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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司法局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时间:2022-03-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三五”普法1996~1999年,总结验收“二五”普法工作,在全县105个普法合格单位中,评选出优秀单位9个,良好单位89个。“三五”普法全面启动,征订普法教材17884份,发放专业法单行本2400份,举办干部培训班受训4701人,办法律宣传专栏60期,书写张贴标语2371条,散发宣传品98367份,悬挂大型宣传横幅388条,举办法制讲座5次,受教育群众10.8万人,举办法制宣传专栏及墙报15期。
法制宣传_和政县志(1986—2005)

第二节 法制宣传

一、法制宣传

为定期定点开展法制宣传,在县城设置宣传栏1处、宣传橱窗2处,在14个乡(镇)办有专用黑板报及墙报。1986~2005年,举办专栏、橱窗102期,乡(镇)黑板报、墙报219期,下发宣传材料及“法制导报”等10860份,专用法律手册1038册;在乡(镇)集贸市场出动宣传车161次;为县广电局编写法制宣传稿90份,开展讲座91次;运用电影、电视、录像放映、乡村有线广播放大站等媒介宣传242场(次);对县一中、五中、六中等中学和部分小学学生进行法制辅导。

围绕创建“无毒县”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制定“和政县司法局禁毒宣传工作计划”,编录印制禁毒宣传材料,深入各乡(镇)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禁毒通令、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禁毒通令等法律法规,使毒品危害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针对梁家寺乡属禁毒重点乡及外出人员犯罪率较高的特点,制定梁家寺乡禁毒宣传方案,印制梁家寺乡外出人员摸排表,逐门逐户进行宣传讲解,并与2456户家庭签订协议,保证其家庭成员不涉毒贩毒;坚持每年开展“6·26”禁毒宣传日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制作“毒品犯罪警示录”,广泛开展以“珍爱生命、拒绝毒品”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普法教育

(一)“一五”、“二五”普法

1986年,在县一中等单位向师生、干部职工作法制辅导5次。对县直单位和乡(镇)干部组织宪法、刑法知识统考,参加考试958人,平均成绩85.12分,合格率达90%以上。对文教系统803名教职工进行普法常识考试,平均成绩80分以上。1990年,和政被列为全州5年普法验收试点县,是年4月通过验收,被评为全州5年普法先进县。1992年,将县工商局列为全县“二五”普法试点单位,采取辅导与自学相结合方法,学习11部法律、法规,取得经验,全县推广。结合14个乡(镇)的“社教”工作进行普法教育,经验收,第一期社教的4个乡普法对象17220人,合格率达84%;第二期社教的10个乡(镇)普法对象78776人,受到普法教育的65214人。300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六法、一条例”法律知识考试,平均成绩78分。1995年,是实施“二五”普法规划的最后1年,年初对28名县级干部进行考试,并对105个行政村、企事业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单位102个,不合格3个,经过补课和重新验收,全部达到合格,受到州政府表彰。

(二)“三五”普法

1996~1999年,总结验收“二五”普法工作,在全县105个普法合格单位中,评选出优秀单位9个,良好单位89个。“三五”普法全面启动,征订普法教材17884份,发放专业法单行本2400份,举办干部培训班受训4701人,办法律宣传专栏60期,书写张贴标语2371条,散发宣传品98367份,悬挂大型宣传横幅388条,举办法制讲座5次,受教育群众10.8万人,举办法制宣传专栏及墙报15期。

(三)“四五”普法

2000年,对“三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在全县120个单位中评选出先进单位23个,合格单位92个,不合格单位5个。是年,“四五”普法启动。2000~2005年,办法制专栏135期,广播宣传298场(次),悬挂宣传横幅1078条(次),张贴标语7425条,出动宣传车526辆(次),散发宣传材料18.1万张(次),受教育群众达42.7万人(次)。2005年9月28日通过州普法小组考核验收,10月通过省普法考核组验收。

(四)社区普法

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扩大“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范围。2005年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39个,创建面达32%;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以村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宣传与农村生产、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宪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水法、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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