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名人故事 “过河拆桥”与“落井下石”__鲁迅与陈独秀

“过河拆桥”与“落井下石”__鲁迅与陈独秀

时间:2022-05-29 名人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过河拆桥”与“落井下石”__鲁迅与陈独秀“过河拆桥”与“落井下石”——鲁迅与陈独秀鲁迅与陈独秀都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巨人,虽然他们在新文化运动中相互欣赏,相互支持,但应该说实际的往来非常之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谈鲁迅与陈独秀的文章甚少。对鲁迅与陈独秀关系问题妄加非议的,当属李敖的鲁迅“过河拆桥”与“落井下石”说。鲁迅怎么对陈独秀落井下石了,鲁迅当年下的“石头”在哪里?

过河拆桥”与“落井下石”__鲁迅与陈独秀

“过河拆桥”与“落井下石”——鲁迅与陈独秀

鲁迅与陈独秀都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巨人,虽然他们在新文化运动中相互欣赏,相互支持,但应该说实际的往来非常之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谈鲁迅与陈独秀的文章甚少。说鲁迅与陈独秀的友谊嘛,因为众所周知的陈独秀的原因,显然是不合适的;说鲁迅与陈独秀的论争嘛,除了私下言谈,又实在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论争。据此,我深刻认识到,有的历史话题只有到了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一定的时间段,才有可能发酵。

对鲁迅与陈独秀关系问题妄加非议的,当属李敖的鲁迅“过河拆桥”与“落井下石”说。这些倒是牵涉到了鲁迅与陈独秀关系的方方面面。因此,我就从李敖的话说起吧。

早年,读过牧惠先生编选的《千秋评论》,与柏杨的《丑陋的中国人》及龙应台的《野火集》一样,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甚至以为,台湾的这几个男女,有鲁迅遗风,是鲁迅的传人。应该实话实说,《千秋评论》以后,我就再没有接触过李敖的作品。2005年6月至2006年8月,李敖在凤凰台他的名牌栏目《李敖有话说》(我以下所引李敖言论均出自于此)突然纠缠上了鲁迅,对鲁迅再三发难,信口雌黄。此后,还把他的言论编辑成书,由中国友谊出版公司出版,广为流布。

在陈独秀问题上,李敖要把鲁迅描述成一个过河拆桥、落井下石的人。

先说过河拆桥。在李敖眼里,陈独秀似乎有恩于鲁迅,鲁迅是陈独秀一手“提拔”起来的,他说:“当时鲁迅这些人都是陈独秀提拔起来的,或者帮忙大家一起共事,一起窜起来的。”

陈独秀办了《新青年》,先是通过钱玄同催促鲁迅写文章,后来陈独秀自己也催促鲁迅写文章,陈和鲁的关系,就是这么简单的关系。编辑需要稿件,向认为合适的作者组稿,如果作者答应了,应该说是作者对刊物和编辑的支持,哪里有什么提拔不提拔的问题?当年,鲁迅给《新青年》写稿,甚至没有一分钱的稿费,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都只能说是鲁迅对《新青年》和陈独秀给予了支持。况且,后来鲁迅也参加了《新青年》的编辑工作,他们属于同一本杂志的同仁,仅此而已。

倘说陈独秀当了总书记,提拔鲁迅当了宣传部长,还勉强算得上“提拔”。不过,严格说来,也不是的,那时的共产党处在在野的地位,假如陈独秀让鲁迅当了宣传部长,也只是共同奋斗的同志,不存在提拔不提拔的问题,因为他们没有什么私利可言,没有像今天这样有这个待遇那个待遇,还有若干特权;当年,他们一不小心就可能把自己折腾进了监狱,甚至送命。

什么是提拔?当下的某些行政首长,任用自己的秘书到要害部门或油水多的部门工作,其作用力都来自上面,又“提”又“拔”,这才叫名副其实的“提拔”。所以,鲁迅之所以成为鲁迅,与陈独秀几无关系,绝对不是陈独秀“提拔”的结果,陈独秀也无恩于鲁迅,他们只是编辑与作者的关系,是编辑同仁的关系,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中两个并行的巨人。既是如此,何言过河拆桥之类?!李敖后一句说的,“或者帮忙大家一起共事,一起窜起来的”,这还有点儿像人话,与事实相对接近。

李敖这个所谓的文章高手,在一句话里,前后两层意思不能互相支持,甚至是矛盾的。

再来看所谓的落井下石。李敖说:“陈独秀当年是北京大学的文科学长,就是文学院院长,他后来做了中国共产党的创办人,可是因为政治路线不同,最后中国共产党把他开除,他也坐了牢。可是坐牢的时候,被一个人落井下石,人家坐牢你怎么可以落井下石呢?那个人是谁啊?不是别人,就是鲁迅。”

鲁迅怎么对陈独秀落井下石了,鲁迅当年下的“石头”在哪里?鲁迅又有什么必要对陈独秀落井下石呢?李敖接着说:

今天肯定五四新文化运动的这些记录里面,大家都知道陈独秀是有功劳的,大家也谈到说是胡适、鲁迅,他们都是有功劳的,可是大家不要忘记,在陈独秀被国民党抓起来的时候,鲁迅不但不能像胡适这样子去救陈独秀,反倒用他一贯的讽刺跟清凉话来讽刺陈独秀。我们在濮清泉的这篇文章《我所知道的陈独秀》里面,我们可以看到啊,他说鲁迅在《新青年》上面,他是一名战将,但不是主将,我们欢迎他写稿,这是那个陈独秀的口气。可是陈独秀入狱以后,鲁迅曾以何干之的笔名,在《申报·自由谈》上面,骂陈独秀是《红楼梦》中的焦大,焦大因为骂了主子王熙凤而落得吃马屎,陈独秀创办了中国共产党,他在为党受苦受难的时候,坐牢的时候,被国民党打压的时候,鲁迅居然这个样子地对待陈独秀,大家不觉得鲁迅这个人的所谓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的这个风骨,有点问题吗?

我们先来说说“讽刺跟清凉话来讽刺陈独秀”以及“陈独秀是焦大”的问题。李敖提到的濮清泉《我所知道的陈独秀》[1]这篇长文,牵涉到鲁迅的有这样一段话:

我问陈独秀,是不是因为鲁迅骂你是焦大,因此你就贬低他呢?(陈入狱后,鲁迅曾以何干之的笔名在《申报·自由谈》上,骂陈是《红楼梦》中的焦大,焦大因骂了主子王熙凤,落得吃马屎。)他说,我决不是这样小气的人,他若骂得对,那是应该的,若骂得不对,只好任他去骂,我一生挨人骂者多矣,我从没有计较过。我决不会反骂他是妙玉,鲁迅自己也说,谩骂决不是战斗,我很钦佩他这句话,毁誉一个人,不是当代就能作出定论的,要看天下后世评论如何,还要看大众的看法如何。总之,我对鲁迅是相当钦佩的,我认他为畏友,他的文字之锋利、深刻,我是自愧不及的。人们说他的短文似匕首,我说他的文章胜大刀。他晚年放弃文学,从事政论,不能说不是一个损失,我是期待他有伟大作品问世的,我希望我这个期待不会落空。

这虽非陈独秀的原话,濮清泉在《我所知道的陈独秀》一文中,记录下了很多陈独秀的谈话,他说:“陈讲给我的话,大体都还记得,复述出来,可以保证其精神大意不走原样,但求一字不差,乃不可能之事,为慎重起见,他的讲话,一般都不用引号。”这样看来,其真实性的程度还是比较高的,上述引文基本上能代表陈独秀的观点。

既是如此,我们就要查查鲁迅署名“何干之”的这篇《言论自由的界限》的文章,看看鲁迅怎么说。文章不长,照录如下:

看《红楼梦》,觉得贾府上是言论颇不自由的地方。焦大以奴才的身分,仗着酒醉,从主子骂起,直到别的一切奴才,说只有两个石狮子干净。结果怎样呢?结果是主子深恶,奴才痛嫉,给他塞了一嘴马粪。

其实是,焦大的骂,并非要打倒贾府,倒是要贾府好,不过说主奴如此,贾府就要弄不下去罢了。然而得到的报酬是马粪。所以这焦大,实在是贾府的屈原,假使他能做文章,我想,恐怕也会有一篇《离骚》之类。

三年前的新月社诸君子,不幸和焦大有了相类的境遇。他们引经据典,对于党国有了一点微词,虽然引的大抵是英国经典,但何尝有丝毫不利于党国的恶意,不过说:“老爷,人家的衣服多么干净,您老人家的可有些儿脏,应该洗它一洗”罢了。不料“荃不察余之中情兮”,来了一嘴的马粪:国报同声致讨,连《新月》杂志也遭殃。但新月社究竟是文人学士的团体,这时就也来了一大堆引据三民主义,辨明心迹的“离骚经”。现在好了,吐出马粪,换塞甜头,有的顾问,有的教授,有的秘书,有的大学院长,言论自由,《新月》也满是所谓“为文艺的文艺”了。

这就是文人学士究竟比不识字的奴才聪明,党国究竟比贾府高明,现在究竟比乾隆时候光明:三明主义。

然而竟还有人在嚷着要求言论自由。世界上没有这许多甜头,我想,该是明白的罢,这误解,大约是在没有悟到现在的言论自由,只以能够表示主人的宽宏大度的说些“老爷,你的衣服……”为限,而还想说开去。

这是断乎不行的。前一种,是和《新月》受难时代不同,现在好像已有的了,这《自由谈》也就是一个证据,虽然有时还有几位拿着马粪,前来探头探脑的英雄。至于想说开去,那就足以破坏言论自由的保障。要知道现在虽比先前光明,但也比先前利害,一说开去,是连性命都要送掉的。即使有了言论自由的明令,也千万大意不得。这我是亲眼见过好几回的,非“卖老”也,不自觉其做奴才之君子,幸想一想而垂鉴焉。

我们通读全文,找不到“陈独秀”三个字。这篇文章是针对谁的呢?鲁迅已经写得明明白白:“三年前的新月社诸君子,不幸和焦大有了相类的境遇。”《鲁迅全集》的注释是这样写的:“新月社,文学和政治性团体,约于1923年3月在北京成立,主要成员有胡适、徐志摩、陈源、梁实秋、罗隆基等。该社……曾以诗社名义于1926年夏在北京《晨报副刊》出过《诗刊》(周刊)。1927年在上海创办新月书店,1928年3月出版综合性的《新月》月刊。1929年他们曾在《新月》上发表谈人权、约法等问题的文章,批评国民党‘独裁’,引证英、美各国法规,提出解决中国政治问题的意见。但文章发表后,国民党报刊纷纷著文攻击,说他们‘言论实属反动’,国民党中央议决由教育部对胡适加以‘警诫’,《新月》月刊第二卷第四期曾遭扣留。他们继而研读‘国民党的经典’,著文引据‘党义’以辨明心迹,终于得到蒋介石的赏识。”胡适等是在体制内运作,是希望蒋介石一党独裁的政府好,这一点,与焦大希望贾府好是一致的。鲁迅文章中活的焦大是谁,话说得很明白,一般不会有歧义。

陈独秀的这段谈话,是濮清泉引出的,或者说是他提示的结果。我甚至怀疑,濮清泉并没有看到鲁迅的原文,陈独秀也没有看到原文,他们只是听了耳食之言,以讹传讹。如果他们看了原文,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吗?陈独秀会把胡适的帽子戴到自己的头上甘当焦大?

鲁迅骂焦大,事实上已经为自己定位了,即,他是体制外的人,不会做焦大这样的事,换言之,他是不会与当权者合作的。与统治者“不合作”是鲁迅一贯的态度。至于“新月派”文人那种对国民党当局所寄存的不切实际的幻想和与虎谋皮的天真,也表明他们把自己定位在体制内。鲁迅说过,“新月派”“看似硬其实软”,正是点中要害。比如胡适骂国民政府,陈独秀也骂国民政府,虽然他们都不提倡暴力,胡适容忍了一党独裁,当时只希望有个“好人政府”,骂成了座上宾;陈独秀成立反对党,鼓吹政府不等于国家,鼓动政权更迭,骂成了阶下囚。谁硬谁软?不言自明。以胡适为首的“新月派”人士是依附在政府身上,力争做一个“诤友”的角色,即鲁迅说的:老爷,人家的衣服多么干净,您老人家的可有些儿脏,应该洗它一洗。他们要当现政权的“诤友”,仅此而已。想法好像不错,但你如果面对的是一个坏政府,你“诤”而人家不“纳”,依然故我怎么办?那就只能纸上谈兵,继续对“民主”和“自由”进行学术研究了。

捎带一句,陈独秀说鲁迅是“妙玉”,在我看来,这也不是骂,也有传神之妙。我想,这主要是考虑到鲁迅有洁癖这一点与妙玉相似。不过,任何比喻都是蹩脚的,鲁迅不会像妙玉那样轻视刘姥姥。妙玉有点儿矫情并出世,鲁迅则有天然之野性,为人行文野趣盎然;鲁迅是入世的,虽然这个“世”让他极不满意,虽然他很想躲进他的“一统”楼。

当然,鲁迅的文章中没有出现“陈独秀”三个字,也不能证明《言论自由的界限》绝对与陈独秀无关。细读鲁迅原文,我觉得这一段有可能——也仅仅是有可能——暗指陈独秀:

然而竟还有人在嚷着要求言论自由。世界上没有这许多甜头,我想,该是明白的罢,这误解,大约是在没有悟到现在的言论自由,只以能够表示主人的宽宏大度的说些“老爷,你的衣服……”为限,而还想说开去。

《言论自由的界限》一文写于1933年4月17日。此前,国民党政府曾两次开庭审讯陈独秀。据《国闻周报》记者《陈独秀开审记》[2]一文记载,陈独秀在第一次庭审回答问题时确实谈到了言论自由问题:

问:何以要打倒国民政府?

答:这是事实,不否认。至于理由,可以分三点,简单说明之:(一)现在国民党政治是刺刀政治,人民即无发言权,即党员恐亦无发言权,不合民主政治原则。

对庭审的情况,当时有不少报纸快速详细报道,鲁迅应该是较为关注,对情况相当了解的。他所说的“还有人在嚷着要求言论自由”是不是由此而发呢?如果这里的“还有人”指的是陈独秀,那么,鲁迅为什么不同意其要求自由言论的观点呢?

从鲁迅原文可以看出,鲁迅对新月社诸君子和后面“还有人”的态度是明显不同的,对前者使用的是嘲讽的口气,对后者则要温和得多。他认为前者是小骂大帮忙,对后者则是认为不应该对当时的言论自由抱有希望:

要知道现在虽比先前光明,但也比先前利害,一说开去,是连性命都要送掉的。即使有了言论自由的明令,也千万大意不得。这我是亲眼见过好几回的,非“卖老”也,不自觉其做奴才之君子,幸想一想而垂鉴焉。

“还有人”如果指的是陈独秀的话,他不过是提醒老朋友,以其阅历之丰富,早该看出政府的独裁实质,要认清残酷的现实,不要对政府的言论自由抱任何希望,存任何幻想,与一党独裁的专制政府谈自由,无异于与虎谋皮。鲁迅是善意的,充其量是批评,还称不上骂,也没有将其比作焦大的意思。

从鲁迅文章的事实出发,哪怕可能暗指了陈独秀,可是,这是如李敖所说的“落井下石”吗?

李敖始终拿鲁迅与胡适相比,企图证明鲁迅是小人,胡适有大仁。我们再来谈谈“鲁迅不但不能像胡适这样子去救陈独秀”的问题。

胡适是营救过陈独秀的,这说明胡适有仁厚之心。胡适和陈独秀是安徽老乡,陈独秀无恩于鲁迅,但倒真有“恩”于胡适。是陈独秀向蔡元培力荐,胡适才进了北京大学。在新文化运动初期,他们或激进,或温和,一唱一和,一时造成风气与局面。胡适营救陈独秀,是不是也应看作情理中事?

但是,具体到李敖所言及的1932年10月15日陈独秀一生中最后一次的被捕,却没有胡适出面营救的事实。据唐宝林《陈独秀传》记载,陈独秀“过去被捕,每次都经过营救,很快获释,这次却被判刑坐牢了”。这次胡适做的事是,和蔡元培等人“纷纷向他推荐辩护律师”,但陈独秀自己选择了“五四”以前的挚友章士钊。

1933年,陈独秀被“焦大”们要修补和完善的国民党一党独裁政府最高法院以“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处有期徒刑八年。陈独秀当然不服判决,他当场起立大声抗议:“我是叛国民党,不是叛国。”可是,“焦大”们要维护的党国一体的政体,党是国的爹,党生了国,叛党就是叛国。

此前,胡适和蔡元培等出面救陈独秀,这也是题中应有之义。我已经提到了胡适与陈独秀的特殊关系。此外,还要考虑这样几个因素:第一,他们是社会名流;第二,也是最重要的,他们是体制内的人物,换言之,他们是和当权者说得上话的人。鲁迅固然也是社会名流,但他是体制外的人,是公然的反对派,甚至他自己还负案在身,如何营救?

鲁迅痛恨上层社会的堕落,与场面上的大官小官向无往来。他长期在教育部行走,查他日记及相关时期的回忆录,不见他与教育部高官有什么走动,倒是有与教育部长章士钊打官司的记录。当一些人只是平民知识分子的时候,鲁迅与之多有往来,而同是这些人,一旦官运亨通,走了红运,鲁迅便敬而远之。鲁迅看不顺身边的人在仕途上的努力或钻营。1924年,孙中山北上,拟开善后会议,共商南北政府议和大事,鲁迅的好友杨莘耜任善后会议秘书,为此常与代秘书长许世英及安福系政客混在一起。有一天,鲁迅遇见杨氏,半含讥讽地笑说:“你现在奔走权门了!”从此,二人关系疏远下来。此时,鲁迅对积极仕进者不说有恶感,也绝无好感可言,他在1926 年6月26日所作的《马上日记》记道:

午后,织芳从河南来,谈了几句,匆匆忙忙地就走了,放下两个包,说这是“方糖”,送你吃的,怕不见得好。织芳这一回有一点发胖,又这么忙,又穿着方马褂,我恐怕他将要做官了。

文中所说的“织芳”,就是鲁迅的学生荆有麟。鲁迅猜得不错,不到一年,荆有麟为国民军总司令冯玉祥办起了报纸。此后又两次央鲁迅写举荐信,寻求进身之路。鲁迅能央求谁呢?荆有麟找错了人,他最好去找胡适,胡适是乐此不疲的。鲁迅既然无法为他人进身尽力,更难在营救之事上有大作为。这正是鲁迅的“魏晋风度”的表现。让鲁迅怎么营救?让他像胡适一样去找蒋介石?蒋介石是只有胡适和胡适们才能找的,并不是鲁迅和鲁迅们所能找的。

当然,鲁迅也不是都不营救人,在中山大学时,鲁迅就营救过学生。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以后,4月15日,广东行营主任李济深也在广州响应蒋介石,开始反共,解除了黄埔军校和省港罢工委员会纠察队的武装,搜查工会、农会,捕去中山大学学生四十多人(一说两百多人)。这天下午,作为文学系主任兼教务主任的鲁迅,主持召集了中山大学各科系主任紧急会议,提出营救被捕学生。第二天,他捐款十元慰问被捕学生。许寿裳在《亡友鲁迅印象记》中回忆说:“清党事起,学生被捕者不少,鲁迅出席各主任紧急会议,归来一语不发,我料想他快要辞职了,一问,知道营救无效。不久,他果然辞职,我也跟着辞职。”4月29日,鲁迅将聘书寄还中山大学委员会,辞一切职务。学校当局做了几次挽留之后,同意他辞职了。在《三闲集·序言》中,鲁迅说:“我是在二七年被血吓得目瞪口呆,离开广东的。”此外,鲁迅还设法营救过学生孔另境,设法营救过知己瞿秋白等等。鲁迅晚年,加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同盟宗旨之一就是营救政治犯。鲁迅对民权保障同盟的工作是十分重视的,开会必到,而左联的会议他可以不参加。民权保障同盟的秘书长杨杏佛被暗杀,鲁迅从始至终都表示了他的愤怒,而且冒险参加了追悼会,名字甚至被列入暗杀名单。

胡适营救的是名人陈独秀,营救名人是会有红利的,名人因为名人效应,当局需要诸多考量,对名人抓抓放放,政府也可渔利,统治者配合胡适的营救,放了陈独秀,或还可以坐收开明之利?就是说,营救名人成功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不是吗?胡适营救不同政见者陈独秀已经成了千古美谈了,被当下的不少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挂在嘴边,不时谈起。鲁迅营救的是青年学生,学生无名,民国时,杀无名的学生是历届政府的拿手好戏,要营救是不容易成功的,鲁迅的营救之功也少有人谈起。我们试想,假设我们处在民国,假设我们亲历了声势浩大的“一二·九学生运动”,假设我们被通缉,倘若有鲁迅这样的人营救我们,这个勇于在白色恐怖中营救我们的人,是不是一个大无畏的人?营救学生,很容易成为共犯,一不小心,也会把自己折腾进监狱。一般说来,如果流血了,死人了,也营救不了的,统治者在处置学生的时候,绝对不会像处置陈独秀那样费踌躇。

陈独秀和鲁迅,他们彼此尊重,是互相欣赏的两个文化巨人。

陈独秀是因编辑《新青年》与鲁迅认识的。1918年1月4日,在致许寿裳的信中,鲁迅提到陈独秀:“《新青年》以不能广行,书肆拟中止;独秀辈与之交涉,已允续刊,定于本月十五出版云。”写于1918年7月的《我之节烈观》[3]一文,鲁迅也提到了陈独秀:“世风人心这件事,不但鼓吹坏事,可以‘日下’;即使未曾鼓吹,只是旁观,只是赏玩,只是叹息,也可以叫他‘日下’。所以近一年来,居然也有几个不肯徒托空言的人,叹息一番之后,还要想法子来挽救。第一个是康有为,指手画脚的说‘虚君共和’才好,陈独秀便斥他不兴;……”这些文字说明,鲁迅对陈独秀的工作、境遇和思想是关注的,鲁迅不主张“君主立宪”,这里客观上肯定了陈独秀。写于1927 年9月4日的《答有恒先生》[4]一文,鲁迅再次提到陈独秀:“不过我这回最侥幸的是终于没有被做成为共产党。曾经有一位青年,想以独秀办《新青年》,而我在那里做过文章这一件事,来证成我是共产党。但即被别一位青年推翻了,他知道那时连独秀也还未讲共产。”1933 年3月5日,当陈独秀即将受国民党审判之时,鲁迅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5]一文中怀着深情写道:“但是《新青年》的编辑者,却一回一回的来催,催几回,我就做一篇,这里我必得记念陈独秀先生,他是催促我做小说最着力的一个。”在《呐喊》自序中,鲁迅表达了自己愿意听陈独秀的指挥:“……但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当时的“将”,自然是指陈独秀。1934年8月1日鲁迅在《忆刘半农君》[6]一文中,又提到了陈独秀:“《新青年》每出一期,就开一次编辑会,商定下一期的稿件。其时最惹我注意的是陈独秀和胡适之。假如将韬略比作一间仓库罢,独秀先生的是外面竖一面大旗,大书道:‘内皆武器,来者小心!’但那门却开着的,里面有几枝枪,几把刀,一目了然,用不着提防。适之先生的是紧紧的关着门,门上粘一条小纸条道:‘内无武器,请勿疑虑。’这自然可以是真的,但有些人——至少是我这样的人——有时总不免要侧着头想一想。半农却是令人不觉其有‘武库’的一个人,所以我佩服陈胡,却亲近半农。”鲁迅通过自己的观察、比较,为我们勾勒了陈、胡、刘的形象,近于白描。我认为,鲁迅对陈独秀是有好感的,他没有胡适那样让人捉摸不透,虽然有点儿言过其实。

鲁迅所言,很多可以在陈独秀那里得到印证。1920年3月11日,陈独秀在致周作人的信中说:“我们很盼望豫才先生为《新青年》创作小说,请先生告诉他。”所以,鲁迅认为陈独秀也是他的小说的助产婆之一。7月9日陈独秀为《新青年》八卷一号约稿事致信周作人:“我现在盼望你的文章甚急,务必请你早点动手,望必在二十号以前寄到上海才好;因为下月一号出版,最后的稿子至迟二十号必须交付印局才可排出。豫才先生有文章没有,也请你问他一声。”8月13日陈独秀致信鲁迅、周作人:“两先生的文章今天收到了。《风波》在这号报上印出……倘两位先生高兴要再做一篇在二号报上发表,不用说更是好极了。”8月22日陈独秀致信周作人,告:“《风波》在一号报上登出,九月一号准能出版。兄译的一篇长的小说,请即寄下,以便同前稿都在二号报上登出。”“鲁迅兄做的小说,我实在五体投地的佩服。”陈独秀向周氏兄弟约稿之殷、之急,这些信件可见一斑。9月28日陈独秀致信周作人,告:“……不晓得豫才兄怎么样?随感录本是一个很有生气的东西,现在我一个人独占了,不好不好,我希望你和豫才、玄同二位有功夫都写点来。豫才兄做的小说实在有集拢来重印的价值,请你问他倘若以为然,可就《新潮》《新青年》剪下处自加订正,寄来付印。”从这些信可以看出,陈独秀极为欣赏鲁迅的随感录、小说,他不仅是周氏兄弟的约稿者、作品爱好者,而且是帮助他们出版作品的策划者,陈独秀与周氏兄弟之情谊非同寻常,鲁迅对陈独秀的感念由此可见大半。

要顺便提一下的是,主要因为冯雪峰的原因,冯代鲁迅写的抨击陈仲山的文章《答托洛斯基派的信》,客观上伤害过陈独秀,但陈独秀对鲁迅还是正面的评价。陈独秀毕竟是鲁迅的老友。鲁迅去世后,他于1937年11月21日写的那篇向不被重视的文章《我对于鲁迅之认识》[7]一文中,对鲁迅有着十分公正客观的评价,文章不长,照录于下:

世之毁誉过当者,莫如对于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和他的弟弟启明先生,都是《新青年》作者之一人,虽然不是最主要的作者,发表的文字也很不少,尤其是启明先生;然而他们俩位,都有他们自己独立的思想,不是因为附和《新青年》作者中那一个人而参加的,所以他们的作品在《新青年》中特别有价值,这是我个人的私见。

鲁迅先生的短篇幽默文章,在中国有空前的天才,思想也是前进的。在民国十六七年,他还没有接近政党以前,党中一班无知妄人,把他骂得一文不值,那时我曾为他大抱不平。后来他接近了政党,同是那一班无知妄人,忽然把他抬到三十三层天以上,仿佛鲁迅先生从前是个狗,后来是个神。我却以为真实的鲁迅并不是神,也不是狗,而是个人,有文学天才的人。

最后,有几个诚实的人,告诉我一点关于鲁迅先生大约可信的消息:鲁迅对于他所接近的政党之联合战线政策,并不根本反对,他所反对的乃是对于土豪劣绅政客奸商都一概联合,以此怀恨而终。在现时全国军人血战中,竟有了上海的商人接济敌人以食粮和秘密推销大批日货来认购救国公债的怪现象,由此看来,鲁迅先生的意见,未必全无理由吧!在这一点,这位老文学家终于还保持着一点独立思想的精神,不肯轻于随声附和,是值得我们钦佩的。

陈独秀指出,因为“毁誉过当”,鲁迅是最富争议的人;是有独立思想的人;还是有坚守,有特操的人。同时,他抨击了那些“无知妄人”。就是在李敖引用的濮清泉的文章中,濮也转述了陈独秀的话:“我对鲁迅是相当钦佩的,我认他为畏友,他的文字之锋利、深刻,我是自愧不及的。人们说他的短文似匕首,我说他的文章胜大刀。”我认为,就像瞿秋白了解鲁迅一样,陈独秀也是一个深知鲁迅的人。

应该说,鲁迅与陈独秀是没有什么私交的,一个办刊,一个写稿,仅此而已。也许是孤陋寡闻,我不曾看到他俩有过面对面的长谈,也不曾看到他们有比较深入的具体的交往。他们保持一定距离地互相关注并欣赏着。尽管如此,他们充分认识对方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他们珍惜友谊,也是相互信任的,哪怕在流言面前,也不轻易否认对方。

从以上史迹看,鲁迅可曾对陈独秀“落井下石”?

【注释】

[1]陈木辛编:《陈独秀印象》,学林出版社1997年12月版。

[2]陈木辛编:《陈独秀印象》,学林出版社1997年12月版。

[3]《鲁迅全集·坟》。

[4]《鲁迅全集·而已集》。

[5]《鲁迅全集·南腔北调集》。

[6]《鲁迅全集·且介亭杂文》。

[7]《我对于鲁迅之认识》,原载1937年11月21日《宇宙风》(上海)第52期,转引自《六十年来鲁迅研究论文选》(上)第223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9月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