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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与央企制度的双重属性

时间:2022-03-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和一般的企业组织相比,中央企业具有显著的双重属性。央企国家属性与资本属性的并存,也决定了央企制度同样具有这两方面属性。图2 权力—资本关系图综上所述,央企和央企制度双重属性目前的现状是“强国家属性—弱资本属性”,处于“高权力—低资本”的格局当中,这只能保证暂时的统治,很难转化为巩固执政基础的现代资源,这也是导致其正义之困的关键所在。
央企与央企制度的双重属性_转型中国的正义研究

和一般的企业组织相比,中央企业具有显著的双重属性。一方面,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中央企业具有一般的市场企业组织特点,如根据社会需要组织生产、开展销售追求盈利、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等等,这可以归结为中央企业的经济属性或者资本属性。另一方面,和一般的市场经济组织不同的是,中央企业还具有显著的政治属性或者是国家属性,这突出地表现在央企所占据的行业领域以及所被赋予的重大使命上,它不仅是执政党执政的经济基础,也是象征着国家性质的组织性存在,更担负着国计民生和民生保障的重任,追求营利性的同时还要发挥公益性的作用。

制度和组织之间具有密切的关系。制度作为一种规范人们价值和行为的规则体系,往往依存于具体的组织载体之中,与各类组织共生共存,形成各种特定组织的具体规定和原则,如大到国际制度、国家制度,小到企业制度、家庭制度等等。组织的属性往往决定了制度的属性,一般而言,有什么样的组织就有什么样的制度。央企国家属性与资本属性的并存,也决定了央企制度同样具有这两方面属性。即央企制度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其内生于社会主义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具体规定;同时也是一种政治制度,其嵌入于整个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并成为其中一个关键环节。这种双重属性决定了央企制度不仅对国家的经济增长和发展产生影响,也对国家的政治发展和改革发挥效用。

迈克尔·曼根据基础权力(infrastructural power)和专制权力(despotic power)将国家分为四种类型:弱基础与弱专制的“封建国家”,弱基础与强专制的“帝国国家”,强基础与弱专制的“官僚国家”,强基础与强专制的“威权国家”。[54]参考此分析框架,国家和资本的关系也可以分为四种类型:强国家与弱资本、弱国家与强资本、弱国家与弱资本、强国家与强资本,可用于分析央企的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如图1所示。

图1 央企发展趋势图

根据图1所示,央企制度的“国家属性”和“资本属性”之间有四种可能的组合关系,每一对组合关系都表明了双方的博弈和力量对比情况。当下央企制度之所以发生异化和正义的失范,正是因为其“国家属性”和“资本属性”处于失衡状态,即“国家属性”大大强于“资本属性”的缘故。

而在央企制度“国家属性”和“资本属性”关系的背后,其实质是“权力”与“资本”这对人类社会永恒关系的博弈和角逐。在各国的政治实践中,权力对资本的控制是一种常态现象。纵观西方国家的发展历史,资本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的兴起逐渐成为制约权力的有效手段。从权力与资本的关系出发,西方的民主化进程可以简化描述为“权力力图操控资本,而资本全力制约权力,最终权力与资本达到大体均衡状态”的一部历史。正如哈耶克在其经典名著《通往奴役之路》中所言:“金钱是人类发明的最伟大的自由工具之一。只有金钱才会向穷人开放,而权力永远不会。”[55]“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表达的是同样的意思,只有个人的私有财产得到了保障,才能有效地同权力这个天然的但又是必要的“恶”进行抗衡,这是西方所谓“普世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在西方现代资本主义自然演化的过程中,资本和资本主义的兴起和发展,对财富的追逐,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才对权力形成了强大的反制力量,从而构成了西方稳定的社会关系和民主的基石。

相对于西方的权力和资本关系处于一种相对均衡状态而言,当下中国的权力与资本关系中,则更多地显现出权力对资本的操纵和优势地位,甚至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权力资本化”的现象和趋势。“‘权力资本化’指的是利用自身拥有的政府公共权力,以及通过资本的经济活动来获取政治特权的方式,来谋取个人或集团的非正当的额外利益或垄断利益的行为。”[56]造成中国当下权力资本化的诱发性因素包括转型时期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法制不健全、政府职能不明确、市场行为不规范以及权力监督的微弱和制衡的无力等诸多因素。[57]

央企作为官本位和权力逻辑的政治产品,其当下的种种制度的异化和对正义的背离反映的恰恰是一种扭曲的权力和资本关系。如果将权力和资本的关系组合用图2表示,当下央企和央企制度显然正处于“高权力—低资本”的形态之下。这种扭曲的关系也正是导致前文所述央企制度种种弊端的原因所在,这不仅削弱了央企的市场竞争能力,阻碍了不同阶层的流动,也容易滋生权钱交易的既得利益集团,并迟滞了央企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最终使得央企制度难以成为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构成要素。

图2 权力—资本关系图

综上所述,央企和央企制度双重属性目前的现状是“强国家属性—弱资本属性”,处于“高权力—低资本”的格局当中,这只能保证暂时的统治,很难转化为巩固执政基础的现代资源,这也是导致其正义之困的关键所在。中国的超常规发展,要求国家必须具有强大的能力,米格代尔笔下的“弱国家”显然不适合中国。中国不可能走纯粹的以保护和鼓励私有产权为主的市场经济道路,同时也不可能回到计划经济时代去,而只能走政府与市场双轮驱动,央企与民企齐头并进的新型化发展道路,在这个过程中做到政治与经济、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权力与资本的协调发展。因而,央企未来的发展趋势不能走高资本—低权力的道路,也不能走权力—资本合谋的道路,只能选择集“强国家属性”与“强资本属性”于一体、“权力—资本平衡”发展的新型道路,在这个过程中将央企做大做强,回归央企制度的正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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