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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关于社会公平的基本构想

时间:2022-03-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邓小平关于社会公平的基本构想邓小平关于社会公平的基本构想由社会公平的基本内涵、突出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的时间、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的基本方法三部分构成。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坚持社会主义社会公平首富到共富的实现路径,必然在相当时间、相当程度上会产生社会公平问题,对此,邓小平并不讳言。
邓小平关于社会公平的基本构想_中国式现代化:小康理论及其指标体系研究

(一)邓小平关于社会公平的基本构想

邓小平关于社会公平的基本构想由社会公平的基本内涵、突出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的时间、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的基本方法三部分构成。

第一,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的基本内涵。

1.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的基础不是贫穷,而是富裕,因此,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是大力发展生产力

邓小平一贯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47]没有贫穷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48]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体现在有一个较快的发展速度。[49]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马克思主义最重视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50]早在1982年9月18日邓小平陪同金日成出访四川时,就坚决否定所谓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主要体现在精神方面的荒谬理解,强调没有“穷社会主义”,更没有“穷共产主义”的说法。提出消灭贫穷是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否则没有什么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可谈。针对中国弱大而贫穷的社会现实,邓小平说:“国家这么大,这么穷,不努力发展生产,日子怎么过?我们人民的生活如此困难,怎么体现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邓小平强调,“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在开始的很长一段时间内生产力水平不如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不可能完全消灭贫穷。所以,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消灭贫穷,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只有到了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经济高度发展了,物资极大丰富了,才能做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51]

2. 社会公平的实现路径是由首富到共富

要真正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公平,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鼓励勤劳致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提倡致富光荣,然后在国家政策范围内,由首富带动、激励、帮助和支持共富。国家在其中发挥宏观指导乃至直接支持的作用。1992年1月18日~2月21日,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视察时谈到: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52]邓小平坚决主张打破“大锅饭”,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53]他说,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54]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人民生活永远改善不了,积极性永远调动不起来。[55]邓小平提出衡量政府各方面工作的“三个有助于”标准,其核心即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他说,农村、城市都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勤劳致富是正当的。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大家都拥护的新办法,新办法比老办法好。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要以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作为衡量做得对或不对的标准。[56]针对人们对国家可能采取回归计划经济下的平均主义制度与政策的忧虑,邓小平高瞻远瞩地指出,打破“大锅饭”的政策不会变,我们不能走回头路,不能回到落后、贫穷的状态,我们的路会越走越宽。我们现在的路子走对了,人民高兴,我们也有信心。我们的政策是不会变的。要变的话,只会变得更好。路子不会越走越窄,路子走窄的苦头,我们是吃得太多了。如果我们走回头路,会回到哪里?只能回到落后、贫穷的状态。因此,“打破‘大锅饭’的政策不会变”。[57] 3. 社会公平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理想、社会主义的原则、社会主义的特点、社会主义的目的,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以及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所在,甚至可以说是社会主义的最大优越性。生产力发展太慢不是社会主义,发展目标不是指向人民的共同富裕也不是社会主义。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58]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的目的。[59]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60]社会主义财富,第一归国家,第二归人民。国家拿的这一部分,也是为了人民,搞点国防,更大部分是用来发展经济、发展教育和科学、改善人民生活、提高人民文化水平。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理想,而且我们正在努力靠近这个理想,但首要的还是不断地鼓励创造财富,以财富的充分涌流来达到真正长久的共同富裕。邓小平说,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61]总而言之,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的共同富裕。[62]

第二,关于突出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的时间。

坚持社会主义社会公平首富到共富的实现路径,必然在相当时间、相当程度上会产生社会公平问题,对此,邓小平并不讳言。但他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当然,邓小平认为,“太早这样办也不行,现在不能削弱发达地区的活力,也不能鼓励吃‘大锅饭’。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邓小平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到那个时候,发达地区要继续发展,并通过多交利税和技术转让等方式大力支持不发达地区”。[63]

第三,关于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的基本办法。

具体如何解决社会公平问题,邓小平提出了七点看法。

1.坚持社会主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

邓小平先后在1984年6月30日、1987年10月13日、1984年10月22日等多次讲话中谈到,只要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坚持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就不会产生贫富过大的差距,不会产生两极分化。邓小平分析:基本的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归集体所有,就是说归公有。[64]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成果是属于人民的。我们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当然分配中还会有差别,但我们的目的是共同富裕。[65]因此,再过20年、30年,我国生产力发展起来了,也不会两极分化。[66]

2.用市场经济的办法,着眼于全国范围内,通过较长时期的生产力发展,一步一步地解决贫富差距问题

解放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最快且最有效的方法无疑是市场经济方法。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计划经济的多年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67]他强调,“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68]用市场经济方法发展经济,必然使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尤其是沿海先于内地富裕起来。邓小平相信,就全国范围来说,我们一定能够逐步顺利解决沿海同内地贫富差距的问题。[69]

3.提倡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激励和带动其他地区和其他人也富裕起来

首富激励并带动共富,是直达共同富裕的捷径。邓小平说,我的一贯主张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区发展得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70]在1985年3 月7日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对鼓励和支持首富政策的实践预期做了分析: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为了激励和带动其他地区也富裕起来,并且使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好地发展。提倡人民中有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是同样的道理。[71]

4.提倡先富裕的地区和个人支持并帮助落后的地区和个人更好地发展富裕的先行者帮助后来者是义务与责任。邓小平说,“我们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先进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是一项义务。”[72]邓小平建议,“可以由沿海一个省包内地一个省或两个省,也不要一下子负担太重,开始时可以做某些技术转让。”[73]

5.国家通过法律、政策和制度对贫富差距进行适当控制

邓小平反对采取极端措施“打富救贫”,最终倒退回“大锅饭”状态。他建议通过法制渠道,例如,通过税收制度改革来调节贫富差距。他说,“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74]对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个人通过征收所得税来加以限制。[75]

6.通过舆论引导发挥先富者回馈社会的自觉

邓小平提倡个人富裕起来以后,自愿拿出钱来办社会公共事业和慈善事业。1985年3月7日,邓小平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提倡有的人富裕起来以后,自愿拿出钱来办教育、修路。当然,绝不能搞摊派,现在也不宜过多宣传这样的例子,但是应该鼓励”。[76]

7.国家帮助后发展地区和后发展者,一旦发现偏离社会公平方向的情况,国家机器出面干预、纠正

1984年10月22日,邓小平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上谈到:“全国大多数地方好起来了,国家才可以腾出手来帮助少数贫困地区发展起来,那些好起来了的地方也可以帮助,问题不难解决。”[77]邓小平说,只要“我们的改革,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注意不导致两极分化。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强有力的。一旦发现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的情况,国家机器就会出面干预,把它纠正过来”。[78]

第四,关于出现社会公平问题的基本估计。

1984年10月22日[79]、1985年5月20日[80]、1985年8月28日[81]、1987年10月13日[82],邓小平先后四次发表讲话,认为中国可能会出现个别资产阶级分子,但不会形成或产生新的资产阶级。理由是:社会主义目的是共同富裕;创造的财富,第一归国家,第二归人民;基本的生产资料归公有(国家或集体所有),公有制经济始终是主体;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虽然邓小平不认为中国会形成新的资产阶级,但他仍然警惕两极分化可能产生以及产生的后果。1985年3 月7日,邓小平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谈到:“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了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83]如果搞两极分化,“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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