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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离婚率比例变化的持续研究

时间:2022-03-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对离婚率比例变化的持续研究1.离婚率变化研究的意义离婚率是反映某时期婚姻解体状况的一个敏感指标,也是正确评估婚姻和谐和家庭离散趋势的重要依据之一。一方面,家庭核心化、社会流动、思想解放、个人感情等原因导致家庭的崩溃。
对离婚率比例变化的持续研究_城市公共安全社会心理研究

(一)对离婚率比例变化的持续研究

1.离婚率变化研究的意义

离婚率是反映某时期婚姻解体状况的一个敏感指标,也是正确评估婚姻和谐和家庭离散趋势的重要依据之一。它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年度)某地区离婚数与结婚数之比,通常用百分比表示。理论上说,离婚数与结婚数这两个数字是不能互相对比的,因为这个系数不能完全确定婚姻解体的程度,最理想的计算离婚率的方式应是该时期的离婚对数与同时期有离婚危机的配偶数之比。此外,粗离婚率也是反映婚姻解体比率的一个指标,是指当期登记离婚宗数除以当期的平均人口数,这种算法也是国际惯例。

解放前的婚姻多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结果。而今,婚姻自由的社会舆论及法律保护已在中国实践60多年,也基本不存在包办婚姻这类不自由的婚姻,更无明目张胆的买卖婚姻,尤其是近30年来经济飞速发展,婚姻物质基础也越发雄厚,这样当代人的婚姻基础理当更安稳,更应在家庭中享受天伦之乐。然而与之相悖的是,近年来城乡离婚率却一直上升。据民政部相关数据,我国的离婚率呈上升趋势,已从2004年的1.28‰逐年上升到2012年的2.29‰。

从理论的角度讲,婚姻是关乎人类的生存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话题,家庭是社会结构的基本组成单位,离婚造成了家庭结构的分解变迁,而高居不下的离婚率则严重影响了社会结构的稳固。国外关于婚姻状况和质量的研究已有近80年的历史了,对于离婚率的影响研究也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体系。我国的起步相对较晚,无论从研究的问题和思路,还是理论模型和实证数据的选取,以及变量的设置、统计分析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上升空间。所以,博采众家理论之长,进行一定的理论创新,完善对离婚率的理论研究,填补国内在该领域的不足,为相关领域的研究者提供参考,从而为社会发展的长久稳定作出理论贡献,就显得十分重要。

从现实的角度来讲,城乡居民离婚率持续震荡上升,而且呈现较大的地区性差异,对人民生活和社会和谐造成了很大的消极影响。通过对离婚率变化的研究,可以了解婚姻变化的影响因素,认识现实中的社会矛盾,为决策者采取相关政策提供理论和实证的依据,并从理性的角度为人们的婚姻行为以及对待婚姻的态度提供参考建议,缓解当前离婚率迅速上升的现象。

综上所述,为了国家的社会稳定,也为家庭的幸福生活,对婚姻状况的关注和离婚率变化的研究都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深远意义。

2.家庭的崩溃与社会组织感的丢失

中国当今的高离婚率是社会急剧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等总体性变革所导致的共同体衰微背景下的个人自由表现,也是个人孤独及社会不和谐的症结。从家庭和社会两方面进行探索,家庭的崩溃与社会组织感的丢失都是离婚率上升的重要影响因素。

一方面,家庭核心化、社会流动、思想解放、个人感情等原因导致家庭的崩溃。

——家庭核心化,因缺乏大家庭对于婚姻的保护机制而不利婚姻稳定:第一,个人意识较之于前更强,义务感则降低;第二,全面承担家里事务,争执的机会多一些;第三,一旦吵架,家里就两个人,没有家长来劝和,如双方执意离婚,立即就可以去离婚。

——社会流动,社会流动加剧造成很多人走出家庭所属社区,导致家庭生活贫乏而影响婚姻稳定。例如,农民工群体进城务工,不仅改变了就业、提高了经济收入,也导致了城乡文化的交融和观念的改变,致使近年农村离婚率的不断上升。由于已婚男女不在家庭所在地上班,而造成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现状也致使离婚率上升。此外,垂直方向上社会地位沉浮也造成夫妻间距离加大而影响婚姻稳定。

——思想解放。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受着来自多个方面的影响,人们对离婚、婚外恋等现象持更宽容、更谅解的态度,从而使离婚不再成为使人难堪、让人嘲笑的事情。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原先婚姻关系压抑的夫妻能以坦然的心态接受离婚这个事实。有些年轻的夫妻甚至有些轻率地离婚,而不是设法解决婚姻中存在的问题。

——个人感情原因。近年来,迫于外界竞争压力的增大,夫妻、家庭把关注点更多地放在了对物质的追求上,感情慢慢淡化,夫妻不了解或不注重双方心理上的差异,不能很好地沟通,不能正确对待婚姻中出现的问题,造成感情的破裂。

另一方面,调解机制的缺失、经济压力的增大、社会聚合力弱化导致整个社会组织感的流失。

——调节机制的缺失。以前中国社会基层存在非组织的调解机制,可化解社区内包含婚姻在内的很多矛盾。而如今,在城乡二元结构中,都存在着村委会、居委会等相关生活组织在调节机制上的欠缺,尤其是在高度发展的城市地区,陌生人组成的生活社区更难实现情感的深度介入和交流,婚姻关系更加容易在冲突下自我解体。

——经济压力的增大。市场化改革以来,往日的奢侈品如手机、汽车等,转瞬变作今朝的“必需品”,并且买房及教育等负担大幅度地增大。而今,很多人即使已经很努力,依旧难应付读书、买房等花费,更不要说买车等新兴“必需品”,经济压力造成很多夫妻吵架离婚。

——社会聚合力弱化。3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经济的市场化转型以及文化的多元化极大地改变了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封闭、单一的生活方式、互动模式以及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使个人生活与社会生活相对分离,婚姻主体的自由选择具有更大的空间,而社会聚合力的弱化无疑增加了离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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