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国内电视台的管理体制

国内电视台的管理体制

时间:2022-04-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国内电视台的管理体制我国电视台的管理体制主要是国家广播电视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是电视台内部各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权责划分以及机构设置的具体形式。而中国特色的电视行业既是党的宣传工具又是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又属于经营性文化产业的范畴,这就决定了电视行业管理体制必然存在的双重性。

二、国内电视台的管理体制

我国电视台的管理体制主要是国家广播电视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是电视台内部各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权责划分以及机构设置的具体形式。几十年来,我国的电视行业基本上实行的是“条块结合、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从“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到“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四级办电视”,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建立后形成的厅局台管理体制到目前的广播电视集团的纷纷建立[6],都说明电视行业自身的管理体制一直在探索、调整,以期找到适合中国电视行业发展的道路。

在我国电视媒介发展起步时期,行政的推动力量就占据了很大的比重,也就是说,很长一段时期内,电视媒介对自身发展的概念非常模糊,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尽管广播电视媒介的宏观体制随着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整改革不断发生着变化,但由于电视事业的公有性质、党的喉舌功能以及按行政区域划分建设的事业结构特点,电视媒介管理始终在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双重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原则和体制。

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电视媒介是在事业制度下运作的,由国家给予资金、进行管理,电视媒介的经营活动成为人们忌讳谈论的一个问题,电视媒介不是产业。随着“事业单位,企业管理”这一经营理念的提出,电视媒介从完全没有商业行为,逐渐向有商业行为的方向发展。从宏观活动的空间角度来看,电视媒介逐渐市场化,作为市场的一员,参与社会分工和交换;从微观活动的角度来看,电视媒介具有某些企业的性质,即完成了国家和政府的宣传任务之外,经济利益最大化是其追求的目标和行动的依据。目前,电视媒介的产业性质仍不完全,仍处于向企业过渡的阶段,这个过程被称为媒介产业化。中国传媒大学胡正荣教授在《媒介管理研究——广播电视管理创新体系》一书中把我国广播电视媒介的产业经营进程总结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 20世纪80年代初,广告经营在媒介内部地位上升;第二阶段, 8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广播电视媒介规模的扩张;第三阶段, 90年代的媒介集团。[7]

党的十六大明确界定了我国文化事业发展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分类指导方针。而中国特色的电视行业既是党的宣传工具又是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又属于经营性文化产业的范畴,这就决定了电视行业管理体制必然存在的双重性。与国外公共电视台、私营电视台完全分离对立的情况不同,我国的电视台在管理上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组织和规范。

图表5-5 广播电视制度、体制比较表[8]

img49

1.“四级办电视、四级混合覆盖”

四级办电视、四级混合覆盖,指的就是除了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办电视台以外,凡是具有条件的省辖市、县,也可以根据当地需要,除了转播中央台和省级台的电视节目外,可以播出自办的节目,覆盖市、县。

2.“条条”管理

所谓“条条”管理,是指从中央到省、再到省以下电视机构之间直接的纵向对口的领导,主要表现为行业管理。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简单来说就是“政”与“事”之间的关系,国家广电总局对电视台的管理模式并不是简单地将电视台视为自己的直属单位进行管理,而是要进行宏观系统地管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综合管理手段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强化政府对广播影视的宏观规划与调控、公共服务主导市场和市场监督等行政职能。[9]因此,条条管理主要是政府对文化管理,主要是面向直属单位的微观管理和面向全社会的宏观管理。

3.“块块”管理

“块块”管理则是指各省及省以下各级政府对同级所属的电视机构的直接领导,[10]是电视台的地方性管理问题。地方广播电视的管理机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可称广播电视厅,省辖市、地、州、盟和县、旗的广播电视机构可称广播电视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