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南宋时期的地方秩序,宋元易代

南宋时期的地方秩序,宋元易代

时间:2022-09-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变乱时期,精英们又肩负起维护地方安全的责任。王安国对地方社会秩序的稳定与维护出力甚多,以实际行动支持了元政府在地方的统治。民间武装在元初维护地方安全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积极支持配合元政府镇压地方的反元势力,巩固新朝在江南地区的统治。动乱时期,一些精英能够出任地方,维护地方秩序,保障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树立新朝的统治威信。

一 宋元易代

至元十六年(1279年),南宋军民的抵抗最终被元军粉碎,至此,元廷完成了对大江南北的统一。王朝易代,新的统治秩序尚未稳固,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就已不断出现。一方面,战争中不可避免的烧杀劫掠行为遭到江南民众的强烈反抗,许多抵抗在宋亡后仍在进行,再者,宋元易代并没有给江南地区旧有的生产关系带来适当调整,土地兼并趋势继续发展,宋时未得到有效解决的诸多社会矛盾随着王朝鼎革而一并遗存下来。许多地方盗贼作乱,暴力横行,所谓“南土新附之初,山薮寇聚,官不能治”,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此种情况下,元廷一方面调兵镇压,同时也“委重有谋有力之家”[137]来协助维护地方秩序。变乱时期,精英们又肩负起维护地方安全的责任

婺州路东阳人王安国生于南宋官宦世家,“倜傥有志略”[138],有着创立一番事业的志愿,无奈“宋祚将倾,知有材无所可用”,只能慨叹“衰世之熊虎,孰与治世之鸾凤哉”,“闭门隐居以教子”。元朝虽统一江南,但“人心犹危疑未辑”,尽快巩固统治秩序、树立新朝权威是统治者的当务之急。但是,治理地方不能完全依靠武力压服,还是需要倚重并委托一些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士暂时代为管理。安国于是呈献计策,元帅采纳其建议并任命其为县尉,主管地方治安,安国遂得以发挥其才能,“时法令未一,安国能布威立信,以驭其民”。他配合统治者镇压了多次反元起义,经常是“诣军前告以方略,亲入贼窟,以计诱之,手缚其渠魁以献”。即便已去官还乡,仍不忘职司,当有起义发生时,安国“觇其势”,“率乡兵据要害拒之”。最终,反元力量被官府与民间武装联合镇压下去。王安国对地方社会秩序的稳定与维护出力甚多,以实际行动支持了元政府在地方的统治。

民间武装在元初维护地方安全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积极支持配合元政府镇压地方的反元势力,巩固新朝在江南地区的统治。许多士人为元军镇压反叛出谋划策,提供信息情报,如吉安路庐陵县刘子清,值“南土降附之初,有不安新政,潜谋作乱者,君不能止,则密白郡侯,先其未发而剪除之”[139]。温州路平阳州人韩浩,号玉溪处士,尤负材望。元至元二十七年,“括大盗詹老鹞与温盗林雄等合,势张甚。江浙行省参政高公兴统军讨之,闻处士名,延致军中,与之坐,问计”。韩浩献瓦解起义军之计,元将从之,“由是贼党争去逆效顺”,“兵不劳而首恶就诛”[140]。还有一些人为元军充当向导,组织乡兵武装直接参与对反元势力的打击行动。至元二十四年,“独山民夏仍二与其众用钲鼓刀槊为寇,致官军不能收”,衢州路开化县民刘彦章,时年十九,“以计诱贼入隘,贼穷就缚,以功授处州路缙云县仙都乡巡检,盗不敢入其境”[141]。江西龙泉邑西,巨寇出没,“行省官提重兵,督郡之军民官同力剿捕,地势险恶,莫敢前进”。庐陵刘子清时以“宿望而与(元军)偕行。君选精劲民丁百人,直捣巢穴,擒其渠魁,残蘖悉平,不受公赏,自以私财酬赉其众”[142]。动乱时期,一些精英能够出任地方,维护地方秩序,保障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树立新朝的统治威信。婺州路永康县吕懋,尝为宋官,“遭值江南新附,官府未立,毅然出任县事(永康知县——引者注)而弗辞。既抚定其民,使无失业,且为之捍卫,以备非常,人恃以安。及朝廷为置吏,即奉身而退,盖志在用权以全其乡井,不籍是为进取之阶也。其后大盗窃发,官军进讨,复强起之,以为向导。府君(懋子吕汲——引者注)甫逾弱冠,实预在行,身践重山密林、荒昧阻绝之境,而直探其巢穴,事平,口不言功”[143]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