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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农民工在城市政治生活中应有的权力和地位

时间:2022-03-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六、赋予农民工在城市政治生活中应有的权力和地位农民工在城市中生活,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中国政治稳定和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农民工参与政治,商讨国家大事的权力不容剥夺。目前,促进农民工政治参与可采取以下措施。建议修订有关法规,将选民资格改为居住地登记制度使农民工能够有条件直接参与城市社区选举和人大代表选举,使农民工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政治民主权利。
赋予农民工在城市政治生活中应有的权力和地位_从盲流到产业工

六、赋予农民工在城市政治生活中应有的权力和地位

农民工在城市中生活,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中国政治稳定和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农民工参与政治,商讨国家大事的权力不容剥夺。目前,促进农民工政治参与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修订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农民工政治参与的法定性

修订有关法律法规,破除城乡分割二元体制所形成的身份歧视和一国两策,确保农民工政治参与的法定性。目前,农民工政治参与主要受到两方面限制,一方面,广大农民工有的由于常年在外,远离家乡,大部分的亲人也在外打工,几乎不回家乡,选举或自动委托代投,政治参与徒有虚名;另一方面,因受户籍关系等限制,农民工很难参与城市的政治生活,不能享有和城里人一样的政治参与权利。当前,村民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市民有《城镇居民委会组织法》,唯有农民工因身份的特殊性,其政治参与似乎变得无章可循(邓秀华,2005,36)。建议修订有关法规,将选民资格改为居住地登记制度使农民工能够有条件直接参与城市社区选举和人大代表选举,使农民工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政治民主权利。

(二)提高农民工自身的政治参与意识和政治参与能力

首先,要加强对农民工进行政治意识和政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让具备一定政治知识的农民工更好地通过政治参与来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要求。提高农民工的政治认知水平,必须对他们进行多途径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启蒙教育,提高他们的参政议政的素质和水平。同时,为农民工参与城市政治生活提供条件开辟途径,让农民工在城市有广泛的政治参与舞台,拥有公共事物信息的知情权和经济利益的表达权,政治决策的参与权,财政分配的投票权以及享有社会保障和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的公民权。

(三)完善并拓宽农民工的政治参与渠道

作为中国主要民意代表机构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及某些方面利益代表的政治协商会议,可以吸收农民工中先进分子参政议政,发挥其利益代表与聚合作用;作为群众性政治组织的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则更应当扩大和强化其利益代表与整合功能,切实地维护农民工的利益与正当权益;城市各级党组织也应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积极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吸收农民工中的优秀分子参加党组织,或积极创造条件让农民工中的党团员参加组织生活,并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城市各社区自治组织要打破传统的户籍樊篱,主动吸纳农民工参加社区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就城市政府来说,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决策体制,疏通和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另一方面应帮助农民工规范地成立自己的合法组织,使他们的权益表达渠道合法化,尽量减少非制度性政治参与行为的发生,使其政治参与制度化。

(四)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

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为农民工的有序政治参与提供组织载体。农民工政治参与权利的实现必须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作依托。当前,首要的问题是要建立农民工的有机组织体系。只有建立健全农民工组织,才能保证获得各项政治权利,才能提高农民工合作能力,农民工的权利才能得到有效维护;只有平等地获得政治信息,才能保证各项政治权利的落实。政府有义务帮助农民工规范发展自己的合法组织,比如,可以在农民工流入比较集中的社区建立农民工自治组织,在农民工较多的社区建立农民工党团组织,在党团组织的带领下,让农民广泛参与城市社区管理;组建农民工工会或农民工协会,让政治参与为农民工的利益和政治要求表达提供合法渠道,切实维护农民工的政治权益(邓秀华,2005,36)。

(五)建立健全农民工民主培训机制

建立健全农民工民主培训机制,增强农民工参政议政能力,以实现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可持续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工关注的更多的是自身的经济利益,对政治普遍缺乏热情,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遍知之甚少,进而影响了他们的政治参与能力,因此,政府有义务帮助启发农民工的政治参与意识,建立完善有关农民工的民主培训机制,以村(居)民自治为契机,让农民工亲自参加民主实践,接受民主政治等法律法规的民主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参政议政能力(邓秀华,20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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