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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然的衰败

时间:2022-03-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八章 必然的衰败明清两朝使中国文化淤塞成为一个不可收拾的酱缸,文字狱和八股文把知识分子全部打翻在地,不能创造也不敢创造,只能退缩于先贤的经典,统治者高举屠刀砍杀任何一个胆敢犯规者的头颅,顺带连他们的亲朋好友一并报销。腐败又把全国百姓全部打倒,无人幸免。无论从宗族政治还是经济,旧时代的新叶村也进入到不可阻止的衰落之中。
必然的衰败_宗族政治理想标本:新叶村

第八章 必然的衰败

明清两朝使中国文化淤塞成为一个不可收拾的酱缸,文字狱和八股文把知识分子全部打翻在地,不能创造也不敢创造,只能退缩于先贤的经典,统治者高举屠刀砍杀任何一个胆敢犯规者的头颅,顺带连他们的亲朋好友一并报销。他们失去自己的思想,更没有自己的情感,逐渐甚至不知道人类还有别的知识和别的情操,于是一种只有中国才有的“官场”社会形成。更有人为了做官,不但忍受廷杖的耻辱,还建立一系列奴才哲学,宣称“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把这种奇异理论化作行动的基础,本来的耻辱转化为荣耀,人性尊严被严重扭曲。腐败又把全国百姓全部打倒,无人幸免。封建皇权中央政府的腐败,促使地方政府加倍腐败,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持自己的职位和升迁,皇权政治也有意栽培和乐见于这种局面,他以为纵容贪腐,就可以让官员把注意力放在贪污上,而避免野心家们的屁股发痒后把心思花在如何做上金銮殿的宝座。皇帝提防着有能力的臣子,而所有官员紧盯着自己的下属,他们对于权力具备高度的敏感和紧张感,他们关心的不是治理好国家,而是防止下级独揽大权,而几乎所有的官员成为实质上的明哲保身的官痞,特别用不揽大权、办不成事和不负责任来表明自己不是野心家。另外,村落精英们组成封建王朝的一种特殊的社会阶层,他们介乎于官员和平民之间,这是一个典型的恶霸集团,跟地方政府官员结合,欺压平民,尤其欺压佃农,佃农本来已经贫苦之极,即便是自己本族同宗,也常因为无力缴纳皮田粮租而被家法或送到县政府打问,只要到了公堂,官员也亲自参与对平民的剥削,对人剥皮吮血,对物掘地三尺。有些时候村落精英只是出于变相行贿县官,甚至可以胡乱抓来自己同村乡亲,马上行刑勒索,毫不手软。人治的结果是统治阶级就是法,法律并不是主持正义和寻求公平,相反成了有权阶层镇压、打击、报复、迫害、掠夺劳苦大众的工具,常常是“一人有道,鸡犬全啸”。全国上下一片八股文的呻吟,诏狱的廷杖和抗暴的呐喊,中国在此两代开始遥远的落后在欧洲之后,为西方的军舰和刺刀写下了凿凿的预言。这样,白下里叶入仕不畅,在我看来非但不是遗憾,而是整个村落叶氏宗族的大幸;非但不是落后,而是因为他们有相当的觉悟。连笔者这样的小人物都能看清楚,诸位观众你们想想,身在历史中的白下里叶叶氏的读书人和普通农民能不知道么?

一棵无论多么枝繁叶茂的大树,到了冬季也会随着气候的变化而落叶,封建社会的冬天不可避免的到来。无论从宗族政治还是经济,旧时代的新叶村也进入到不可阻止的衰落之中。

枯草隐足石径斜,寒鸦绕树有三匝。

朔风惊得残叶舞,暮云低处露人家。

家族同姓村落小农经济的运行既取决于其内部结构,又取决于它与外部环境条件的关系。在外部的条件中,除了市场外,还有国家环境和村落社区[1]。小农经济当然是封建专制中央集权国家的经济基础。分散的小农经济本身却是脆弱的,如同单个的一只蚂蚁不堪一击一样。农业地主的出现是小农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有人认为农业地主是私有制的必然产物,而我认为私有制是人性发展的必然产物,农业地主的成长过程中的助化剂。小农经济群落需要一个高高在上的权威来代表它们,而各个群落由农业地主的精英来代表农业终端———农业劳动者。农业地主的来源常常是农业经济资源再分配后靠农业资源积累完成的。性质单纯才能称作农业地主。当农业地主的属性加入其他经济项目后,便由农业地主转变为其他属性地主了。每一次改朝换代后,在敏感的经济区域便会发生剧烈的经济资源再分配,而这样的区域每一次完成了地主的初步形态———农业地主后,随即增加其他经济项目的过程也非常快,比如成为武装农业地主、放债农业地主、商业农业地主等等。可是新叶村不是这样,它处在非经济敏感区域,历次改朝换代都没有让新叶村完成剧烈的经济资源再分配,而且最为重要的是,新叶村的农业地主基本上都维持在比较初级的状态上,各个朝代加入其他经济项目的农业地主均为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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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叶村农业地主早期形成,主要和人口密集程度有关,新叶村土地贫瘠,唯有力耕、节俭和土地兼并,劳动密集型的模式更容易使力耕获得更大收益,但是,当代继财产分割也使收益整体一次性降低,子女不多的农业家庭,虽然单个年份的收益不如子女多的农业家庭,但是因为多年的积累,经济总量也不容忽视,再加上财产分割也不会剧烈,更有些农业家庭没有男性后代,于是财产归并与父、兄产业,于是出于以上种种原因,农业家庭的农业经济积累必然出现佼佼者。而这些农业村落精英———农业地主的第一桶金,基本上都是依靠勤劳劳作积累而来。农业地主形成后,勤劳状态常常仍然能够持续,他们通常仍然亲自进行农作活动,而获取更大的经济量能后,他们也通过土地收买获得更多的土地,自己村落的土地被瓜分后,常常向外扩张购买其他村落的农业土地,新叶村发生的经济转换形式在历代经常发生的仍然是农业地主的土地转换、土地兼并这种的初期形态,而基本上没有发生土地经济转换为其他经济形势,制造业和服务业基本都没有发生。新叶村农业地主常常采取分租制(这种经济形势是农业经济的高级形式,是封建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的较高级形态),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农业地主没有西欧庄园那样的武装,所以在外力上需要专制主义的集权宗族力量强制农民执行对地主和国家的封建义务。但是在外力作用的同时,内力也不容忽视,失去土地所有权的农民,在封建古代中国村落经济中并非没有土地耕作,而是通过租种农业地主的土地来获得养活自己及其后代的经济量能。

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第一个经济职能是保证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控制和剥削。农民虽不固着在某一地主的土地上,但户籍制度和里甲制度都把他们固着在某一地区,不得随意迁移,以供地主阶级及其国家的剥削。农民对单个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虽然比较松弛,对国家却有强烈的封建依附关系,苛重的徭役和人头税即其表现之一。比如在兰溪有鱼鳞册地籍制度。

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政权以后,曾施行奖励垦荒、移民垦田、兴修水利、限制奴婢买卖等一系列措施,农业生产得到发展。同时,对全国的土地和户口进行了整顿。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派周铸等164人到浙西核实田亩,定其赋税。洪武五年六月,又派使臣到四川丈量旧亩,洪武十四年,经过全国户口调查,编制了黄册(即登记土地、户口的籍簿,因为用黄色封面,故名)。洪武二十年,又命国子生武淳等丈量土地,画出田的形状、步亩、方位、主名及四至,造成图册,像鱼鳞相比次,故称为鱼鳞图册,鱼鳞册以丘为主,田各归都图,按丘到户,故为丘领户册。黄册则以户为主,田各归其户,故为户领丘册;以鱼鳞为经,黄册为纬,相辅而行。当时,兰溪农村10乡,城9坊,42都423图(110户为一图),明洪武二十四年有39427户,232999人,土地15076顷88亩,田5792顷79亩,地1400顷2亩,山7261顷50亩,塘622顷55亩,官房屋1392间。明成化八年(公元1472年)曾划归汤溪部分,全县尚有35都231图,36191户,161464人,土地12890顷,官房屋1202间,均编制有鱼鳞册和黄册。田赋地籍管理制度可称完备,清代延续,公元1861年(咸丰十一年)太平天国李世贤攻克兰溪,烧毁县衙和鱼鳞册地籍图册,到公元1862年(同治元年)官军收复兰溪,同治两年开始重新调查到同治四年即造册完成,可谓神速。兰溪鱼鳞册传至民国时期,又有几次大的农业土地普查,制度更加完善和严苛,禁锢力量更大。[2]

地主对农民的超经济强制往往通过法律强制来实现,反抗地主阶级压迫的农民总要受到国家机器的残酷镇压。除此之外,通过文化传统的传播也把农人固定在有限区域中。而且宗族的力量在禁锢农民这一方面也不容忽视。新叶村等古村落自生的苛刻传统,也把农人固定在这个地方。单一农业经济的局限性在清代末期已经逐渐显露和激化,经济有赖于流动的这一原则在新叶村以外的广大地区剧烈地演化,个体的不变或者慢变,与环境背景的快变或者巨变,产生了巨大的经济落差和高差势能,表现在政治和文化上,必定导致新叶村经济的衰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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