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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老庄之“道”与道家的人生哲学

时间:2022-03-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老庄之“道”与道家的人生哲学要理解道家思想,首先要弄清道学与道教之间的关系。道学是道家学派的简称,先秦诸子中,以“道”为学说核心内容的学派,被称为“道家”。所以,严格说来,道家与道教有着质的区别,因为前者是哲学,后者是宗教。老子认为,具体事物都是有与无的统一体。
第一节老庄之“道”与道家的人生哲学_中国古代文人与传统文化

第一节老庄之“道”与道家的人生哲学

要理解道家思想,首先要弄清道学与道教之间的关系。道学是道家学派的简称,先秦诸子中,以“道”为学说核心内容的学派,被称为“道家”。他们以超然的态度来对待尘世的纷争。道家学说以“道”为中心论述哲理,分析宇宙社会和人的存在,以自然秩序、社会秩序和心灵平衡的自然和合一体为目标,并以成道为终极关怀。而道教作为宗教,以神的崇拜、沟通天人神鬼之间的仪式与方法、宗教团体组织和思想信仰合而为一构成。作为一种学说,道家只管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任人思考,也允许人怀疑,它让人更聪明一些,多一点理解世界的思路;可作为宗教,道教却要管人生的解脱,管生活的苦难困厄,给人提供虚幻而又具体的承诺。所以,严格说来,道家与道教有着质的区别,因为前者是哲学,后者是宗教。道家关心讨论的是人的智慧,它的道理是可以相信接受但不能直接付诸实用;道教关心人的灵魂与生命,要解决每个信仰者的具体生命和生活问题,它承诺的是永生和幸福,所以需要具有可操作性的方式方法。但道教的教义脱胎于道家学说,是道家的继承和衍化,反映了道家思想的一些重要侧面,道家思想中的宇宙观、人生观、方法论,始终是道教宗教哲学的理论基础。当然,道教教义也吸收了某些儒家佛教的思想,具有明显的中国宗教神学的特点。

一、先秦道家从无为到逍遥的演变

如同儒家思想一样,道家思想也创立于先秦时期。在这个时期,道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是老子和庄子,他们的思想特色或者说思维旨趣,分别是“无为而无不为”和逍遥于“无何有之乡”。[1]

(一)“无为而无不为”的老子

老子是和孔子同时代的人,《老子》一书约成于战国中期,基本上反映了老子的思想。老子思想是对当时动乱社会现实的抗议,是对原始、质朴的农村公社的召唤。

1.道法自然

老子认为,世界的生成模式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四十二章这里的“一”,指阴阳未分前,宇宙混沌一体;“二”,指宇宙剖分为阴阳;“三”,即阴、阳、和。所谓“三生万物”,即通过阴阳的对立生成新的统一体。值得注意的是,老子认为,阴阳未分的“一”,并不是事物的本源,它是由“道”产生的,“道”比“一”更根本。

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老子》一章)即能用语言表述的道,不是永恒的道。而他自认其“道”是永恒的,故是不可用语言表述的。它无形、无声,“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老子》十四章)。一句话,是虚、无。所以,道生万物,又表述为“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四十章)。

老子认为,具体事物都是有与无的统一体。“有”指器物实体部分,“无”指事物的空虚部分。他比喻说,车轮之所以转动,车子之所以有用,是因为车轮辐条所集中的车轴圆木中心是空虚的,可以穿过车轴。陶器、房屋之所以有用,也都是由于其中存有虚空。虚空比实体更根本,所以,道就是无。

在老子那里,道不仅是世界的本源,也是普遍法则。他说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三十七章),“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五十一章),“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老子》二十五章),以及“善利万物而不争”(《老子》八章),等等,就是对道作为普遍法则的揭示,也是对道的特征的揭示。在他看来,“道”的作用是自然而然的,然而没有一件事物不是它的所为。对万物的成长,它不强制、不干预,顺其自然。它经常向事物的相反状态运动,以静制动,以柔弱胜刚强。它产生万物却又不据为己有,有利万物而不认为是自己的功劳,不以万物主宰自居,这就叫“玄德”,是自然和社会的最高法则。因此,他要求统治者以“道”为法则,像“道”那样“虚其心”,“不欲盈”,要“知足”,不争,无为,自然。他的理论根据是:“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自然,指自然而然。道法自然,即道以自然而然为法则。

2.无为而治与小国寡民

老子“道法自然”的哲学命题是与其“无为而治”和“小国寡民”的政治主张相联系并为其作论证的。

既然作为万事万物根据的“道”都以自然为法则,那么,统治者治理国家也应顺其自然,不将其主观意志强加于社会政治生活,而是实行“无为而治”的方针。他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老子》三十七章);又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五十七章)。在他看来,统治者对老百姓越宽厚,民风就越淳朴;越是严刑峻罚,繁文缛节,民心就越是“不古”。“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老子》五十八章)。政治昏乱,人民穷困,都是因为统治者干涉过多:“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老子》五十七章)。因此,他劝导统治者要“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老子》二章)。具体说来,是“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老子》三章)。

清静无为的政治主张,和对原始、质朴状态的向往,自然引导出“小国寡民”的思想。老子厌恶人世间的勾心斗角和尔虞我诈,鄙视仁义礼智等纲常名教,幻想回到“小国寡民”的社会里去。在这个社会里,国家小,人民少,人与人之间没有争执,没有战争,虽然有兵器和其他器具,但却没有用处。虽然有车船之类的交通工具,却没有人乘坐。人们结绳记事,大家看重生命,不向远方迁移。人际关系简单,不发生什么联系,“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八十章)老子希望在这种“小国寡民”的社会中享受关系单纯、情感质朴、生活自足的恬淡乐趣,表现了他对现实的不满和消极抗议,反映出他是用向后看、倒退的办法来解决现实矛盾,这是消极的。

3.绝仁弃义与虚心实腹

老子既然痛恨社会动乱,追求原始质朴的生活,也就顺理成章地反对仁义。老子认为,任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是腐蚀人心、败坏风气的。他抨击道:“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老子》十八章)“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老子》三十八章)可见,他是把仁义、智慧、孝慈等伦理纲常和人的才智看做“道”的对立物,看做理想社会的绊脚石。从这种消极、颓废的理论前提出发,他主张“绝仁弃义”,“绝圣弃智”,“绝巧弃义”,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民利百倍”,“民复孝慈”,“盗贼无有”(《老子》十九章)。

如果说,“绝仁弃义”、“绝圣弃智”是老子使人们由文明社会向蒙昧社会倒退的理论前提的话,那么,“知足”、“寡欲”就是它的进一步展开,是在心理和生理方面的具体化。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老子》十二章)这是把人们基本的物欲和娱乐看做对人的本性的违背。他进而提出“罪莫大于多欲,祸莫大于不知足”的论断,要求人们“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十九章)。这就把对社会现实的批判,转变成对人的欲望的笼统谴责;把对人性异化的抨击,转变为对人性的禁锢。

与此相联系,老子主张愚民政策。他认为:“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从这种认识出发,他宣称:“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老子》六十五章)圣人治理天下,应该使老百姓“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老子》三章)老子主张的这种愚民政策,充分反映了他对社会进步不满的阴暗心理。这种政策和孔子的治国权谋一样,都是为统治者所设计的。历来的封建统治者,从老子这里吸取了不少帝王南面之术。这种愚民政策实施的结果,大大阻碍了社会进步,压抑了民智的开发,遏阻了民族精神的蓬勃向上。

4.不为天下先

围绕“无为而无不为”这一核心思想,老子除了大力倡扬上述主张外,还提出了一个影响深远的处世原则:“不敢为天下先。”(《老子》六十七章)

老子那个无所不包,以虚、无为本质特征的“道”,运用在政治场合和立身处世方面,便具体表现为“三宝”:第一是“慈”,即宽容;第二是“俭”,即退缩、保守;第三是“不敢为天下先”。在他看来,宽容则能勇敢,退缩则能宽广,不敢走在天下人的前面,则能做事物的首长。这是老子以静制动、以柔克刚战术的运用,是其无为而无不为战略思想的具体化。老子之所以主张“不为天下先”,一方面是因为他坚信柔弱胜刚强的原则是克敌制胜的法宝;另一方面,是与他“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的信念分不开的。

老子认为,天下一切祸乱都起于争,而争则起于人的贪欲,故他既强调寡欲,又力主不争。他要人们“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十九章),鄙弃名利,淡泊其志,知足知止。他认为只有如此,才能按照人的自然本性正常地生活,人际关系才能协调,社会才能正常运转。而能少私寡欲,就自然不与人争;不与人争,则一切祸乱自然消除。因此,他要求统治者不要“尚贤”,以“使民不争”(《老子》三章)。他宣称“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老子》八十一章),“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老子》六十八章)。天之道是不争的,而又善于取胜。不争,并非牺牲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收到“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六十六章)的效果。

不争,自然不会走在他人前面;不走在他人前面,自然要不为天下先。所以,结果是“外其身而身存,后其身而身先”,刚好与无为而无不为的原则相契合。这种“不敢为天下先”的思想,销蚀人的锐气,阻碍人的进取精神,造成了民族心理中畏缩、谦卑、不敢出人头地的消极方面。

(二)逍遥于“无何有之乡”的庄子

庄子生活于战国中期,其思想是对老子思想的继承和发扬光大。和老子一样,“道”是庄子思想体系的最高范畴和核心。较之老子,庄子对现实的不满更为强烈,批判更为深刻;对人生理想和社会理想的构思,更加消极倒退。

1.“窃国者为诸侯”

庄子认为自己处在“昏乱”之世,仁义之类的名教,是统治者蒙骗人民、将国家攫为己有的工具。圣人与大盗并生,仁义与窃国相通。他抨击说:“跖不得圣人之道不行。”“圣人生而大盗起。掊击圣人,纵舍盗贼,而天下始治矣。”“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虽重圣人而治天下,则是重利盗胠也。”(《庄子·胠箧》)可见,他把儒家高唱的仁义看做万恶之源。他认为,仁、义、礼、智违背“民之常性”,即人的自然本性,应当全部抛弃,让人们按本性生活。他具体分析了仁义礼智给人类带来的祸害:

首先,仁义礼智违背人的本性。人的性情是多样的、自然的,圣人却偏要用仁义礼智把它纳入一个固定僵死的规范里,这就好比把多余的手指砍掉,把连着的脚趾割开,把野鸭子的短脚增长,把白鹤的长腿截短,是违反人的本性的。

其次,仁义礼智造成虚伪和争夺。他说:“爱利出乎仁义。捐仁义者寡,利仁义者众。夫仁义之行,唯且无诚,且假夫禽贪者器。”(《庄子·徐无鬼》)行仁义便能得到爱、利,这就会出现假仁假义的伪善现象,给贪婪者提供达到目的的工具。庄子还认为,仁义礼智是统治者制造出来的一种畸形病态现象,贫富贵贱、欺诈争夺等罪恶现象都是推行仁义礼智的结果。

再次,仁义礼智是窃国大盗统治国家的工具。他举例说:“昔者齐国……阖四境之内,所以立宗庙社稷,治邑屋州闾乡曲者,曷尝不法圣人哉!然而田成子一旦杀齐君而盗其国,所盗者岂独其国邪?并与其圣智之法而盗之。故田成子有乎盗贼之名,而身处尧舜之安;小国不敢非,大国不敢诛,十二世而有齐国。”(《庄子·胠箧》)仁义礼智既然成了窃国大盗的护身符,窃国大盗也就成了仁义礼智的体现者:“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同上)庄子这些论述,是对社会丑恶现象的深刻揭露,他撕下了统治者高贵、尊严的面具,还其强盗的本来面目。

2.“心如死灰”

在庄子看来,“民之常性”和仁义礼智是不可调和地对立着的,前者是至善的,后者是伪善的。因此,他要用“民之常性”彻底否定仁义礼智。他认为,只有打倒圣人,抛弃圣智之法、仁义之规,大盗才会消除,民欲才会素朴,天下才会由大乱转为大治。从这些观点出发,他主张无为而治:“故君子不得已而临莅天下,莫若无为。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庄予·在宥》)无为而治是最好的治理,它能使人安其性命之情,天下永远太平。

就个人人生哲学而言,庄子主张按人的自然本性生活,消除名利欲望,废弃儒家道德仁义。他指出:“夫孝悌仁义,忠信贞廉,此皆自勉以役其德者也,不足多也。”(《庄子·天运》)只有“削迹捐势,不为功名”,才能平安无事。

要按人的自然本性生活,不仅必须摆脱孝悌仁义等名誉观念,而且必须鄙弃物欲。庄子认为,如果为了生存和温饱而伤害身体,是“以所用养害所养”(《庄子·让王》),本末倒置。他还以为,人富则产生乱、苦、疾、辱、忧、畏等害处,只会招惹强盗,到那时,要想抛弃全部财产,换取一天平安日子,也不可能了。而人处于尊贵地位,则日夜盘算怎样保住高位,劳形伤神,毫无好处。总之,追求仁义也好,追求物欲也好,都违背了人的自然本性,是“以物累形”。

要按人的自然本性生活,除了不为名誉所诱,不为物欲所困外,更重要的是保持心灵的恬淡虚静,而这又是不为名利所惑的关键。庄子的主张是“养神”,具体要求是“纯粹而不杂,静一而不变,淡而无为,动而以天行,此养神之道也”(《庄子·刻意》)。养神的具体条件是,去掉贵、富、显、名等欲望,泯除容、动、气、意、恶、欲、喜、怒、哀、乐等情绪,达到“形若槁木,心如死灰”,对尘世的一切毫不动心,这就达到了与天合而为一,与道同为一体。所以他说:“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庄子·马蹄》)

3.“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

庄子既然看破红尘,想遁于世外,以求得自然之性的满足,顺理成章,对于人与外界的关系,他也是反对用人力去改变的。在他看来,“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庄子·德充符》)这一切都非人力所能改变。如果一切听从命运安排,就不会有哀乐的干扰,就可以解脱。他说:“得者,时也;失者,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此古之所谓悬解也。”(《庄子·大宗师》)基于这种认识,他宣称:“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人间世》)把听天由命褒奖为最好的道德,主张“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庄子·秋水》),反映了他消极的人生观。

4.“无己”、“无待”与逍遥游

庄子希望按人的自然本性生活,从仁义礼智的桎梏下解放出来,以求得精神上的自由,而现实生活却是与他的理想大相径庭的。于是,生活于苦闷现实中的他,只好从思想上寻求解脱的办法,在自己构筑的理想的精神王国中去作“逍遥游”。

在庄子看来,人之所以有痛苦、不自由,是因为受到现实世界的是非之辨、贵贱升降、贫富变迁、生死祸福等的困扰,受到各种物质条件的限制,人们有所依赖,有所期待,有所追求而造成的。这叫做“有待”。大船在江中航行,须依赖水;大鹏奋飞,直冲云天九万里,但离不开风,这都是“有待”,都不是真正的自由。同样,如果“有己”,即有自我意识,也是不自由的,因为“有己”会使人去分善恶、辨是非、别祸福,从而引起种种苦闷。要达到没有痛苦,实现真正的自由,就必须无己、无待。无己,即从精神上超脱一切自然和社会的限制,泯灭物、我的对立,忘记社会和自我。无待,即不依赖任何条件。在他看来,不是客观必然束缚了人的自由,而是人们的思想束缚了自己,所以,“无己”就会“无待”。其具体途径是“齐物我”、“齐是非”、“齐万物”,从而修养成“至人”、“神人”、“圣人”,分别达到“无己”、“无功”、“无名”的境界,这就可以从“有待”的现实世界进到“无待”的“无何有之乡”,获得精神上的绝对自由,即逍遥游了。

庄子的上述思想,产生于专制主义进一步加强的战国中期。它对于宗法等级制度和专制政体,表现了极大的蔑视,揭露了统治者的虚伪嘴脸,在当时的条件下,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如果把中国社会看成一个自然历史的发展过程,看成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如果把民族精神看成刚健有为、积极进取的过程,那么,就应该承认,就其社会价值和人生意义而言,庄子的思想是消极的。不辨是非,知足安命,反对一切制度规范……这些都反映了庄子反对文明进步、非文化的历史观。这些,在历史上,曾经成为民族文化中的糟粕。在当今,它更是妨碍我们民族蓬勃向上、奋发进取、追求全面发展的包袱。当然,在一定条件下,庄子不执著于名利,超然物外、超然世外的人生态度,对于安顿那些过分功利的躁动之心,仍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道家人生哲学的模式

道家有自己独具特色的人生哲学模式。它的理想人格是隐士,以回归自然、超然物外为追求,以无为、不争自我标榜。道家人生哲学的模式,从以下三个方面即可看出。

(一)不以物累形与返璞归真

在道家看来,人类社会的一切罪恶,都是人们的欲望过多所致。对于个人来说,缤纷的色彩,使人目盲;动听的音乐,使人耳聋;丰美的食物,使人口伤;驰马打猎,使人心发狂;稀有的商品,使人偷和抢。对于统治者来说,人民之所以陷于饥荒,是由于统治者吞食的租税太多;人民之所以难以统治,是由于统治者喜欢有为;人民之所以用生命去冒险,是由于统治者拼命地保养他们自己的生命。由此,道家进而认为:“罪莫大于多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老子》四十六章)

人要使自己不犯罪,不遭祸,不出错,总的原则是“少私寡欲”、“无为不争”。在老子看来,人自身的存在,本性的保存,比身外之物的名誉和财产重要。他说:“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老子》四十四章)因此,必须“去甚、去奢、去泰”,无私无欲,不与人争,精神不为外物所累,以保持内心的宁静和人性的纯洁。

庄子认为,仁义礼智等外在的制度和规范,以及人内心的物欲,都是与人的自然本性根本对立的。他认为,仁义之说,是非之辨,都是桎梏人心的精神枷锁。提倡仁义道德会诱发人们“爱利”贪欲,破坏无知无欲的“素朴”天性,致使人们为了求得一个好名声而“残生伤性”。贪利者甚至利用它们作为窃取名位的工具,造成“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庄子·胠箧》)的状况。而是非之辨则使人们劳心费神,身心日衰。他进而认为,“贪生失理”、“亡国之事”、“不善之行”、“冻馁之患”,以及贵贱升降、死生之变等等,“皆生人之累也”(《庄子·至乐》)。总之,在庄子看来,现实的人生处处为物所役,时时为物所累。因而他主张摆脱生死、祸福、名利、是非的牵制,从种种束缚中解脱出来。其基本态度是“安时而处顺”(《庄子·养生主》),把“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看做“是事之变,命之行也”(《庄子·德充符》),用“不动心”的态度,对待人生际遇,以保证人的自然本性不致扭曲。

总的看来,道家看重的是人的朴素本性的保持,以“全生葆真”为人生旨趣,以超然物外的态度与世俗相处。鄙弃的是扭曲自己灵魂,去满足物欲的人生态度。道家这种人生态度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是消极的,但它对于贪欲对人们思想的侵蚀的批判和鄙弃,则有一定的价值。

(二)无为无不为与不为人先

道家在人生际遇方面的基本态度是“无为而无不为”。老子认为:“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老子》七十三章)而天、地、人的有序状态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人们的道德原则应“唯道是从”。自然即自然而然,不用人为。因此人们应“以无事取天下”(《老子》五十七章)。“圣人”如果无为,人民自然顺化;好静,人民自然行为端正;无事,人民自然富足;无欲,人民自然纯朴。百姓如果无为,就不会有种种烦恼。无为,反而能成其所为,能无不为;不争,反而“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二十二章)。圣人行事,把自己放在后面,却反而能够占先;把生死置之度外,生命反得保全,由于不自私,反而达到了自私的目的。这显然是一种以退为进的思想方法和策略。

根据无为无不为的原则,道家在处理人际关系和进退毁誉之事时,逻辑地得出了“不敢为天下先”的结论。老子认为人生的理想境界是“见素抱朴”,淡泊其志。他自称:“我有三宝: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老子》六十七章)。因为不敢为天下先,所以能统驭天下事物。而庄子安时顺命,追求“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的“至德之世”(《庄子·马蹄》),说到底,也是“不敢为天下先”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道家这种无为无不为和不为天下先的思想,作为一种人生哲学,在

当时社会制度急剧变革的时代,反映的是一种人生过程中失败者的没落情绪。在当今市场经济时代,竞争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方式和途径的时候,它代表的是放弃、反对竞争的自然经济的思维方式和心理状态,因而是不可取的。

(三)与时迁移和功成身退

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指》中,对道家的评论是:“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司马迁对道家高度赞扬,其主要原因,也在于此。满足万物的需求,采取儒墨的长处,吸收名法的精要,正是“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的必然结果。而要博采诸家之长,则必须“与时迁移,应物变化”。实际上,道家思想由老而庄而黄老而道教的演进历程,也反映了道家思想作为一种理论学说的因应能力和自我调节机能。

不过,我们应该看到的是,作为道家人生哲学的要素之一的“与时迁移”的思想,特别是体现在先秦老庄身上,是一种消极的人生观。老子一切效法天道、顺应自然的思想,确是一种“与时迁移”的思维结果,但这种顺应,这种“迁移”,是完全排拒人的主观能动性的、退守而非进取的人生态度。庄子“安时而处顺”(《庄子·养生主》),“彼且为婴儿,亦与之为婴儿;彼且为无町畦,亦与之为无町畦;彼且为无崖,亦与之为无崖”(《庄子·人世间》),这是无原则地苟同他人。他所推崇的“真人”,是既不违逆多数人,也不违逆个别人,对一切人都随其意,任其为的。他主张“与时俱化”(《庄子·山木》),是为了“游世”,可以“一以己为马,一以己为牛”(《庄子·应帝王》),随便把自己看做任何事物都可以。这显然是一种对社会不负责任的混世主义人生哲学。

和“与时迁移”、不为天下先的思想相联系,道家人生哲学的另一主张,是在事业成功时,见好就收,功成身退。这种所谓“急流勇退”的思想,是老庄“保身”、“全生”、“尽年”(《庄子·养生主》)的护符。它曾经为封建统治阶级利用为相互倾轧,排斥异己的工具;也曾成为某些狡诈的封建官僚保全自身的策略思想和心理慰藉。而更主要的,作为一种在中国思想文化史上影响久远的人生哲学,它成了遏阻人们不断进取精神的销蚀剂,造成了民族心理的缺陷,成为不健康的人格心理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然,道家人生哲学模式有特定的价值。比如,它在伦理哲学的理想境界和人生态度方面,填补了儒家思想留下的精神空间;它提供了一种抗拒逆境的精神力量和消融精神苦闷的途径,从而抑制了宗教因素在中国固有文化中的滋长;它使中国文化具有很强的涵容、理解和消化外来文化的能力。不过,要科学地评判道家人生哲学对中国文化的影响,必须联系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民族精神的演进,才能给出令人信服的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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