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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欧洲民族问题概观

时间:2022-03-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西欧历史上和当代的民族问题和民族主义的研究,现已成为社会科学中的一个热点。为方便起见,本文按国别对当代西欧民族问题进行介绍。在威尔士人的民族感情中,语言问题占有突出地位。苏格兰人民族意识与其政治历史及某些具有特色的社会文化制度有关。但苏格兰与威尔士的民族党议员很快作出反应,于3月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这一结果使两个民族党皆遭挫折,特别是苏格兰民族党在其后几年的影响急剧下降。
当代欧洲民族问题概观_纪念中国社会科学院建院三十周年学术论文集·欧洲研究所卷

当代欧洲民族问题概观

邝 杨

当代西欧民族问题的基本情况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西欧许多国家出现了引人注目的民族主浪潮,被一些研究者称之为“新民族主义”,很快就引起了西方学术界强烈的兴趣,理论探讨和经验分析的有关论著不断涌现,至今不衰。对西欧历史上和当代的民族问题和民族主义的研究,现已成为社会科学中的一个热点。为方便起见,本文按国别对当代西欧民族问题进行介绍。

(一)英国

英国民族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威尔士人的民族主义运动,苏格兰人的地区自治要求以及北爱尔兰天主教徒与新教徒的社会冲突。

在威尔士人的民族感情中,语言问题占有突出地位。威尔士语言,起源古老,属于印欧语系凯尔特语族,自公元9世纪起,即已有丰富的书面文献。据统计,1991年时,威尔士仍有50%的人口讲威尔士语,在威尔士北部和西部的农村地区,讲威尔士语的人口比例更高,有些地方达到90%左右。但1981年的人口调查表明,只有19%的人口会使用威尔士语。[1]这种变化意味着英语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和其他途径,在威尔士的社会生活中具有强烈的渗透力。这种情况被一些威尔士人认为是对威尔士本土文化的一种侵蚀与威胁。1925年威尔士的民族主义政党“威尔士民族党”(Plaid Cymru)成立之时,其宣传的一个主要奋斗目标即是保护本民族的语言,从而维护以语言为标志的民族文化身份。1932年时,该党才进一步宣称自己的目标是组成具有自治地位的自治政府。

苏格兰人由早期的凯尔特人、盎格鲁人和诺曼人融合而成。在当今的苏格兰地区,除苏格兰高地的少数人讲苏格兰盖尔语(Scottish Gaelic)外,[2]绝大多数苏格兰人长期以来都使用英语。苏格兰人民族意识与其政治历史及某些具有特色的社会文化制度有关。在政治历史方面,与威尔士不同,苏格兰从未被英格兰征服过。苏格兰王国早在9世纪中叶就已建立,1603年起始与英格兰共戴一君,直到1707年才与英格兰正式合并为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在制度方面,1707年的联合法案曾保证苏格兰继续保留苏格兰特有的法律体制、教育体制以及苏格兰长老制教会。这些制度与英格兰的相应制度是有区别的。例如,两国合并之时,苏格兰的法律体系就与英格兰的体系很不相同,只是后来才吸收了一部分英国法的内容。另外,自合并统一以来,苏格兰的民事与刑事管辖权保持独立,一直是与英国的民事和刑事管辖权分开的。[3]再如,苏格兰的长老会是民族教会,与作为英国国教的圣公会相互分立。有人曾说:“在表达出苏格兰社会之苏格兰特性的制度方面,苏格兰教会肯定算是一种这样的制度,即使不将其算做第一位的制度。”[4]威尔士人的民族主义活动具有较强烈的文化色彩,而苏格兰人则更多地表现为地区自治的呼声,早在1866年,就出现了苏格兰自治协会(Scottish Homme Rule Association),当时苏格兰自由党的一些议员也年复一年地提交种种法案,要求苏格兰自治。1934年,具有地区主义特点的“苏格兰民族党”(SNP)宣告成立。

尽管威尔士和苏格兰的民族问题很早就渗入了英国的政党政治,但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政坛上的基本气候仍主要是随着保守党与工党之间的阶级政治较量而变换。但从60年代中期起,民族主义政党的影响在英国逐渐明显。1970年,苏格兰民族党在苏格兰71个选区中的65个选区进行角逐,获得12%的选票,威尔士民族党参加竞选威尔士地区的所有席位,也获得了11.5%的选票。虽然两党皆有进展,但在下院只赢得一个民族党议员席位。到了1974年2月的大选,苏格兰民族党获得的苏格兰选票总数上升到22%,在7个选区获胜。威尔士也夺得了两个议员席位。1974年10月的选举中,苏格兰民族党得到的选票从22%上升到30%,共占有11个议员席位,威尔士民族党也增加了一席。[5]短短几年内,民族主义者已在选举(及议会)中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特别是苏格兰的情况更为突出。有的分析家认为,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两种因素的共同作用:其一是苏格兰的民族意识,苏格兰人希望苏格兰获得特别的政治地位,实现分权或甚至独立;其二是当时人们对英国传统政党的失望,和对其互相争斗状况的厌倦。[6]

由于民族主义的压力不断加大,1976年的工党提出了分权提案,准备向地方下放权力,但政府因得不到自己足够的后座议员的支持,提案最终在1977年2月被撤销。但苏格兰与威尔士的民族党议员很快作出反应,于3月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其后,政府再次为苏格兰及威尔士提出新的分权提案,1978年7月该提案终于在议会获得通过。1979年3月1日在苏格兰与威尔士两地举行公民投票表决,但结果却出人意料:在威尔士,有投票资格的人口中参加投票的人占59%,而只有五分之一的投票人赞成分权自治;在苏格兰,有权投票的人有36%未参加投票,投票者中33%表示赞成,31%反对。[7]两者皆未达到法定的40%的赞成票,故分权提案不能生效。这一结果使两个民族党皆遭挫折,特别是苏格兰民族党在其后几年的影响急剧下降。1983年的大选中,该党仅获得苏格兰选票的11.7%,[8]直到1987年的选举中,苏格兰民族党也未能振作起来,只能获得苏格兰选票总数的14%。[9]

与苏格兰相比,威尔士的民族主义运动更具有多样化的形式,不仅体现在政党政治中,还明显表现在其他一些活动方面。例如,在19世纪后期,威尔士民族主义者的一个活动焦点是宗教问题,也即反对宗教上的国教化,要求取消威尔士地区的英国国教机构。经过长期斗争,取消提案终于在1914年由英国议会通过。威尔士北部和西部讲威尔士语的好斗的不从国教派(Nonconformists),[10]曾是威尔士民族主义的坚强支柱。另外,与苏格兰不同,威尔士人的民族主义情绪有时还演变为比较激烈的直接行动,以此施加政治压力。例如,20世纪70年代,一些试图保卫威尔士文化与语言的民族主义组织,采取过绝食抗议和破坏英语广播设施等对抗手段。有500多名“威尔士语言协会”的成员曾因过激行为而一度入狱。[11]但总的说来,人们对试图用暴力行动来解决问题的方式普遍持反对态度。

关于北爱尔兰问题,本文不拟在此详细评述其的来龙去脉,只对与宗教冲突有关的民族背景问题加以简略介绍。[12]

爱尔兰岛上的居民,在古代时期为凯尔特人,其后又有一些入侵的北欧人和诺曼人定居下来。从17世纪起,大批苏格兰人和英格兰人从不列颠本土涌入爱尔兰,进行大规模移民。在今日的北爱尔兰,苏格兰人及英格兰人的后裔大多数信奉天主教。新教徒多主张与不列颠联合,而天主教徒中则多数主张与爱尔兰共和国统一。1968年的一项民意调查表明:北爱尔兰的天主教徒倾向于把自己视为爱尔兰人(只有15%的人说自己是英国人),而新教徒则倾向于将自己视为英国人或爱尔兰人(只有20%的人说自己是爱尔兰人)。[13]从这样的认同态度的差异上,可以清楚地看出,北爱尔兰天主教徒与新教徒这两个社会群体的分异,是与民族因素有关联的。

当然,在北爱尔兰的冲突中,缠结在一起的不仅有信仰及民族认同上的差别,还有社会经济方面的差异。例如,1978年的一项统计指出:有17.8%的新教徒在从事有高薪收入的专业性或管理性职业,而天主教徒只有10.5%。产业工人的失业率在新教徒中为7%,而在天主教徒中却为14%。在农村,新教徒一般说来比天主教徒拥有较为优良的土地。在警察人员构成中,新教徒占绝大多数。1969年时,在司法系统供职的律师,9/10为新教徒。[14]从这些资料中,可以看到北爱尔兰问题中的另一种裂痕。

(二)西班牙

西班牙境内的3个主要少数民族为巴斯克人(Basques)、加泰隆人(Catalans)与加里西亚人(Galicians)。20世纪60年代初,其人口数量分别为88万、630万和315万。[15]

从11世纪起,许多地点上的巴斯克族人被陆续授以“集体性贵族”(hidalguia Colectiva)的荣誉称号,而不论其成员属于何种社会阶层及从事何种职业。其理由是,巴斯克地区在摩尔人统治西班牙的7个世纪中从未被占领过,保持了血统上的纯洁性,并在西方文明抗击穆斯林世界的事业中起过前哨作用。另外,这也是出于一种政治和军事上的考虑,因巴斯克地区毗邻法国,有着不可轻视的战略防卫地位,故在15世纪后期和16世纪前期,许多地点的巴斯克族人获得这种称号,其时正值西班牙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时代。有些研究者认为,历史上的这种集体身份,对于巴斯克人关于自己民族特性的意识的形成与加强,起了重要作用。[16]

巴斯克民族主义运动的兴起,是在19世纪末期。19世纪时,巴斯克地区迅速工业化,成为西班牙的发达地区,社会经济状况发生了深刻变革。此时巴斯克传统社会受到的现代化冲击,以及对西班牙中央集权主义的反感,是触发巴斯克民族主义的主要因素。[17]1895年,“巴斯克民族主义党”(Partido Nacionalista Vasco,PNV)成立,该党纲领中具有改良主义倾向的温和派的目标,是使巴斯克地区获得自治地位并谋求更好的经济发展利益。而由持极端宗教传统和强烈反对西班牙王室正统主义的民族主义者所组成的激进派,其目标则是建立一个独立的和宗教性的巴斯克国家(巴斯克人虔信天主教,尤其是农村人口)。20世纪初,又有许多民族主义组织出现,[18]巴斯克的民族主义势力不断壮大。1936年,巴斯克民族主义党获得了巴斯克地区选票的1/3。同年10月,为争取巴斯克人的支持,当时的西班牙共和政府答应巴斯克地区自治和组建自己的地区政府。尽管巴斯克民族主义运动的意识形态与西班牙内战时期共和政府的社会主义倾向并不吻合,甚至互相抵触,但大量的巴斯克人仍然英勇地投入了反佛朗哥的斗争,大批战士阵亡。内战结束后,佛朗哥政府进行了残酷报复,监禁和杀害许多巴斯克人,还有不少人被迫流亡国外。

20世纪50年代,虽然遭受当局高压政治的控制,但民族主义的情绪在巴斯克地区并未衰退。1959年,一批激进的巴斯克民族主义者正式建立了一个名为“巴斯克与自由”(Euskadi ta Askatasuna,ETA),简称“埃塔”的地下组织。在随后的年代中,“埃塔”试图将民族解放与社会解放合为一役,选择武装斗争的道路,但其主要手段是进行频繁的暗杀活动和其他暴力活动。“埃塔”由于持久的激烈行为而成为一个闻名世界的恐怖组织。[19]在佛朗哥统治时期,“埃塔”的行动方式尚能获得许多巴斯克人的同情和支持。

西班牙的加泰隆人主要分布在西班牙东北部的加泰罗尼亚地区,该地区与巴斯克地区同属西班牙经济最发达地带。加泰隆人所使用的语言与法国南部的奥克语和西班牙语有密切关系。加泰隆语有丰富的书面文献,公元12世纪时成为伊比利亚半岛上的阿拉贡王国的官方语言。13~14世纪期间,加泰罗尼亚凭借其实力与濒海的优越地理位置,垄断了西地中海的贸易,至今意大利撒丁岛上一些地方仍在使用加泰隆语,就是当年海上扩张留下来的一种例证。

加泰隆人有着长期的地方自治传统。中世纪时的阿拉贡王国是由几个几乎独立的小王国组成的,而加泰隆人的巴塞罗那王国便是其中之一。这种自治地位即使在16世纪初阿拉贡王国与卡斯提尔王国联合成为西班牙王国以后也未受太大影响,只是到了18世纪初期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时才受到了抑制。[20]

加泰隆人的民族主义运动在19世纪末期出现时,还只是一种由知识界发起的文化与文学方面的运动,以此来强调对于自己民族文化特性的感情。后来,加泰隆民族主义中政治力量的加强,有的学者认为是和一场经济利益上的冲突与要求有关。[21]由于西班牙丧失了古巴和其他殖民地,出口市场减小,经济发达的加泰罗尼亚相应地受到不利影响,一些资产者因而对民族主义也敏感起来,逐渐意识到加泰罗尼亚的利益需要国家的保护性关税及有保障的市场等,这就意味着要与马德里的政府进行谈判。这样,由一些知识分子发动起来的加泰隆民族主义就与城市工业集团挂起钩来,从而获得了强大的财政和组织资源。加泰隆人争取民族自治的斗争在西班牙第二共和国时期达到高潮。1931年加泰隆共和国宣告成立,1932年加泰罗尼亚自治地位由法律确定下来,并在以后的西班牙内战中起着抗击佛朗哥的重要作用。加泰罗尼亚自治政权虽然后来被佛朗哥政府所摧毁,但加泰隆人的民族主义情绪却没有因此而消失。

西班牙第三个主要少数民族加里西亚人,分布在西北部的加里西亚地区,该地区与葡萄牙接壤。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加里西亚语实际上是一种与葡萄牙语非常接近的方言。加里西亚人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与文学,经济上比较落后。其民族主义的表现与巴斯克人和加泰隆人比,显得较弱,在佛朗哥去世以前,主要是一些知识分子和专业人员圈子中的呼声,而且多半围绕着保护加里西亚语的问题来进行。[22]

1975年佛朗哥的死亡,标志着独裁时代的结束,西班牙的政治生活发生了重大转折,开始进入了民主化的轨道。从民族问题的视角来看,最重要的变化是地区自治的普遍实施。加泰罗尼亚地区首先在1977年9月建立了自治政权,接着巴斯克地区和加里西亚地区也获得了自治地位。西班矛实行民族自治并非单纯出于民族问题的考虑,也是为了在西班牙实施全面的地方分权,当时西班牙的其他地区也都先后实行了自治。

1975年以后,巴斯克和加泰罗尼亚地区的民族主义政党与组织都很活跃,尤其是前者。从1986年的选举结果来看,巴斯克的民族主义势力仍然很旺盛:中间偏右的巴斯克民族主义党获得了该地区选票的28%,“左倾”的民族主义政党“巴斯克左翼”与更左的“赫里·巴塔桑纳”(HB)分别获得9.1%和17.8%的选票,三者共占54.9%。在加泰罗尼亚,两个具有民族主义倾向的政党(CiU和ERC)于1986年的选举中分别获得本地区选票的32.2%和27%,共计34.9%。[23]在西班牙走向民主化的进程中,极左恐怖组织“埃塔”仍不愿返回正常的政治生活,继续执行暴力策略。在1974~1984年的10年里,该组织已经暗杀了约600人,受害者包括各阶层各不同地位的人,其中有一部分是政界要员。[24]在民主化后的西班牙,“埃塔”的恐怖行径已招致社会的普遍反对。近年来,“埃塔”也受到了政府的有力打击,其活动的范围和次数均已大为减少。

(三)法国

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时,法国少数民族的民族主义活动呈现出活跃的态势,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加泰隆人(法国说加泰隆语的人约16万,居住在法国的加泰罗尼亚地区,该地区是在1689年根据比利牛斯条约并入法国的)、佛来芒人(说佛来芒语,约27万人,居住在法国北部的佛来德地区)和阿尔萨斯人(说德语方言,约150万人)的民族主义倾向主要体现为民族语言和文化方面的保护活动,一般较为平和。[25]而巴斯克人,科西嘉人和布列通人的民族主义运动,却采取了激烈的行动方式。

法国境内的巴斯克族人数不多,据80年代的统计,讲巴斯克语的人仅16.5万。[26]法国的巴斯克地区是在1589年并入法兰西王国的。该地区与工业发达的西班牙巴斯克地区不同,主要是一个农业地区。50年代初,波尔多大学的巴斯克族学生成立了“巴斯克学生协会”(Enbata),该团体对正在瓦解的巴斯克传统农民社会抱有怀旧之情,其活动最初主要是保护巴斯克的文化和民间文学。1963年,这个团体转变为一个政治党团。到了20世纪60年代后期,该组织呈现出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和左倾思想,对暂居在法国边境一侧的西班牙“埃塔”避难者深表同情,并与之有频繁的接触。但巴斯克学生协会并未在民众中扎下根来,在其影响最大的1967年,该组织在选举中只获得很少的支持,在选举成绩最好的选区中的得票率也仅为9.01%。[27]现在,该组织已经衰弱。另一方面,由极端的巴斯克分离主义者所进行的暴力活动曾一度引人注目。从1975年4月至1979年1月,法国的巴斯克地区发生了53起暴力事件,其中包括用炸弹袭击警察局和旅游办公机构等。[28]但巴斯克地区的暴力活动与科西嘉地区及布列塔尼地区的暴力活动相比,程度较轻。

科西嘉岛是在1769年并入法国版图的,岛上现约有30万科西嘉族人(Corsicans)。当地土著居民使用的方言,与意大利托斯卡尼地区使用的一种意大利语方言很接近,但大多数科西嘉人并不认为自己是意大利人。与法国大陆战后的经济发展相比,科西嘉地区的经济一直很落后。50年代后期,科西嘉人的自治意识开始萌发。当时开展自治运动的人认为,科西嘉被法国当做“殖民地”来对待,来自大陆的企业在进行“殖民剥削”,而且认为岛上的行政当局对科西嘉人漠不关心。[29]这些看法在发生了以下事件后有所加强:阿尔及利亚独立后,约有17000名法国人从阿尔及利亚迁来该岛,政府向这些移民提供贷款以购买岛上尚未开垦的平原土地,并且贷款利率比向本地人提供的贷款利率要低。这一形势使当地人处于不利地位,不满情绪开始上升。

从20世纪60年代起,各种各样的地区自治运动组织与更为激进的民族主义组织相继出现。[30]其中,60年代成立的“保卫科西嘉利益研究委员会”(CEDIC)持地区自治主义观点。1963年成立的“科西嘉地区主义阵线”(FRC)更为激进,该组织1971年出版的一本文集认为,科西嘉问题是由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造成的。该组织于1973年转变为“科西嘉人民党”(PPC),制定了激进的自治纲领。上述两组织代表了科西嘉左翼青年知识分子的看法。“科西嘉人民联盟”(UPC)也持自治观点,但主要是代表科西嘉的下层与中等阶级的看法,其领导者多为医生、律师、教师等。虽然科西嘉人民联盟同意科西嘉地区主义阵线关于“科西嘉是殖民地”的说法,但不同意其社会主义倾向。1976年成立的“科西嘉民族解放阵线”(FLNC)是由一些武装组织合并而成的,其态度最为激进,宣称要争取科西嘉的彻底独立,其行动方式也异常激烈。起初,该组织的传统做法是用爆炸方式攻击建筑物,但避免伤人。但是在80年代初却一度把攻击目标转向从大陆来的移民和在科西嘉工作的法国本土人员,使一些人遭到伤亡。有的研究者认为,该组织虽然在思想观点上抨击“殖民”,而由于其具体活动主要是种族主义与仇外情绪的表现,故更具有极右特点。[31]该组织频繁进行暴力活动。1982年一年中,科西嘉岛上发生了约800起爆炸事件。另一个名为“民族咨询委员会”(CCN)的组织,也持分离主义观点,并公开宣称暴力方式是正确的。

1982年,密特朗政府上台之后,颁布了一项地方分权计划,这项计划以立法形式确定下来,其中包括给科西嘉以自治的特殊地位,准予成立科西嘉议会和向该议会负责的自治行政机关。有的评论者认为,法国中央政府此项举动的意图,是“希望这种新的结构改革能冲散好斗的分离主义者的要求和终止正在上涨的暴力浪潮”。[32]

布列通族(Bretons)现约有11.5万人,[33]居住在法国西北部的布列塔尼半岛上。布列通人是古代不列颠凯尔特人的后裔。这些凯尔特人在公元5至6世纪时为躲避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入侵,渡海来到布列塔尼地区,从此定居下来。1491年,布列塔尼女大公安妮与法国国王查理十三结婚,1532年布列塔尼通过协议正式并入法国。布列通人所使用的布列通语和苏格兰盖尔语同属印欧语系的凯尔特语族。布列塔尼文学有比较悠久的历史,在17世纪时,已出版布列通语的宗教散文与诗歌。直到20世纪,在诗歌、散文和戏剧领域,一些作者人保持着布列塔尼文学旺盛的生命力。

在20世纪30年代时,就有一些布列塔尼自治主义组织在积极开展活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一些分离主义分子曾与纳粹合作,试图借助德国的力量来建立一个独立的布列塔尼国家。

“二战”后,法国许多地区的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但布列塔尼却相对落后,而同时其传统社会又受到现代因素的强烈冲击,因此该地区的地区主义和民族主义运动也发展较快。布列塔尼的民族主义运动有两个主要方向,一个是文化性的,另一个是政治性的。前者的活动集中在保护本民族的文化及语言上。[34]在政治方面,出现了不少民族主义组织。[35]1957年,由一些青年知识分子和文化活动者组成了一个具有鲜明的自治主义立场的组织“布列塔尼组织运动”(MOB),该组织倡导以政治化方式来解决布列塔尼问题,其长远目标是最终达到独立。由于该组织政治态度不明朗,既不赞成资本主义,也不赞成社会主义,使一些具有“左倾”思想的成员退出,于1963年组成“布列塔尼民主联盟”(UDB)。该联盟认为,布列塔尼同法国的关系是“殖民地与帝国主义国家”的关系,但并不赞成分离主义的思想。它的策略是与法国的左翼政党合作,参加大选。布列塔尼组织运动中的右翼成员也组建了一个名为“欧洲联邦与布列塔尼民族”的政党,但到了20世纪80年代时已基本上退出政治舞台。布列塔尼民族主义运动的主要代表仍是布列塔尼民主联盟。布列塔尼的分离主义者于1966年组成了自己的武装力量,即“布列塔尼共和军”,向一些被视为“法国占领”象征的地方发动袭击,攻击目标包括军营和政府大楼等,但避免伤害个人。1972年,法国政府曾对恐怖分子进行了一系列的搜捕。20世纪80年代时,民族主义的武装活动在布列塔尼基本绝迹。

(四)意大利

在意大利的少数民族问题中,南蒂罗尔(也称特兰提诺—上阿迪杰)地区说德语的奥地利族人的问题是比较引人注目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战败国奥地利将居住有部分意大利人的南蒂罗尔地区割让给意大利。当时,该地区内尚居住有25万奥地利族人,也被一并划归意大利管辖。[36]第二次世界大战轮到意大利成为战败国,1946年时大约有16万南蒂罗尔的奥地利族居民发起请愿活动,希望他们所在的地区能返归奥地利。[37]意大利只是在和约上答应给予南蒂罗尔整个地区以自治,但这一地区内的意大利人在人口数量上是多数,为2/3,占上风。此后,受到挫折的奥地利族人的自治主义分子一直在活动,甚至有些人采取过恐怖手段。奥地利政府也一再为南蒂罗尔的奥地利族人的利益长期呼吁,联合国组织也曾出面进行干预。终于在1969年,南蒂罗尔地区的波尔察诺区域(1971年时该区域内有奥地利族人26万,意大利人约14万[38])获得半自治的权利,德语享有与意大利语平等的地位,采取了保护德语教育和德语广播的措施。

(五)瑞士

瑞士联邦的居民中,有4个以语言特点相区分的民族群体,其占全国人口的比例分别如下:德语为65.0%,法语为18.4%,意大利语9.8%,罗曼什语0.8%(1980年)。[39]本世纪60年代时,瑞士有19个“州”(caton)和6个“半州”(half—caton),从州人口的民族构成比例来看,其中有一个三语州(格里松斯:德语56.6%,罗曼什语26.1%,意大利语16.1%),3个双语州(弗里堡:法语63.4%,德语34.0%;瓦莱:法语61.7%;伯尔尼:德语80.5%,法语14.4%),一个意大利语州(提契诺:88.2%),3个法语州(沃州:79.2%,纳沙泰尔:78.3%,日内瓦:70.0%),[40]其余11个州和6个半州为德语州。

瑞士于1291年由中部山区3个说德语的森林州奠定联邦基础,其后,别的州陆续加入进去,例如:瓦莱州(1476年),弗里堡州(1481年),格里松斯州(1497年),提契诺州(1516年)。[41]虽然瑞士在民族成分上兼收并蓄,数百年来在其内部却未产生过什么重大的民族冲突。但在1979年1月,一个名为“汝拉”(Jura)的新州诞生了,该州的出现即与民族问题有关。

处于瑞士西北部的汝拉地区,是在反拿破仑战争后举行的维也纳会议上被决定并入伯尔尼州的。当时伯尔尼州内的一块地区独立出来组成了一个新的州:作为补偿,伯尔尼在1815年获得了此时尚无明确归属的汝拉。汝拉地区的大多数人说法语,除了南部一小块地带外,居民多数信天主教,因此从一开始就对并入德语和新教占优势的伯尔尼有所反对,分离情绪就此滋生。

1947年,出现了一桩因汝拉人由于语言背景而在州政府任职方面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事,汝拉问题公开化了,并迅速激起许多汝拉居民的不满。尽管州当局事后答应采纳汝拉民众领袖提出的一些要求,例如承认汝拉旗帜为该地区的官方旗帜,在州内阁中为汝拉人保留两个席位等,但其他一些要求被拒绝了,例如建立州议会的第二院和该院半数席位归汝拉居民。于是一些好斗的分离主义者拒绝再在伯尔尼州内进行协商,并成立了一个名为“汝拉联盟”(Rassemblement.Jurassien)的分离运动组织。此后的年代里,虽然州当局进行了一些协调努力,但分离主义者一直积极活动。[42]有些激进分子甚至采取爆破公共设施和焚烧庄稼等手段,但不以人身为攻击目标。[43]

瑞士是一个具有古老城邦式民主传统的国家,其解决汝拉问题的方式值得在此略加叙述。由于汝拉地区的分离呼声一直不断,伯尔尼州当局最后决定于1974年6月就汝拉的去向在该地区举行公民投票,表决结果是赞成分离者获得微弱多数。1975年5月,在不愿留在未来的汝拉州内的劳芬小区(该地居民使用德语)举行公民投票,就四种去向(该区乍为伯尔尼州在汝拉地区的一块飞地,或归属邻近的巴塞尔城州或巴塞尔乡州,或加入索洛图恩州)作出选择,投票结果是劳芬小区选择了巴塞尔乡州。另外,在汝拉州与伯尔尼州新划定的边界上的一些居民社区里也举行了公民投票,分别征求各社区的归属意见。1977年,汝拉州制定了本州宪法。后来,又由瑞士全国公民投票就是否接受汝拉州为瑞士联邦成员一事进行投票表决,结果是赞成。在经过一系列的民主政治程序之后,瑞士汝拉州终于在1979年1月1日正式成立。

(六)丹麦

丹麦的法罗族人(Faroes)居住在法罗群岛,人口总数仅4万左右。[44]法罗人是古代挪威维金人的后裔,其语言是属印欧语系日耳曼语族的西斯堪的那维亚语支的法罗语,与冰岛语关系密切。19世纪时,法罗人的口头文学曾成为其近代民族主义的一种基础。1846年,民俗学家V.U.哈梅尔斯海姆创拟了法罗书面语形式,到1912年时这种书面语已在学校和教会里正式使用。[45]

“二战”期间,当德军占领丹麦后,英军进驻冰岛和法罗群岛,这激起了法罗人的自治要求,群岛上的居民因而获得了一个建立自己政府的机会。战后,冰岛获得独立,而该群岛仍归返丹麦,但享有较多的自治权,除了有自己的议会外,还有自己的旗帜,并铸造自己的钱币和发行自己的邮票。但法罗人仍对自己的民族文化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而不满,例如,直到1975年他们才赢得了用本民族语言来对中学毕业生进行考试的权利。由于认为自己的渔业利益未受到丹麦的适当保护,法罗议会于1976年扬言要脱离丹麦而独立。[46]法罗人还要求在北欧国家理事会中享有自己直接派出代表的权利,并且提出,当理事会在哥本哈根开会时,应在其他国家的国旗旁悬挂他们自己的旗帜。这个民族虽小,但其民族自决意识之强,于此可见一斑。

(七)荷兰

荷兰最主要的少数民族是弗里西亚人(Frians),现有40多万人,居住在荷兰北部海岸地带的弗里斯兰地区和弗里西亚群岛。弗里西亚族是古日耳曼人的一支,史前时代即迁至上述地区,赶走凯尔特人而定居下来。公元1~5世纪时臣属于罗马,后为查理曼大帝所征服,并皈依基督教。16世纪时,这些居民成为荷兰共和国的国民。弗里西亚人所使用的弗里西亚语属印欧语系日耳曼语族西支,与英语比较接近。

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弗里斯兰地区的城市化过程,使城市人口由原来的30%上升到50%,许多弗里西亚人从农村移往城市,为了谋生之计,他们不得不改用占有社会优势的荷兰语。[47]而在另一方面,由于大批荷兰族的中上层阶级移往弗里斯兰乡村,也加速了本地语言上的荷兰语化。虽然弗里西亚语在荷兰被承认为官方语言,可以在学校教育和法庭事务等方面正式使用,但因实际社会生活领域中荷兰语化的趋势逐渐加强,弗里西亚语不断衰落。这自然引起了弗里西亚人对本民族文化的忧虑。另外,由于流入弗里斯兰地区的非弗里西亚人大量占据优越的地位,也导致弗里西亚人的不满。

弗里西亚人一向对自己悠久的民族历史怀有自豪感,早在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陀的《编年史》中就写道:“在日耳曼人中,弗里西亚人这一名称是令人荣耀的。”[48]为了保持自己民族的文化特性和争取更好的社会经济前途,弗里西亚人的自治意识不断加强,以至喊出了“弗里西亚人与自由”这样的民族主义口号,并在70年代成立了一个称为“弗里西亚民族党”的地区性政党。

(八)比利时

在西欧的民族问题中,比利时的佛兰芒人和瓦隆人问题可属最值得关注之列。佛兰芒人(Flemings)和瓦隆人(Walloons)是比利时的两个主要民族,其人口数量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分别为550万和300万。[49]前者使用的佛兰芒语是一种荷兰语方言,属于印欧语系日耳曼语族,后者使用的语言为法语,属于印欧语系罗曼语族。比利时北部佛兰芒人与南部的瓦隆人之间的语言地理分界线由来已久。这条东西向的分界线在古代时原为一片森林地带,公元3~4世纪时,日耳曼的法兰克人在迁徙浪潮中抵达这一地带的北面,公元5世纪罗马边防军撤离后,一部分法兰克人越过这一地带继续南侵。北部的法兰克人保持了日耳曼语言(以后演变为荷兰语及佛兰芒语),而南移的法兰克人则选择了在文化上占优势的已罗马化了的高卢人语言(以后演变为法语)。

佛兰芒人与瓦隆人的民族矛盾,在语言问题上体现得最为明显。1830年,信奉天主教的比利时人民从流行新教的荷兰独立出来,组成了自己的国家。1830年颁布的宪法尊重使用语言的自由,但当时的法律与法令是用法文发布的,虽然也有荷兰文的译本,而具有法律有效性的却是法文本。[50]法语的社会优势表现在很多方面,不仅在立法和司法领域,还在中学和大学教育以及军队中,都把法语作为正式语言,而荷兰语在公共生活中仅被使用于小学教育、地方行政和乡村教会事务。[51]另外,行政管理和其他一些专门职务,也多被讲法语者所占据。佛兰芒人从19世纪30年代起,就开始了称之为“佛兰芒运动”的民族主义运动,要求获得文化与政治上的实际平等地位。随着佛兰芒人口迅速增长(19世纪中叶超过了全国人口的50%)和斗争力量的加强,佛兰芒运动取得了不少成果。最初的一个重大成果即是荷兰语在1888年被宣布为比利时的官方语言之一。

20世纪30年代以前,荷兰语在行政、教育和军队等领域中的正式使用上有较大的进展,而且这些改进是通过法律形式来确定的。[52]30年代初,根据语言分布划分出了佛兰德(佛兰芒人的居住地区)和瓦隆这两个语言区的疆界,正式规定这两个地区可以在所有的行政和教育事务上只使用各自的语言。在佛兰德境内的首都布鲁塞尔地区,被指定为双语区,儿童可按父亲决定的“母语”来接受教育,并且以每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结果为基础来定布鲁塞尔的边界。佛兰芒人的不满情绪也因此而明显缓和。但后来的事情表明布鲁塞尔问题并非是一个容易解决的问题。

“二战”后的第一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出布鲁塞尔的法语扩张倾向,法语的影响正在不断从布鲁塞尔向四周佛兰芒人的乡村渗透,而且,由于讲法语者在布鲁塞尔占绝大多数,使法语具有优势,布鲁塞尔的许多佛兰芒族父亲也将法语指定为子女的母语。这一形势使佛兰芒运动分子采取了激进态度,鼓吹只有联邦制才是保护佛兰芒语言和文化的唯一途径。

1962~1963年时,迫于佛兰芒运动的压力,政府又立法重新规定,居住在布鲁塞尔的儿童,应按父亲的原籍地区的语言来接受教育。该立法还为布鲁塞尔划出了永久性的语言边界限。1962~1963年的法律却让布鲁塞尔人感到压抑,认为自己的个人权利受到了侵犯,他们也组织起来保护自己,以对抗佛兰芒人的民族主义。数年之后,有关儿童教育语言的硬性规定终于被撤销。

瓦隆地区的人们也非常不满,认为这样的法律是佛兰芒人为了自身利益而控制中央政府的一个证据。瓦隆人的民族主义实际上有更深的原因。有的研究者指出:瓦隆地区因其旧式的重工业部门的衰落,以往在经济上的领先地位现在消失了,佛兰德地区却从新兴工业以及进步的农业而受益,两个地区之间存在着经济对抗问题,另外,佛兰芒人还反对从繁荣的佛兰德地区抽出经济财富去补贴瓦隆地区那些缺乏活力的工业。[53]

佛兰芒人、瓦隆人和讲法语的布鲁塞尔居民各有各的不满,于是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正如一位作者的风趣之言,比利时成为“由一个受压抑的多数民族和两个受压抑的少数民族所构成的奇特三角形”。[54]

比利时的民族问题对政党政治也形成了强烈的冲击。1953年在佛兰芒地区产生了民族主义政党“人民联盟”(Volksunie),1964年成立的“布鲁塞尔法语民主阵线”(FDF)和1967年成立的“瓦隆联盟”(RW)也是具有明显的民族主义倾向的政党。最为有趣的是,比利时不仅出现了民族主义的地区性政党,连那些全国性政党从20世纪60年代末期以后也感染上了民族主义色彩。基督教社会党、自由党和社会党都因民族问题而分化为不同派别。[55]

民族问题的长期困扰,终于使比利时从以往的语言对立走向宪法改革。1970年的比利时宪法修正案,迈出了新的一步。该法第3(b)条规定:比利时由4个语言区组成,即法语区、荷兰语区、首都布鲁塞尔双语区以及德语区,非经议会特定程序通过,这些语言区的界域不得改动。德语区是比利时东部靠近德国的两个很小的区域。该法第3(c)条又规定:比利时由3种社区组成,即法语社区、荷兰社区和德语社区,这些社区享有宪法或其他有关立法所赋予的有关权力。这些权力当时主要是指处理文化教育方面事务的权力。[56]这些条款基本上满足了各民族的文化自治要求。值得注意的是,第107(d)条规定:比利时由3个地区组成,布鲁塞尔区、佛兰德区和瓦隆区(德语区属瓦隆区),每一个地区将有权建立由选举产生的代表所组成的地区权力机构。[57]从形式上看,这是一种地区政治自治的先声,但实际上迟迟未加落实。

1980年,再次修改宪法完成,于是开始步入宪法改革的第二阶段。1980年的修正案正式确定建立比利时各语言社区和地区的代议机构,允许讲荷兰语和法语的人民建立各自的社区委员会,以及允许佛兰德和瓦隆建立地区委员会。这两种委员会都有权对属于其权限内的事务颁布法令。社区委员会除了负责文化事务外,还包括处理医疗卫生与社会服务等事项[58]地区委员会主要负责经济事务。[59]

从1987年起,宪法改革又跨入了第三阶段,国王与议会宣布,要进一步修改宪法,对今后中央政府、社区及地区的权限范围在宪法上作出更为明确的界定,社区与地区的自治权力(如财政权等)将有所扩大。

不少西方学者认为,从比利时战后能解决民族问题的进程来看,比利时现在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单一制国家,正朝着联邦制的方向推进。

目前东欧民族问题中值得注意的几点

1989年东欧剧变之前,东欧国家内部未呈现强烈的民族主义运动,但民族问题和民族主义情绪的广泛存在,确是事实。本文在此只十分简略地提出几个值得注意的方面,供观察目前东欧国家的民族问题时作一些参考。

(一)匈牙利

在东欧,就主体民族所占国家人口比例而言,匈牙利属于民族整一性程度非常高的国家,马扎尔人(即狭义的匈牙利族人)占人口总数的98.6%(1978年),而人口比例占第二位的德意志族人只有3万多人(0.3%)。[60]由此看来,匈牙利国内不会出现重大的民族问题。但应加以注意的一个现象是,有相当多的匈牙利族人居住在匈牙利的周边国家内:在捷克斯洛伐克有58万,占该国人口总数的3.8%(1980年),[61]其中绝大部分居住在斯洛伐克地区的南部边境地带,在南斯拉夫的伏伊伏丁那自治省有40多万,占该地区人口的四分之一左右;[62]在罗马尼亚最多,约190万,占该国人口总数的8.5%(1980年),[63]其中约有一半与罗马尼亚族人混居在罗马尼亚的西部边境地带,另一半集中居住在特兰士瓦尼亚地区的东北部。[64]居住在特兰士瓦尼亚地区的匈牙利族人也被称为斯塞克尔人(Szekels),其祖先原为讲乌拉尔—阿尔泰语诸部族中的一支,来这里定居的时间晚于马扎尔人,以后逐渐被同化为匈牙利族人。

(二)保加利亚

保加利亚由于在历史上曾长期处于奥斯曼帝国的统治之下,至今在其境内仍居住有较多的土耳其族人。20世纪80年代,保加利亚政府当局出动军警强迫约占全国人口总数10%的120万土族人改名换姓,采用保加利亚人的姓名,实际上是想阻止他们信仰伊斯兰教。1984年时,“改名换姓”发展为一场全国性运动,一些拒绝合作的土族人被当场处死或送进监狱。另外,绝大多数清真寺被关闭或毁坏。根据新规定,在公共场合说土耳其语的人要被处以罚款。1989年又再次掀起反土族人运动,仅在6月和7月,就有31万土族人从保加利亚逃往土耳其。在整个80年代,将近50万土族人离开了保加利亚。[65]现在剩下来的土耳其族人的社会地位已有所改善,但保加利亚族人与土耳其族人今后怎样相处,仍有待观察。

(三)阿尔巴尼亚

阿尔巴尼亚族人分为两支,一支为居住在阿尔巴尼亚南部的托斯克人(Tosks),另一支为居住在阿尔巴尼亚北部和南斯拉夫科索沃地区的古格人(Gheges)。两者使用的语言皆属于印欧语系色雷斯—伊里安语族中的阿尔巴尼亚语,其区别只在方言上,但很接近。在南斯拉夫的阿尔巴尼亚族人数众多,占南斯拉夫人口总数的7.7%,近180万(1981年),[66]约相当于阿尔巴尼亚总人口的60%。据最近报道,南斯拉夫的阿尔巴尼亚族人中出现了民族主义的分离呼声,并且这一呼声得到了阿尔巴尼亚当局的响应,1991年9月28日,阿尔巴尼亚政府发表声明支持科索沃成为独立主权国家。

(四)摩尔多瓦

1991年8月27日,苏联的摩尔多瓦共和国(原名为摩尔达维亚苏维埃共和国)宣布独立,其境内人口的64.5%为摩尔达维亚族人。从族源上来说,摩族人实际上是罗马尼亚族人。该族人现在所居住的比萨拉比亚地区,在历史上曾是罗马尼亚摩尔多瓦公国的一部分,1812年被俄国吞并,1918年归还罗马尼亚,1940年又被并入苏联。[67]由于摩尔达维亚族人与罗马尼亚人有着亲密的族缘关系,加之摩尔多瓦共和国现在具有独立地位,因此,该共和国与罗马尼亚今后的相应关系,值得重视。

(五)捷克和斯洛伐克

“二战”以前,捷克斯洛伐克境内的非捷克—斯洛伐克族约占总人口的35%,[68]战后,由于大规模驱逐德意志族人,以及居住有许多乌克兰人的鲁西尼亚地区割让给苏联,因而人口上的民族构成远较战前单纯。现捷克族人占总人口的64.3%,斯洛伐克族人占30.5%(1980年)。[69]捷克语和斯洛伐克语是同属西斯拉夫语支的语言。除了斯洛伐克最东部的方言对于捷克人在理解上有些小困难外,斯洛伐克语和捷克语的所有方言都能互相对话,无明显的语言界限,因此语言并非是捷克人与斯洛伐克人相互区别的重要标志。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个民族在历史发展上的差异。

这两个语言上近缘的民族在历史上有过长期的政治分离的经历。公元9世纪时,斯洛伐克地区曾并入由捷克人建立的大摩拉维亚王国。公元906年,该王国为马扎尔人所破,斯洛伐克成为匈牙利王室领地,以后长时期受马扎尔人统治。10世纪初,捷克人建立的另一个王国——波希米亚国在波希米亚地区兴盛起来,随后兼并了摩拉维亚地区,从此捷克人的这两块地区就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捷克的民族文化也逐渐发展起来,例如,捷克书面语早在13世纪就已成形(斯洛伐克书面语的成熟则迟至19世纪中叶)。[70]1526年,波希米亚王国与匈牙利王国一起归属哈布斯堡王朝。1867年奥匈二元帝国成立后,斯洛伐克地区又重受马扎尔人的直接统治。捷克族和斯洛伐克族的这种不同步的历史经历,对各自的社会文化特点留下了深刻的烙印。总的来说,在文化及思想意识上,捷克人比斯洛伐克人更接近西方文化。在经济方面,捷克地区也比斯洛伐克地区发达,前者在19世纪末时即已基本工业化,城市化水平较高,而斯洛伐克在20世纪中叶时仍主要是农村社会。

当这两个民族于1918年一起创建了共同的国家之后,由于捷克人的教育水准与工业化水平皆占优势,捷克民族处于主导民族地位,两者的伙伴关系中隐伏着矛盾。1939年纳粹德国入侵,捷克就此沦陷,处于卑屈境地,而斯洛伐克则单独成立了一个依附德国的“卫星国”。当时,约有30万具有竞争潜力的捷克专业人员被赶出斯洛伐克。[71]“二战”后,两个民族的伙伴关系重新开始,但斯洛伐克人一直具有较强的民族自治意识,以致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一些斯洛伐克共产党的领导人被打成“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分子”,受到长期监禁。1968年,在“布拉格之春”时期,捷克斯洛伐克终于从单一制国家转变为联邦制国家,斯洛伐克获得了与捷克族平等的政治地位。

(六)南斯拉夫

笔者写作本文时,南斯拉夫正处于民族冲突的战火硝烟之中,但本文不准备评述最近的动荡局势。在欧洲,南斯拉夫的民族问题最为复杂,不仅过去一直是学术界热衷探讨的课题,而且今后也必将是观察家与分析家所注意的对象。民族矛盾的爆发,往往既有现实的因素,也有久远的根源。本文只简要地对一些值得注意的文化差异及历史背景作些介绍,希望能以此加深关于南斯拉夫民族问题复杂性的理解。

南方斯拉夫各民族是从公元6世纪开始陆续迁抵巴尔干地区的。克罗地亚人在公元925年正式建立了克罗地亚王国,1102年克罗地亚地区被并入匈牙利王国,1526年起隶属于哈布斯堡王朝。塞尔维亚人在公元11世纪后期正式建立了塞尔维亚王国,但在公元1459年彻底沦入奥斯曼帝国的统治。在宗教上克罗地亚人信奉的是罗马天主教,而塞尔维亚人则皈依希腊正教,这是两个民族之间最主要的区别之处。在语言方面,两者使用的是同一种语言,即印欧语系斯拉夫语族的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仅有一些方言上的差异,克罗地亚人使用伊卡夫方言(iekav),塞尔维亚人使用埃卡夫方言(ekav)。但因所属宗教文明的不同,克罗地亚书面语中使用拉丁字母,而塞尔维亚书面语中则用西里尔字母。[72]

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地区的穆斯林人民被确认为一个民族,不是出于语言原因(他们使用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而是由于他们信奉伊斯兰教。起初,其先辈在宗教信仰上属于基督教的一个特殊教派——波格米勒派(Bogomil),[73]而罗马天主教与希腊正教对此派皆排挤不容,故该派教徒在15世纪奥斯曼统治初期干脆改宗,从而也就发展起一种独特的民族群体意识。据1970年的人口调查,波—黑共和国的穆斯林族占该共和国总人口的40%,其余为克罗地亚人与塞尔维亚人。[74]

根据上面所述,可以看出宗教在南斯拉夫内部民族差异上的重大影响。

斯洛文尼亚人同克罗地亚人一样,也信奉天主教,但因有自己的民族语言,即斯洛文尼亚语,故与克罗地亚人能互相区分。马其顿人也是因为有自己的语言而在南斯拉夫被确认为一个民族的,其语言与保加利亚语关系密切。在1913年的巴尔干战争中,马其顿地区被瓜分为3个部分,分属当时的塞尔维亚王国、希腊和保加利亚。后来希腊、保加利亚两国对马其顿人皆持同化政策,不承认其为单独民族,唯有南斯拉夫的马其顿人在战后得以“独树一帜”。

黑山人(Montenegrins,也译为“门的内哥罗人”)被承认为一个民族,并非出于语言上的考虑(其所使用的语言属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而主要是因其民族群体具有独特的政治历史:在奥斯曼帝国所统治的巴尔干地区,唯有黑山人因凭借山区的地理条件而一直保持了独立地位,并使该山区地带成为抗击土耳其人一个“英雄堡垒”,正是在此期间,他们发展起自己的群体意识。另外,在1878年的柏林会议上,门的内哥罗与塞尔维亚同时被承认为两个独立的国家,门的内哥罗王国一直延续到1918年被并入塞尔维亚一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王国为止。这段国家史,自然也有助于黑山人的民族意识。

在上述的6个斯拉夫民族中,斯洛文尼亚人和克罗地亚人都受到西方文化的强烈熏染,特别是斯洛文尼亚人。早在公元9世纪时即已归属加洛林王朝管辖。其他4个民族长期处于奥斯曼帝国的控制范围之内,与近代西欧文明接触较少。

从数量上来看,斯拉夫民族在南斯拉夫总人口中所占比重很大,共计81.3%,各族人口比例分别如下:塞尔维亚人36.3%,克罗地亚人19.7%,波斯尼亚穆斯林族8.9%,斯洛文尼亚人7.8%,马其顿人6.0%,黑山人2.6%(1981年)。[75]

在南斯拉夫复杂的民族图景上,还要加上两个重要的非斯拉夫民族群体,即居住在科索沃地区的阿尔巴尼亚族人与居住在伏伊伏丁那地区的匈牙利族人。科索沃地区在中世纪时原是塞尔维亚王国的一部分,当地的塞尔维亚人因躲避奥斯曼土耳其人的统治而抛弃家园,大量迁往居住有匈牙利族人的伏伊伏丁那地区,这也就是今日该地区人口中塞尔维亚族人超过半数的历史原因,而阿尔巴尼亚族人迁入科索沃填补了“真空”,从此使科索沃成为阿尔巴尼亚族人的一个聚集之地。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的南斯拉夫现代历史初期,“大塞尔维亚主义”的奉行者,推行以塞尔维亚人为中心的中央集权体制,压制别的民族,曾激起了受排挤民族的不满。1929年时,国王亚历山大(塞尔维亚人)将国名由“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王国”改为“南斯拉夫王国”,并抛弃宪法,宣布王室专权,这也导致了民族裂痕的加深。[76]最为悲惨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德意法西斯所扶持的“克罗地亚独立国”的统治者,竟对塞尔维亚人进行大规模血腥屠杀,约有75万塞族人被害。据统计,“二战”期间南斯拉夫的170万死难者中,约有100万人是因民族原因而身亡的。[77]这一切,无疑向南斯拉夫的民族心理投下了浓重的阴影。

在观察南斯拉夫的民族问题时,除了前面提到的各民族历史背景外,还应注意到各民族地区在社会经济发展上的不平衡现象,这些不平衡加大了民族间的差异。例如:1971年时的文盲率,斯洛文尼亚地区仅为1%,克罗地亚地区与伏伊伏丁那地区皆为9%,而居住有大量穆斯林的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地区达23%,阿尔巴尼亚族人所聚居的科索沃地区竟高达32%。[78]经济上各民族地区也有着悬殊差距,若以1989年南斯拉夫人均社会产值数为100,则斯洛文尼亚为203,科索沃最低,仅23;若从1988年工人纯收入来看,则斯洛文尼亚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5倍,而科索沃只有平均数的67%。[79]这种差距的产生,除了斯洛文尼亚原来就具有比科索沃发达得多的经济基础外,还有一个因素,即是人口增长速度上存在着很大差别。在1970~1977年间,在最富裕的斯洛文尼亚,其人口年自然增长率仅为0.33%,而最贫穷的科索沃竟达2.7%。[80]在1989年初,科索沃的失业率高达50%,[81]这与人口的过速增长也有一定的关系。像斯洛文尼亚及克罗地亚这样一些发达地区,每年要拿出大笔金钱来援助科索沃、马其顿、门的内哥罗和波斯尼亚一黑塞哥维那这些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这种长期“背包袱”的感受,也是引起民族间不满情绪的因素之一。

(原载《西欧研究》1992年第2期)

【注释】

[1]Y.梅里和V.怀特主编:《西欧的中心—边缘关系》,1985年英文版,第17页。

[2]苏格兰盖尔语属觊尔特语族,原为爱尔兰语的一个分支,公元5世纪时被引入苏格兰,后发展成为一种独特的方言。

[3]详见《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7卷,1986年中文本,第52l页“苏格兰法”条目。

[4]E.特里雅坎与R.罗果夫斯基主编:《发达西方国家的新民族主义》,1985年英文版,第343页。

[5]Y.梅里和V.怀特主编:《西欧的中心—边缘关系》,1985年英文版,第188~189页。

[6]同上书,第190页。

[7]J.克雷依塞和V.维里姆斯基:《欧洲的种族型民族与政治型民族》,1981年英文版,第183页。

[8]同①,第197页。

[9]A.伯奇:《民族主义与民族整合》,1989年英文版,第95页。

[10]不从国教派在威尔士泛指不信奉圣公会的教义和教规的各基督教派。

[11]Y.梅里和V.怀特主编:《西欧的中心—边缘关系》,1985年英文版,第199页。

[12]关于北爱尔兰问题的具体情况可参阅本期《西欧研究》有关文章。

[13]J.克雷依塞和V.维里姆斯基:《欧洲的种族型民族与政治型民族》,1981年英文版,第185页。

[14]A.伯奇:《民族主义与民族整合》,1989年英文版,第106页。

[15]《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8卷,第388页。

[16]详见M.伊斯曼主编:《西方世界的种族冲突》,1977年英文版,第81~102页。

[17]详见S.罗坎和D.尤尔温主编:《地域特性的政治学》,1982年英文版,第364~368页

[18]同③,第371页。

[19]S.罗坎和D.尤尔温主编:《地域特性的政治学》,1982年英文版,第377~380页;E.特里雅坎和R.罗果夫斯基主编:《发达西方国家的新民族主义》,1985年英文版,第232~237页。

[20]参见J.克雷依塞和V.维里姆斯基:《欧洲的种族型民族与政治型民族》,1981年英文版,第177页。

[21]Y.梅里和V.怀特主编:《西欧的中心—边缘关系》,1985年英文版,第239页。

[22]关于加里西亚民族问题的详细论述,可参看S.罗坎和D.尤尔温主编:《地域特性的政治学》,1982年英文版,第389~421页。

[23]关于巴斯克与加泰尼亚的民族主义政党和组织的介绍,可参看G.多夫曼和P.杜格兰主编:《西欧政治》,1988年英文版,第212~215页。

[24]安·萨拉斯克:《从佛朗哥到冈萨雷斯》,1990年中文本,第144页。

[25]详见Y.梅里和V.怀特主编:《西欧的心中—边缘关系》,1985年英文版,第208~210页。

[26]《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9卷,第648页。

[27]Y.梅里和V.怀特主编:《西欧的心中—边缘关系》,1985年英文版,第213页。

[28]同③,第212页。

[29]M.弗尔西斯主编:《联邦主义与民族主义》,1989年英文版,第98页。

[30]Y.梅里和V.怀特主编:《西欧的心中—边缘关系》,1985年英文版,第2l8页;M.弗尔西斯主编:《联邦主义与民族主义》,1989年英文版,第106页。

[31]Y.梅里和V.怀特主编:《西欧的心中—边缘关系》,1985年英文版,第220页。

[32]G.多夫曼和P.杜格兰主编:《西欧政治》,1988年英文版,第71页。

[33]《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9卷,第648页。

[34]详见M.伊斯曼主编:《西方世界的种族冲突》,1977年英文版,第165~168页。

[35]关于这些组织的具体介绍,可参看M.伊斯曼主编:《西方世界的种族冲突》,1977年英文版,第169~175页;Y.梅里和V.怀特主编:《西欧的心中—边缘关系》,1985年英文版,第2l5~216页。

[36]H.休斯和J·维尔金森:《欧洲当代史》,1987年英文版,第115页。

[37]F.杜德依曼:《当代欧洲的民族主义》,1981年英文版,第85页。

[38]J.克雷依塞和V.维里姆斯基:《欧洲的种族型民族与政治型民族》,1981年英文版,第170页。

[39]J.拉恩和S.埃尔森:《西欧的政治与社会》,1987年英文版,第69页。

[40]数据引自乔治·W.霍夫曼主编:《欧洲地理》,1982年中文本,第33页。

[41]J.克雷依塞和V.维里姆斯基:《欧洲的种族型民族与政治型民族》,1981年英文版,第88页。

[42]详见E.特里雅坎和R.罗果夫斯基主编:《发达西方国家的新民族主义》,1985年英文版,第152~153页。

[43]J.克雷依塞和V.维里姆斯基:《欧洲的种族型民族与政治型民族》,1981年英文版,第94页;F.杜德依曼:《当代欧洲的民族主义》,1981年英文版,第90页。

[44]《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9卷,第69页。

[45]详见《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2卷,第389页“法罗语”词条。

[46]F.杜德依曼:《当代欧洲的民族主义》,1981年英文版,第87~88页。

[47]E.特里雅坎和R.罗果夫斯基主编:《发达西方国家的新民族主义》,1985年英文版,第188页。

[48]转引自E.特里雅坎和R.罗果夫斯基主编:《发达西方国家的新民族主义》,1985年英文版,第194页。

[49]《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1986年中文版,第3卷,第145页。

[50]M.弗尔西斯主编:《联邦主义与民族主义》,1989年英文版,第54页。

[51]G.多夫曼和P.杜格兰主编:《西欧政治》,1988年英文版,第91页。

[52]M.弗尔西斯主编:《联邦主义与民族主义》,1989年英文版,第55页。

[53]G.史密斯:《西欧政治比较分析》,1989年英文版,第17页。

[54]Y.梅里和V.怀特主编:《西欧的中心—边缘关系》,1985年英文版,第283页。

[55]详见G.多夫曼和P.杜格兰主编:《西欧政治》,1988年英文版,第93~94页;Y.梅里和V.怀特主编:《西欧的中心—边缘关系》,1985年英文版,第296页。

[56]详见M.弗尔西斯主编:《联邦主义与民族主义》,1989年英文版,第84页。

[57]同①,第91页。

[58]同①,第67~70页。

[59]同①,第71页。

[60]《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6卷,第687页。

[61]《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4卷,第378页。

[62]S.金勒和M.阿切尔主编:《当代欧洲》,1978年英文版,第155页。

[63]《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5卷,第489页。

[64]J.克雷依塞和V.维里姆斯基:《欧洲的种族型民族与政治型民族》,1981年英文版,第183页。

[65]塔德·苏尔茨:《昨与今》,1991年中文版,第574~576页。

[66]《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6卷,第188页。

[67]S.金勒和M.阿切尔主编:《当代欧洲》,1978年英文版,第165页。

[68]乔治·W.霍夫曼主编:《欧洲地理》,1982年中文版,第456页。

[69]《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4卷,第380页。

[70]J.克雷依塞:《中欧意识上的断裂与创伤》,《欧洲观念史》(英文)1989年第11期,第369页。

[71]J.克雷依塞和V.维里姆斯基:《欧洲的种族型民族与政治型民族》,1981年版,第150页。

[72]西里尔字母为公元9世纪时拜占庭教会传教士西里尔据斯拉夫语言的语音,以希腊字母为参照创制,俄文和保加利亚文也使用西里尔字母。

[73]波格米勒派是公元10~15世纪流行于巴尔干地区的基督教派,该派中心教义从二元宇宙论出发,认为有形的物质世界为魔鬼所创造,因此反对关于上帝通过物质施恩于人的基督教义,有强烈的禁欲倾向。

[74]J.克雷依塞和V.维里姆斯基:《欧洲的种族型民族与政治型民族》,1981年版,第140页。

[75]《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6卷,第188页。

[76]详见M.弗尔西斯主编:《联邦主义与民族主义》,1989年英文版,第119页。

[77]M.弗尔西斯主编:《联邦主义与民族主义》,1989年英文版,第120页。

[78]J.克雷依塞和V.维里姆斯基主编:《欧洲的种族型民族与政治型民族》,1981年英文版,第143页。

[79]达州:《谈谈南斯拉夫动乱原因》,《世界知识》1991年第15期。

[80]同②,第144页。

[81]M.弗尔西斯主编:《联邦主义与民族主义》,1989年英文版,第1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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