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公民身份理论的内部分歧及共识的达成

公民身份理论的内部分歧及共识的达成

时间:2022-03-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本章将在第一节分析四种公民身份理论之间的分歧,以及这些分歧对公民身份理论的影响;第二节试图寻求四种理论之间的基本共识。社群主义公民身份对文化的亲缘性在某种意义上又与后现代多元主义公民身份形成了默契。后现代多元主义的公民身份反对自由主义普适性的公民身份权利,主张尊重并承认多元的公民身份如少数群体权利和多元文化权利的维护。
公民身份理论的内部分歧及共识的达成_当代公民身份理论研究

自由主义、共和主义、社群主义与后现代多元主义之间既有交锋又不免互相渗透。自由主义如何应对社群主义、后现代多元主义的挑战?共和主义又如何立足当下,将复兴进行到底?近来西方学界中四种主义之间战火硝烟四起,而盛行于20世纪90年代的公民身份理论则成为各方争论的一个焦点。四种主义对公民身份的争论一方面推进其迅猛发展的势头,而另一方面也增强了公民身份理论内部的张力。公民身份——这一古老的西方政治叙事,到了今天是否会风雨飘摇?它究竟是为了权利的扩展还是为了权利的保护?在公民身份理论研究“泛滥”之时,四种主义竞相争夺之机,公民身份理论究竟面临的是一场解构还是重构?本章将在第一节分析四种公民身份理论之间的分歧,以及这些分歧对公民身份理论的影响;第二节试图寻求四种理论之间的基本共识。

基于上文的论述,我们可以用以下几个关键词来概括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共和主义和后现代多元主义公民身份理论的核心价值理念,它们分别是:权利(right)、德性(virtue)、责任(responsibility)和身份(或曰认同identity)。自由主义从古典自由主义到现代自由主义,其恒定的核心理念是“个人”(individual),个人优先于国家。从消极的意义来理解即是使个人权利免于国家权力的侵犯,从积极的意义来理解即个人权利是平等的,适用于所有作为个体的人,即自由主义公民身份的两大特征:个人主义和普适主义。社群主义、共和主义批判了“个人主义”,而后现代多元主义则向“普适主义”提出了质疑。

共和主义较之自由主义而言,具有一段更为漫长而多变的历史,其始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古罗马的西塞罗,传承于意大利的马基雅维里、法国的卢梭,复兴于当下。透过共和主义的发展史,可以看出,共和主义很大程度上是作为自由主义的对立面而出现的。与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不同,其核心的价值理念是“公民”。共和主义认为人不仅仅是作为一个个体而存在,更为重要的是作为共和国的成员而存在,共和国优先于个人,同时,共和国的存在又以个人的热爱、参与和奉献为前提。

共和主义的公民身份不仅仅是一种法律地位,而且更侧重于公民之间建立友谊、和睦和兄弟般的爱,把德性置于公民身份的核心地位,认为只有在具备公民美德的前提下,才有共和国的维持和公民自由的实现。共和主义的公民理想曾经被描述为“高贵的神话”,而自由主义的公民理想则被描述为一种“神奇的谎言”。共和主义理论家衷心期盼存在真正具有公民美德的公民,但却总是落空,相比之下,自由主义理论家总是期盼经济上的消费者能够吞噬政治上活跃的公民。

共和主义在很大程度上与社群主义思想相契合。社群主义的核心概念是“社群”。何谓社群?“就我们的目的而言,一个让群体可以被理解成拥有某些共同价值和历史、参与某种共同的活动,并且相互之间拥有一个强有力的团结纽带的人们的联合体。”[1]“社群主义认为无论是现代国家还是社会都不能提供这种持久的规范性纽带,于是,对社群的吁求必然导致与对社群的理解过于‘薄弱’的个人主义的自由主义传统的某种对立。”[2]另一方面,个人的利益被认为不是独立于社群,而是与社群紧密相连的,这也是社群的一个特征。犹如布坎南所言,“每个人都将促成社群的目的看成是‘我们’的所得,而不是看成一个恰好为组成群体的其他个人的类似所得相伴随的他自己的所得”[3]。由此可见,社群主义在反对“个人优先于国家”上是与共和主义一致的。在公民身份问题上,社群主义一方面批判了自由主义的权利优先论,另一方面,要求公民对共同体具有责任感,承担公民义务。然而,社群主义所理解的政治共同体既不等同于现代国家也不等同于共和国,它通常被看作是根植于某种先在的文化的社群中。因而,社群主义者倾向于将公民身份根植于一种从文化上来定义的社群中。“作为一个政治共同体成员资格的公民身份究竟是建基在个体之上,还是建基在某种先在的文化或道德社群之上,成为(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争论双方阵营的分界线”。社群主义公民身份对文化的亲缘性在某种意义上又与后现代多元主义公民身份形成了默契。

后现代多元主义以尼采、福柯、拉康等“反本质主义”、“反基础主义”、“反普遍主义”为哲学基础,在政治领域,表现为差异政治、承认政治、激进民主理论、多元文化理论等,它们在政治主张上最大的共识是反对“普遍主义”价值取向对“差异”和“少数群体”的“压制”和“排斥”。塞拉·本哈比(Selya Benhabib)声称:“差异问题出现,也就出现了政治,而且往往同时出现身份认同概念:只有在个人和集体与那些不代表自身利益的人之间形成差异时,他们才能发现自己的身份。”[4]因而,后现代多元主义的公民身份理论建基于对不同的身份认同和承认,这些身份的认同可以基于多元的亚文化、少数民族、种族、社会群体如同性恋群体、艾滋病群体等。后现代多元主义的公民身份反对自由主义普适性的公民身份权利,主张尊重并承认多元的公民身份如少数群体权利和多元文化权利的维护。

在“公民唯私综合征”泛滥的时代,如何培育公民的公共精神?共和主义的公民身份如何超越传统真正复兴于当下?如何应对多元文化权利?作为个体,是自利性的理性人还是具有“公共人格”的德性人?公民身份权利与义务孰重孰轻?权利优先于善吗?存在一种可以追求的至善吗,抑或多元善的共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