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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满教与伦理道德

时间:2022-03-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萨满也通过宗教活动,将萨满教的思想观念渗透到本氏族的政治、经济、道德和习俗之中,为整个氏族社会结构正常运行创造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价值体系和行动秩序。在传统达斡尔族社会中,每逢天灾人祸,瘟疫流行之时都要举行大型祭祀活动。因此,在达斡尔族社会中老人是极有威望和影响力的。
萨满教伦理道德_中国达斡尔族

第四节 萨满教与伦理道德

萨满作为本氏族的灵魂人物,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当中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氏族成员参加萨满举行的各种宗教仪式,群体意识得到进一步的强化,使社会关系更加稳定。

萨满也通过宗教活动,将萨满教的思想观念渗透到本氏族的政治、经济、道德和习俗之中,为整个氏族社会结构正常运行创造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价值体系和行动秩序。

在传统达斡尔族社会中,每逢天灾人祸,瘟疫流行之时都要举行大型祭祀活动。祭祀的目的主要是祈求风调雨顺,消灾免祸,使莫昆人民能够安居乐业、繁荣兴旺。有时也在敖包集会上处理涉及全莫昆整体利益的重大事件,开展群众性的传统体育比赛活动。

开展这些公共活动,除了娱乐功能外,也会促进群体的集体意识,增强莫昆的内聚力。通过宗教活动,氏族长或萨满借助祖先神灵的旨意宣讲各种习俗规范和禁忌,确立氏族习惯法,成为人们生活中遵守的行为准则。

从伦理的角度讲,举行宗教仪式可以使人们的生活和行为神圣化,成为产生道德观念的重要源泉。

一、基于祖先崇拜的家族、婚姻观

达斡尔族人长期以来聚族而居,同一个社区内的人都有千丝万缕的血缘关系,由此形成一种强烈的家族观念,人们在社会生活当中严格按照血缘亲疏、辈分大小的排序来协调人与自身、人与他人、人与群体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在达斡尔族传统社会生活中,亲属关系的序列——辈分具有突出的位置,是编织人际关系网络的重要环节,如果打断这一环节,整个社会将陷于无序状态,导致社会混乱。

在社会交往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确定辈分,辈分高就意味着某种权利,得到更多的尊敬;同样辈分低的人也就意味着义务和某种程度的服从。由此衍生出了严格的亲属制度和亲属称谓,被人们奉为最高行为准则,不敢越雷池一步。

古代莫昆里面有老者去世,比死者年少的同辈和晚辈们,都要服孝,同辈者只扎孝一个月,晚辈者服全身孝,较疏远的晚辈则不服孝。丧葬仪式每个家族必定参加,并送酒、猪羊等物品。

如有辈分纠纷时,要召开哈拉族谱会议才能理清辈分,解决争端。达斡尔族人认为开族谱会是要读始祖、祖先名谓的大事,所以郑重其事,要杀牛杀羊,备好祭品,把族谱供奉起来,大家叩头之后才能打开。正常情况下,每隔20年或50年才开一次家谱大会,但是为了解决纠纷,避免出现混乱,有时不得不打开家谱,辈分在达斡尔族社会中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即使不相识的人见面,也要辗转打听,首先弄清对方所属的哈拉、莫昆,接着就提到对方所属莫昆里的某某人,根据这个人来间接确定双方的辈分。这种严格按照辈分来界定社会关系的传统,与萨满教祖先崇拜意识互为表里,二者一脉相承、息息相关,可以说,辈分关系是祖先崇拜世俗化的一种表现形式。

祖先崇拜是萨满教诸信仰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它的来源就是相信祖先的灵魂不灭,并且成为超自然界的一部分,加以供奉和崇拜。达斡尔族的每一莫昆都有自己的“霍卓尔”(祖根),霍卓尔·巴日肯(氏族保护神)多以莫昆为单位。

达斡尔族人相信霍卓尔·巴日肯为祖先魂灵所寄,因此每逢节日或遇到重大事情都要举行祭祀仪式,祈求祖先的灵魂来庇护和保佑自己的家族兴旺发达。

这些祖先神都有各自的来历和传说,经过世代流传,已经深入人心,对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引申出与之相关的各种礼仪活动,形成了以“敬老”为基本核心的人伦道德体系。

在闭塞而发展缓慢的社会中,创新与变革并不显著,更多表现为对前辈经验和生产技能的继承,老一代人传授给年轻一代的不仅是基本的生产技能与生活经验,还包括他们对自然界的认识和对人生的理解。

达斡尔族中有句谚语:“供奉神仙,是放排人的信条;尊敬年长,是放排人的美德。”生产活动中需要长期积累的经验,而经验的积累又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增加的,在这方面老年人具有较大的优势,因此,年轻人遇到重大问题,都要先向老人请教,听取他们的意见,学习他们的经验。

达斡尔族社会中敬老的故事很多,有的还很感人。传说,布特哈达斡尔族莫日登哈拉之祖母“莫日登·额特姑”有七个儿子,后来她失踪了。多年以后,成仙的莫日登·额特姑返回家乡,到已自立门户的孩子们家里串门,有的子孙还能认出她,热情招待,请她吃“拉里”(牛奶粥),有的没有认出她来而未予理睬,撵出了家门。于是,她就在这些没招待她的家里作祟,这些人最后不得不供奉她。

传统观念中,严格禁止同哈拉的人缔结婚姻关系,每个人都自觉遵守这一习惯上的约束,其理由是:两人虽然不属于同一个莫昆,可是往上追溯,仍然是同一始祖的子孙,也就是说有血缘关系。所以,布特哈地区的莫日登哈拉的人与齐齐哈尔莫日登哈拉的人之间虽然相隔数百里,血缘关系已相隔十余代,但仍不能通婚。

禁止同哈拉内通婚的成规,任何人都要严格遵守,直到现在,有些地方对同一姓氏的人结婚,还有抵触情绪。

在田野调查中,笔者询问过当地的老年人,他家儿子与同哈拉女子结婚的情况,他说:“现在不讲究那些了!”但可以看出,脸上的表情还是很不自然的。现在的年轻人思想观念开放,提倡自由恋爱,在同一个村屯里找对象谈恋爱的情况很多,老年人也不能阻止他们,无可奈何之下,只好顺其自然,不作过多的干涉了。

男女结婚被视为是很重要的事情,选择配偶要讲究门当户对,要在平辈之间缔结姻亲关系,因为这要关涉到双方的家庭乃至于莫昆,所以对婚姻非常慎重。离婚的人,社会地位低下,受人歧视,子女也觉得抬不起头来,所以极力反对父母离婚。旧话说:“重热的饭别吃,离婚的女人别要。”就是说离过婚的人不安心过日子。

如果妻子去世,男子要两三年后才可以再娶,叫守“朱日干”,意思就是守护两个人在一起生活的情义。丈夫死后,提倡寡妇不再嫁。

过去生活水平低下,又无相应的医疗设施,所以,人的寿数不高,活到六七十岁者实属罕见,他们的存在本身也是个奇迹。因此,在达斡尔族社会中老人是极有威望和影响力的。老人往往也象征着一种权威,对于一个家族的稳定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老人在世时,一般兄弟之间不会分家,如要分家则被视为大逆不道之举,要受到舆论的谴责。在达斡尔族人的潜在意识中,觉得岁数越大的人越具有神性,人们都对他待之以神灵的态度。当家中老人去世时,都忌讳说“死”,而说“巴日肯伯勒僧”(成神灵了)。

达斡尔族人认为祖先的灵魂无所不能,对家庭及后世子孙的荣辱兴衰至关重要。

二、基于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的生态观

古时,达斡尔族人仰望日月星辰的出没运行,置身纵横交错的山川河流之间,展开丰富的想象力,试图解释自然万物的内在联系,认为各种诡异的自然现象背后都存在冥冥之力的运转操纵,由此生发出对神秘莫测自然现象的敬畏之情。

达斡尔族萨满教最显著的就是对天的崇拜。在神话传说中,人类生存的大地上空笼罩着一个半圆形的天体,大地上站着一个仙鹤,它用一只脚站立在大地上,每隔若干年轮换一次脚就会引起大地摇晃,于是人间就发生地震。

达斡尔族是来源于天仙女下凡和地上的猎人结合后,生儿育女繁衍的后代。

在这样天体崇拜意识下,日月星辰都具有了灵性,可以决定人们的吉凶祸福、荣辱安危。人们对这些自然现象顶礼膜拜,逢年过节都要隆重祭拜。如在“阿涅”(春节)之时,达斡尔族人在院里供奉天神,摆桌子,在上面放一碗米,插九柱香或一把香,家长带领全家男性向天神叩拜,祈祷天神保佑全家太平安乐,子孙儿女没病没灾,身体健康。

除夕夜要祭拜北斗七星,据民间传说北斗七星有把持性命的权力,所以家里有当兵的人家,一定要祭拜它来祈求保佑子女能保全性命,平安归来。

达斡尔族最早的方位观念也和太阳崇拜相联系,太阳升起的地方和太阳落下的地方构成两个基本方位。达斡尔语中用“纳日嘎日韦贝”(日出之处)来表示东方,“纳日弯怒韦”(日落之处)来表示西方,是以太阳的运行轨道来作方位基准。

这种方位观念又和特定的精神观念相联系,便成为建筑房屋等生存活动的一种基本标准。达斡尔族居室以西为贵,老人住西屋南炕,正房西墙供神。

古代北方游牧民族所居帐庐东向设门,家中尊者坐卧必在帐庐最深处,见客人坐西面东应为必然。神像也是挂在西墙上,接受人们祭拜。

《辽史》中有这样的记载:“辽俗东向而尚左,御帐东向,遥辇九帐南向,皇族三父帐北向。东西为经,南北为纬,故谓御营为横帐云。”这说明古代的契丹人也是以西为贵,帝王坐在御帐中面东背西接受群臣的朝觐。

达斡尔族人对居住环境十分重视,大都选择依山傍水、视野开阔、地势较高向阳的岗坡或山脚下来建村立屯,即使在平原地区,村屯也建在临近河川的高地。

院落十分严谨,设有二道大门,第一道门插两根横木,旁设马棚和牛舍,往里一点才是两扇正门,进了这道门才算正式进入了院落,这样的格局,是为保持院落清洁。“介”字形的屋顶,盖着厚而平整的苫房草。为使空气清新,室内空间都相当高大,重视室内光照充足和通风设施,运用多窗方法扩大采光面积。

达斡尔族妇女还有培养花圃的习惯,在西窗外开辟一方地,用小石头围做花池,种植各种花草,夏天打开西窗时,就可以看到争妍斗奇的花卉竞相开放,让人精神倍增、心情舒畅。

置身达斡尔式的院落中,花卉树木近在身边,如身在大自然环抱之中,达斡尔族人对居住环境的苦心经营最能体现出内心深处根深蒂固的森林崇拜信仰。

动物崇拜思想也渗透在了达斡尔族人娱乐文化生活中,人们平日里喜欢跳的舞蹈,有的就直接来源于模仿鸟兽的动作,其中最受欢迎的“鲁日格勒”舞,就是以飞鹰振动翅膀的动作为主,舞者希望自己也能像雄鹰一样,插上翅膀在天空中自由地飞翔。在优美的旋律中,舒缓地挥动双臂,仿佛鸟儿在空中飞翔,抒发了达斡尔族人对辽阔天空无限的向往和对自由生活的渴望之情。

斗熊舞来源于对熊的姿态的模仿,二人对面而舞,反复错位旋转,类似熊的打斗场景,舞姿刚劲有力,节奏欢快,在舞蹈过程中,口中不断发出熊吼的声音,生动活泼,饶有情趣。

在远古渔猎采集时代,人类的生活资源取自于自然,最后又都回归于自然,人与大自然保持着紧密的互动关系。人与大自然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适应,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逐渐培养出了人们崇敬自然,亲近自然,与自然万物和谐相处的伦理道德观念。

这种崇尚自然、亲近自然、回报自然的思想观念深植于达斡尔族人的头脑中,造就了达斡尔族人正直、善良、勇敢、忠诚、质朴的民族性格。他们认为大自然里贮藏着人们赖以生存的一切资源,是整个群体的共有财富,任何人不得随意进行需要之外的捕杀、砍伐,对无节制地掠夺自然资源,乱砍乱伐、偷盗山林树木的行径更是深恶痛绝。

当今,人与自然之间密切关系趋于崩溃之时,原生态文化中自觉维护生态平衡的思想观念、生态伦理更需要发挥其积极的作用。这对改善自然环境,人类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具有极其宝贵的作用。

三、基于鬼神崇拜的是非善恶观

古代的人对梦境中出现的各种情景,生活中预感的应验,都感到无比的惊奇和畏惧,认为除了肉体之外,还有另外一个神秘的存在,各种无法解释的现象,就是这种不可触知的神秘存在发挥作用的结果,灵魂的观念由此诞生。

达斡尔族人的观念中,灵魂具有实在性,是类似于小虫子一样的东西,在人睡眠时,灵魂由人体的鼻孔钻出,跑到外面活动,梦中出现的各种情景就是灵魂所经历的情景。

人死之后,灵魂离开身体,不能进入阴曹地府的,有时就像气体一样四处飘荡,有时会依附在某种物体之上,此物体就具有了该灵魂的神性。

达斡尔族人认为世界上充斥着各种善灵和恶灵,它们无处不在。人类的一举一动都在神灵的密切关注之下,世间的灾难疾病、祸福吉凶都是各种神灵鬼魔在主宰。

所以达斡尔族人把人生中的第一杯酒,狩猎中打到的第一只猎物,生活中最美好的物品都郑重其事地献给神灵,来表达对神灵的崇高敬意,以为这样才能获得神灵的护佑、恩赐,获得意想不到的好运气。如果遭受疾病和不幸,都会归咎于神灵不再庇佑所致,因为那些言行触犯了神灵禁忌的人才会有各种疾病和灾难降临其身。

在萨满教的信仰观念中,天上的神仙和人间的各种动植物还有地界的阴曹地府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世界。在世时积善成德的人,死后还会投胎转世回到人间,在世时作恶多端、做尽坏事的,死后被打入地牢深层,受尽折磨。对爱说人坏话的、陷害别人的要把嘴缝上;对瞪斜眼、打骂老人的要剜眼割舌;对仗势欺人、动手打人的要锯手断腿。这些恶人来世投胎转世为驴马猪狗,受人驱使。

这些善恶报应观念的盛行,表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就是自我约束和循规蹈矩。祈望通过现世的积善行德,达到死后的超生和来世生活幸福,还有对鬼神的敬畏和愿望,在人们心理上造成了一种爱憎分明的是非、善恶观念。

达斡尔族的众多神话传说中,有助人为乐的神仙、仙女,也有吃人魔王莽盖,两者善恶分明,势不两立,最终都是以正义、善良获得胜利,邪恶、阴谋失败来收场。

达斡尔族的这些神话传说贯穿着惩恶扬善、因果报应的道德观念,极具教化世人的积极作用。如神话《天神战胜莽盖》讲:

古代有个半人半兽的庞然大物,叫做莽盖,长有九个头颅,浑身都长着长毛,吃人肉,喝人血,残害生灵。天神听到这个恶魔危害人间,在嘎西讷洞与之进行决战。在洞东南四十里处,有一个石碑,为嘎西讷洞的石门。莽盖与天神相约,要以射箭比武,射中石门者为胜。莽盖射出的箭中途被神鹰叼走,无影无踪;天神发箭,洞穿石门。莽盖望而生畏,仓皇逃跑,被天神驱赶到西海岸边,从此不敢再来危害人间。

天神与莽盖就是善与恶的象征,在正义与邪恶两种形象的斗争中,善良、勇敢、正义等品质得到了颂扬,凶狠、贪婪、邪恶受到了贬抑。神灵所反映的善恶不过是人们自身善恶观的投射,由此折射出达斡尔族坚持真理、追求正义、不畏强暴的民族性格。

在《蜜蜂送来的礼物》故事里,主要讲述了蜜蜂为了感谢祖孙二人的救命之恩,给他们送来礼物的情节。故事宣扬了惩恶扬善、扶助弱小动物和知恩图报的主题,充满了对拯救生灵等善行的赞扬和歌颂,也是现实生活中达斡尔族人弘扬向善心理的一种真实反映。

在达斡尔族社会生活里,关于狩猎生活、动植物的民间故事异常丰富,人们也热心于各种善恶报应故事的收集和传播。经过世世代代的传诵,故事所要提倡的主题思想深入人们思想意识的深层,对生活方式、行为准则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故事中的文化观念和集体意识,已形成为达斡尔族特有的民族传统和民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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