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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和地理条件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作为土地主人的地主的这种身份的政治化,也反映了以农民、农村和农业为主体的中国社会中,土地的极端重要性。这一结论招致了中国政府和许多中国学者的强烈不满和反驳,认为这是另一种“中国威胁论”。
自然和地理条件_传统与超越——中国农民与农村的现代

第一节 自然和地理条件

社会学意义上,农民既是一个社会阶层,也是一种社会角色。这种角色是因其面对、认识和劳动加工的对象,所置身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环境,从而与其他社会角色相区别。农民的这种角色或者社会特征,也使他们彼此之间形成了一种身份上的相互认同。如果说,市民尤其是脱胎于农民的市民,有一种对于农民的社会性歧视的话,那么,农民之间则往往以彼此的同情心,来求得相互认同、关照和尊重,不管他们来自中国的哪个省份、哪个地区,出门人之间的相互关照,成为农民之间相互认识和交往的第一句话。

作为一种身份,从历史上看,农民是从采食经济的经验中向自然学习,并把这些经验用于自己谋生活动的社会人群。人们从采食经济活动中,渐渐凝结出一些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和种子适于食用,于是人们便把这些植物收集起来,专门开垦一些土地集中种植,以使自己的食物,经由劳动有一个相对稳定而可靠的来源;或者在采食经济时代,通过狩猎发现某些动物适于驯养,或者它们每年有规律地在某些独特的自然条件下(如草原、谷地、水塘、河流、湖泊、海滩等)出没,人们便把这些动物,集中或者分散地饲养起来,以稳定自己的食物来源,或者专门等到捕捞季节前去捕捞,并把一次或者集中捕捞而食用不完的动物肉,用一定的方式储存起来,以供不时之需,而无须消极地依赖或等待季节。这样,从采食经济逐渐过渡到产食经济时代,并且开始了人类自己生产和加工食物的农业文明时代。这种从采食经济向产食经济的过渡,形成了这样三种基本的产食劳动者,这就是:专门以生产粮食等农产品为主的农业劳动者——农民,以游牧养殖或者圈养养殖为主,生产肉食以及畜产品为主的牧业劳动者——牧民以及专门从事水产养殖和捕捞为主的渔业劳动者——渔民。现代广义的农民,并不单纯指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而是包括农民、牧民、渔民在内的食物产品的直接生产者。这样,我们可以把农民界定为借助自然条件,通过自己的劳动,直接生产粮食、畜禽、海鲜等基本的食物资料,以满足自己和他人基本生活需要的食物生产者或劳动者。

从对农民这一概念所指称的社会人群的界定中,基本可以把农民所面对的自然和地理条件归结为:

第一,农民是直接利用土地、草原、湖泊和海洋等自然资源,生产或加工食物等基本生活资料的人群。他们不仅利用自然条件生产和加工食物,而且同样利用这些自然条件作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财富的主要来源。农业需要土地,这些土地或许是从原有草原的草地,森林的林地经由开垦而来的,或者是由河流的冲刷和淤积而来的。对土地的热爱成为农民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自然感情,并因此发展出故土眷恋情结、乡土气息和农耕审美心理。由于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或资源,对于社会中所有人都具有如同生身父母那样的重要性,于是,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从部落时代开始,对于地盘或者现今所谓国土的争夺,成了人类战争的最重要根源。经济学家也把土地和土地制度,作为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研究,威廉·配第关于“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的论述,就是对农业或者农民社会,土地作为社会财富主要来源或者象征的最清楚的表达。之所以说中国封建时期的地主,是社会中的富有者,正是由于人们有了土地,就可以利用这些土地生产自己所需要的实物,也可以把土地出租,以获取地租为自己积累财富。对作为土地主人的地主的这种身份的政治化,也反映了以农民、农村和农业为主体的中国社会中,土地的极端重要性。

第二,农民终生劳碌的农业生产活动,由于必须借助水分、肥料、气候、热量等自然气候等条件——而这些条件是农民自己所无法创造的。所以,农民就其生产和生活条件来说,很难称得上处于社会生活状态,而我们宁愿把他们称为“自然民”(natural people)。专营粮食生产的农民,严重依赖于土地的品质,尽管农业积肥和施肥措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土地的肥力和品质,而土地的品质,兴许还包括距家庭的远近和地表的坡度。土地的这种自然状况,尽管也可以通过农田整修而得到改善,但处于高山陡坡上的土地,无论如何整治,也无法真正变成良田。专营畜牧业的牧民,则具有对草场的严重依赖,而草的生长与农作物对土地的依赖一样,雨量或者水分的丰沛程度,几乎直接决定着牧业的收成。至于目前在中国广大北方农村形成的小规模的舍饲或者圈养牲畜,从根本上讲,它很难构成真正的牧业或畜牧业。专营渔业的渔民对于河海、水塘的依赖,无须我们在这里详细说明。所有这些生产和生活方式,无论古今中外都是一样。在西方社会或民族中,由于人口相对较少,人均土地面积相对较大,借由农民自己的辛勤劳动,一些农民经过若干年或者几代子承父业的经营,那种简单的分散农业,逐渐转变为农庄或农场,农民也由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私有劳动者,演变为庄园主和农场主。但从根本上讲,这种变化仅仅是农业生产规模和组织方式的变革,它并没有改变农民所面对的生产条件和对自然的严重依赖,从而也没有改变农民自然民的基本地位。

在中国,由于农业发端较早,而适合农业发生和发展的中原面积也十分有限,尽管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人口与土地的矛盾并没有现代这样尖锐,但人口与土地面积的矛盾,与西方国家比较来说,则是十分突出的。正因为如此,上个世纪末,专门研究中国经济和中国农业问题的美国学者布朗,曾经提出过一个危言耸听的结论,这就是:“21世纪谁来养活中国!”这一结论招致了中国政府和许多中国学者的强烈不满和反驳,认为这是另一种“中国威胁论”。我们且不说布朗先生提出这一警告性结论的动机如何,但从中国可耕地有限而人口不断增长,粮食增产潜力有限而包括农业、工业在内的国民经济的发展,对粮食的需求却不断增加。这样,从理论上推出这样一条结论,应当是顺理成章的。况且,美国专家和学者的治学态度和求实精神决定了,他们不会轻易提出任何未经推敲和证明的轻率结论。中国人应取的态度或许不是,而且也不应当是,对这一结论的大加挞伐,而是积极探索并帮助政府,寻找摆脱布朗预言的道路和办法,并在“三农”问题的解决中加以实践。

第三,受命于天是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基本现状,这一现状的另一种表达方式,就是农业的自然依赖性,也就是农业基础的薄弱和抗御自然灾害能力的低下。靠天吃饭,是对农民基本生活方式和生存状态的描述,由于土地的自然潜力有限,加上大量农药、化肥的使用,使这种潜力更为下降。若遇到风调雨顺的年份,农民尚可维持基本温饱,一旦旱涝、风沙、冰雹、寒冻等自然灾害频发,不少地方的农民,甚至连基本的温饱也难以保证。这就是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也是我们所提出的农民对中国社会来说,它的发端比其他社会早得多,但其他社会和民族的农民,早已摆脱了自然民而进入社会民(social people)的状态,但中国农民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处于自然民的状态下,这一判断的根据。这是我们研究包括农民问题在内的“三农”问题时,必须充分重视的基本国情和社会情况。

这样,我们可以把农民产生和形成的自然地理条件,简要地归结为这样三个方面:

农民是人类历史长河中最早,也是最主要的产食人群,而且一直是立足于自我满足的产食人群,农民并非单纯的农业经营者,而且也包括牧民、渔民等其他产食类型的人群。因此,这里所指的农民是广义的农民,而非狭义的农民。

农民由于其生产和生活方式的特殊性,而具有对土地、草原、湖海、水塘等自然资源条件的严重依赖,这种依赖性形成了农民不同于其他社会人群的社会心理。

中国农民是靠天吃饭的一族,农民的这种状况决定了其生活方式和生存状态的简单和低下,在工业化社会中,农民不能自行解决,或者自行完全解决自身的问题,而必须借助于社会和政府,而且必须组织起来借助各种社会力量,才能解决自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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