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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民族融合举措:“土流结合”_明朝王阳明的故事

时间:2023-08-19 名人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新的民族融合举措:“土流结合”_明朝王阳明的故事从嘉靖六年十一月到嘉靖七年十一月,王阳明只用了一年的时间就平定了广西四处暴乱:用政治手段解决了思恩、田州的土著暴动;以军事手段解决了盘踞八寨、断藤峡达一百年之久的苗民武装叛乱,完成了皇帝要他“夷患珍除,地方安靖”的任务。“心有不尽,谋有不忠”,就会给国家带来损害。这就是要设土官的原因,目的是“顺适其旷野”的野性。

新的民族融合举措:“土流结合”_明朝王阳明的故事

从嘉靖六年(1527)十一月到嘉靖七年(1528)十一月,王阳明只用了一年的时间就平定了广西四处暴乱:用政治手段解决了思恩、田州的土著暴动;以军事手段解决了盘踞八寨、断藤峡达一百年之久的苗民武装叛乱,完成了皇帝要他“夷患珍除,地方安靖”的任务。可仅从军事解决、政治招降方面来看,还不能说是“一劳永逸”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如果不从根本上铲除暴乱的社会基础,也许过不了多久,山民又会铤而走险,叛乱又会爆发,前几次不正是这样的么?官军前脚走,山民就接踵而乱。所以,王阳明必须为朝廷寻求一次长久之策,尽管他已到了生命的倒计时阶段,也要拼最后一口气为国家做一件有影响的事情。

王阳明一直坚持他在江西剿匪、平叛的经验,认为山民之所以造反,是他们的“心”出了问题。“心”里有贼、有病,然而心病还得心药治,心贼还得心药除,为除心病、心贼,他在广西采取了以下几条不同于江西的政策举措:

(一)建立土流结合的地方政府机构

为了加强全国管理,从明代开始,准确地说从明太祖开始,就已有“改土归流”这方面的尝试:派沐英镇守云南,实际上是以流官取代土官的初步尝试。流官是中央政府派驻的官员,土官是当地的土酋,经营长久,盘根错节,就连中央政府也奈何不得,也必须封他们一个官以羁绊之,以协助流官治理地方。但效果并不明显,不是流官跋扈、欺压当地土民,就是土官飞扬不服管束,处于独立的状态。所以,如何处理好汉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中央与地方土著的关系,确是当时一个棘手的、重要的问题。一直到清代的雍正年间(1726),才最终完成“改土归流”的重大改革,结束了土著民动不动就闹独立的状态。(www.guayunfan.com)

关于如何处理汉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处理中央与地方土著民的关系,王阳明在广西平乱期间,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其深远影响一直延续到了今天,在现今的民族政策上明显可以看到这方面的痕迹。

平定思恩、田州之乱后,王阳明给嘉靖皇帝上了一道奏折,名为《处置平复地方以图久安疏》,认为之所以设土官、流官,是“风土之气异”,即风俗不同之故,必须因地制宜。是否该设流官、土官,完全应根据形势的需要,不能僵硬固化,不能认为流官已设就不废,土官已废就不能设,必须遵从物议。如果设流官而“夷民服”,何苦不设流官呢?问题不是这样,因为一设流官则“夷民因以骚乱”。如果不设土官而“夷民服”,何苦一定要设土官呢?只是土官一去,“夷民因以背叛”。因此,国家应思考一个“长久之图者”的法子。

不管土官、流官,只要“何者经久利便”,即实际并能长久可行,就不能避嫌、心存固定模式。“心有不尽,谋有不忠”,就会给国家带来损害。王阳明在奏疏中向皇帝报告称,经过他与总镇、镇巡、副参、三司等官还有太监张赐、御史石金等人商议,认为应该制定一项大政,总的指导思想是:“宣仍以土官以顺其情,分土目以散其党,设流官以制其势。”

因为蛮夷之民,如禽兽麋鹿,野性难驯,必要设一牢笼以驯野性,使其“驯忧帖服”,否则,就会“触樽俎,翻几席,狂跳而骇掷矣”。如野牛进了瓮器店,造成极大破坏。对蛮夷之民亦需如此,既要制以中土之郡如牢笼,绳以流官之法,同时又不能总是关着,还要适当“放之空旷之区,以顺适其旷野之性”。这就是要设土官的原因,目的是“顺适其旷野”的野性。但如果只唯土官所为,“而不思有以散其党与制其猖獗”,就是说一味顺从其粗野之性,让其彼此捆绑在一起,而不把他们彼此分散,势必就会形成势力。好像纵麋鹿于田野之中,没有墙、墉作为限制,或没有童梏制轭为之牵制,任其肆虐,则“终必长奔直窜而无以维挚之矣”,意即没有人可以制驭它了。因此分立土目,就是设立墙墉之限,分其党势,不要让其形成一股势力与朝廷相抗。然而,只是分立土目,设立土官而不设立流官,就好比畜麋鹿于苑囿而没有守视之人,这些野兽势必有一天会“禁其群触,终将踰垣远逝而不知,践禾稼,决藩篱”,而流官就是守视苑囿之人。

王阳明还向皇帝反复说明,他做出这样的决策不是凭头脑一时发热,想当然的结果,而是通过实际调查,征求当地土夷民众的意见才定下的决心:历田州、思恩之境,“按行其村落而经理其城堡”,并“询诸其目长,率皆以为善”,“又以询诸其父老子弟,又皆以为善”,“又以询诸顽钝无耻,厮役下贱之徒,则又亦皆以为善”,“信其可以久行”,才“具本以请”,向皇帝陈情。这些措施有:

第一,设流官知府以制土官之势。思恩、田州初服,数年之间,定知不可能再有谋反叛逆之事发生,可十年以后或更长一点时间就不好预测了。到那时,问题也许就发生了,办法是设流官知府以制之。控驭之道是:虽不似中土那么管束严格,但必纳其税;虽不如中土控制那么密不透风,但必使其知“有所位慑”,不能无法无天;虽不似中土那样动辄有礼,但须使懂朝会贡献之期,知有所尊奉,即基本的粗略的国家制度王法还是要知道;虽不似中土之法禁,但要让他们有冤必能申讼;等等。

第二,立土官知州以顺土夷之情。已故岑氏世有田州,其系恋之私恩久结于心,今岑猛虽诛,各夷无贤愚老少,莫不悲怆怀思,说明岑氏还是得人心的。为了地方的长治久安,必须要复立其后,立岑猛之子一人,听其土俗自治,始授以署州事吏目,三年后有政绩授以判官,六年后有政绩授以同知,九年后有政绩授以知州,隶属流官知府。

这样一来,当地远近的土著之民,就会认为岑猛被诛,是“法之正也”。即他罪有应得,罪不及后,还复立其后为“官”,是“仁之至也”;“不绝其祀”,德之厚也;不占其土而复兴其民,义之尽也;义释叛乱之民,恩之极也。于是,四方之土官莫不畏威怀德,心悦诚服,信义昭布,那蛮夷从此大定矣。

第三,分设土官巡检以散各夷之党。这一条实际上是土、流之间的权力制衡:知府属下有知州,知州属下设土目,可这土目不隶属知州,只隶属知府,从而避免了土蛮夷之民久则“势并力众”的隐患。具体操作是:在田州、思恩四十甲的范围内,每三甲或二甲(即当时基层区域的编目)立一巡检司,使之隶属流官知府。每司立一巡检员,以土目中有威信者为之,听其各以土俗自治,三年后有政绩,授以冠带,六年后授以土巡检。所有粮税之收入,全纳入流官知府,而不必转输于州之土官,以省其费。而军马车骑之调,亦须由知府发出,不必转发知州之土官。同时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些知州、巡检、冠带等土目官职,可以世袭。这样,人人知自珍惜,皈依管束,就不会犯上作乱了。

对此,王阳明总结他的这套做法的效果是:“势分难合,息朋奸济虐之谋;地小易制,绝恃众跋扈之患。土目各有土地人民之保,而不敢党比以为乱。”(《全集》,485页)据史载,整个田州知府所辖地方共有四十甲,其设十八个巡检司,这些土目大都由投顺王阳明的原叛乱者如卢苏、王受、黄富、陆豹等人担任。这些人不仅心悦诚服王阳明,而且还在攻打八寨、断藤峡的战斗中,冲锋在前,奋不顾身,立有赫赫战功。整个思恩所辖地方共有六十九个城头,共设九个巡检司,其担任土目之人大都是投降的叛军或当地有影响、威信的土著头目,整个社会统治的基础十分牢固。

应该说,这些都是极富政治智慧的治世举措,尤其是在民族矛盾比较复杂的地区,这样做在当时不仅缓和了民族矛盾,发展了生产,恢复了经济,加强了民族和解,对实施民族文化的双向渗透,也是很有意义的。纵观王阳明这些做法对后世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

(二)设立县治,兴建各种关隘、要塞

王阳明在江西平叛时,每平定一个地方,首要的任务是建立各种县治衙门,如设和平县治、崇义县治等。到广西后,王阳明继续他在江西的这一套做法,如上所述,在解决思恩、田州的暴乱后,王阳明为消乱萌,制定了新的民族和解政策,在政权机构的设置上,采取土流结合、相互牵制的举措,影响深远。

除了在田州、思恩建立新的民族政权外,王阳明对那些以军事手段攻下来的地方,更是重视地方政权的建设。这些政权建设不同于田州、思恩地方政权的做法,而是把建立县治与军事要塞结合起来,既可顺治地方安全,又可防止不法之徒再挑事端。如他在《处置八寨、断藤峡以图永安疏》的奏折中,向皇帝提出了改造八寨、断藤峡的政治方略。

因八寨(今广西东兰、南丹一带)南通交趾,西接云贵,东北与断藤、牛肠、仙台、花相及柳州、肇庆等地相连,广袤两千余里,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之地。一百六十多年来,这些苗、瑶之民之所屡剿屡反,完全是仰仗复杂、错综的地理条件。因此,在关键性的中心位置设立县治,对于八寨及断藤峡这些广大地区的长治久安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将来之患,不可以不预防,而事机之会,亦不可以轻失。”于是他提出:“见其形势要害,各有宜改立卫所,开设县治,以断其脉络而扼其咽喉者。”(《全集》,510页)具体措施简述如下:

第一,移筑南丹卫城于八寨。八寨其地东连柳州陇哈、三都岭等贼峒以数十,北连庆远忻城、东欧、莫往、八仙等处,西连东兰等州及夷江、土著等处,南接思恩及来宾上林等处,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四方贼巢道路之要冲。如在此创一城,隐然足为柳州、庆远间一巨镇。此镇一立,则各贼之脉络断,咽喉绝,自将沮丧震慑,必不敢动。如稍有异动,政府即可据险出兵而扑之,夕发而旦至,各贼之间,彼此不能聚合、相顾。这好比破车轮之轴,而诸辐自解;伐树木之本,而众干自枯。并且王阳明预言:不用十年,则土蛮之民沐浴而化矣。此等军事地形学在王阳明那里,运用自如,如数家珍。只能说王阳明的军事、政治才能已达炉火纯青的境界,治天下如运掌上。

第二,改筑思恩府于荒田。思恩旧府原在万山之中,水道不便,各夷民采购食盐杂货之道极为不便,地险气恶,使各夷“终不一至府治”。意为与知府衙门少有来往,影响地方自治,易生嫌隙。新的府治在旧址外的六十里的荒田,能商货自集。诸夷所需,皆仰给于府,朝夕络绎,自然日加亲附归向,有利于地方的长治久安。

第三,改风化县治于三里。三里(今广西上林县东北)之地在八寨之间,其间多良田茂林,村舍相望。此地曾有居民十余家,皆极富饶,后为贼所据,使村民逃亡不敢回家二十余年。今贼已灭,遂空其地,如不趁机创设县治,以据其险,若有漏网之贼潜回期间,日渐生息结聚,后阻石门之险,前守外隘之塞,不过数年,又会成为地方上之大患。故今特立县治以扼据地险,改属县以辅府治,这都是安民久治之举措。

第四,添设流官县治于思龙。在南宁所辖之宣化(今广西南宁南部)和田宁(今广西田阳)之间,彼此有十日行程。而与宣化所属的思龙(今广西忻城县东),相去有六日行程,地远村小,民畏官府,粮差被县之宿奸老蠹所盘剥,致使村民逃入夷寨,地日凋残。如果把宣化县思龙处的八个乡合并设立一县治,不仅可以方便穷乡小民之缴纳赋役,而且亦足以镇扼要害,消灭盗贼。其间的村落如那茹、马坳、三颜、那排等久沦入夷民之地,亦逐渐复归流官所辖,而且平居无事,商货流通,厚生利用。一旦有境外之役,各县彼此道路相通,便于调兵处置,无阻隔之患,实乃安民治国之远举。

第五,增筑镇守于五屯。断藤峡山贼之乱平复后,王阳明认为,“惩恶之余,即宜急为劝善之政”,就是说要收拾这个烂摊子,医治战争的创伤,应立即建立各种“劝善之政”,让老百姓安居乐业。于是派军卫有司等官员分头行动,到各村寨张贴告示,慰劳存恤,并分发鱼盐给百姓。同时为之选立酋长,建立行政机构,尤其是在破贼之后,百废待兴,更要细心做各种安民工作,防止“漏珍之彼,借此而摇惑远近”之民,进而又促成激变。因此,一方面要善加抚恤,对于那些漏网之人,果能诚心悔恶,应准其归附,给以改正之机会,而且不能歧视,须待之以良民之诚。另一方面,还需在五屯创建一镇以威慑之。因此地正当风门、佛子诸巢穴,西通府江,北接荔浦诸瑶,是一紧要之处,能控御远近,兵员有一千即可。参将兵备等官员,要经常深入此地巡查、探访,到各个村落了解情况,查看地形,劝督百姓农桑。对那些“顽梗之徒”,要“曲示训惩”,对那些良民要大加优渥、奖赐。百姓有难,要救其实患,百姓有冤,能断其是非,为地方惩恶扬善,扶正去邪,如农夫之去良莠而养嘉禾。对于镇守之兵,要定期轮换,这样既不劳民又不伤财,达到“谋成而敌自败,城完而寇自解,险设而敌自摧,威震而奸自伏”的治理目的。

有关这样的县治措施,在王阳明的奏疏及告谕中还有很多,此处不再细述。历史地看,王阳明这些政权建设措施不失为双赢之举:国抚土著之民可以收统一之功,土著夷民自治可以收小民之惠,土流结合,彼此牵制,相互配合,抓大放小,纲举目张。在文化上以夏变夷,时间一长,夷夏之隔渐消,彼此共为一家,这些都显示了王阳明深远高明的治世智慧和政治远见。翻开中国历史,还没有哪个思想家、政治家或地方大员在处理民族问题、治世举措方面有如此完整、详细的施政措施和统驭方略。实践证明,这些措施都是行之有效而且很有生命力的。尽管朝中大臣如桂萼诸人攻击王阳明的这些奏疏、举措、政策的提出是目无君上,不经请示、报告,是“恩威倒置”,但历史是公正的:王阳明广西之行留下的许多奏章、告谕,不失为处理民族问题的宝贵的思想文化遗产。

(三)以夏变夷的教育措施

王阳明是深邃的思想家和有远见的战略家,深谙“战争是政治的继续”这一千古不变的原理。他认为,要彻底征服对手,仅仅靠战场手段还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个根本问题就是“心”。要征服一支军队只有先征服这支军队的“心”,要征服一个人,也只有征服这个人的“心”,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广西的土著民与中原地区是两个不同的民族,传统、习俗、宗教、文化迥异,要征服这样的地方,只靠军事征服只会屡征屡反,使政府疲于奔命。

所以,王阳明在广西镇乱后,一系列制度性的措施紧随其后。除了如上述建立一整套如何缓解民族矛盾的政权机构外,他还十分重视学校教育,认为要达到以夏变夷之目的,非教育不可。尽管死神很快就要来接他了,他还是抱病在广西南宁、思恩、田州、八寨、断藤峡等处建立了许多学校。他认为,夷之所以为夷,不是天生如此,是后天教育不够的缘故,只要以华夏的礼义文化熏治这些土著夷人,他们也一样可以成为“王化之民”。正如荀子所言,夷夏的根本区别不在肤色而在于服饰和礼义文化。为此,王阳明逝世前写下了许多这方面的告谕。

如在《批广西布按二司请建讲堂呈》的公文中批示,应当认真建立校舍,钱不够,可以动支军饷银两,因没有校舍,就“难成讲习之功”。而且广西地处“诸蛮之界,最宜用夏变夷”,尤其是处于战乱刚平、百废待举、人心未稳之际,更应当行文教之事,以怀远人。尽管这些事情只不过是“礼”的一部分,但与夺取战争的胜利关系极大,“实关军旅之机”及地方上的长治久安。在批复思恩府关于《批立社学师耆老名呈》的公谕中,他认为“教民成俗,莫先于学”,作为教育者,要有“视民如子之心”,才能“涵育熏陶,委曲开导”学生,使之“感发奋起”,成为有用之人才。在《案行广西提学道兴举思田学校》的公谕中,他认为,“用夏变夷,宜有学校”。在战乱初复之际,师资生员有限,可以变通处理,可以“但有生员,无拘廪增”。只要有愿意入学求教者,都可以入学,不要担心增加粮舍,师资不够,可暂时“选委教官一员,暂领学事”。教学内容可以灵活多样,“相与讲肄游息,或兴起孝弟,或倡行乡约,随事开引,渐为之兆”。待一两年之后,初有规模,走上正轨,再建正式的学校,各地生员就可正式入学,即将“各生徒返发该学肄业”。

同时,王阳明在《牌行灵山县延师设教》《牌行委官陈逅设教灵山》《牌行南宁府延师设教》《牌行委官季本设教南宁》等公文中,都对尊师重教做出了具体的安排。在《牌行灵山》的公文中,主张聘请原监察御史、后降职为合浦县丞的陈逅为教官,命该县令“日逐供给薪米”,并令其率领师生,虚心求教,“考德问业”,还要不时进行经书论策方面的考核,以求立圣贤身心之功,一洗旧习之陋。其他县的讲师亦可就近听讲,在听讲之时,心忌粗糙。因学绝道丧日久,人皆骇于读书学习之事,所以教者要“色蒙俯就、涵育熏陶”,不要急功近利。这样,就可以收“改化”之功。

在《牌行南宁府》的公谕中,王阳明得知原监察御史、现广东揭阳县主簿季本“久抱温故知新之学,素有成己成物之心”,于是就聘季本为师,“委以师资之任”,希望师生务要专心致志,考德问业。“毋得玩易怠忽,徒应虚文”,要求季本对学生严格要求,要经常拷问学生,出一些经学论策方面的题目作为课程。除了那些要去京城赴考之学生外,其余各生务必朝夕就学。府县官员要为师生解决后顾之忧,多供柴米之物。

在《牌行南宁府延师讲礼》的公谕中,王阳明明确提出自己的教育思想,就是通过教育达到移风易俗的治世目的,以夏变夷。如像他的前任那样,专以剿杀为务,是不可能达到长治之功的。具体教学的内容,王阳明做出了规定:“安上治民,莫善于礼,冠婚丧祭,固宜家喻户晓”,就是学儒家经典。可如今此学久废不讲,要求改易风俗是办不到的,更何况广西这种“边方远郡,土夷混杂、顽梗成风”之地呢?诸礼不讲,则民风不易,如果有司仅只刑驱势迫,以威吓震恐,这无疑是“以火济火”;如果对之教以礼义廉耻之学,无论夷夏,心同此理,情同此理,其性就会慢慢变善,人如有善心,其乱萌就息了。

可对于以上这些,诸生都束之高阁,饱食嬉游,散漫度日,他们本应该是接受教育的对象。如果这些学生“砥砺切磋”,学有所成,那通过这些人修之于家,“被于里巷,远达于乡村”,那边远之地亦可化为邹鲁之乡,彬彬文明之世就可出现。为此,他聘请福建莆田儒学生员陈大章为“师”,同时命令各府县,诸生中有讲习成绩优良者,应当“从厚措置”,“礼币以申酬谢”。不仅奖励表彰,还应在选拔官员时优先考虑,并要求广西提督学校等官员把他的这些公谕送到各府、州、县,照体实行。施之日久,对于移风易俗,改造社会、人心,“亦不为无补”,作用和意义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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