而必须为农民和农民工提供更多、更好、更高的教育培训,以建构“转移一人,致富一家,转移一批,致富一方”的良好格局。

我国新时期工会还需协助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以增强农民工参与培训的信心和热情。农民工参与培训,提高自己的就业竞争力,其直接目的就是为了进城务工。那么,有效的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则是其重要保障。因此,要以政府宏观指导为基础,以劳动力市场调节杠杆,以教育培训鉴定机构为依托,以公益性、社会性、可行性职业中介为桥梁,建立“就业信息、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介绍”为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使培训和就业服务有机地加以整合。具体言之:

一是健全农民工就业的组织管理机构,统筹规划和协调城乡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各级政府应在劳动部门内部设置专门机构,统筹规划城乡劳动力开发和利用,制定农民工转移的具体政策。

二是建立和完善职业介绍机构。要以县级职业介绍所为主体,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民工服务网络,同时开展好县际、市际、省际间的劳动力需求信息交流,形成省区间劳务协作纵横网络,逐步形成包括就业信息、务工咨询、职业介绍、安全保障等在内的社会化就业服务体制,扩大地区、城乡间劳动力的流动量,减少农民工的盲目流动。

三是加强对转移出去的农民工的跟踪调查服务。各级政府部门都要建立专门组织,搞好农民工转移服务工作,定期对转移出去的人员进行走访,搞好跟踪服务,解决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切实改善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条件,加强对农民工的集中管理。解决好进城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工会、劳动和司法部门要联手建立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加大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监督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让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成为一种习惯,让农民工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上与城里人享有同等的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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