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汶川大地震后羌区文化重建问题

汶川大地震后羌区文化重建问题

时间:2022-03-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本人对此次大地震后羌族地区文化重建情况的了解,有了一些思考,不一定成熟,今提出,供同仁们研讨。同时还对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问题作了具体探讨,并认为这是保护和重建羌族文化的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
汶川大地震后羌区文化重建问题_民族文化:发掘与弘扬

李绍明

2008年5月12日,以四川汶川为震中的8.0级大地震,震动了中国,震动了世界,因为它给人类带来了极大灾难。人类学是研究人及其文化,更是对异文化予以关注的一门学科,因之震后的救灾及重建问题不仅是所有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的任务,更是人类学的一项特别值得研究的课题。根据本人对此次大地震后羌族地区文化重建情况的了解,有了一些思考,不一定成熟,今提出,供同仁们研讨。

一、震后救灾的思路

汶川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有逾8万同胞丧生,上千万人民家园受损,灾区基础设施遭到严重破坏,生态失衡,各民族文化遗产受到严重威胁。大地震造成四川、甘肃和陕西省的极重灾区和重灾区共有51个县(市、区)。受灾总面积达132596平方公里,乡镇共1271个,行政村14565个,2007年末总人口达1986.7万人。其中涉及四川省的有39个县(市、区)。在这些极重灾区中,汶川、北川、茂县、理县、松潘、平武等县为羌族聚居地方,且前5个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现今羌族人口有30余万,此次约3万人丧生,占羌族总人口的1/10,这对于这个历史悠久、文化璀璨而人口较少的民族,无疑是沉重的打击。

这次大地震发生在龙门山的地质断裂带上,大震之后,余震不断,造成许多次生灾害,危及灾民的生命与家园,尤其是震中发生在羌族地区,就一个民族而言,灾民的家园严重受损,其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均遭到摧毁性打击。

地震之后,党中央和我国政府立即行动,国务院成立了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由国务院温家宝总理任总指挥,并立即奔赴灾区,对抗震救灾进行了统一指挥,解放军与武警以及各族各界人民均在总指挥部领导下投入了救灾工作。不言而喻,救灾的首要任务是救人,人的生命最为重要,没有了人,便没有了一切。因此,中央领导人反复强调“救人摆在第一位”。这在当时无疑是必要而正确的,也正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表现。

经过一段时间,当救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后,灾区的震后恢复重建问题即提上日程,2008年5月23日,国务院成立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组,6月10日,《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正式向外公布,即大约在大地震发生后约一个月的时间,灾区工作的重点逐渐转入灾后恢复与重建阶段。虽然此后还发生了一些余震,继续对灾区造成一些破坏,但整个灾区工作已转向以恢复与重建为重点上来了。关于地震灾区恢复与重建,国家确定了将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恢复重建任务的目标,即3年后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要达到或超过震前水平。

二、震后恢复重建中的民族文化重建工作进程

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脉所系,因而灾区民族文化重建与灾区经济重建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但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不可替代性与其濒危性而言,民族文化重建更具有抢救的性质。

关于汶川大地震后民族文化的重建问题,最早是由中国科学院的几位赴震区救灾的专家提出来的,其时间为5月20日左右,仅距汶川大地震一周左右,可谓为时甚早,也非常及时。他们的建议由中国科学院上报到党中央后,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5月22日,温总理在北川县提出应将震后的北川县城建为地震遗址博物馆,为研究地质构造、预防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同时纪念亡灵,警示后人。5月24日,温总理在汶川映秀镇提出,北川作为羌族唯一的自治县,即便县城迁建,也要注意保护好羌族文化遗产。此外,贾庆林、李长春李克强、回良玉和刘延东等中央领导同志,均就抢救和保护灾区的文化遗产,灾区文化重建等问题,作过多次重要批示。

党中央办公厅秘书局以《信息综合专报》(340)名义于2008年5月23日上报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会、书记处书记和国务院国务委员。这一“专报”以“中科院专家建议高度重视四川汶川县地震灾区羌族民族文化抢救和重建”为名,在叙述了羌族地区受灾严重性后提出:(1)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必须高度关注羌族物质以及非物质文化抢救和重建;(2)坚持“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原则,充分保护羌族文化特有的存在环境;(3)结合城镇和居民点重建,推进国家级“羌族文化保护区”的规划建设;(4)引入现代数字化技术手段创新羌族民族文化的抢救和重建方式。这些提议非常得体,而且重要。当我在5月28日见到此文件后,深感其必要。同时又为我们作为一个人类学民族学学者对此却未能表达意见而深感内疚。

中科院专家意见在引起了高度重视后,中央、四川有关部门立即启动了对灾区,尤其是羌族地区的文化恢复与重建工作。5月28日,四川省文化厅召开“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研讨论证会”,会上同时讨论了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5·12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紧急通知”中所提出的“社会事业重建规划”问题。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必须充分重视中科院专家意见。同时还对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问题作了具体探讨,并认为这是保护和重建羌族文化的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就在这个会上,我接到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邀我赴京参加羌族文化抢救与保护会议的通知。

2008年5月30日,国家民委在北京召开“四川地震灾区羌族文化抢救与保护座谈会”,有北京与四川专家20余人参加。6月1日,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在京召开“紧急保护羌族文化遗产座谈会”,有北京与四川专家30余人参加。两次会议在全国层面上起着动员作用,与会专家和从事文化工作的实际工作者代表们,除了在会议上各抒己见外,全国新闻媒体、报纸、刊物、电台、电视均以大量篇幅报道和探讨了抢救与保护羌族文化问题,尤其是中国民协的会议,以冯骥才与李绍明牵头的文化界专家签名倡议抢救与保护羌族文化,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在两次会后,国家民委与中国民协相继于6月17与19日分别派出在京的官员与学者组成调研组来到四川灾区调研,并相继在蓉召开了两次专家调研工作会,进一步探讨此问题。

在此时间内,文化部委托四川省文化厅做了两件具体工作:一为成立专家课题组草拟《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与恢复重建规划纲要》和《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纲要》;二为成立专家课题组草拟《四川文物抢救保护修复规划大纲》。前者重点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后者重点是文物,除《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仅限于羌族地区外,其余均是针对全国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经过大约半个月时间,此三个规划初稿相继出台。6月24日至26日文化部在成都召开了两个会议,即“全国地震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专家座谈会”与“汶川地震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恢复重建规划论证会”,前一个会议是6月16日至17日文化部在京召开的“地震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座谈会”的继续。主要是继续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重建问题,全国有关专家与官员40余人参加,后一会议着重评审四川的两项“非物”重建规划,有全国专家与官员60余人参加,会议原则上通过四川的两项“非物”重建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国的相关规划之中。紧接着四川省文物局于6月27日成立了“四川汶川地震灾区文物抢救保护工程专家组”,有北京、四川专家25人参加,讨论同意了“都江堰(含二王庙)抢救修复规划”与“桃坪羌寨(含碉楼)抢救修复规划”。7月2日,四川省文化厅又召开专家组讨论国家级“非物”项目及传承代表人的增补推荐名单。7月7日,四川省文化厅又组成“地震遗址博物馆规划过程协调组与规划专家组成,并召开两次会议,原则上通过“地震遗址博物馆建设规划方案”。7月23日,四川省文化厅在征求专家意见基础上,正是筹划将“羌历年”作为题目,纳入羌族突出文化事象,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项目作准备。至此,从工作程序上而言,迨至2008年7月底,灾后的民族文化重建工作规划工作已告一段落,以后将是逐步落实的问题了。至于人类学民族学学界,中央民族大学的民族学人类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于2008年6月12日在京召开“人类学与地震灾后重建”圆桌会议,与会者20余人。接下来就是西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研究院召开的本次“灾难与人类学研讨会”了。

还有一件事,即6月25日中国民协将“关于四川汶川地震后重建中保护羌族文化遗产的建议书”上报温家宝等中央领导,温总理批示:“保护羌族文化遗产应纳入重建规划,提请总指挥部专题讨论。”可见中央领导对此问题的重视。据悉,8月5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第24次会议,讨论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规划修改后将予以公布。[2]

三、震后羌族地区恢复重建中的问题

在汶川大地震灾后的近3个月中,尤其是我参与灾后文化恢复重建工作的两个多月以来,既作为学者参加了多次有关文化恢复重建的专家学术讨论,又受政府职能部门委托参与了一些具体规划制定工作,感到其中有些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一)灾后恢复重建中的主体问题

汶川大地震的破坏性涉及方方面面,既有政府部门,也有集体单位,但更多的是民众。灾后恢复重建应有主导与合理规划,不能各行其是。政府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在恢复重建中应起到主导作用,但恢复重建的主体应是民众,因此应以民为本,充分照顾到民众的利益,广泛听取民众的意愿。如在恢复重建规划中即涉及众多群众利益问题,对此应尽量协商,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并以大局为重,予以妥善解决。对人民内部矛盾应尽量疏解、避免激化。

(二)移民外迁与就地安置问题

此次大地震使一些地方已不适宜人居,因此有了移民的话题。尤其是在震后次生灾害的发生或可能发生地,涉及汶川、理县、北川一带,有数万羌民暂时外迁安置。羌民多数不愿远离家园,且外迁或分散安置将打乱其原有社会结构与秩序,将导致其传统文化的逐渐消失,因此应特别慎重。最好的办法是就近安置并集中安置,万不得已不可以轻言移民。以往库区移民(尤其是三峡库区)有许多教训,现尚有500万人需要重新安置进行第二次移民。何况民族地区的移民问题,更应特别重视。

(三)县行政中心迁移及近30个乡镇行政中心的迁移问题

目前北川县城已不适宜恢复重建,拟将其建为地震博物馆。而汶川县城迁建之声亦日益高涨。除此,还有近30多个乡镇的行政中心面临迁移问题,也已提出研究。总体而言,县城与乡镇的形成均有其自然与人文、历史与现实的众多因素,除不得已情况,亦不轻言另迁。而当地原有居民以及该县各地农民均不主张外迁。因迁移到更靠近内地的地方,不仅失去民族特色,且民众的就医、就学以及到县城办事等均甚不便。北川县目前已在原安县老县城安昌镇恢复办公。尚离县城不远,现有人提出进一步东迁至更靠近绵阳市的板凳桥,这将更远离羌民居住的中心。此事虽未定板,但争议仍然不少。

(四)羌族孤儿的领养问题

前段时期提出此问题后,对聚居区羌民影响甚大。他们认为外地民众考虑到孤儿今后的出路、从关心孤儿前途出发作些考虑,出发点甚好。但他们担心若羌族孤儿远离故乡生活,长此以往虽然名义上还是羌族,但实际上已无任何羌民族的文化传承。因此,他们表示再大困难也会负担起抚养孤儿的任务,而不愿由外地居民领养。我个人以为这个意见应该得到充分尊重。

(五)城镇与民居恢复重建遵循的原则问题

目前羌区面临众多城镇与乡村的恢复重建,除公共建筑有一个如何体现羌族文化特色外,还有大量的民居重建应遵循什么原则的问题。总的而言,这应是在民族传统民居基础上的提高,既有其原有民居的样式与风格,也有新的抗震措施和适合现代居住的一些改进。现在的灾区恢复是按有关省市包建(支援)的方式实施的。因此,各地均设计了一些不相关联的重建方案,有的离该民族固有传统文化相去甚远。若不通盘考虑,今后羌区的建筑格局将成百花齐放的局面,而缺乏羌族特色。还有涪江上游北川的羌族民居原与岷江上游的有所不同,多为单层或两层瓦木结构。现在他们设计了几种方案,完全推翻了原有民居基础,而采取依照岷江上游羌族的碉房、碉楼的形式,意为突出羌族特色,但这样既不适用,也不美观,得不到当地民众认同,其后果堪忧。

(六)羌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问题

羌族在此次地震中受损严重,建立国家级的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是对其物质与非物文化的最好保护形式。目前我国拟在“十一五”期间初步建立10个与民族文化相结合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现已建立了两个,即徽州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含江西婺源)和闽南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含厦门、泉州、漳州三个市)。已申报的有湘西土家、苗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和青海黄南热贡(五屯)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现在大地震后提出建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在全国而言,没有相反的意见。但此事提出后,要求搭车的不少,有些地方提出,保护区的范围不应限于汶川、理县、茂县、北川、松潘等县相邻的部分地区,而应更为扩大。同时,与四川相邻的一些省份也提出保护区应扩大到该省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至于保护内容,也有一些不同意见,如羌族语言与拼音文字方案是否纳入等。此外,保护区究竟纳入什么村寨,也有不同意见,因为这当中还有一个地方利益问题。总之,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七)羌族整体性和羌区整体性问题

在灾后羌族和羌族地区的恢复与重建中,应将其视为一个整体进行通盘考虑,如此方能突出各地特点,分清轻重缓急,摈弃地方利益的干扰,稳妥有效地进行重建工作。

[原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年第9期]

【注释】

[1]本文系作者于2008年8月10日在“灾难与人类学”研讨会上的发言。

[2]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组于2008年8月12日发布公告,全文公布《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向国内外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