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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提出的背景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也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战略思想。但是,在新时期新阶段提出建设新农村,是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的。中国的改革起源于农村,发源于土地承包。这些问题暴露出中国现行征地制度方面的缺陷。由于长期得不到安全饮用水,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民的身体健康受到不良影响。
新农村提出的背景_话说新农村

二、新农村提出的背景、条件

(一)新农村提出的时代背景

新农村,不是一个新鲜概念,它的提出,早在1949年初就已经出现。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也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战略思想。但是,在新时期新阶段提出建设新农村,是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的。

1.农业生产还没有走上现代农业的轨道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农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实现了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但是农业发展大的基础并不牢固,现代化水平较低。一是农户小规模生产不适应农业集约经营,农业劳动生产率较低。中国有2.49亿农户,户均耕地为7.3亩。农业集约经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同时,目前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还较低,仅相当于发达国家的1%左右,相当于国内第二产业劳动生产率的1/8和第三产业的1/4左右。二是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较弱,农业生产技术含量较低。农业增长方式没有根本转变,粮食稳定增产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半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状况依然存在,传统耕作仍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形式,靠天吃饭在一些地方显得尤其突出,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三是农业的人力资本缺乏,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较少。四是由于农业产业结构、农产品品种结构与市场需求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加上市场信息化程度较低和交通运输条件落后,大部分农产品商品化程度较低。农业生产还没有走上现代农业的轨道。

2.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差距还在扩大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总体上看,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差距还在扩大。1978—2004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34元增长到2936元,年均实际增长17.1%,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255元,比上年增加319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2%,中国农民收入有了较大的增长。但是,农民增收的基础还比较脆弱,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并没有建立。

3.农民的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

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农民的土地权益、进城务工权益以及村民民主管理的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这种状况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损害。中国的改革起源于农村,发源于土地承包。承包地不仅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而且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资料。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有利于而不是妨碍农业现代化的推进。但是,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快速增长,建设速度不断加快,征地规模也不断扩大,征地中暴露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多,特别是一些地方违法征占农民耕地的冲动仍然十分强烈,不给农民合理的经济补偿和生计安置,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引发大量农村群体性事件,仍然是影响农村乃至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暴露出中国现行征地制度方面的缺陷。

二是进城务工农民的权益受到伤害。农民工是伴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演进而出现的独特阶层,据统计,目前全国进城务工农民1.2亿人左右。民工潮和民工荒是中国就业问题的特殊现象,它不仅涉及农民身份转换和农民工权益,关系工人阶级成长壮大,还影响工业化、城镇化的历史进程。但是,长期以来,城市和企业使用农民工,存在一些不平等的条件和不公正的待遇,一些地方出台了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这不仅造成对农民工本身权益的伤害,而且还造成了对务工农民子女教育的不平等。

三是村民民主管理的权益没有得到应有保障。目前,部分农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还没有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的制度还要进一步完善,广大农民群众还没有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村民“一事一议”和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还未健全完善,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的积极性不强。

4.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远不如城市

长期以来,中国通过农业和农村的积累来支持工业和城市的发展,一方面使得城市越来越像欧洲,另一方面却基本没有将乡镇、村建设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农村建设和发展的投入比较少,农村道路、水电、厕所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普遍比较差,农村越来越像非洲,特别是学校、医院、邮局、商店、文化场所等配套设施非常不健全,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仍然比较落后。一是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不容乐观,以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等饮水安全的指标衡量,全国还有3亿多农村人口饮水未达到安全标准。由于长期得不到安全饮用水,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民的身体健康受到不良影响。二是农村道路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目前,全国还有近l00个乡镇、近4万个建制村不通公路,近1万个乡镇、30多万个不通沥青路和水泥路,农村公路中沙石路占70%,缺桥少涵的问题比较普遍。三是农民生活燃料结构不合理。在农村生活燃料消费结构中,秸秆占30%,薪柴占25%,两者合计比例高达55%,一直是大部分地区农民生活燃料的主体,而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比重还非常低。四是有相当数量的农村人口还用不上电。目前农村电力设施供给不足的矛盾仍比较突出,中西部地区农村电网还比较薄弱,全国还有约2000万农村人口用不上电,部分农村地区用电尚未实现城乡同网同价。要将农村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才能彻底改变农村建设落后的状况。

5.农村的社会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严重滞后

最近几年,通过在农村实施“六小工程”等措施,中国农村基础设施有所改善,但是农村社会事业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还没有形成,经济发展中的“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在农村表现得尤为突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是短腿中的短腿。主要表现为:一是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差。农村中小学有危房面积3670万平方米,危房率6.6%,占全国中小学危房面积的81%。西部地区尚有100多万中小学生因校舍短缺不能就学。二是农村卫生基础设施落后。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15.6%,中西部地区农村乡镇卫生院危房率为33%,80%的乡镇卫生院需要装备或更新X光机等常规设备。三是农村公共文化设施不足。四是农村受教育程度低。农村人口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39.1%,远低于城市人口占65.4%的水平。五是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能力滞后。近50%的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达不到基本标准,由于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占有率低,农村居民公平享有上学、就医的机会大大低于城市居民,有的农村地区普及和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困难大,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比例高,文化生活贫乏,保持低生育水平的工作难度较大。六是部分农村乡风和社会秩序较为落后。由于农村的各种社会矛盾,农村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难度较大,“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败坏农村社会风气,农村养老覆盖率仅为10.8%。农村消费不安全,假冒伪劣现象严重;农民消费不实惠,农村物价涨幅高,如从2003年4月开始已经连续30个月涨幅超过城市;消费不方便,消费品流通网络不健全。总之,农村社会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严重滞后。

(二)新农村提出的现实条件

党中央提出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除了上述分析的农业、农村、农民等方面还存在着急需解决的问题外,最重要的就是中国农业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中国总体上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阶段,具备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能力和条件。

1.粮食生产和供给已具备较好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基本满足了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1979—1998年的19年间虽然出现了几次波动,但总体上保持了迅速增长的态势,全国粮食产量先后登上7000亿斤、8000亿斤、9000亿斤和10000亿斤四个台阶,人均占有量达到800斤,从根本上扭转了中国粮食长期短缺局面,实现了粮食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

2004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又出台了一系列恢复和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实行“两减免、三补贴、四保障”。即减免农业税,取消特产税;发放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严格保护耕地,严控农资价格,加大农业投入。2005年,在上年超常增长的基础上,粮食生产继续发展,全年粮食总产量9680亿斤,比上年增产291亿斤。总的来看,中国粮食生产和供给已经为推进新农村设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2.农村非农产业得到长足发展

部分地区非农产业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体力量。中国经济结构悄然变化,非农产业已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体力量,信息和重化工为代表的产业,已经取代了传统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支柱。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78年的28.1%降到2005年的12.4%。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由1978年的48.2%、23.7%上升到2004年的52.9%、31.9%,2005年的47.3%、40.3%。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分别为22.5%和30.6%,比1978年的17.3%和12.2%提高了5.2个百分点和18.4个百分点。

3.农村基础设施大为改善

农村基础设施与广大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入新世纪以来的历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明确要求调整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向可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六小工程”等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十五”时期,国家在继续搞好大江大河治理和开展规模空前的生态建设的同时,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债投资始终把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2001—2005年,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债投资中,安排农业和农村建设方面的投资达3140亿元,约占同期投资总规模的39%,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和农村投入最多、比重最高的时期。2003—2005年,国家投资500亿元,建成农村水泥路、柏油路17.6万公里,超过了1949—2002年间的总长,全国99.6%的乡镇、92%的村已通了公路。随着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农村公路、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投入,城市发展对农村支持带动作用逐步发挥,农村周边城镇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状况大为改善。部分地区积极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城市供水、公交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郊区延伸,城乡联系更为紧密。

4.城乡分割体制已有较明显的松动

长期以来,城乡分割体制将城市和农村、工业和农业、农民与市民分离开来,形成了独特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和国际化的迅速发展,国际上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一些国家失败的教训,中国政府开始在税费、户籍、就业、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改革和探索,一是城乡二元税制开始打破。农村税费改革先是以“规范、减轻”为基本原则进行改革试点。到2003年,试点在所有省份推开。农村税费改革不仅取消了原先336亿元的农业税赋,而且取消了“三提五统”和农村教育集资,农民得到很大实惠。2006年全部取消农业税后,与农村税费改革的1999年相比,农民每年减负总额约1250亿元,人均减负约140元。据财政部门统计,2000—2005年仅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村税费转移支付资金就有1830亿元。农村税费改革具有划时代意义,表明了长达2600年的这个古老税种从此将彻底退出中国历史舞台,打破长期以来城乡分割的二元税制,加速了城乡统一税制的实现。

二是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改革开始受到高度重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劳动力不断转移,农村阶层分化重组,部分农民融入别的阶层,形成了一些新的称谓,如“农民企业家”、“农民工”等,进城务工农民已经成为城市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没有完全摆脱“农民的影子”,但是农民的地位和形象毕竟有了很大的提升,迫切要求还农民真正的国民待遇的呼声越来越强烈。这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现二元户籍制度。

三是城乡二元就业制度逐渐被打破。近年来,各地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待遇和政策问题陆续改善。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已经明确要求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切实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逐步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进一步做好农民转移就业服务工作,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农民工培训责任,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高度重视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抓紧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问题;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等。

四是城乡二元教育体制改革得到改善。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着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决定2007年在全国农村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

五是城乡二元保障体制改革开始推进。国家开始拿钱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探索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等。

5.城市和工业已积累了支持农村和反哺农业较雄厚的基础

一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明显增强。经过50多年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中国的工业反哺农业和城市支持农村能力明显增强。30年来,中国财政收入增长很快,1978年中国财政收入只有1132.26亿元,2004年达到26396亿元,比1978年增长23倍。

二是中国公共财政支农能力进一步增强。长期以来,中国公共财政投入农业的比例过低,2004年财政支农资金占农业产值的比重仅为2.6%。如果扣除农村税费改革专项支付、粮棉储备支出等,财政支农支出占农业产值的比重还不到10%。发达国家国内农业支持已经占到农业产值的30%~70%,2005年中央财政支农资金达到2975亿元,2006年中央财政支农资金达到3397亿元,比2005年增加422亿元。

6.加强“三农”工作已在全社会形成了广泛共识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人多地少是基本国情,解决好“三农”问题对国家的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作出了“三农”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和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和“两个趋向”重要论断,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特别是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第一次把“三农”工作融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整体中,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实质和核心就是要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2005年12月底,中央召开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即“一号文件”,这是继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后的第八个中央“一号文件”,稳定、完善、强化了对“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加强“三农”工作、扎实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纲领性文件。2006年2月中旬,中央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把思想统一到了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这两次会议和研讨班以及出台的《建议》和《意见》,再一次把加强“三农”工作摆在了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开放进入关键阶段,2008年10月12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充分显示了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强决心,体现了亿万农民的热切愿望与要求,证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经成为中国的大政方针,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加强“三农”工作已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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