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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制三段论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家族制三段论老茅认为自己的企业应该算做现代意义上的家族企业。一方面,全家拥有80%的股份;另一方面,方太大力推行现代企业制度。老茅声称“通过淡化家族制,我们可以保留家族制,改造家族制,进一步发挥家族制的优势,否则,将会阻碍企业的发展”。这些具体的实践,其指导思想来自于茅理翔著名的家族制三段论:首先,民营企业创业初期,必须依靠家族制。
家族制三段论_家族力量

家族制三段论

老茅认为自己的企业应该算做现代意义上的家族企业。一方面,全家拥有80%的股份;另一方面,方太大力推行现代企业制度。除茅家三人外,公司管理团队170多人中,没有一个是家族成员。公司董事会也吸收了一些非家族成员。他们认为,在家族企业中,管理专业化的重要标志就是,非家族成员也能担任公司中的高级职位,并得到信任。

方太还在管理人员中进行了一些有限的产权转移,但是方太本质上还是一个家族制企业。老茅声称“通过淡化家族制,我们可以保留家族制,改造家族制,进一步发挥家族制的优势,否则,将会阻碍企业的发展”。老茅更强调:“即使上市,我也是坚持家族绝对控股。”

这些具体的实践,其指导思想来自于茅理翔著名的家族制三段论:

首先,民营企业创业初期,必须依靠家族制。

你不利用家族制,其他人不可能跟你共同奋斗,你只能利用血缘和亲情,朋友、亲戚、同学以及老婆孩子在这个时期是最可靠的。

大家相互扶持、共谋发展。即便是当企业出现挫折时,共同的利益也能把他们凝聚在一起,同舟共济、共渡难关。1995年后我们二次创业,事实上是一个非常冒险的行动。当时,其他人都不愿意共同来参与投资,只有夫人、儿子和女儿理解并支持我。为什么?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理想、共同的利益,而且最能互相理解,共担风险,归结到一点,我们有无法割舍的血缘关系。自然,家族制成为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初期首选的企业模式,而且往往是惟一的选择。

第二,发展到一定阶段,必须淡化家族制。

不淡化就无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无法引进高层次人才。方太现在走的是一条淡化家族制的道路,我是董事长,我的儿子是总经理,我的夫人是监事会主席,但下面所有的中高层干部没有一个家族成员,也没有一个亲戚朋友,包括我的女儿,她在方太只有股份不参与经营,而是另外搞了一个公司。在家族制企业里,兄弟姐妹可以共同参股,但不适合共同经营。

第三,现有阶段,不太可能完全否定家族制。

按中国目前民营企业的情况,要彻底否定家族制,特别是在经营接轨的问题上还不太可能。因为中国目前尚未形成职业经理人阶层,即使有,他们的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还没有经过市场经济残酷的考验,而且法律也尚不健全,所以创业者不可能将自己千辛万苦创下的资产交给家族以外的人去经营,必然会考虑让自己的子女接班,这也是东方文化的一个特色,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但是,民营企业要抛弃原有的经营模式,建立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企业制度,要处理好经营权与所有权、分权与集权、内部培训人才与外部招聘人才、一言堂决策与民主化科学化决策等等方面的关系。只有这样,家族制企业才能焕发出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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